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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湾等52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Ⅵ标二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 发布时间 2014/12/29
招标代理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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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光山县陈湾等52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信阳市水利局、财政局以信水计[2014]21号至7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光山县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Ⅵ标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光山县陈湾等52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内容为:陈湾等52座小(2)型水库大坝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输水洞加固工程、完善大坝观测及管理设施等。

2.2招标范围

施工Ⅵ标段(合同编号:GSXXSK-2014-SG-06):主要建设内容: 黑塘水库、张一水库、吴冲水库、叶冲水库、刘冲水库、下赵冲水库、邱庄水库等7座水库的大坝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输水洞加固工程、完善大坝观测及管理设施等。

2.3 拟定工期:7个月。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2011年12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水利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5)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财务状况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信阳市外企业在投标前应将信誉备案材料汇编在信阳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登记。

3.4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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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涉及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23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文件接收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8、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元。

(2)投标人应按《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注册账户,成为会员并完善信息,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到帐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户名、帐号、开户银行、交纳方式和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投标人名称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专户。

户 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7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山县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139*****8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笑中 电话及传真:****-********查看详情

行政监督机构:信阳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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