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沙县榔梨街道梨江大道32号A厂房东边南1-4跨区间以及该跨区间后面场地合计1890平方米物业招租 | 项目编号 | N0124FCZZ******查看详情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7-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7-2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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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5.80元/㎡/月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1-18 | |||||||||||||||||||||||||||||||||||||
评估机构 | 湖南新财苑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25.80元/月/㎡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湖南开关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先生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鑫牛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评估报告(湘财苑评字(2022)第008号),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项目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
标的交割 | 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 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税费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网络及工商、税务、市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负责环保、消防、治安等事务,并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方在使用期间一旦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承租方需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租方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因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的所有纠纷与出租方无关。 7、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或用作禁止经营的其他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8、该出租标的原承租人的清退工作由出租方负责。 三、装修改造要求: 1、出租标的房屋设施及水电现状交付,如需设计并进行装修改造均由承租人自行完成,所有装修改造经费及设备设施配备均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人在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设备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并确保安全,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在承租期内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方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湖南省长沙市有关规范进行,并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环保及工商等),装修方案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符合消防通道、设施等相应规范。出租方有权监督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出租方的相关要求。如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出租方要求,出租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作出说明;如出租方不同意,承租方应予以纠正。否则,出租方可以扣除承租方租赁押金,并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4、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对由承租方所出资的房屋装修、装饰及添附设备按照以下办法处理:来装去留。 5、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 |||
现场展示 |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江辉186*****833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7-22 09:00:00 至 2022-07-28 17:00:00前(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提供材料清单(法人).pdf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查看详情.00元,截止时间2022-07-2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07-22 09:00:00-2022-07-29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服务费 | 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 100 万元以下的(含 100 万元),按成交租金的 2% 支付;成交租金高于 100 万元低于 500 万元的部分按 1.5%收取; 成交租金高于 500 万元的,超出部分按 1%收取) | ||||
附件下载 | 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蒋女士 |
咨询电话 | 0731-********查看详情、131*****552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咨询(送达)地址 |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