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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800,000元)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前安置区

所属地区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 发布时间 2022/7/26 关键词前安置区   近期更新1项目点击关注“前安置区”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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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E350*****012000*****001Z02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8-11 09:00:00
投标有效期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11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2022-08-11 09:00:00
开标地点涵江区开标室
开标方式待定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我公司对“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E350*****012********查看详情),有关招标人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1、招标公告P10页施工范围中提到的智能化部分内容与下文设计任务书中P230页及P249页的智能化设计范围内容不一致,后者不含背景音乐系统及智慧小区,请问以何处为准?

答: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中P230页、P249页的智能化设计范围内容增加背景音乐系统和智慧小区。

2、根据《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1-2025年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面积比例进行逐年调整提高的通知》的规定:市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应达到50%,请明确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和装配率指标。

答:本项目中安置房要求采用混凝土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达26%以上,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单体建筑装配率应不低于50%。

3、1)请提供项目上位规划图;2)请提供项目地块的规划条件(建筑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 3)请明确本项目商业、物业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应建面积; 4)提供建筑红线图含地形图及周边市政道路标高、防洪标高及管网标高等; 5)提供安置房面积要求及相应户型比例;6)总建筑面积数值是否可以偏离正负0.5%?

答:1)详见附件一《项目红线图、地形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地块的容积率为3.60,建筑密度控制在25%以内,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100m;

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地块的容积率为2.20,建筑密度控制在24%以内,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 60m。

3)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地上商业建筑面积*****查看详情平方米,根据福建省有关规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配套用房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0.2%,其它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建面积2110平方米;

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根据福建省有关规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配套用房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 0.2%。本项目配建社区卫生室建筑面积不少于30 平方米,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文体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点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通信接入房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4)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红线内道路标高拟设为 6.3~7.00 米,室内标高拟设为 6.45~7.15 米。本项目段已有市政给水管网、市政污水 管网和检查井、市政雨水管网和检查井、电力排管和通信综合排管。

5)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拟设户数 1742 户,其中:每套建筑面积在 45-90 平方米的共250 套,90-150平方米的共1492 套;

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拟设户数 360 户,其中:每套建筑面积在 45-90 平方米的共 168套,90-150 平方米的共 192 套。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6)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11项资信评分标准的企业资质资中“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供应商为投标人(不含其子公司)和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时,不含其子公司)均自有或其参股的(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或章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并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公布的福建省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8〕7号或闽建办筑〔2018〕24号或闽建办筑〔2019〕4号或闽建办筑〔2019〕9号或闽建办筑〔2020〕3号或闽建办筑〔2020〕4号或闽建办筑〔2021〕2号文件或闽建办筑〔2021〕3号文件或闽建办筑〔2021〕5号文件或闽建办筑〔2021〕6号文件,开标截止日前若有发布的新文件均有效)同时投标人(不含其子公司)及主体分包单位(如有时,不含其子公司)均被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认定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能满足此项要求的只有福建建工和福建省建筑设计院,明显的排斥潜在投标人,存在违法设置加分项,请代理修改。

答:本工程执行《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1-2025年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面积比例进行逐年调整提高的通知》(莆建管【2021】71号)文件要求采取部分装配式建造,采用综合评估法择优选择承包人。截止目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10批次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批次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数量众多,投标人资格并未设置预制构件厂商要求,仅从项目的自身特点、属性和实际需要出发并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闽建筑〔2020〕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2号)设置预制构件厂商作为加分项目,符合本项目的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违规情形,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11项资信评分标准的项目管理机构中“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且为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此项设计负责人只有福建省建筑设计院一家符合要求,明显的排斥潜在投标人,存在违法设置加分项,请代理修改。

答: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择优选择承包人。从项目的自身特点、属性和实际需要出发并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闽建筑〔2020〕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2号)规定对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配置等要求进行设定,不存在具有明显的倾向性、目的性和唯一性,不存在排斥全国所有其他的潜在投标人、有失公平的情况,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11项资信评分标准的项目管理机构中“投标人(或负责主体工程设计的分包单位)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或BIM应用设计技术培训证书或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三级证书人数在8个(含8人)以上且其中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少于2人、工程师职称不少于3人”此项只有福建省建筑设计院一家符合要求,明显的排斥潜在投标人,存在违法设置加分项,请代理修改。

答:本工程应用BIM技术,采用综合评估法择优选择承包人,面向全国招标,该条款不具有唯一性,不存在量身定做,排斥全国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情况。从项目的自身特点、属性和实际需要出发并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闽建筑〔2020〕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2号)进行编制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执行。

7、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第二点投标函附录备注:“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请问: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明确1~3点的合同条款号以及4~12点的所有内容该如何填写?

答:详见附件四《投标函附录》。

8、招标文件专用合同第15.3.2.2(1)条款“承包人应在承发包双方确定变更后或变更实施完成后14日天内办理签证手续,逾期办理无效;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工期的变更。”考虑到变更签证手续为发包人、咨询人、承包人三方共同签证完成,如咨询人或发包人对签证存在异议等其他原因导致签证手续无法完成,公平起见不应由承包人承担变更无效的责任,故此处应该明确为“承包人应在承发包双方确定变更后或变更实施完成后14日天内办理签证手续,承包人逾期未发起签证手续办理无效”。

答:招标文件专用合同第15.3.2.2(1)条款“承包人应在承发包双方确定变更后或变更实施完成后14日天内办理签证手续,逾期办理无效;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工期的变更。”修改为“承包人应在承发包双方确定变更后或变更实施完成后14日天内办理签证手续,承包人逾期未发起签证手续办理无效”。

9、招标文件中未提供基础资料,望请提供。

答:详见附件一《项目红线图、地形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10、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2.2项目建设规模中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的项目概况建设五栋住宅和1栋配电室与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设计任务书第三点图纸要求:子项名称:1#--7#及配套用房、地下室等的楼栋数量要求不一致。建议取消建设住宅楼幢数和配电室幢数限制,设计方案满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要求即可。

答: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中P220页的子项名称:“1#--7#及配套用房、地下室等”修改为“1#--5#及配套用房、地下室等”。住宅楼幢数和配电室幢数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本招标文件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文件 十三、其他材料(资格文件)中增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三。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二。

3、《项目红线图、地形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详见附件一。

注:本《答疑纪要》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准。

附件一:《项目红线图、地形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附件二:《最高投标限价》

附件三:《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附件四:《投标函附录》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6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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