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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GD08733(北京牌BJ7001BPH6-BEV)等30台新能源小型轿车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轿车

所属地区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7/26 关键词轿车   近期更新3417项目点击关注“轿车”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代理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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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赣GD*****查看详情(北京牌BJ7001BPH6-BEV )等30台新能源小型轿车
项目编号GR2022CQ*******查看详情转让底价83.******查看详情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2-07-26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2-08-08
标的所在地区四川省>绵阳市>市辖区资产类别机动车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车牌号码详见车辆信息清单
转让底价(万元)83.******查看详情万元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品牌型号EC3
车辆识别代码详见车辆信息清单登记日期详见车辆信息清单
排量(L)实际车型EC3
使用性质非营运
保险险种交强险保险期至详见车辆信息清单
行驶里程(KM)详见车辆信息清单
核定载人数4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强制报废期止-
是否转出/转籍限制
评估报告文号
评估基准日2021-11-30
重要信息披露部分车辆存在以下情形:
(1)本次交易车辆为二手车,部分车辆存在外观局部损坏情况。本项目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
(2)本次转让车辆证载权利人为华夏出行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该公司系转让方设立的分公司。
(3)本次转让部分车辆行驶里程无法查看,以移交时实际情况为准。
(4)本次转让车辆保险已到期。
(5)本次转让车辆年检已到期。
标的踏勘联系人冯少云联系电话181*****681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华夏出行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华夏出行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拍卖机构(机构名称:北京国联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焦奥中心1号楼A座701A室;机构联系人:勾垚010*****020)办理竞买手续后(拍卖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截止),方取得竞拍资格。
二、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2022年8月11日上午10点整,拍卖地点:网络拍卖平台(
https://www.guolianpai.com/)。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或拍卖机构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交易的;(3)在拍卖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举牌的;(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相关服务费的;(6)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7)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8)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或承诺事项的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车辆是否涉及转出/转籍限制等)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过户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五、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时提供书面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参与本项目报名前,未曾发生过因欺诈、隐瞒、不履行合同约定等行为影响转让方正常交易。
六、意向受让方缴纳一份交易保证金,可参与所有标的竞买。一份交易保证金对应受让一个标的,若缴纳两份保证金,最多受让两个标的,以此类推。交易保证金为15万元/份。
七、若协议成交,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若拍卖成交,受让方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拍卖笔录》及《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八、若车辆过户前存在交通违章(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滞纳金、处理扣分等),由转、受让双方在过户前负责处理,发生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在过户时发现仍有转让方未披露的交通违章,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处理,发生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除此之外,车辆过户及过户后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运输、购买保险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按成交价0.8%向重庆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九、本项目标的评估值不含增值税,转让底价含增值税。
十、受让方须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本次交易车辆过户手续完善后,转让方按实物现状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重庆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转、受让双方签署的车辆移交清单后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一、受让方若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请自行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十二、本次转让不包含车辆车牌号码。公告显示排量为大约值,精确数值以登记证书为准。
十三、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车辆信息清单、承诺函。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交纳金额15.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交纳方式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拍卖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惠明誉、吴秋伊联系电话023-********查看详情

附件下载:
承诺函
车辆信息清单-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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