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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财政局关于“颍泉区农村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一期)球墨铸铁管及管件采购2标(二次)”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球墨铸铁管 引调水 管件

所属地区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 发布时间 2022/7/20 关键词球墨铸铁管引调水管件   近期更新4250项目点击关注“球墨铸铁管,引调水,管件”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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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被投诉人1:颍泉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北京中路519号


被投诉人2:安徽省金晨水利水电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水利大厦1511


相关供应商:晋城市兴方管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南村镇段匠村

本机关于2022年6月16日收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递交的投诉书,投诉人对颍泉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和安徽省金晨水利水电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人)组织的“颍泉区农村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一期)球墨铸铁管及管件采购2标(二次)(项目编号:FY2022FS0168-1-重1)”中标(成交)结果提起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本机关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投诉事项: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中,中标(成交)供应商晋城市兴方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其自述从业人员 300人,营业收入 *****查看详情.511 万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的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查看详情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由此可见,从业人员达到 300 人且营业收入达到 2000 万元的即为中型企业。相关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均达到中型企业的标准,不应享有小微企业的价格扶持,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不论其是故意填写错误,还是疏忽填写错误,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即使其客观上确实属于小型企业,也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投诉人认为,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请求确认 2022年5月27日公布的评标结果无效。

针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本机关要求被投诉人作出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检查了相关文件资料。

关于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收到质疑函后,认真研究调查,同时根据泽州县统计局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材料,相关供应商实际从业人员为163人,投标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从业人员300人为误填,后经请示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公管局及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部门,认为相关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供的《中小企业申明函》填写的从业人员为300人属于误填瑕疵,不应否决其投标。该单位属于小微企业,应当享受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具有中标资格。

本机关查明:本项目于2022年5月20日开标,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晋城市兴方管业有限公司。关于投诉事项:经查验该项目的采购文件及相关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相关质料,并向相关供应商所在地的工信部门发出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协助调查函。回函确认该企业为小型企业,实际从业人员为163人,与相关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从业人员数量300人不符。本机关认为,此项投诉事项成立。但因相关供应商实质上是小型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政策享受价格扣除,所以对采购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

综上所述,本机关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关于投诉人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投诉人的投诉请求不予支持,采购活动继续开展。

投诉人如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不服,可在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颍泉区人民政府或阜阳市财政局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颍泉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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