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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营镇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发展规划

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 发布时间 2022/7/21 关键词发展规划   近期更新1367项目点击关注“发展规划”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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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营镇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广大妇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推动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践行者。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各级政府应有的工作职责。进入新时代,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对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以及完成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推进“十四五”时期黄营镇妇女事业发展,让妇女群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依据相关的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同时充分结合《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淮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及《涟水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三五”期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镇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黄营镇妇女发展规划》。2020年度统计监测结果显示,妇女发展的各项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十三五”期间黄营镇妇女事业发展取得一系列新成就。

——妇女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全镇妇幼健康战线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妇幼健康工作,有力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十三五”期末,全镇妇女平均预期寿命达84.35岁,婚前医学检查率达100%,叶酸补服2520人,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分别完成8250人和8260人,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孕产妇均得到及时筛查、诊断和干预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免费为育龄人群提供8大类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日益增强了广大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

——妇女的经济发展及创业就业取得显著增长。“十三五”以来,县人社局与涟水妇联通过开展就业援助、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措施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稳固提升。据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我镇女性劳动力就业创业共开展就业服务512人次;累计新增促进妇女就业206人;帮扶就业困难妇女就业81人;开展创业服务147人;开展创业培训150人;开展技能培训324人。

——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决策的能力与水平稳健增强。女性参与决策管理是女性社会政治地位和国家政治民主程度的具体体现。我镇高度重视女性参政,妇女参政比率和质量都稳步提升。黄营镇始终高度重视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紧紧围绕上级相关要求,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切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女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素质明显提高,较好地推动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事业进步。

——妇女文化科学素养全面提高。镇及村(居)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在2018年就已达到100%比例(要求大于98%)。镇文化活动中心、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立儿童阅览室或儿童专用书架的比例均为100%。村(居)综合文化室开设妇女活动场所建设率达到100%,且文化室配有儿童活动器材、图书等设施的村(居)比例也为100%。

——妇女权益保障机制和生活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女性参与决策管理是女性社会政治地位和国家政治民主程度的具体体现。我镇高度重视女性参政,一是注重提升女性参政比例,提高参政人员中的妇女人数;二是注重提升女性参政质量,通过提升妇女科学文化素质等提升女性参政质量。

——妇女受教育程度和科学文化素养全面提高。女性的受教育水平不仅反映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影响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我镇高度重视女性受教育权,在妇女教育方面效果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妇女受教育的比例显著提高,二是职业女性的职业教育水平显著提升;三是妇女获得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职称比例不断提升。

二、“十四五”时期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深刻领会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中提到的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立足江苏“强富美高”总目标等重要精神;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全面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切实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持续推进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继续促进江苏省妇女全面发展、两性平等和谐发展,推进妇女事业与黄营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建议,要求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保持妇女发展总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将妇女发展融入苏北重要中心城市的整体发展战略,妇女平等享有公共卫生优质服务,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平等享有教育文化资源,科学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平等享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经济地位不断提升;平等享有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权利,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保障妇女生存、发展和平等参与的法规政策更加完善;保障妇女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平等受益;妇女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护,妇女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妇女生存发展的环境更加优化。

黄营镇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规划目标

指标属性

1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

98%

约束性

2

乡镇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人数比例

90%

预期性

3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0%

约束性

4

女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3

约束性

5

女性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水平

提高

预期性

6

女性从业人员所占比重

45%

预期性

7

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

保障

约束性

8

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 益分配权、土地征收或流转收益分配权等各项经济权益

保障

约束性

9

新发展女党员占中国共产党比例

40%

约束性

10

镇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

10%

约束性

11

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水平

提升

预期性

12

家庭公共服务普及率

提升

预期性

13

乡镇基层家庭讲座开展率

提升

预期性

14

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

提升

预期性

15

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数

提升

预期性

16

乡镇妇女维权覆盖率

提升

预期性

17

乡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98%

约束性

18

乡镇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

提升

预期性

19

乡镇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中女性人数

提升

预期性

20

城市污水处理率

95%

约束性




三、“十四五”时期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健康

主要目标

表1妇女健康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目标

责任部门


1

建制镇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成率

%

80%

卫生部门

2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8/10万

3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4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

%

≥98%

5

采取预防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

%

≥95%

6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

%

<2%

7

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

1/10万

<15/10万

8

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省检查覆盖率

%

60%

9

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提高

10

乡镇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 合格人数比例

%

90%

11

妇女预期寿命

-

≥80

策略措施

1.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继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预检门诊制度,规范发热门诊管理,抓实院感防控各项举措。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设,夯实服务基础。完善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妇幼队伍人员配备和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保健水平。

2.加大妇幼卫生保健的投入力度。坚持妇幼保健机构公益性质,加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及妇幼健康项目投入力度,提高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水平。在妇幼健康领域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等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在女职工较多的企业及公共场所逐步建立“爱心母婴室”,配备相应设施,为母亲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3.加大妇女常见病筛查力度。加强妇女常见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强化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的培训,提高医疗保健机构宫颈癌、乳腺癌的筛查与诊治能力。加大妇女“两癌”检查专项资金投入,将乡镇未就业妇女纳入检查范围,扩大妇女“两癌”检查覆盖面,预防和减少妇女常见病的发生,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

4.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大力开展《江苏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健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与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模式,提高婚前孕前保健质量。推进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民生实事项目,实现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全覆盖。加强产前筛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筛查技术水平。强化“筛查—诊断—干预—随访”服务链接,确保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和胎儿在知情选择的前提下及时得到必要的诊断和干预。

5.加大依法监管力度。加强《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将妇幼健康服务监管工作纳入卫生执法监督范围,提高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依法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日常监管,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规范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

6.加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宣传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规范妇女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生殖保健服务。推行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提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强化男女两性共同承担避孕节育责任的意识,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

7.加强母婴安全保障。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识,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做细做实生育全程保障服务,严格落实24项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强化对危急重症孕产妇早期筛查识别能力和服务管理。

8.建立健全妇女保健服务制度。为妇女提供优质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开展青春期、更年期、老年期保健服务,预防和治疗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疾病。开展妇女健康知识和营养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习惯,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减少慢性病的发生。针对孕妇、乳母开展科学的孕期、哺乳期营养指导,并进行针对性的干预,提高母乳喂养率。

9.完善妇女心理卫生防治服务网络。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等服务项目,提高不同年龄、不同群体妇女生理、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10.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和乙肝母婴传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以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抵御艾滋病和性病的危害。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控制传播途径。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管理,开展规范化的性病和艾滋病诊疗服务,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保障艾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的合法权益。

11.促进流动人口妇女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流动人口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纳入城乡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保障流动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强流动孕产妇保健管理,对流动人口中的贫困孕产妇提供适当救助。

12.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实现城乡妇女健身体育设施的全覆盖。积极开展妇女健身展示活动,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体育锻炼,增强广大妇女身体素质。进一步深化妇女健身示范站(点)建设,加强妇女健身品牌创建工作。

13.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针对妇女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老年期等不同阶段的健康需求,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构建“预防-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链,满足贫困妇女、老年妇女、残疾妇女等重点人群的特殊需求。坚持保健与临床结合,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为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应急救治等全方位的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保障水平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

(二)妇女教育

主要目标

表2 妇女教育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责任部门

妇女

教育

1

女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12.3

教体部门、统计部门、组织部门

2

新增女性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15.2

3

女性职业教育职业水平

-

提高

4

女性终身学习意识

-

提升

5

女性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水平

-

提高

6

乡镇教育体系

-

建立及完善

7

思想政治教育、男女平等国策、性别观念

-

提高

策略措施

1.坚持性别平等的原则和男女平等的国策。保障女性平等接受教育,禁止教育中的性别歧视。性别平等理念贯穿教育全过程。提高教育决策者、管理者、工作者和教育对象的社会性别意识。继续推动社会性别平等教育进入中小学校,不断提高性别平等课程的普及率。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将性别平等理念融入员工培训,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知识知晓率。

2.强化教育内容的性别评估。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体现社会性别理念,在各级学校开展性别平等教育课程或讲座。在中小学、幼儿园开设女童保护课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

3.增强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在师资培训计划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强化教育管理者的社会性别意识。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深化“单亲特困母亲圆梦助学行动”、“春蕾圆梦”等社会助学活动,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保障女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和个人生活困难辍学,保障未升学初高中女毕业生免费接受职业培训。

5.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高女性尤其是劳动年龄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鼓励女性全面发展,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残疾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6.完善妇女终身教育体系。引导妇女增强泛在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适应“互联网+”和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具有较高思维品质以及较强实践创造能力的创新型、智慧型女性人才。

7.加强留守流动妇女的教育管理。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妇女有针对性的文化知识、实用技能的教育培训,帮助留守流动妇女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其创业就业能力。

8.保障特殊妇女群体教育权益。重视和发展残疾妇女、单亲特困家庭妇女的教育培训,增强其生存发展能力,为困境妇女平等接受各类教育培训提供机会和条件。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表3妇女与经济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责任部门

妇女与经济

1

女性从业人员所占比重

%

47%

统计部门、工会、人社部门

2

提高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家中女性比例

%

提高3%

3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

%

低于47%

4

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中女性比例

-

提高

5

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

-

保障

6

女性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和劳动安全,降低职业发病率

-

保障

7

就业困难妇女群体就业创业能力

-

增强

8

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 益分配权、土地征收或流转收益分配权等各项经济权益

-

保障


策略措施

1.促进完善妇女就业创业的法规政策。关注女性特殊权益和需求,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劳动权利。加大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创业的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和保障制度的实施力度,确保女性平等获得发展资源和就业机会。

2.保障妇女平等就业与平等参与经济发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录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时,杜绝非岗位特定需要的性别限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妇女结婚、生育的内容。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切实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劳动就业与收入分配权利。

3.完善妇女创业就业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信息指导,不断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通过全程培训、税费减免、资金支持、小额贷款、跟踪指导等帮扶措施,支持帮助妇女自主创业,提升妇女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4.帮助困难妇女实现就业创业。完善困难群体妇女的就业援助政策,强化对就业困难妇女的就业援助。落实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支持帮助生育妇女重返工作岗位。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向大龄、残疾、单亲特困母亲等就业困难妇女倾斜。加强城镇失业妇女、农村失地妇女和进城务工妇女的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引导。

5.提高农村妇女经济收入和非农就业率。加大实施农村妇女职业培训的力度,积极为农村妇女提供小额贷款、信息服务等,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鼓励支持农村妇女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高效农业、“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经济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培养新型职业女农民,帮助农村妇女实现多形式创业,提高非农就业率。

6.落实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益。保障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费分配、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坚决制止和纠正以未婚、出嫁、离异或丧偶为由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

7.保障女职工及进城务工妇女的特殊权益。完善保障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的法规政策,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监察作为劳动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点内容,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或设女职工委员,监督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情况。已建工会的企业严格执行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提高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女职工保护法律政策宣传教育,增强女职工维权意识。

(四)妇女参与决策管理

主要目标

表4妇女与决策和管理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责任部门

妇女参与决策管理

1

新发展女党员占中国共产党比例

%

40%

人大部门、政协部门、组织部门、工会、民政部门

2

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中女性所占比例

-

适当

3

各级政协、常委中女性所占比例

-

适当

4

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中女性比例

%

提升至40%

5

各级政协提名推荐的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升至

%

提升至30%

6

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确保至少有1名女干部 ,有条件的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

1名及以上女干部

7

各类事业单位(含高校) 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

%

≥30%

8

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比例

-

适当

9

村(居) 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委员

至少一名

10

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

30%

11

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

%

6%

12

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

32%

13

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水平

-

提升

14

女性社会组织

-

加强培育

策略措施

1.优化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社会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及对妇女在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中重要作用的认识,积极营造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氛围,保障妇女享有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2.全面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及水平。提高女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比例,加大对基层女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和决策管理能力。

3.坚持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的性别平等。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使用以及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轮岗、提拔等各个环节,健全完善体现性别平等的选拔使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

4.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作用。重视畅通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政议政的渠道。注重发挥妇联在培养选拔女干部、推动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完善组织部门与妇联的联系对接机制,重视发挥妇联组织培养、推荐女干部的重要基地和渠道作用。

5.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创新选举办法和运作模式,提高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加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成员中女性人数和所占比例。村(居)妇联主席进“两委”班子。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五)妇女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表5妇女社会保障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责任部门

妇女社会保障

1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98%

人社部门、劳保部门、民政部门

2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提升

3

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提升

4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98%

5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98%

6

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提升

7

失业保险覆盖率

%

≥98%

8

城镇女性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

3800

9

城镇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

提升

10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提升

11

女性参保人数

提升

12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

提升

13

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中女性人数

100%

14

城乡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提升

15

城乡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8%

16

妇女失业保险覆盖率

%

提升

17

城镇女职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

万(人)

提升


策略措施

1.保障妇女公平享有社会保障。全面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涉及妇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妇女公平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积极推进新业态从业妇女参保,努力扩大妇女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

2.完善覆盖乡镇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女性、新就业形态从业女性和外来人口妇女的生育保障,将乡镇妇女全部纳入生育保障制度范围。提高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成效,稳步提高妇女生育保障待遇水平。提倡实行夫妻共同育儿假;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实现信息共享。

3.完善覆盖乡镇妇女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引导乡镇妇女参保,将更多农村妇女纳入养老保障体系。依法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女职工全部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不断提高乡镇灵活就业妇女的养老保险参保率。

4.完善乡镇妇女社会救助制度。落实各项救助政策,逐步扩大救助范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妇女提供生活、医疗等救助。关注留守流动妇女、贫困妇女、老年妇女、单亲特困母亲的生活状况和特殊需求。

5.倡导社会力量参与妇女救助。支持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面向妇女的社会救助,鼓励慈善基金组织设立困难妇女专项救助基金,为生活困难的妇女提供救助。

6.为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推进残疾妇女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度和贫困残疾妇女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保障残疾妇女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为残疾妇女提供各种就业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加强面向残疾妇女的康复服务,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

(六)妇女与家庭

主要目标

表6妇女与家庭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责任部门

妇女与家庭

1

乡镇基层家庭讲座开展率

%

提升

人社部门 医保部门 民政部门 妇联

2

村(居)基层家庭讲座开展率

%

提升

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普及率

%

提升

4

电视及网络媒体对健康家庭价值观传播频率

%

提升

5

家庭公共服务普及率

%

提升

6

参加家庭教育活动人数

提升

7

参加社区养老妇女人数

提升

1.树立新时代家庭观。一是弘扬家庭美德,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把家庭梦融入中国梦,共同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为大力培育和发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贡献力量。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和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二是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广泛传播“最美家庭”故事,更好发挥好家风好家训道德教化作用。增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夯实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中的家庭基点。

2.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一是促进男女平等的婚姻理念,促进家庭成员互相尊重和关爱,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开展婚姻家庭观念教育,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婚姻家庭关系辅导“一站式”服务,多种形式做好婚姻家庭咨询指导服务。推进移风易俗,引导抵制高价彩礼陋习,选树宣传婚事新办典型,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二是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务,落实父母带薪育儿假,支持夫妻共同履行家庭责任,共同分担家务,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促进照料、保洁、烹饪等家务劳动社会化,促进缩减家务劳动时间。三是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在制定家庭教育法中明确夫妻共同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共同参与未成年子女家庭教育,共同创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鼓励父母加强亲子交流,增进亲子感情,提高陪伴质量,禁止家庭暴力。四是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推进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人民调解员队伍,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搭建“互联网+”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平台。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测预防预警,健全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激化。

策略措施

1.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使妇女和家庭成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把“家庭梦”融入中国梦,把家庭建设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有机结合,共同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为大力培育和发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贡献力量。

2.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建设的主力军。深入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充分发挥妇女在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建设文明家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履行家庭责任与义务,践行优良家风,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与义务,积极参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特殊作用。

3.建立健全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加强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优秀的家庭文化理念。

4.促进男女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倡导夫妻在家务劳动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担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辅导子女学业、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促进照料、保洁、烹饪等家务劳动社会化,减轻夫妻家务压力。鼓励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带薪育儿假、产假、护理假等制度,实施弹性工作制,支持男女职工共同履行家庭责任。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社区等参与家政服务。

5.增强父母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实施《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促进夫妻共同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共同承担子女教育,共同创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的家庭环境。开展宣传培训,帮助父母树立科学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鼓励父母加强亲子交流,共同陪伴未成年子女成长。推动家庭教育研究,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社区全域、父母全程、家庭全类型的“三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帮助父母指导孩子正确使用电子产品,减少家庭教育不当。

6.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倡导养老、敬老、孝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方便照料陪护。加强对老年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建立完善社区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全面推动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对老年妇女的覆盖程度,提高数字化、智能化和集成化终身学习平台对老年妇女的可及性,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

7.引领妇女成为文明健康科学生活的践行者、推动者。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妇女和家庭成员环境意识。发挥妇女在家庭健康中的引领促进作用,带动家庭成员提升健康素养,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推广分餐公筷等新做法,坚决杜绝浪费。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增强智慧生活能力,提高家务劳动和家庭生活智能化水平。

8.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鼓励家庭成员履行家庭和社会责任,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增强参与能力,提升家庭文明素质和社区治理水平。增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深化家庭创建活动,动员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先进家庭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家庭建设和社会治理。

(七)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表7妇女与环境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责任部门

妇女与环境

1

城市污水处理率

%

≥95%

住建部门 水利部门

2

区域供水行政村覆盖率

%

≥90%

3

乡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

≥98%

4

村(居)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

≥98%

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社会宣传,增强全社会尤其是决策者的性别平等意识,营造两性和谐发展的人文环境。

2.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文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倡导生活模式绿色化,消费方式生态化。引导乡镇广大妇女进一步增强勤俭节约和生态文明意识,践行低碳生活,争创绿色家庭、文明家庭,共同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社会文化程度高的新涟水。

3.建立完善社区妇女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充分利用村居资源,为妇女提供学习、就业、健身、娱乐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积极发展生活服务类的公共项目,提高家政服务水平和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减轻妇女家务负担,使女性有更多的自由支配时间。

4.推动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需求相适应。公园、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

5.提高妇女自救互救及防震减灾的应变能力。开展妇女自我保护和应对灾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妇女的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意识,提高妇女应对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对妇女的伤害。根据妇女特殊需求,在减灾工作中对妇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务,并加强对灾区妇女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八)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表8妇女与法律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责任部门

妇女与法律

1

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

提升

公安部门

司法部门

民政部门

妇联

2

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件数

提升

3

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数

提升

4

受救助(庇护)所救助人次

提升

5

侵害妇女的刑事案件侦破率

%

提升

6

家庭暴力案件受理率

%

提升

7

乡镇(街道)妇女维权站覆盖率

%

提升

8

社区(村居)妇女维权站覆盖率

%

提升


策略措施

1.促进保障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将男女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推动男女平等制度化和法律化,认真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江苏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源头保障妇女权益。

2.保障妇女有序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拓展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组织参与立法的途径,在制定、修改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时,引导和鼓励妇女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广泛听取妇女意见和建议。

3.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各种形式普法宣传,加强法制阵地建设,创作法制文艺作品,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意识。加大对妇女的法律知识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的力度,加强对外来务工妇女、农村妇女、下岗失业妇女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提高妇女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妇女法律知识普及率达95%。

4.加强保障妇女权益工作者队伍建设。强化司法保护和法律监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发挥社会组织和妇女社会工作者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形成维护和保障妇女权益的合力。

5.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性骚扰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受理和查处各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大对侵害妇女权益的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为受害妇女身心康复、回归社会提供帮助。

6.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7.维护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保障农村妇女依法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行使民主权利。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性别平等审查评估,对歧视妇女或损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内容应及时纠正。

8.切实维护留守以及流动妇女合法权益。保障留守、流动妇女在就业培训、子女入学、医疗保健、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权益。将流动妇女纳入村居妇女维权站的服务对象,接受她们的咨询和投诉,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流动妇女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9.建立和完善妇女维权的预警机制。健全妇女维权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妇联、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的民主参与和监督作用,引导妇女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加强职业病危害的管理与监督,减少妇女职业病的发生。强化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10.加强对女性违法犯罪人员教育矫治工作。加强矫治场所建设,深化女性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做好女性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努力降低女性犯罪和重新犯罪率。

四、重点项目

(一)家庭文明建设项目。以弘扬家庭美德、展示良好家风为核心,常态化推进响应贯彻市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女性”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彰显女性“四自”精神和“包容天下,崛起涟水”的新时期涟水精神与涟水特色。

(二)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每年为35-64周岁乡镇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检查和乳腺癌检查,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有效提升妇女健康保障水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将乡镇困难女性纳入检查目标人群,逐步扩大检查覆盖人数,力争达到三年一循环的目标。










黄营镇儿童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各级政府应有的工作职责。加快儿童事业发展,对于全面提升我镇人口素质、推进大美黄营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推进“十四五”时期黄营儿童事业发展,充分结合《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淮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以及《涟水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中的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十三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镇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全面落实《黄营镇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切实保障儿童的各项权益,努力推动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儿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20年,0-6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71.31%,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6.11%;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分别为98.3%、98%、100%;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产妇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为10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接种规划疫苗接种率为99.99%;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为100%。全镇出生缺陷发生率为5.83%,婴儿死亡率为1.22%,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2.49%,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为0.4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9%。“十三五”期间全镇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全镇儿童普及15年教育和素质教育有了显著的发展。乡镇村居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覆盖率达100%,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覆盖率达98%,家长的家庭学校教育普及率达100%。

——全镇儿童文化事业不断蓬勃向上。为提升全镇的儿童文化事业的发展,我镇加大对儿童文化产品的投入,丰富了儿童精神产品,鼓励和引导儿童阅读,开展儿童校园艺术教育和文化创建活动,建立广泛覆盖的儿童公共文化场所,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文化关爱工程等。

——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儿童法律意识有所提高。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和未成年犯罪的人数占刑事犯罪人数的比例得到有效控制。

二、“十四五”儿童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

“十三五”以来,我镇儿童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由于受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等各方面因素制约,儿童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服务能力不足,不能全面满足儿童的医疗保健需求;托幼机构办园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机构缺乏专职保健老师,影响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新冠疫情的爆发影响了儿童工作的专业化、数字化等工作的部署和推进。总体上,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

三、“十四五”时期儿童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依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淮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以及《涟水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等政策文件,遵循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儿童平等发展、儿童参与的原则,要切实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进一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受教育水平和福利水平,优化儿童成长环境,推动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向儿童倾斜,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健康发展、优先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牢牢把握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儿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依法保护儿童原则。完善儿童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儿童合法权利,重视儿童身心发展,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制定政策和统筹规划时,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儿童发展特点,在公共服务提供和公共资源配置上,充分保障儿童利益。

——坚持平等发展原则。创造公平发展环境,确保儿童不因任何状况受到歧视,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坚持儿童参与原则。尊重儿童意愿,鼓励支持儿童参与社会管理及各类活动,畅通渠道,重视和吸收儿童意见,营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良好环境。

——坚持婴幼儿照护发展原则。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

(三)总体目标

将儿童发展融入黄营发展的整体战略,儿童发展总体水平与涟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完善乡镇儿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儿童受教育水平;满足儿童文化需求,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不断优化儿童发展和参与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提高“平等、包容、绿色、共享”理念下社会化服务儿童的水平,培养儿童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创设安全的儿童生活环境。

黄营镇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

1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年覆盖率

%

≧98%

预期性

2

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

%

≥90%

约束性

3

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毛入学率

%

≥98%

约束性

4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率

%

100%

预期性

四、“十四五”时期儿童发展: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表1儿童健康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1.加大儿童保健经费投入。增加公共财政对儿童医疗保健的投入,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运行经费,有效落实政府公共卫生职能。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满足不断增长的儿童健康服务需求。

2.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和溺弃女婴的违法行为。

3.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全面推进婚孕检与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完善产前筛查与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建设,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和早期干预,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出生缺陷儿童康复工作。全面开展孕产妇营养指导,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

4.加强儿童疾病防治。以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规范儿科诊疗行为,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规范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综合服务管理,逐步降低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母婴传播率。

  5.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加强儿童膳食指导,普及辅食添加相关知识,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深入实施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营养与喂养、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科学指导。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补贴标准。

  6.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加强社区儿童体育活动设施的配套建设,为儿童提供免费的课外活动场所,提高儿童户外体育锻炼质量,控制中小学生肥胖率、超重率。加强家校互动,引导家长配合教育、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儿童“防近视、防龋”工作,让儿童视力不良新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

  7.加强儿童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儿童心理健康、青春期和生殖健康、禁烟、禁毒、防艾滋病、防污染等宣传教育活动。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结合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儿童形成正确的健康观念和生活方式,提高儿童自我保健能力和利用卫生服务设施的能力。

8.开展儿童性与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儿童正确认识两性关系,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和道德观念。引导家长根据儿童年龄阶段特点开展性教育,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自护意识和能力。开展生殖健康进校园活动,定期开展中小学生的生殖保健与性健康教育主题活动,预防少女意外妊娠和人流发生。



(二)儿童与安全

主要目标

表2儿童安全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责任

部门

儿童

安全

1

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为基数)

%

下降20%

教体部门

公安部门


2

儿童溺水死亡率

%

下降

3

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率

%

下降

4

幼儿园安保人员配备率

%

提高

5

幼儿园监控配置率

%

提高

6

中小学警务室覆盖率

%

提高

7

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伤害的发生、致残和死亡率

%

下降

策略措施

1.创建儿童安全环境。树立儿童伤害可防可控意识,采用宣传教育、改善环境、使用安全产品等措施,提升全社会维护儿童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创建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区安全环境。加强宣传培训,帮助儿童及其看护人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培养儿童的安全行为习惯。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儿童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等教育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和保育教育管理全过程。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加强社区环境治理,排除安全隐患。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儿童安全保护措施。相关企业及组织依法落实维护儿童安全的责任。

2.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落实溺水防控措施,加强儿童看护,隔离、消除家庭及校园环境的溺水隐患,加强农村地区相关水体的防护隔离和安全巡查,加强开放性水域、水上游乐场所、船只等安全管理并配置适用于儿童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学校预防溺水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教育,普及儿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导儿童使用安全游泳场所。

3.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和安全头盔,推广儿童步行及骑乘非机动车使用反光标识。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完善校园周边安全设施。提高家长看护能力,培养儿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4.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害。预防儿童跌倒(跌落),及时清除环境危险因素,推广应用窗户护栏等防护产品。预防儿童烧烫伤,教育儿童远离火源,引导家庭分隔热源、安全使用电子电气产品及烟花爆竹,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电子电器用品。预防儿童中毒,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包装,提升儿童看护人对农药、药物、日用化学品等常见毒物的识别及保管能力。预防婴幼儿窒息,提升儿童看护人对婴幼儿有效照护能力。预防儿童被动物咬伤,规范犬类管理及宠物饲养。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儿童及其看护人针对地震、火灾、踩踏等灾害性事件的防灾避险技能。

5.预防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建立预防儿童暴力伤害工作机制,落实儿童遭受暴力伤害发现、报告、干预机制,鼓励公众依法劝阻、制止、检具、恐高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严惩对儿童实施暴力伤害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儿童伤害及遭受暴力的紧急救援、医疗救治、康复服务水平。

6.加强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完善落实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营造文明安全校园环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社会交往能力。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学生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等工作机制,提高教职员工、家长、学生对学生欺凌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三)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表3儿童教育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责任

部门

儿童

教育

1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99%

教体部门

2

义务教育巩固率

%

99%

3

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毛入学率

%

98%

策略措施

  1.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组织和督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动履职,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耐心教育和帮助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

  2.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服务网络。认真贯彻江苏省《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建立“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3.健全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教育保障机制。坚持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学校接纳为主,健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机制,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中高考制度和招生制度,到2025年,随迁子女与户籍学生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参加升学考试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的比例达到100%。

  4.保障弱势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入学。健全和完善扶贫助学制度,帮助孤困儿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以及职业教育。深入实施“春蕾计划”、“春蕾圆梦工程”,为困境女童接受教育提供帮助。为流浪儿童、具有不良行为的儿童和未成年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5.全面实施儿童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健康人格、良好品质、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提高性别意识,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

  6.推进儿童科技教育。建立和巩固儿童科普队伍,普及计算机信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逐步完善儿童科技活动设施和阵地,开展流动科技馆校园行等多种形式的科普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儿童的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7.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功能。加强和改进家庭教育。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巩固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办学质量。重点发挥学校和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对家庭教育指导的主体作用。积极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发挥教育指导作用。提倡教育多元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资本投入,发挥社会教育补缺性作用,优化大教育格局。

(四)儿童福利

主要目标

表4儿童福利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目标

责任部门

1

儿童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教体部门

2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覆盖率

%

100%

民政部门司法部门

3

儿童福利和社会保护工作平台信息化管理率

%

提高

策略措施

  1.巩固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完善孤儿养育标准调整机制,并按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给予动态价格补贴,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就业、住房等多方面的需求。统筹做好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和流浪儿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的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困境儿童的生活、教育、医疗和公平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促进困境儿童健康幸福成长。

2.建立儿童友好型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支持体系。采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措施配备乡镇、村(居)专兼职儿童社会工作人员,增加综合服务机构的儿童福利服务功能。细化、明确并落实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的职责,为辖区儿童特别是困境儿童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整合资源,加强对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等专兼职基层儿童工作者的常态化培训,提高实务能力。

3.完善儿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对符合救助规定的贫困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部分按政策规定给予救助。落实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

4.健全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保护服务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流动儿童提供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尝试以社区为依托,社工结对服务、社会公益组织资助的方式,加大对流动儿童家庭的支持力度,提高流动儿童家长科学育儿能力,促进流动儿童的社会融合。

5.加大困境儿童社会救助力度。扩大贫困家庭儿童的资助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完善贫困儿童教育综合救助体系,深化“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明天计划”,实施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助学圆梦行动,为贫困儿童家庭提供学习培训资助。鼓励和扶持民间非营利组织,参与针对困境儿童的服务,满足儿童多元化福利需求。

6.强化孤儿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孤儿的养育标准制度,完善孤儿和监护人缺失儿童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康复及适龄孤儿就业等多方面的需求。深入开展反遗弃儿童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弃婴(儿)数量。

(五)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表5儿童与家庭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目标

责任部门







儿童与家庭

1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覆盖率

%

提高

妇联、教体部门、民政部门

2

农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比例

%

≥90%

策略措施

1.建设文明家庭。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家庭教育的核心在于立德树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注意将言传与身教相结合,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为儿童成长营造健康、和谐、文明的家庭环境。注重在日常生活中,引导儿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儿童养成爱国爱家、明礼诚信等良好品德,传承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团结友爱、自尊自信等好品行、好习惯,养成良好的人格。

2.实施科学家教。引导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和权利。坚持“儿童为本”理念,引导家庭成员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合理安排儿童在家庭中的各项活动,保障儿童睡眠、锻炼、闲暇、娱乐的权利,增加体育锻炼、亲近自然、休息娱乐、同伴交往、亲子活动等时间。鼓励和支持儿童学会自我选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重视培养儿童的独立意识。保障儿童参与自身、家庭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在涉及儿童成长的一切事务中重视和采纳儿童的合理意见。教育引导儿童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与社会服务,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技能。

3.传承优良家风,营造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引导家庭提高陪伴质量,增加陪伴时间,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鼓励支持家庭开展亲子游戏、亲子阅读、亲子运动、亲子出游、亲子劳动等活动。引导家庭营造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夫妻和谐的良好氛围。发挥家长的榜样和示范作用,身体力行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引领儿童养成节约资源、绿色低碳、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倡导“新食尚”,杜绝餐饮浪费,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引导儿童主动践行和传承良好家风。

4.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加强家庭监护能力宣传培训,提升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帮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和成才观,掌握科学育儿方法,创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个体差异,禁止采用殴打、体罚、虐待等不文明不科学的教育方式,杜绝家庭暴力。

(六)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表6儿童与环境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目标

责任部门

儿童与环境

1

学校卫生监测合格率

%

100%

教体部门

2

学生环保知识知晓率

%

100%

3

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周边道路标志设置率

%

100%

交通部门

4

农村供水入户率

%

100%

水利部门

策略措施

1.保障儿童对社会环境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支持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设,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强化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积极培育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将更多儿童保护与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优先购买面向城镇社区、家庭和学校的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服务。

2.提高儿童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环保能力。加强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家长和儿童对环境污染的认识,鼓励儿童和家长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儿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健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的制止、举报、处罚措施,加快给予儿童无烟环境的创设。深化绿色学校、开展“绿色小卫士”创建评比活动,鼓励引导青少年养成绿色生活的良好行为习惯。

  3.预防和减少儿童伤害的发生。重视与儿童事务相关的专业人员特别是儿童社会工作者的培养和使用。对家长、教师、社区工作者、儿童工作机构人员及儿童进行儿童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成人的儿童保护技能以及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中小学重视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知识、性知识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增强未成年人防性侵意识和能力,提高儿童防灾、自救能力。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生活、医疗、教育、游戏、娱乐、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减少各类灾害对儿童的影响。

  4.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保力量,推进学校意外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学校治安防范检查、火灾隐患排查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儿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已配备的校车应当达到安全标准。强化校园周边巡逻和消防安保,校园附近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发挥“护学岗”作用,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安排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5.加大儿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力度。发挥妇女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的功能,整合资源,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加强社区和大型居住区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健全配套设施,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在节假日和寒暑假向社区开放,就近便捷服务儿童。 

6.推进儿童保护网络的建设。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参与儿童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提倡父母与子女加强交流与沟通。预防和制止家庭虐待、忽视和暴力侵害儿童等行为的发生。

7.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未成年人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信仰者和实践者,深化“文明礼仪进万家”等活动,推动“八礼四仪”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引导未成年人在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8.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保障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和践行儿童优先理念。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树立保障儿童权利实现的意识。在制定政策规划、配置公共资源、部署开展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在乡镇建设规划中提供更多满足儿童需求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实现服务。

(七)儿童与法律

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目标

责任部门

儿童与法律保护

1

青少年普法教育率

%

100%

教育部门

2

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

%

100%

司法部门

3

儿童受暴力侵害案件受理率

%

≧95%

司法部门

公安部门

4

儿童受暴力侵害案件查处率

%

≧95%

5

侵害儿童权益案件的受理率

%

≧95%

6

侵害儿童权益案件的结案率

%

≧95%

7

有需求儿童的法律援助率

%

≧95%

8

对没有聘请律师辩护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实施法律援助的比例

%

≧95%

表7儿童与法律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1.加强儿童保护的法制专题教育。面向社会、家庭、儿童,开展反家暴、“防拐”、禁毒、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公布法制副校长联系方式,确保学生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得到及时指导,提高儿童本人、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的法律意识和能力,促进全社会依法保障儿童权利,关爱儿童健康成长。

2.建立儿童保护多部门合作机制。相关部门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伤害等情况,必须强制报告。

3.落实儿童登记管理制度。完善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相关制度和政策,逐步实行新生儿户籍登记指纹采集和DNA录入制度。

4.消除对女童的歧视。打击溺弃、遗弃等歧视和迫害女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5.完善儿童的监护制度。加强对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教育,提高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落实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严重侵害儿童权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资格撤销的法律制度。

6.加强儿童人身权利保护。强化部门联动和联合执法,积极预防和严厉惩治对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性侵害、拐卖、绑架、遗弃、伤害、虐待儿童、组织儿童乞讨、卖艺、卖淫、贩毒以及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儿童犯罪等严重侵害儿童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犯罪。严厉打击组织、胁迫、诱骗儿童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7.依法查处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劳动或危险作业。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儿童介绍就业。

  8.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儿童违法犯罪问题的研究,建立学校、社区、家庭、司法机关共同参与的帮扶组织和运作机制。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等手段,对有不良行为倾向的儿童进行早期介入、有效干预和行为矫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提高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教育矫正质量,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的再犯罪率。

  9.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加强对因命案等刑事案件所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司法救助。保障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获得有针对性的经济救助、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及专业社工利用自身资源协同参与援助救助。

10.预防和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使用童工行为,重点查处以勤工俭学、实习见习等方式变相使用童工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预防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区识别防范性侵害和发现报告的意识和能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反家庭暴力宣传,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受理、调查、立案和转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杜绝针对儿童的各种家庭暴力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

五、重点项目

(一)儿童发展环境净化工程。综合运用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力量,推进法治理念培养、涉法在校生关爱、涉法家庭在校生关爱、留守未成年在校生温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五位一体的未成年关爱工程,推动中小学生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帮助他们正确面对困难、坚定生活信念。引导少年儿童自觉远离和抵制有害出版物及信息,给学校一片蔚蓝的天空,为中小学生创造安全、健康和积极向上的生活环境。

(二)儿童安全保护项目。建立以村(居)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工作运行机制,动员村居学校、幼儿园、医院、法律、心理咨询等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参与儿童保护,预防和制止家庭虐待、忽视和暴力侵害儿童等行为的发生,让儿童权益保护意识进入每一个家庭,给儿童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各级各类学校和有条件的社区儿童活动阵地积极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定时开展针对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公共突发事件的紧急疏散演练、解救技能培训,提高儿童的自护、自救、防灾和逃生能力。

(三)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提升工程。加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宣传教育、文化娱乐、权益维护、强身健体、科学家教、心理辅导等服务功能,以“管好”、“用好”为目标,强化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村(居)“妇女儿童之家”制度建设和实际运行,保障在节假日、寒暑假向妇女儿童正常开放,促其成为妇女儿童诉求有人听、求助有人理、学习有人教、就业有人帮、闲暇有地去的温馨港湾与温暖之家。

(四)儿童体质提升工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指导、学校实施、家庭关注的机制,推动儿童及其家长更加关注儿童体质健康、注重体格锻炼。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加强近视防控科普宣传,改善视觉环境。

(五)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培育优良家风,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把家庭家教家风作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其涵养道德、厚植文化、润泽心灵的德治作用,从而推动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第一,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丰厚文化滋养,需要尊重历史、延续文脉,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中萃取精华、汲取能量,进一步为社会治理提供丰厚文化滋养。讲好新时代的家风故事,进而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文化支撑。第二,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在家庭层面,聚焦家庭德育功能,通过生活化场景、日常化活动、具体化载体,在传家风、立家训中筑牢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在正家风、齐家规中砥砺道德追求、理想抱负。在社会层面,通过生动、具体、直观、形象的社会宣传、学校教育、志愿服务等,使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家庭家教家风走进百姓,成风化俗。第三,促进德治与法治相得益彰。努力实现教育引导和制度支撑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将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有机统一起来,善于运用法治解决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德治与法治相得益彰,使社会形成良好的文明风尚,从而营造良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环境。

六、实施评估

(一)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各村居、相关部门负责儿童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镇妇联具体负责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

2.完善机制,强化分级落实。各村居、部门结合实际,将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坚持领导责任签约、年度目标考核、跟踪监测评估、定期排序公布等制度,坚持成员单位年度述职、工作报告制度,坚持年度召开政府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委全委会议、联络员会议制度,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3.加强机构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各部门要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人力、经费保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做到机构、编制单设,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将实施规划经费和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4.依法履行职责,优化环境。各村居、部门对儿童发展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各相关部门、机构、社会团体自觉践行“儿童优先”原则,将落实规划目标纳入制定、执行有关政策中,加强对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的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及司法保护。

5.注重示范引导。加强对示范工作的管理指导,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动态,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策略措施,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先进经验。

6.宣传培训,广泛动员。将儿童规划内容及相关法规政策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课程,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与能力。广泛宣传儿童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及显著成效,宣传促进儿童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营造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确立儿童是规划实施受益者和参与者的意识,尊重儿童表达,提高儿童参与,增强儿童自我发展能力。






黄营镇村居妇女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广大妇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推动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践行者。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各级政府应有的工作职责。进入新时代,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对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以及完成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推进“十四五”时期黄营镇妇女事业发展,让妇女群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依据相关的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同时充分结合《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淮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涟水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及《黄营镇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四五”时期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深刻领会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中提到的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立足江苏“强富美高”总目标等重要精神;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全面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切实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持续推进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继续促进江苏省妇女全面发展、两性平等和谐发展,推进妇女事业与黄营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建议,要求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保持妇女发展总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将妇女发展融入苏北重要中心城市的整体发展战略,妇女平等享有公共卫生优质服务,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平等享有教育文化资源,科学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平等享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经济地位不断提升;平等享有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权利,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保障妇女生存、发展和平等参与的法规政策更加完善;保障妇女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平等受益;妇女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护,妇女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妇女生存发展的环境更加优化。


黄营镇村居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规划目标

指标属性

1

女性从业人员所占比重

45%

预期性

2

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

保障

约束性

3

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 益分配权、土地征收或流转收益分配权等各项经济权益

保障

约束性

4

新发展女党员占中国共产党比例

40%

约束性

5

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水平

提升

预期性

6

乡镇基层家庭讲座开展率

提升

预期性

7

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

提升

预期性

8

乡镇妇女维权覆盖率

提升

预期性

9

乡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98%

约束性

10

乡镇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中女性人数

提升

预期性

二、“十四五”时期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健康

主要目标

表1妇女健康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目标

妇女健康

1

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省检查覆盖率

%

60%

2

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提高

3

乡镇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 合格人数比例

%

90%

4

妇女预期寿命

-

≥80


策略措施

1.加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宣传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规范妇女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生殖保健服务。推行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强化男女两性共同承担避孕节育责任的意识,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

2.建立健全妇女保健服务制度。开展妇女健康知识和营养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习惯,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减少慢性病的发生。针对孕妇、乳母开展科学的孕期、哺乳期营养宣传指导,提高母乳喂养率。

3.完善妇女心理卫生防治服务网络。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等服务项目,提高不同年龄、不同群体妇女生理、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4.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和乙肝母婴传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以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抵御艾滋病和性病的危害。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控制传播途径。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保障艾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的合法权益。

5.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实现村居妇女健身体育设施的全覆盖。积极开展妇女健身展示活动,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体育锻炼,增强广大妇女身体素质。进一步深化妇女健身示范站(点)建设,加强妇女健身品牌创建工作。

6.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构建“预防-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链,满足贫困妇女、老年妇女、残疾妇女等重点人群的特殊需求。为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等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保障水平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

(二)妇女教育

主要目标

表2 妇女教育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妇女

教育

1

女性终身学习意识

-

提升

2

女性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水平

-

提高

3

思想政治教育、男女平等国策、性别观念

-

提高

策略措施

1.坚持性别平等的原则和男女平等的国策。保障女性平等接受教育,禁止教育中的性别歧视。提高教育决策者、管理者、工作者和教育对象的社会性别意识。

2.强化教育内容的性别评估。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体现社会性别理念,在各村居开展性别平等教育课程或讲座。

3.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深化“单亲特困母亲圆梦助学行动”、“春蕾圆梦”等社会助学活动,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保障女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和个人生活困难辍学,保障未升学初高中女毕业生免费接受职业培训。

4.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高女性尤其是劳动年龄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鼓励女性全面发展,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残疾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5.完善妇女终身教育体系。引导妇女增强泛在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适应“互联网+”和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具有较高思维品质以及较强实践创造能力的创新型、智慧型女性人才。

6.加强留守流动妇女的教育管理。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妇女有针对性的文化知识、实用技能的教育培训,帮助留守流动妇女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其创业就业能力。

7.保障特殊妇女群体教育权益。重视和发展残疾妇女、单亲特困家庭妇女的教育培训,增强其生存发展能力,为困境妇女平等接受各类教育培训提供机会和条件。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表3妇女与经济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妇女与经济

1

女性从业人员所占比重

%

47%

2

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

-

保障

3

女性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和劳动安全,降低职业发病率

-

保障

4

就业困难妇女群体就业创业能力

-

增强

5

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 益分配权、土地征收或流转收益分配权等各项经济权益

-

保障


策略措施

1.保障妇女平等就业与平等参与经济发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录用人员时,杜绝非岗位特定需要的性别限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妇女结婚、生育的内容。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切实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劳动就业与收入分配权利。

2.完善妇女创业就业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信息指导,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通过税费减免、资金支持、小额贷款、跟踪指导等帮扶措施,支持帮助妇女自主创业,提升妇女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3.帮助困难妇女实现就业创业。完善困难群体妇女的就业援助政策,强化对就业困难妇女的就业援助。落实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支持帮助生育妇女重返工作岗位。

4.提高农村妇女经济收入和非农就业率。加大实施农村妇女职业培训的力度,积极为农村妇女提供小额贷款、信息服务等,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鼓励支持农村妇女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高效农业、“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经济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培养新型职业女农民,帮助农村妇女实现多形式创业,提高非农就业率。

5.落实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益。保障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费分配、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坚决制止和纠正以未婚、出嫁、离异或丧偶为由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

6.保障进城务工妇女的特殊权益。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或设女职工委员,监督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情况。加强女职工保护法律政策宣传教育,增强女职工维权意识。

(四)妇女参与决策管理

主要目标

表4妇女与决策和管理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妇女参与决策管理

1

新发展女党员占中国共产党比例

%

40%

2

村(居) 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委员

至少一名

3

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

30%

4

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

%

6%

5

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

32%

6

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水平

-

提升

7

女性社会组织

-

加强培育

策略措施

1.优化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社会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及对妇女在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中重要作用的认识,积极营造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氛围,保障妇女享有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2.全面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及水平。提高女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比例,加大对基层女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和决策管理能力。

3.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创新选举办法和运作模式,提高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加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成员中女性人数和所占比例。村(居)妇联主席进“两委”班子。

(五)妇女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表5妇女社会保障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1

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提升

2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98%

3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98%

4

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提升

5

城镇女性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

3800

6

城镇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

提升

7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提升

8

女性参保人数

提升

9

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中女性人数

100%

10

城乡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提升

11

城乡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8%

12

妇女失业保险覆盖率

%

提升

13

村居女职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

万(人)

提升


策略措施

1.保障妇女公平享有社会保障。全面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涉及妇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妇女公平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积极推进新业态从业妇女参保,努力扩大妇女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

2.完善乡镇妇女社会救助制度。落实各项救助政策,逐步扩大救助范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妇女提供生活、医疗等救助。关注留守流动妇女、贫困妇女、老年妇女、单亲特困母亲的生活状况和特殊需求。

3.倡导社会力量参与妇女救助。支持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面向妇女的社会救助,鼓励慈善基金组织设立困难妇女专项救助基金,为生活困难的妇女提供救助。

4.为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推进残疾妇女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度和贫困残疾妇女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保障残疾妇女的基本生活。

(六)妇女与家庭

主要目标

表6妇女与家庭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妇女与家庭

1

村(居)基层家庭讲座开展率

%

提升

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普及率

%

提升

3

参加家庭教育活动人数

提升

1.树立新时代家庭观。一是弘扬家庭美德,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把家庭梦融入中国梦,共同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为大力培育和发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贡献力量。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和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二是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广泛传播“最美家庭”故事,更好发挥好家风好家训道德教化作用。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夯实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中的家庭基点。

2.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一是促进男女平等的婚姻理念,促进家庭成员互相尊重和关爱,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推进移风易俗,引导抵制高价彩礼陋习,选树宣传婚事新办典型,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二是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务,支持夫妻共同履行家庭责任,共同分担家务,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三是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在制定家庭教育法中明确夫妻共同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共同参与未成年子女家庭教育,共同创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鼓励父母加强亲子交流,增进亲子感情,提高陪伴质量,禁止家庭暴力。四是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推进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人民调解员队伍,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搭建“互联网+”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平台。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测预防预警,健全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激化。

策略措施

1.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使妇女和家庭成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把“家庭梦”融入中国梦,把家庭建设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有机结合,共同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为大力培育和发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贡献力量。

2.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建设的主力军。深入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充分发挥妇女在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建设文明家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履行家庭责任与义务,践行优良家风,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与义务,积极参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特殊作用。

3.建立健全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加强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优秀的家庭文化理念。

4.促进男女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倡导夫妻在家务劳动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担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辅导子女学业、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

5.增强父母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宣传培训,帮助父母树立科学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鼓励父母加强亲子交流,共同陪伴未成年子女成长。推动家庭教育研究,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社区全域、父母全程、家庭全类型的“三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帮助父母指导孩子正确使用电子产品,减少家庭教育不当。

6.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倡导养老、敬老、孝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方便照料陪护。

7.引领妇女成为文明健康科学生活的践行者、推动者。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妇女和家庭成员环境意识。发挥妇女在家庭健康中的引领促进作用,带动家庭成员提升健康素养,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推广分餐公筷等新做法,坚决杜绝浪费。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增强智慧生活能力,提高家务劳动和家庭生活智能化水平。

8.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家庭成员履行家庭和社会责任,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增强参与能力,提升家庭文明素质和社区治理水平。增进村居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深化家庭创建活动,动员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先进家庭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家庭建设和社会治理。

(七)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表7妇女与环境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妇女与环境

1

乡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

≥98%

2

村(居)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

≥98%

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社会宣传,增强全社会尤其是决策者的性别平等意识,营造两性和谐发展的人文环境。

2.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文化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倡导生活模式绿色化,消费方式生态化。引导村居广大妇女进一步增强勤俭节约和生态文明意识,践行低碳生活,争创绿色家庭、文明家庭,共同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社会文化程度高的新农村。

3.建立完善村居妇女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充分利用村居资源,为妇女提供学习、就业、健身、娱乐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4.提高妇女自救互救及防震减灾的应变能力。开展妇女自我保护和应对灾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妇女的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意识,提高妇女应对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对妇女的伤害。根据妇女特殊需求,在减灾工作中对妇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务,并加强对灾区妇女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八)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表8妇女与法律主要目标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妇女与法律

1

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

提升

2

受救助(庇护)所救助人次

提升

3

家庭暴力案件受理率

%

提升

4

社区(村居)妇女维权站覆盖率

%

提升


策略措施

1.促进保障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认真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江苏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源头保障妇女权益。

2.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各种形式普法宣传,加强法制阵地建设,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意识。加大对妇女的法律知识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的力度,加强对外来务工妇女、农村妇女、下岗失业妇女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提高妇女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妇女法律知识普及率达95%。

3.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4.维护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保障农村妇女依法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行使民主权利。

5.切实维护留守以及流动妇女合法权益。保障留守、流动妇女在就业培训、子女入学、医疗保健、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权益。将流动妇女纳入村居妇女维权站的服务对象,接受她们的咨询和投诉,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流动妇女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建立和完善妇女维权的预警机制。健全妇女维权预警机制,引导妇女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强化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7.加强对女性违法犯罪人员教育矫治工作。深化女性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做好女性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努力降低女性犯罪和重新犯罪率。













黄营镇村居儿童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各级政府应有的工作职责。加快儿童事业发展,对于全面提升我镇人口素质、推进大美黄营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推进“十四五”时期黄营儿童事业发展,充分结合《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淮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涟水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以及《黄营镇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中的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十四五”时期儿童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依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淮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涟水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以及《黄营镇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等政策文件,遵循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儿童平等发展、儿童参与的原则,要切实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进一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受教育水平和福利水平,优化儿童成长环境,推动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向儿童倾斜,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健康发展、优先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牢牢把握儿童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儿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依法保护儿童原则。完善儿童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儿童合法权利,重视儿童身心发展,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制定政策和统筹规划时,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儿童发展特点,在公共服务提供和公共资源配置上,充分保障儿童利益。

——坚持平等发展原则。创造公平发展环境,确保儿童不因任何状况受到歧视,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坚持儿童参与原则。尊重儿童意愿,鼓励支持儿童参与社会管理及各类活动,畅通渠道,重视和吸收儿童意见,营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良好环境。

——坚持婴幼儿照护发展原则。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

(三)总体目标

将儿童发展融入村居发展的整体战略,儿童发展总体水平与涟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儿童受教育水平;满足儿童文化需求,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不断优化儿童发展和参与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提高“平等、包容、绿色、共享”理念下社会化服务儿童的水平,培养儿童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创设安全的儿童生活环境。

二、“十四五”时期儿童发展: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表1儿童健康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1.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和溺弃女婴的违法行为。

2.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加强社区儿童体育活动设施的配套建设,为儿童提供免费的课外活动场所,提高儿童户外体育锻炼质量,控制中小学生肥胖率、超重率。加强家校互动,引导家长配合教育、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儿童“防近视、防龋”工作,让儿童视力不良新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

  3.加强儿童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儿童心理健康、青春期和生殖健康、禁烟、禁毒、防艾滋病、防污染等宣传教育活动。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结合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儿童形成正确的健康观念和生活方式,提高儿童自我保健能力和利用卫生服务设施的能力。

4.开展儿童性与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儿童正确认识两性关系,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和道德观念。引导家长根据儿童年龄阶段特点开展性教育,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自护意识和能力。


(二)儿童与安全

主要目标

表2儿童安全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儿童

安全

1

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为基数)

%

下降20%

2

儿童溺水死亡率

%

下降

3

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率

%

下降

4

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伤害的发生、致残和死亡率

%

下降

策略措施

1.创建儿童安全环境。树立儿童伤害可防可控意识,采用宣传教育、改善环境、使用安全产品等措施,提升村居维护儿童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创建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区安全环境。加强宣传培训,帮助儿童及其看护人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儿童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等教育活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加强社区环境治理,排除安全隐患。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儿童安全保护措施。

2.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落实溺水防控措施,加强儿童看护,隔离、消除家庭及校园环境的溺水隐患,加强农村地区相关水体的防护隔离和安全巡查,加强开放性水域、水上游乐场所、船只等安全管理并配置适用于儿童的应急救援装备。

3.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和安全头盔,推广儿童步行及骑乘非机动车使用反光标识。提高家长看护能力,培养儿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4.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害。预防儿童跌倒(跌落),及时清除环境危险因素,推广应用窗户护栏等防护产品。预防儿童烧烫伤,教育儿童远离火源,引导家庭分隔热源、安全使用电子电气产品及烟花爆竹,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电子电器用品。预防婴幼儿窒息,提升儿童看护人对婴幼儿有效照护能力。预防儿童被动物咬伤,规范犬类管理及宠物饲养。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儿童及其看护人针对地震、火灾、踩踏等灾害性事件的防灾避险技能。

5.预防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建立预防儿童暴力伤害工作机制,落实儿童遭受暴力伤害发现、报告、干预机制,鼓励公众依法劝阻、制止、检具、恐高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


(三)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表3儿童教育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

儿童

教育

1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99%

2

义务教育巩固率

%

99%

3

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毛入学率

%

98%


策略措施

  1.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组织和督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动履职,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健全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教育保障机制。坚持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学校接纳为主,健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机制,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中高考制度和招生制度,到2025年,随迁子女与户籍学生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参加升学考试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的比例达到100%。

  3.保障弱势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入学。深入实施“春蕾计划”、“春蕾圆梦工程”,为困境女童接受教育提供帮助。为流浪儿童、具有不良行为的儿童和未成年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4.推进儿童科技教育。建立和巩固儿童科普队伍,普及计算机信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逐步完善儿童科技活动设施和阵地,培养儿童的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四)儿童福利

主要目标

表4儿童福利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目标

1儿童医疗保险参保率%≥95%

2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覆盖率

%

100%

3

儿童福利和社会保护工作平台信息化管理率

%

提高


策略措施

  1.巩固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做好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和流浪儿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的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困境儿童的生活、教育、医疗和公平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促进困境儿童健康幸福成长。

2.建立儿童友好型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支持体系。采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措施配备乡镇、村(居)专兼职儿童社会工作人员,增加综合服务机构的儿童福利服务功能。细化、明确并落实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的职责,为辖区儿童特别是困境儿童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整合资源,加强对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等专兼职基层儿童工作者的常态化培训,提高实务能力。

3.健全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保护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流动儿童提供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尝试以社区为依托,社工结对服务、社会公益组织资助的方式,加大对流动儿童家庭的支持力度,提高流动儿童家长科学育儿能力,促进流动儿童的社会融合。

4.加大困境儿童社会救助力度。扩大贫困家庭儿童的资助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完善贫困儿童教育综合救助体系,深化“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明天计划”,实施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助学圆梦行动,为贫困儿童家庭提供学习培训资助。鼓励和扶持民间非营利组织,参与针对困境儿童的服务,满足儿童多元化福利需求。

5.强化孤儿保障工作。完善孤儿和监护人缺失儿童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康复及适龄孤儿就业等多方面的需求。深入开展反遗弃儿童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弃婴(儿)数量。

(五)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表5儿童与家庭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目标

儿童与家庭

1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覆盖率

%

提高

2

农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比例

%

≥90%

策略措施

1.建设文明家庭。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家庭教育的核心在于立德树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注意将言传与身教相结合,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为儿童成长营造健康、和谐、文明的家庭环境。注重在日常生活中,引导儿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儿童养成爱国爱家、明礼诚信等良好品德,传承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团结友爱、自尊自信等好品行、好习惯,养成良好的人格。

2.实施科学家教。引导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和权利。坚持“儿童为本”理念,引导家庭成员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合理安排儿童在家庭中的各项活动,保障儿童睡眠、锻炼、闲暇、娱乐的权利,增加体育锻炼、亲近自然、休息娱乐、同伴交往、亲子活动等时间。鼓励和支持儿童学会自我选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重视培养儿童的独立意识。保障儿童参与自身、家庭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在涉及儿童成长的一切事务中重视和采纳儿童的合理意见。教育引导儿童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与社会服务,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技能。

3.传承优良家风,营造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引导家庭提高陪伴质量,增加陪伴时间,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鼓励支持家庭开展亲子游戏、亲子阅读、亲子运动、亲子出游、亲子劳动等活动。引导家庭营造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夫妻和谐的良好氛围。发挥家长的榜样和示范作用,身体力行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引领儿童养成节约资源、绿色低碳、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倡导“新食尚”,杜绝餐饮浪费,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引导儿童主动践行和传承良好家风。

4.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加强家庭监护能力宣传培训,提升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帮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和成才观,掌握科学育儿方法,创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个体差异,禁止采用殴打、体罚、虐待等不文明不科学的教育方式,杜绝家庭暴力。

(六)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表6儿童与环境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目标

1

学生环保知识知晓率

%

100%

2

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周边道路标志设置率

%

100%

3

农村供水入户率

%

100%


策略措施

1.提高儿童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环保能力。加强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家长和儿童对环境污染的认识,鼓励儿童和家长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儿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健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的制止、举报、处罚措施,加快给予儿童无烟环境的创设。

  2.预防和减少儿童伤害的发生。重视与儿童事务相关的专业人员特别是儿童社会工作者的培养和使用。对家长、教师、社区工作者、儿童工作机构人员及儿童进行儿童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成人的儿童保护技能以及儿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生活、医疗、教育、游戏、娱乐、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减少各类灾害对儿童的影响。

3.加大儿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力度。发挥妇女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的功能,整合资源,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 

4.推进儿童保护网络的建设。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提倡父母与子女加强交流与沟通。预防和制止家庭虐待、忽视和暴力侵害儿童等行为的发生。

5.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未成年人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信仰者和实践者,深化“文明礼仪进万家”等活动,推动“八礼四仪”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引导未成年人在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保障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和践行儿童优先理念。在制定政策规划、配置公共资源、部署开展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在村居建设规划中提供更多满足儿童需求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

(七)儿童与法律

主要目标

领域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目标

儿童与法律保护

1

青少年普法教育率

%

100%

2

有需求儿童的法律援助率

%

≧95%

3

对没有聘请律师辩护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实施法律援助的比例

%

≧95%

表7儿童与法律主要目标

策略措施

1.加强儿童保护的法制专题教育。面向村居、家庭、儿童,开展反家暴、“防拐”、禁毒、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公布法制副校长联系方式,确保学生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得到及时指导,提高儿童本人、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的法律意识和能力,促进全社会依法保障儿童权利,关爱儿童健康成长。

2.建立儿童保护多部门合作机制。相关部门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伤害等情况,必须强制报告。

  3.完善儿童的监护制度。加强对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教育,提高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落实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严重侵害儿童权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资格撤销的法律制度。

  4.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儿童违法犯罪问题的研究,建立学校、社区、家庭、司法机关共同参与的帮扶组织和运作机制。综合运用教育、服务、管理、帮教等手段,对有不良行为倾向的儿童进行早期介入、有效干预和行为矫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提高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教育矫正质量,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的再犯罪率。

  5.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加强对因命案等刑事案件所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司法救助。保障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获得有针对性的经济救助、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

6.预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预防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区识别防范性侵害和发现报告的意识和能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反家庭暴力宣传,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杜绝针对儿童的各种家庭暴力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

三、重点项目

(一)儿童发展环境净化工程。综合运用家庭、学校、村居多方力量,推进法治理念培养、涉法在校生关爱、涉法家庭在校生关爱、留守未成年在校生温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五位一体的未成年关爱工程,推动中小学生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帮助他们正确面对困难、坚定生活信念。引导少年儿童自觉远离和抵制有害出版物及信息,给学校一片蔚蓝的天空,为中小学生创造安全、健康和积极向上的生活环境。

(二)儿童安全保护项目。建立以村(居)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工作运行机制,动员村居学校、幼儿园、医院、法律、心理咨询等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参与儿童保护,预防和制止家庭虐待、忽视和暴力侵害儿童等行为的发生,让儿童权益保护意识进入每一个家庭,给儿童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各级各类学校和有条件的社区儿童活动阵地积极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定时开展针对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公共突发事件的紧急疏散演练、解救技能培训,提高儿童的自护、自救、防灾和逃生能力。

(三)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提升工程。加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宣传教育、文化娱乐、权益维护、强身健体、科学家教、心理辅导等服务功能,以“管好”、“用好”为目标,强化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村(居)“妇女儿童之家”制度建设和实际运行,保障在节假日、寒暑假向妇女儿童正常开放,促其成为妇女儿童诉求有人听、求助有人理、学习有人教、就业有人帮、闲暇有地去的温馨港湾与温暖之家。

(四)儿童体质提升工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指导、学校实施、家庭关注的机制,推动儿童及其家长更加关注儿童体质健康、注重体格锻炼。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加强近视防控科普宣传,改善视觉环境。

(五)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培育优良家风,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把家庭家教家风作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其涵养道德、厚植文化、润泽心灵的德治作用,从而推动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第一,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丰厚文化滋养,需要尊重历史、延续文脉,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中萃取精华、汲取能量,进一步为社会治理提供丰厚文化滋养。讲好新时代的家风故事,进而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文化支撑。第二,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在家庭层面,聚焦家庭德育功能,通过生活化场景、日常化活动、具体化载体,在传家风、立家训中筑牢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在正家风、齐家规中砥砺道德追求、理想抱负。在社会层面,通过生动、具体、直观、形象的社会宣传、学校教育、志愿服务等,使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家庭家教家风走进百姓,成风化俗。第三,促进德治与法治相得益彰。努力实现教育引导和制度支撑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将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有机统一起来,善于运用法治解决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德治与法治相得益彰,使社会形成良好的文明风尚,从而营造良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环境。



涟水县黄营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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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营镇村十四五妇女儿童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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