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浦口区信息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浦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设计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PKZC—2014JZ217
2、项目内容:浦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设计采购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外地公司在南京市应设有分支机构(应提供在本地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供2011-2013年经审计或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3)供应商AAA级资信等级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国际(国家)ISO质量体系认证;
(5)供应商项目团队至少有一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6)供应商必须提供2011年至今完成区县级及以上数字城管设计或建设项目案例证明材料(以合同要点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交纳办法: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采用本票、汇票、电汇(网上支付须经采购中心确认到账为准)和同城转账支票形式缴纳保证金,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响应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6、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浦口财政局五号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苑路9号),时间:2014年12月30日上午09:10至09:3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中心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联系人: 刘 磊 谈判文件接收人:刘 磊
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地 址:浦口区江苑路9号
邮政编码: 211800
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查看详情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