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福州市综合能源公司承装(修、试)资质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福州市综合能源公司承装(修、试)资质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承装

所属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 发布时间 2022/7/6 关键词承装   近期更新60项目点击关注“承装”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福州市综合能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福州市综合能源公司承装(修、试)资质服务

项目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福州市综合能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有兴趣的供应(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服务)商”)就福州市综合能源公司承装(修、试)资质服务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2.参与供应(服务)商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电子邮件报名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07月06日至2022年07月08日17:00前将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报名登记表扫描件(盖章)(此三样材料缺一不可)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yznyzb888@126.com报名并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应答人需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内容请按下表填写信息。务必正确填写邮箱信息以便成功接收到电子版采购文件。

报名登记表

序号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应答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传真[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电子邮箱

(必填)

1

2022-018-FW

福州市综合能源公司承装(修、试)资质服务

XX公司

张三





3.2未按本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收取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费用。

截止报名前2小时仍不能下载采购文件请联系:黄女士:159*****055(上午8:30–11:30,14:30–17:30公休、节假日不予接听)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包括报价应答文件、技术商务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截标时间,地点为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1号联信中心18楼。谈判时间为应答文件递交当日,如有变更以现场通知为准。

4.2 未送达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仅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所有谈判公告、答疑内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以及其它变更通知等有关通知均在(网址:)。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联信大厦18层

邮编:******查看详情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话:159*****055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6日


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资格业绩要求

开评审时间

1

2022-018-FW

福州市综合能源公司承装(修、试)资质服务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4)应答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应答截止时间(以网站页面右上方信用信息生成时间为依据)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应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应答人,应答无效。]

(5)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福州供电公司、福州市综合能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评为不合格的应答人;或者被评为不合格应答人,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6)应答服务商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在国内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无涉及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7)能够提供3%或6%增值税专用发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0)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总公司授权函;

(11)应答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止,已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不少于 20万元,且与本项目同类的项目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金额及完成时间,需另行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认定为业绩;服务类项目转分包合同不认定为业绩;施工类项目劳务分包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合同不认定为业绩);

(12)应答服务商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单位公章。

北京时间2022年 07 月 15日上午9:00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