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校园电视台及录播教室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ZC—(2014)公字第81号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项目名称: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校园电视台及录播教室建设,编号:YZZC—(2014)公字第81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具备独立一级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2、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必须遵守扬中市委扬发[2007]年46号文件《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监管办法》按规定取得《廉政准入通知书》。
4、具备本项目生产或经销资格及服务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
5、工商注册所在地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和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近一年内);
6、投标人必须提供采购需求中“图像定位系统、智能导播系统、课件实时录制系统、课堂直播系统、学习管理系统、云录播系统”软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与质保函;专业云台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与三年质保函;互动一体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与质保函(代理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上述第4-6项有效资质文件复印件、投标承诺函(见“扬中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书下载”,用户名和密码均为zfcg,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参加报名登记,未参加报名登记的投标人不得领取招标文件,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报名登记后拷贝标书(U盘自备)。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校园电视台及录播教室建设
三、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1、时间:2014 年12月23日--- 2015年1月9日(正常工作时间)
2、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子中路168号)
四、现场勘察要求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察,未进行实地勘察或勘察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设计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及招标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子中路168号)
六、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14日14:1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会议。
七、联系人:蒋迎梅
联系电话及传真:****-********查看详情
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