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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休宁县住建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巡察整改情况

所属地区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 发布时间 2022/7/19 关键词巡察整改情况   近期更新5项目点击关注“巡察整改情况”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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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4日至11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组反馈的巡察意见问题17个。截至目前,县住建局党组整改已完成17个。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住建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股室,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2.压实责任,强化整改。县住建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3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休宁县住建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分析了症结原因,制定了整改具体措施70条,明确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3.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县住建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有相关工作制度认真梳理、检查,其中新建制度4项,完善制度12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形式单一”问题,2022年以来,县住建局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和“1+7”专项作风整治,局党组及各党支部组织学习14次,研讨1次,集中学习1次,股室自学6次。2022年3月18日,组织5名非党员干部开展“读书日”活动,增强干部政治理论素质;针对“混开混记”问题,2022年3月10日召开局党组会,对会议记录、理论学习和决策事项分开记录等事项进行了规范要求并发放理论学习专用笔记本,今年以来,共召开7次党组会,理论学习和决策事项分开记录;针对“效果不佳”问题,加强干部在线学习管理,目前全体行政干部已完成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022年3月11日,组织9名中层干部对“四个意识”等应知应会内容进行再学习,提高干部理论素养。二是2022年3月13日修订了《县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制定了《县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及《县住建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计划。三是2022年2月19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下简称民主生活会)上就“政治理论学习不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2年3月14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重视不够”问题,2022年2月1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县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党组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在2021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其中;针对“‘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不够”问题,2022年2月20日制定《休宁县住建局“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教育办法》,要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每日登录“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保持日活跃度。2022年以来,每月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增强干部职工学习的自觉性,目前,“学习强国”学习参与度达90%以上;针对“阵地管理有缺失”问题,根据2022年2月17日意识形态部署会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局机关QQ、微信群组和单位网站,落实“三审制”和“第一读者”制。二是3月份组织人员对舆论阵地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局机关QQ、微信群组中有不当言论或不规范表述。三是2022年2月20日制定《县住建局关于网站暨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办法》,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四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2月19日民主生活会上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作自我批评。#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3.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不深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内容结合不紧,有照搬照抄现象”问题,2022年3月10日,完善了“党史学习教育”的学习提纲及内容,将学习教育同解决住建领域民生保障等实际问题相结合;针对“主动学习不够”问题,2022年3月10日党组会上,就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根据党史学习计划,督促机关21名党员补学2021年9-12月党史学习教育自学内容。二是2022年3月份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并制定《县住建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同时做好学习笔记,并不定期检查督促。今年以来,开展集中学习1次、上党课1次、班子成员自学6次。三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党史学习教育不深不实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2018-2021年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材料、局党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廉政档案已收集归档,2022年2月28日,制定了《休宁县住建局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分解表》。巡察整改以来,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4次,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指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共14人次;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缺位”问题,今年结合全县“一大整治、七大攻坚”专项行动,县住建局深入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治,实行上班打卡考勤制度,开展集中学习2次、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案件警示教育活动1次,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二是2022年2月19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弱化”问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5.关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效率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履行职责慢作为”问题,经核实,2019年12月17日,县政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子项目智能化和空调采购安装两项工程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行验收,主要是2020年疫情的影响和政务中心项目室外建筑消防未配套建设,目前,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已完成并组织验收;针对“党组会议录整理混乱”问题,2022年2月22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今后的党组会议落实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工作。二是2022年3月4日,健全完善《县住建局干部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2022年结合巩固机关作风集中整治提升行动,对照“十个子”问题开展常态学习、常态作风体检、常态典型教育,强化机关效能意识。三是2022年2月19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就“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效率不高”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6.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虚报多报”等问题,对2018年12月至2021年5月本单位19人次违规报销差旅费的1170元,已清退至县监委专户。二是2022年2月21日,召开局党组会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印发休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增强财务报销规范意识。2022年2月22日,修订完善《县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把审批关。三是2022年2月18日分管领导约谈财务人员,就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对其批评教育。四是巡察反馈以来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情况。2月19日,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就“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作自我批评。

7.关于值班费发放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值班费发放不实”问题,对2018年12月、2019年8月、2020年2月-9月间本单位14人发放不实值班费的1780元,已清退至县监委专户。二是2月18日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值班费发放的通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津补贴发放。三是2月份组织财务人员对巡察反馈以来值班费发放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情况。四是2月19日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就“值班费发放不实”问题进行自我批评,2月21日分管领导约谈股室负责人,对其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批评教育。

8.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开展工会活动中违规发放的1000元,已退到县监委专户。二是2022年1月1日印发《休宁县住建局机关工会经费支出办法》,严格规范工会经费支出。三是2022年3月24日组织机关工会委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休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津补贴管理实施办法》。四是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就“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9.关于公务接待和部门会议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公务接待中有食用野生动物现象”问题。相关责任人已将野生动物菜费322元退到县监委账户。同时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按权限进行报告审批,严格执行“四单合一”制度;针对“部门会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2022年2月22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休宁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落实部门三类会议审批程序和会议费管理。二是2022年2月19日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公务接待和部门会议管理不严格”问题进行自我批评。2022年2月24日,分管领导就该问题约谈4名相关责任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10.关于项目资金支出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部分乡镇住房质量提升项目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22年3月底对溪口镇、渭桥乡13个问题户进行现场核对,溪口镇、渭桥乡就材料清单内容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乡镇主要领导口头批评项目村经办人员,并已完善相关材料清单。二是2022年3月17日,县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住房质量提升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截止2022年6月全县21个乡镇共完成排查1725户,发现18户住房质量提升改造项目存在工程量清单填写不规范、与现场实际不相符等情况,汪村镇、蓝田镇已作出书面说明,乡镇主要领导口头批评项目村经办人员,并已完善相关台账资料。三是2022年3月30日,组织开展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业务知识网络学习培训,21个乡镇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员、村组干部共348人参加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四是2022年2月19日,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就“项目资金支出管理不严”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2月24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就“监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进行了谈话提醒。

11.关于履行项目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监管程序执行不力”问题,2022年3月10日,组织经办人员学习《休宁县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及政策解读,规范工程变更程序,提高政策执行力;针对“变更审批不严”问题,其中凤凰花园小区项目变更资料,经专家论证后,已提交县政府专题会议及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巡察反馈以来,零星项目变更审批时均按照《休宁县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以及项目变更程序。二是结合2022年4月县审计部门开展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我局对巡察反馈以来的建设项目开展了检查,未发现变更审批不严等问题。三是2022年2月19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具体经办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做出自我批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2. 关于抓党建政治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重视不够”问题,2022年以来,局党组研究部署2022年度党建工作会议3次。2022年3月10日,在党组会上,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支部在党建工作中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党史学习教育不深、党支部活动开展不多等问题进行了批评并作出要求,要求党务工作人员要加强党员理论系统性学习,调动党员同志的积极性;针对“结合不紧”问题,2022年2月28日,制定《住建局党支部2022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1次,召开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1次、上党课1次。二是2月28日,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做好2022年度党建基础工作。3月13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结合“1+7”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将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纪律作风学习等纳入党建工作计划。三是2月19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就“抓党建政治责任抗得不牢”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单位负责人于3月14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3.关于党组会议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19年4月3日“2018年度美丽乡村污水处理项目设计”议题中多支付的费用已于2019年11月30日追回资金,完成整改。二是2022年3月10日修订完善了《休宁县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工作制度》和《休宁县住建局党组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把关议题审核。三是经自查,自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党组会议共通过议题45个,均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上会讨论,按照制度程序执行,未发现党组会议题审核把关不严情况。四是2月19日,主要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党组会议议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3月14日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1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今年已向县人社部门申报房管中心招聘计划3名,充实干部队伍力量。2022年5-6月份落实2022年县直单位公开比选,已确定两个岗位,两名考察人选,4月份交流轮岗年轻干部1人。二是2022年2月14日召开贯彻省市“一改两为”会议精神暨全局“1+7”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共查摆问题147个,制定整改措施165条,制定“担当作为争先锋”活动个人工作目标计划90个,制定措施216条,提升干部工作动力和工作热情。三是2月10日组织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通知》文件精神,对住建系统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对14人的护照登记造册,由我局综合办集中统一管理。四是2022年2月19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29日,局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20人次,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收集批评意见105条,期间2名党员对2019年未对诫勉问题进行说明等事项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2022年3月30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三会一课”制度》等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建资料收集整理,并将党员参会率纳入党员评议工作考核。巡察反馈以来,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2次、党组成员上党课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党员参会率均达到2/3以上。三是开展住建系统党务人员业务培训,就填写党务管理工作手册、规范开展组织生活等知识进行培训。四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6.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费测算、收缴不规范”问题。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共补缴2019-2021年党费2312元,2022年1-6月严格按照“实发工资减去双拥津贴”为测算基数收缴党费;针对“党建档案不完善”问题,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写《基层党务工作管理手册》,2022年发展党员1人,接收党员1人,转出党员2人,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办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支委会及支部大会学习6次,党务公开事项2次,并及时做好资料收集。二是主要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具体负责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做出自我批评。

17.关于巡察整改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整改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履行项目监管职责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已将县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休宁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纳入2022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2022年3月17日组织对相关内容的学习,同时结合机关作风集中整治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改机关作风抓落实。截至目前,已完善休宁县棚改工作制度、休宁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休宁县城市建设项目公示公告流程(试行),严格履行项目监管职责,上一轮巡察整改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二是3月11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三是2月19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巡察整改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作了自我批评。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在现有整改成果基础上,坚持聚焦问题导向,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坚决防止整改不彻底,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着力建章立制。要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住建事业健康发展过程,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

(三)强化成果运用。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将巡察要求同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工作及加强住建领域党的建设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起来,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进休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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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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