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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水利局关于邀请厦门市河长制第三方巡查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河长制第三方

所属地区 福建省-厦门市 发布时间 2022/7/25 关键词河长制第三方   近期更新0项目点击关注“河长制第三方”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厦门市水利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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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拟开展厦门市河长制第三方巡查服务工作,现邀请工作能力强、信誉好的公司参加比选,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与我局取得联系并提供相关审核材料。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一、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厦门市河长制第三方巡查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对全市主要河道、湾(湖)、水库和小微水体涉及“四乱”和“五清”,对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等问题进行第三方巡查服务。各河湖巡查宽度范围为河道生态保护蓝线范围以内,包括:河道水域、滩地、堤防、岸线等以及河道防洪岸线外侧因河道拓宽、整治、生态景观、绿化等目的而规划预留的河道、湖库控制保护范围(以岸线规划为准)。

  2.1河道

  厦门9条主要流域,总长465km,分别为:东西溪、后溪、九溪、官浔溪、过芸溪、深青溪、瑶山溪、龙东溪、埭头溪,及一级支流、二级支流及三级支流(重要特殊位置)。

  2.2湾(湖)

  五缘湾、马銮湾、丙洲湾,总周长70km。(本次不纳入有专属管理单位的筼筜湖、海沧湖)。

  2.3小微水体

  全市小微水体共计920处,其中思明区8处,湖里区8处,翔安区279处,同安区350处,集美区132处,海沧区143处。(整治中抽查率60%,整治后抽查率30%。)

  3、工作内容:

  3.1涉及水体环境保护的违法行为。包括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站涉河排放污染物的溯源排查,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重点巡查入河排污口及支流汇入口感观水质变化情况。

  3.2涉及河道利用管理的违法行为。包括水面垃圾漂浮物,护岸、滩地垃圾倾倒,绿化和水生植物未及时修剪,已建成的安全生态水系项目的管养情况;河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林木及高杆作物;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重点巡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行为。

  3.3涉及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的违法行为。包括未经水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河道上建设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或者虽经批准但未按照要求修建上述工程设施。重点巡查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未经许可在河道保护蓝线范围内建设等行为。

  3.4涉及水工程管理的违法行为。包括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等防洪工程;在堤防、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矿、取土、挖沙、修坟等危害安全活动的。重点巡查破坏、侵占、毁损堤防等行为。

  3.5涉及采砂管理的违法行为。包括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采砂的。重点结合查处涉砂案件,防止乱采滥挖反弹现象。

  3.6以中央环保督察、水利部、省水利厅(河长办)、市水利局(河长办)巡查发现的涉河信访件整改落实情况、“四乱”问题整改情况、暗访通报件的整改情况、小微水体整治整改情况、涉水违章建筑情况等为重点,采用无人机、现场核查等方式、隐蔽拍摄等形式,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评估。

  3.7配合委托单位做好服务期年度市对区河长制工作成效考核,主要为考核情况的内业资料整理,对考核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根据要求编制考核报告。

  4、技术和服务要求:

  4.1工作方式

  4.1.1外业

  巡查方式以人工巡查和无人机巡查相结合,借助厦门市地理信息服务系统,对全河段进行初步筛查,采用无人机服务专项巡查、取证,普通节假日及国家法定假日均需进行巡查,巡查时段按工作需要进行安排(根据需要开展夜间巡查,需服从业主安排)。

  遇到以下紧急情况需作应急处置:(1)河湖水质发生异常情况,如:大量水生物异常死亡、疑似工业废水排放、化学物品污染等。(2)媒体、市民、舆情等反映河湖水质问题,第三方服务单位需立即调配人员和车辆到现场进行核实情况,并当天将书面核实情况(含照片等成果资料)提交业主。

  4.1.2内业

  (1)梳理现状河湖问题台账,对台账进行数据总结、分析;

  (2)做好巡查、复查后的台账建立、维护工作;

  (3)及时对巡查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交月度、季度、半年、年度巡查报告,提出河湖维护对策,提交成果要满足上级部门决策要求;

  (4)做好关于河湖管理工作的相关汇总工作。

  4.2巡查原则

  客观、真实、公平、公正、规范。巡好每条河、每座湖、每个水体,找准存在问题,供市河长办督促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属地河长履职尽责,同时促进各区和有关职能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有效提升我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水平。

  4.3巡查频次

  4.3.1日常巡查

  建立全面推行河长制河湖污染源查控体系,凡是影响河道水质的各类污染源和河湖“四乱”、“五清”、对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行为都在查控范围。人工巡查主要范围为湖、库、小微水体、九条流域河道干流及1、2级支流,无人机巡查范围主要为九条流域河道干流。其中无人机巡查频次为每半年1次,人工巡查频次为每月1次,湖、库巡查频次为每季度1次,小微水体巡查频次为每年1次。

  4.3.2巡查复核

  对巡查发现、舆情反映河长办交办反映的已整改和已到整改限期的河湖问题,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等的河湖问题进行巡查复核。巡查复核组至少安排1个或以上现场巡查复核小组。

  4.4无人机航拍技术要求

  4.4.1无人机巡查速度应控制在60公里/小时以下,以使航拍达到最佳视觉效果;

  4.4.2无人机巡查航拍高度在河道宽度允许的前提下应控制在100米以下,以达到最佳清晰度;

  4.4.3无人机航拍视频分辨率应高于1080P(1920*1080),尽量使用4K(3840*2160)分辨率,操作手须持有AOPA民用无人机驾驶执照;

  4.4.4河道偏长偏曲折的情况下,应采取分段分点飞行,通过后期制作使分段视频接合完全吻合流畅;

  4.4.5无人机巡查航拍时航程应该在不少于1公里以下的前提下以最远化来实施,以防视频衔接处过多;

  4.4.6无人机巡查视频内容里应提供相对应的经纬度坐标等信息,以便处理人员找到问题现场;

  4.4.7结合巡查中发现的突发水污染、重大河道违法行为、河道设施突发损坏、较明显的四乱行为等问题,应另行单独定点排查,结合对比历次巡查资料和河湖保护蓝线,同时可增加数字化正射影像图拍摄技术对违规点进行面积计算,做到更为精准的问题定性,实现初步索源的效果。

  4.5保密要求

  服务提供方必须严格遵守核检暗访工作规定,不得私自与受检地河长办等行政机构或个人建立联系,泄露核查情况,不得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将取消合作关系。

  4.6工作标准要求

  4.6.1中标单位(第三方服务单位)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并设置项目组组长,选派至少5名工作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负责具体工作。在满足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灵活增加人员。

  4.6.2自行配置开展工作所需要的交通、防护装置、办公设备,高清摄像机、相机、高清手机、经纬度定位仪以及小型定速巡航飞行拍摄工具、便携式水质检测仪等数据采集设备。

  4.6.3 24小时内赴现场进行问题核查,核查后24小时内提交核查情况书面材料。

  4.6.4现场核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解决对策;特殊情况下,在与业主双方协商确定时间内提出解决对策。

  4.6.5成果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1)巡查报告,每月提交一次人工巡查报告,包含河道巡查范围为450km,每季度提交一次湖、库、小微水体人工巡查报告,包含五缘湾、马銮湾、丙洲湾湖、小微水体,其中小微水体内容为全市小微水体总数的1/4(约230处)。主要内容:巡查报告以河流、湖泊、水库、水体为单位生成独立巡查报告,报告要素包含:巡查时间、天气、河流(水体)名称、所属流域、地点、巡查路线、巡查长度;巡查发现问题地点、经纬度、周边环境状况、水质状况、污染源类型、规模、性质、问题所在河道(水体)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员、问题产生的可能原因,附问题照片或视频(不少于5张清晰照片或1段视频)。命名规则:拍摄时间+拍摄主题+序号。

  (2)无人机影像资料,每半年提交一次无人机影像资料,包含九条流域河道干流。主要内容:全年巡河视频及图片等电子化成果,建立专题数据库,生成专题图片和统计报表。

  (3)河长制年度考核材料汇编。

  (4)年底提交半年总结报告,合同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年度总结报告,主要包括:年度巡查工作开展情况、河湖问题归纳总结分析,以及下阶段工作改进建议等。

  5、招标控制价:60万元。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

  (3)投标人熟悉厦门河流水系情况;

  (4)投标人拟派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得投标。

  三、提供资格材料(以下材料提供原件或投标人盖章的复印件)

  (1)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资质证书一份;

  (3)承担类似项目清单和厦门辖区水利项目清单一份;

  (4)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5)专业人员配备清单,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在本单位缴交社保清单;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四、测算费用

  按照最低价原则确定中标承担单位。 

  五、资格材料递交时间

  应邀意向承担单位可通过快递、信件、直接送达方式于2022年8月1日下午3时前将资格材料递交到厦门市水利局508室(封面注明厦门市河长制第三方巡查服务项目资格材料),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材料,将不予受理。

  六、邀请确认

  根据应邀意向承担单位提交资格材料,由本项目采购小组审核,投票评比确认三家合格单位,由我局发函邀请参与竞标。未接获我局邀请函的其他意向承担单位,不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约公告通过局内网、厦门水利信息网方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水利局

  联系人:巫先生

  联系电话:0592-*******查看详情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16号水利大厦508室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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