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技术审查,我站对西安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2016-2020)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规定向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查阅。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30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查看详情(西安市政务中心水务局窗口)
029-********查看详情(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锦路58号
邮箱:xasbzsbk@163.com
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2022年7月4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特邀专家 | 批复文号 | 批准时间 | 办理结果 |
西安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2016-2020) | 西安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新区、雁塔区、长安区、鄠邑区、未央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阎良区、灞桥区、新城区 | 谢永生、张青峰、杨瑜生、韩立鹤、赵育军 | 市水保监发〔2022〕106号 | 2022.7.1 | 不予行政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