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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投资建设单位招标投标邀请书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土地综合整治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 发布时间 2022/7/6 关键词土地综合整治   近期更新383项目点击关注“土地综合整治”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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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投资建设单位招标投标邀请书

桂林市临桂区城昇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LZB2022-011FW

2.项目名称: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投资建设单位招标。

3.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引入社会资本方参与投资建设,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地址

项目名称

实施面积(亩)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50%(万元)

1

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

88.75

626.86

130

315

4.建设规模:88.75亩。

5.实施模式:社会资金投资。

6.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7.新增耕地质量等别:8等。

8.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等文件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9.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实施费用由中标方自行筹措,招标人支付给投资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10.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以项目入库时间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受邀投资建设单位的资格要求:

1.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专职安全员:受邀投资建设单位至少要派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7)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8).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投标人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与有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的方可投标。(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书》,并提供合作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

(5). 合作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专职安全员:合作施工单位至少要派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7). 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及合作施工单位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8).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获取文件时间自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受邀投资建设单位须携带投标邀请书原件至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购买。

2.售价:250元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4.地点: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

5.确认:请接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于2022年7月8日前以快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投标确认回函发回,予以确认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本公司未接到受邀建设单位寄回投标回函或超过时间期限寄出的,将视为不接受邀请,受邀投资建设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未携带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地点: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09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投资资金: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由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向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中标的投资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必须缴纳至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50%取整,两个月内缴完所有的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如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投资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将差额部分补足;如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在项目决算后仍有余款,余款部分一次性退换给投资方(不计利息)。未中标的受邀投资建设单位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大道东路4号

联系电话:0773-*******查看详情

2.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73-*******查看详情

招标人: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6日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投资建设单位招标投标邀请书

广西盛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LZB2022-011FW

2.项目名称: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投资建设单位招标。

3.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引入社会资本方参与投资建设,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地址

项目名称

实施面积(亩)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50%(万元)

1

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

88.75

626.86

130

315

4.建设规模:88.75亩。

5.实施模式:社会资金投资。

6.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7.新增耕地质量等别:8等。

8.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等文件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9.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实施费用由中标方自行筹措,招标人支付给投资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10.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以项目入库时间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受邀投资建设单位的资格要求:

1.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专职安全员:受邀投资建设单位至少要派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7)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8).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投标人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与有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的方可投标。(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书》,并提供合作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

(5). 合作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专职安全员:合作施工单位至少要派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7). 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及合作施工单位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8).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获取文件时间自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受邀投资建设单位须携带投标邀请书原件至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购买。

2.售价:250元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4.地点: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

5.确认:请接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于2022年7月8日前以快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投标确认回函发回,予以确认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本公司未接到受邀建设单位寄回投标回函或超过时间期限寄出的,将视为不接受邀请,受邀投资建设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未携带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地点: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09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投资资金: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由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向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中标的投资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必须缴纳至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50%取整,两个月内缴完所有的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如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投资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将差额部分补足;如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在项目决算后仍有余款,余款部分一次性退换给投资方(不计利息)。未中标的受邀投资建设单位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大道东路4号

联系电话:0773-*******查看详情

2.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73-*******查看详情

招标人: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6日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投资建设单位招标投标邀请书

桂林凯立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LZB2022-011FW

2.项目名称: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投资建设单位招标。

3.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引入社会资本方参与投资建设,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地址

项目名称

实施面积(亩)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50%(万元)

1

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

88.75

626.86

130

315

4.建设规模:88.75亩。

5.实施模式:社会资金投资。

6.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7.新增耕地质量等别:8等。

8.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等文件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9.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实施费用由中标方自行筹措,招标人支付给投资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10.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以项目入库时间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受邀投资建设单位的资格要求:

1.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专职安全员:受邀投资建设单位至少要派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7)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8).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投标人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与有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的方可投标。(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书》,并提供合作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

(5). 合作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专职安全员:合作施工单位至少要派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7). 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及合作施工单位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8).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获取文件时间自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受邀投资建设单位须携带投标邀请书原件至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购买。

2.售价:250元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4.地点: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

5.确认:请接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于2022年7月8日前以快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投标确认回函发回,予以确认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本公司未接到受邀建设单位寄回投标回函或超过时间期限寄出的,将视为不接受邀请,受邀投资建设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未携带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地点: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09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投资资金: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由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向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中标的投资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必须缴纳至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50%取整,两个月内缴完所有的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如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投资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将差额部分补足;如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在项目决算后仍有余款,余款部分一次性退换给投资方(不计利息)。未中标的受邀投资建设单位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大道东路4号

联系电话:0773-*******查看详情

2.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73-*******查看详情

招标人: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6日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投资建设单位招标投标邀请书

桂林红元贸易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LZB2022-011FW

2.项目名称: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投资建设单位招标。

3.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引入社会资本方参与投资建设,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地址

项目名称

实施面积(亩)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50%(万元)

1

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

88.75

626.86

130

315

4.建设规模:88.75亩。

5.实施模式:社会资金投资。

6.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7.新增耕地质量等别:8等。

8.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等文件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9.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实施费用由中标方自行筹措,招标人支付给投资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10.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以项目入库时间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受邀投资建设单位的资格要求:

1.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专职安全员:受邀投资建设单位至少要派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7)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8).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投标人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与有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的方可投标。(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书》,并提供合作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

(5). 合作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专职安全员:合作施工单位至少要派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7). 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及合作施工单位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8).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获取文件时间自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受邀投资建设单位须携带投标邀请书原件至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购买。

2.售价:250元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4.地点: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

5.确认:请接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于2022年7月8日前以快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投标确认回函发回,予以确认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本公司未接到受邀建设单位寄回投标回函或超过时间期限寄出的,将视为不接受邀请,受邀投资建设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未携带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地点: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09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投资资金: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由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向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中标的投资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必须缴纳至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50%取整,两个月内缴完所有的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如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投资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将差额部分补足;如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在项目决算后仍有余款,余款部分一次性退换给投资方(不计利息)。未中标的受邀投资建设单位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大道东路4号

联系电话:0773-*******查看详情

2.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73-*******查看详情

招标人: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6日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投资建设单位招标投标邀请书

桂林市临桂区骏道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LZB2022-011FW

2.项目名称: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投资建设单位招标。

3.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引入社会资本方参与投资建设,具体详见下表: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序号

地址

项目名称

实施面积(亩)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50%(万元)

1

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

88.75

626.86

130

315

4.建设规模:88.75亩。

5.实施模式:社会资金投资。

6.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7.新增耕地质量等别:8等。

8.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等文件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9.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实施费用由中标方自行筹措,招标人支付给投资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10.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以项目入库时间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受邀投资建设单位的资格要求:

1.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专职安全员:受邀投资建设单位至少要派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7)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8).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投标人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与有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的方可投标。(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书》,并提供合作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

(5). 合作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专职安全员:合作施工单位至少要派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7). 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及合作施工单位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8).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获取文件时间自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受邀投资建设单位须携带投标邀请书原件至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购买。

2.售价:250元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4.地点: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

5.确认:请接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于2022年7月8日前以快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投标确认回函发回,予以确认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本公司未接到受邀建设单位寄回投标回函或超过时间期限寄出的,将视为不接受邀请,受邀投资建设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未携带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地点: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09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投资资金: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由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向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中标的投资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必须缴纳至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50%取整,两个月内缴完所有的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如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投资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将差额部分补足;如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在项目决算后仍有余款,余款部分一次性退换给投资方(不计利息)。未中标的受邀投资建设单位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大道东路4号

联系电话:0773-*******查看详情

2.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73-*******查看详情

招标人: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6日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投资建设单位招标投标邀请书

桂林市临桂区荣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LZB2022-011FW

2.项目名称: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投资建设单位招标。

3.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引入社会资本方参与投资建设,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地址

项目名称

实施面积(亩)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50%(万元)

1

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

88.75

626.86

130

315

4.建设规模:88.75亩。

5.实施模式:社会资金投资。

6.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7.新增耕地质量等别:8等。

8.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等文件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9.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实施费用由中标方自行筹措,招标人支付给投资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10.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以项目入库时间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受邀投资建设单位的资格要求:

1.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专职安全员:受邀投资建设单位至少要派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7)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8).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投标人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与有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的方可投标。(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书》,并提供合作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

(5). 合作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专职安全员:合作施工单位至少要派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7). 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及合作施工单位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8).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获取文件时间自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受邀投资建设单位须携带投标邀请书原件至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购买。

2.售价:250元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4.地点: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

5.确认:请接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于2022年7月8日前以快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投标确认回函发回,予以确认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本公司未接到受邀建设单位寄回投标回函或超过时间期限寄出的,将视为不接受邀请,受邀投资建设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未携带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地点: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09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投资资金: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由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向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中标的投资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必须缴纳至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50%取整,两个月内缴完所有的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如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投资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将差额部分补足;如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在项目决算后仍有余款,余款部分一次性退换给投资方(不计利息)。未中标的受邀投资建设单位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大道东路4号

联系电话:0773-*******查看详情

2.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73-*******查看详情

招标人: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6日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投资建设单位招标投标邀请书

广西乡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LZB2022-011FW

2.项目名称: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投资建设单位招标。

3.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引入社会资本方参与投资建设,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地址

项目名称

实施面积(亩)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50%(万元)

1

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

88.75

626.86

130

315

4.建设规模:88.75亩。

5.实施模式:社会资金投资。

6.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7.新增耕地质量等别:8等。

8.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等文件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9.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实施费用由中标方自行筹措,招标人支付给投资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10.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以项目入库时间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受邀投资建设单位的资格要求:

1.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专职安全员:受邀投资建设单位至少要派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7)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8).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投标人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与有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的方可投标。(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书》,并提供合作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

(5). 合作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专职安全员:合作施工单位至少要派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7). 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及合作施工单位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8).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获取文件时间自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受邀投资建设单位须携带投标邀请书原件至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购买。

2.售价:250元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4.地点: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

5.确认:请接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于2022年7月8日前以快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投标确认回函发回,予以确认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本公司未接到受邀建设单位寄回投标回函或超过时间期限寄出的,将视为不接受邀请,受邀投资建设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未携带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地点: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09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投资资金: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由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向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中标的投资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必须缴纳至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50%取整,两个月内缴完所有的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如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投资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将差额部分补足;如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在项目决算后仍有余款,余款部分一次性退换给投资方(不计利息)。未中标的受邀投资建设单位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大道东路4号

联系电话:0773-*******查看详情

2.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73-*******查看详情

招标人: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6日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投资建设单位招标投标邀请书

广西兴联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LZB2022-011FW

2.项目名称: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投资建设单位招标。

3.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引入社会资本方参与投资建设,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地址

项目名称

实施面积(亩)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50%(万元)

1

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诚桂村委寺背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期

88.75

626.86

130

315

4.建设规模:88.75亩。

5.实施模式:社会资金投资。

6.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7.新增耕地质量等别:8等。

8.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等文件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9.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实施费用由中标方自行筹措,招标人支付给投资建设单位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10.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以项目入库时间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受邀投资建设单位的资格要求:

1.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专职安全员:受邀投资建设单位至少要派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7)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8).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投标人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与有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的方可投标。(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书》,并提供合作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

(5). 合作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6).项目专职安全员:合作施工单位至少要派1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7). 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及合作施工单位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8).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获取文件时间自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受邀投资建设单位须携带投标邀请书原件至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购买。

2.售价:250元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4.地点: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

5.确认:请接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于2022年7月8日前以快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投标确认回函发回,予以确认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本公司未接到受邀建设单位寄回投标回函或超过时间期限寄出的,将视为不接受邀请,受邀投资建设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未携带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地点: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09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投资资金:发出投标确认回函之日起三日内,由受邀投资建设单位向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缴纳投资资金不低于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20%,中标的投资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必须缴纳至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的50%取整,两个月内缴完所有的项目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如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投资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将差额部分补足;如预计总投资建设资金在项目决算后仍有余款,余款部分一次性退换给投资方(不计利息)。未中标的受邀投资建设单位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大道东路4号

联系电话:0773-*******查看详情

2.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吾悦公馆7栋1单元810室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73-*******查看详情

招标人: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广西兴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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