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金陵分公司煤化工净化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已由石化股份计[2019]42号《关于金陵分公司煤化工净化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金陵分公司煤化工净化装置技术改造项目临时用电设施及维保工程施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金陵分公司煤化工净化装置技术改造项目临时用电设施及维保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400号金陵石化化工一部。
2.3合同估算金额:80万元(不含税)。
2.4计划工期:450天。
主要工期节点:具体开工、交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标段采购范围:金陵分公司煤化工净化装置技术改造项目临时用电设施及维保。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四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拟派以下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响应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9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2)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其他事项说明
4.1本次采购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系统)https://ebidding.sinopec.com进行。
4.2采购文件获取,响应人登陆系统响应确认,并在2022年7月7日9时00分至7月11日16时00分从系统中下载。
4.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2022年7月14日上午9:30
4.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评审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二楼)
4.5响应保证金
采购人不要求响应人提交响应保证金。
4.6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陈雨果
电话:025-********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chenyg.jlsh@sinopec.com。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勤辉
电话:025-********查看详情!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电子邮件:yuanqh.jlsh@sinopec.com
5.邀请函发布期限
本邀请函发送期限:从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到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6.其它
6.1本次采购对响应人不作经济补偿。
6.2请响应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响应人保密。
6.3关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请投标人于开标前及时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