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7月至2022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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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莞市BOT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服务 | 标的名称:东莞市BOT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服务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以571.33元/吨(按含水率80%计)作为招标的最高控价(最终价格以招标结果为准),公开招标一家单位负责全市BOT污水处理厂污泥全流程处理处置工作,服务期至全市污泥集中焚烧项目建成投运为止,最长不超过三年,处理处置费用据实支付。 需满足的要求:1、污泥的处置方式必须合法合规,不得采用国家禁止、淘汰的工艺技术或方法,并体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在坚持“安全、环保”的原则下,实现污泥的综合利用,合法地解决污泥的最终出路,本项目不接受采取填埋或制肥的方式处置。2、跨市外运处置污泥的,报价人必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的规定,办理污泥处置地污泥主管部门和东莞市污泥主管部门的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3、报价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暂行)》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合法处理处置污泥。4、报价人应按采购人、污泥产生单位的要求连续不间断的接收处理处置污泥。应制定与污泥处理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污泥运输过程进行监督,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在合同履行期间,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 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 843,000,000.00 | 2022年10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
2022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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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2022年07月至2022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机构: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发布时间:2022-07-01 11:5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