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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比选(第二次)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场地改造 施工招标 综合改造

所属地区 重庆市-重庆市-沙坪坝区 发布时间 2022/7/25 关键词场地改造施工招标综合改造   近期更新6176项目点击关注“场地改造,施工招标,综合改造”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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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比选(第二次)

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重医高专建2022第010号)

学校LOG

比选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日期:2022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3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2

第四章 合同格式... 14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第七章 比选文件申请格式... 25


第一章 比选公告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比选公告(第二次)

1.比选条件

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拟实施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现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比选,比选人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欢迎具备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173号);

2.2项目规模: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总占地面积*****查看详情平方米(23.26亩),计划投资99.24万元;

2.3服务周期:90日历天;

2.4比选范围: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其投标资格条件分别设置如下: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cqyygz.com/index/tzgg.htm)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比选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比选控制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竞选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比选申请人如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22年 7月27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10:00至2022年7月29日10:30;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10:30;地点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南楼604室;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3-********查看详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 http://www.cqyygz.com/index/tzgg.ht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邮政编码:******查看详情

联 系 人:廖老师

电 话:023-********查看详情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7月25日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比选人

名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联系人:廖老师

电 话:023-********查看详情

1.1.4

项目名称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单位竞争性比选

1.1.5

项目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1.1.6

建设规模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总占地面积*****查看详情平方米(23.26亩),计划投资99.24万元。

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1.3.1

比选范围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1.3.2

服务期限

90日历天。

1.4.1

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能力。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2、比选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3、派遣项目人员要求

根据相关标准,满足实际招标工作需要。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预备会

不召开

2.1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获取方式同比选文件)

3.1.1

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其他材料

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更改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比选申请报价

参照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投标单位综合考虑。

3.3.1

比选申请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

3.7.1

比选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求

按照附件提供的相应格式填写,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不得对比选人提供的格式文本做实质性的修改,否则废标。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应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比选申请人的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修改等,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

2.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按废标处理。

3.7.4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1.比选申请文件含比选申请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技术商务部分。

2.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比选申请文件未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其比选申请文件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

3.7.5

装订要求

比选申请文件要求胶装成册,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

4.1.1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

比选申请文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袋中,密封并在封口(面)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同时“比选申请文件”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4.1.2

“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单位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人名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比选申请人名称:(公章)

在2022年7月29日15:00(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递交时间:2022年7月29日10时00分至10时3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7月29日10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南楼604室

4.2.3

是否退还比选申请文件

不退还

5.1

比选会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2022年7月29日10:30

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南楼604室

5.2

比选会程序

比选会由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宣布比选会纪律;

2. 宣布比选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

4. 核验参加比选会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参加比选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比选会,不参加比选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 封装情况检查:比选申请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各比选申请文件的封装情况并确认;

6. 设有竞争性比选控制价或者标底的,公布竞争性比选控制价。

7. 按照宣布的比选顺序当众比选,开启比选申请文件袋;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标段名称、比选申请报价等内容。

8. 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确认;

10. 比选会结束。

6.1.1

评审小组的组建

比选人按要求组建。

7.2

中标公示

评标工作完成后,中标公示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8.1

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

(1)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比选申请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

重新比选后比选申请人仍少于3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选人。经评审无合格比选申请人,重新比选或不再比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最高限价

参照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查看详情元。

特别说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比选申请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10.2

签订合同的时间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10.3

特别说明

1.构成本比选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由比选人负责解释。

2.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技楼装修工程招标代理单位比选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4

报备

请各比选申请人于2022年7月28日18:00时之前发送报名邮件至*********查看详情@qq.com。邮件内容包括投标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全称、投标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电话。要求投标代理人,须近14天内未离开重庆,行程码显示仅有重庆,健康码绿码。(未按要求发送信息的比选文件将拒收)






总则

一.比选申请人要求要求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比选申请。

二.费用承担

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申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三.保密

参与比选申请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申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五.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六.竞争性比选文件

1.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比选文件包括:

(1)竞争性比选公告或比选申请邀请书

(2)比选申请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1 比选文件的澄清

1.1.1 比选申请人如果有疑问,可联系比选人。比选人可以按照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对比选文件澄清、修改和答疑,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cqyygz.com/index/tzgg.htm)上发出通知或答疑通知;比选申请人应时刻在网上相应地方查寻通知、修改、答疑等信息。如果澄清、修改和答疑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经有关监督部门同意后通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1.2 比选申请人网上收到修改通知后,应按照内容执行,不必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1)比选申请函

(2)投标保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比选申请报价

比选申请人按照相应要求填写清单表格。

4.比选申请有效期

(1)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

(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比选申请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申请保证金。

七.评审小组

(1)评审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比选申请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比选申请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比选、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八.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九.评审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十.合同授予

1.定标方式

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 比选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竞争性比选。

2.中选通知

比选人在评审结束后三日内将评审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在比选公告指定媒体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异议不成立,比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选人。在确定中选人后比选人签发中选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领取中选通知书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比选申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在比选中标公示有效期内,且未有比选申请人的异议与投诉,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3. 签订合同

(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天内,根据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中选人应当对比选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招标公告的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的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招标公告的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的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及投标报价表的规定

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公告及投标报价表的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相关规定

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得分A: 80 分。

投标人综合评价得分B: 20 分。

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竞标人(比选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竞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竞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竞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4

投标报价得分

(80分)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当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满分80分;当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大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当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时,按每小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的比例,在满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取小数后两位)

2.本项最高得分80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5

比选申请人综合评价得分(20分)

一、公司综合实力(8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招标代理资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数量、比选申请人诚信度、公司业绩、履约情况及投标文件相关资料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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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派项目人员情况(12分)

1、项目负责人:是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招标师职业资格或招标投标从业人员培训证书;(4分)

2.技术负责人:是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招标师职业资格或招标投标从业人员培训证书;(4分)

3、项目人员配置:项目人员是否含有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人员,其他项目班子人员(至少1人以上)是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招标投标从业人员培训证书。(4分)

(提供相应要求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培训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并提供竞标人本单位为拟派项目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近三月)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同一人员不得重复报多个岗位,原件中标后备查)

2.6

比选申请人

总分得分

总分得分=A+B

第四章 合同格式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重医高专建2022第 号)

委托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代理人:

2022年 月 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重庆市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

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单位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沙坪坝校区;

2、资金来源:委托人自筹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3、工程规模: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

及场地改造工程),总占地面积*****查看详情平方米(23.26亩),计划投资99.24万元;

4、招标方式:按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公开竞争性比选。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具体内容:

□设计,具体包括:

□监理,具体包括:

√施工,具体包括:

□重要设备:具体包括:

□材料设备,具体包括:

□其他,具体包括: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招标方案

√建设工程报建

√办理交易入场登记

√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和发布资格预审文件

□编制资格预审报告

√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

√公布最高限价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公示评标结果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移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档案

√与招标代理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理建议;

4、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5、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6、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8、依法选择中标人。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工程招标所需的□项目批准文件□资金证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资料,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其时间约定在: ;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无偿提供完成本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其时间约定在: ;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5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 3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代理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代理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7、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向代理人报销应由委托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10、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4、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5、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6、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7、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8、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2、代理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并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班子成员。其项目配备班子如下 :

该项目

负责人

姓名

职称

考试记录手册号

联系电话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编制人

姓名

职称

专职人员证章号

联系电话

该项目班子成员

姓名

职称

考试记录手册或合格号

联系电话

3、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4、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5、代理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应由代理人完成相关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6、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7、代理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10、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1、代理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包干价为:(大写) 元(¥ )。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第1种方式。

(1) 由委托人支付。

(2) 与投标人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给代理人。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流标,重新招标所产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和代理人协商解决,其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招投标备案资料移交后15日内。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实际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实际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2) 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 工程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一式九份,委托人四份,代理人四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

十一、补充条款:

无 。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合同即行终止。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委托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代理人: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经办人:经办人: 

地 址: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查看详情 邮政编码:

电 话:023-********查看详情 电 话:

电子信箱:**********查看详情@qq.com">**********查看详情@qq.com 电子信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798*******查看详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户 名: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户 名: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沙坪坝支行煕街分理处 开户银行:

账 号:500*****800*********查看详情 账 号:

日 期:2021年 月 日 日 期:2021年 月 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 比选文件申请格式


封面格式: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单位竞争性比选

投标文件

比选申请人: (打印并加盖鲜章)

联 系 人: (签字)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 标 函

致: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我公司自行研究了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单位竞争性比选比选文件和委托代理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工程概况,充分考虑到代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工作内容,招标代理费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综合考虑企业因素以包干价形式(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不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报价: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为: 元(大写: )(投标报价必须打印,不得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

比选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 标 保 证 书

致: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若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完全遵照贵方的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单位竞争性比选比选文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比选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保证不转让、转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业务。

2、在正式合同订立之前,本投标书同贵方中标通知书、以及其他文件和附件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

3、我方对出具的业绩表、人员一览表以及反映我司实力及信誉的各种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行为,无条件同意贵方取消我方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

4、我方承诺,若中标,本投标书中人员安排不做更换。

5、同意从定标日起至我们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比选申请人: (公章)

比选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章)

联系电话: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公章)

2022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地址)的 (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并将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单位竞争性比选(比选项目名称)投标活动中的有关事宜,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本项目参选及合同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于 2022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90天。

特此申明。

法人授权代表(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日期:2022年 月 日

注:1.无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视为无效授权。

2.附件四附加被授权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附件三、四请多准备一份,开标现场将验授权书、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五:

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注册资金

单位性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执照有效期

经营范围

单位资质基本情况

序号

资质类型

等级

证书编号

单位人员构成

基本情况








附件六:

公司实力


附件七:

公司荣誉


附件八:

公司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服务期

附件九:

拟派项目人员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沙坪坝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校园道路及场地改造工程)

序号

姓名

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

组织分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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