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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音响等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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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发布时间 2014/12/31
招标业主泰州市姜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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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姜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办公设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本次采购货物分为一个分包,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情况如下表:


一标段
包号 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等要求 数量 预算价
1分包 音响等: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 1批 14.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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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所有货物(包括配件)必须是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的全新原厂产品。2、所有货物上应有有关标志(包括产品质量保证书、检验合格证、原厂出厂证明和安全检查合格等)。3、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按照国家“三包”规定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产品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由使用方现场开箱验收,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货。5、电脑采购项目,应预装正版操作系统,供应商负责该项目的硬件、软件安装、调试,保证系统正常运行。6、空调报价一律含支架、安装调试价格,加长铜管价格另计。7、以上采购项目除特别标明供货期限的,其他均应在成交通知发放后7日内签定采供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须具有所响应产品的经营业务。
三、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的缴纳:本次询价采购一标段1分包保证金为2000元整。其中:持有《诚信保证金证书》的报名人不需缴纳,只需提供加盖供应商企业印章的《诚信保证金证书》复印件;无《诚信保证金证书》的报名人询价保证金缴纳方式:从单位基本账户银行电汇或网银,提交时间:须于2015年 01 月07日 上 午 09:30 前,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须提交询价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逾期未缴视为放弃报价资格。银行汇单上应注明参与报价项目名称及询价采购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泰州市姜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103884
开户行名称: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
2、询价保证金的处理:持有《诚信保证金证书》的供应商按《政府采购实行诚信保证金暂行办法》(姜招管办[2010]8号)执行。无《诚信保证金证书》的供应商未成交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退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查处确认的:未取得《诚信保证金证书》的供应商其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取得《诚信保证金证书》的供应商所缴纳诚信保证金将按所交询价保证金扣除。
(1)询价截止时间后,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2)响应人有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或串标围标行为;
(3)响应人成交后放弃成交或拒签合同;
(4)在未征得使用方同意的情况下,拖延交货;
(5)交货质量及服务与询价公告要求或者响应函中承诺不一致的;
(6)不能按询价公告中规定的产品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和所报价格供货,被询价小组认定为恶意响应的。
四、报价要求
1、如采购人所采购的货物的型号、参数有误,供应商应在询价公告发布后1日内向区交易中心提出疑问,以便区交易中心及时更正询价公告。
2、所投产品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提供售后服务。
3、所投产品报价须包含产品费用、辅材费、安装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4、供应商响应函中承诺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公告规定。产品供货及安装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所签订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地点在姜堰区境内。
5、供应商必须按响应文件规定样式对所投货物按所响应标段与分包进行报价,由响应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所投分包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同时在各分包密封袋上注明所响应标段及分包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所有分包响应文件密封袋可统一装入另一大的密封袋中,同时在大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密封袋上注明响应人名称。
响应函样式附后供下载。
6、响应文件中如有以下条款应给予说明(仅供询价小组评审时参考):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五、报价须知
1、响应文件必须由响应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等内容组成。
注:响应人为持有《诚信保证金证书》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但须提供《诚信保证金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评审方法:在符合资格要求、采购需求及响应函要求等规定和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按照各分包总报价最低成交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则按照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废标认定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规定,在公共资源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响应时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未加盖单位公章或响应函未按规定格式进行填报、签名、盖章及密封包装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响应文件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泰州市姜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签订,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合同见证。询价公告、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响应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经区监察局驻招管办监察室查实后将有可能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响应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各条款后慎重进行报价。
6、供应商应当查看询价公告中的货物能否按采购需求和供货时限供货,如不能满足,则不应进行报价,否则如果成交后不能供货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询价保证金没收、赔偿泰州市姜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损失、影响响应人资信等级考评甚至可能被列入黑名单等)。
7、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毕,经泰州市姜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付项目采购款的90%,10%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全额无息支付。
六、凡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一律视为接受上述询价公告中各项条款要求。
七、响应截止时间、方式及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 01月07日 上 午 09:30 前(不接受邮寄和传真报价),规定时间段以外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响应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为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机构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查看详情,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邮政编码:225500。
2、采购人:泰州市姜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邮政编码:225500。

泰州市姜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 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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