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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服务器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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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 发布时间 20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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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成交单位: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5-01-15 11:47:37
项目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服务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C-********查看详情********查看详情5
查看采购公告: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成交供应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彬联系人:赖甜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xubin@sasac.gov.cn电子邮件:laitian@sinodata.net.cn
开始日期:2015-01-07 09:18:03送货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56号
截止日期:2015-01-14 09:18:03到货时间: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
纪检监察电话:********查看详情
资质要求:需提供原厂服务保证承诺函,5年原厂质保。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满足到货时间:满足
服务承诺:按照资质要求已提供原厂服务保证承诺函,原厂承诺提供5年售后服务及原厂质保。针对本项目提供原厂服务内容包括:1、远程支持服务;2、硬件支持服务;3、软件更新服务;4、现场硬件更换服务;5、现场问题处理服务;
供应商简介:(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金10469.6301万元,现有员工近千名。中科金财以“提高用户业务与管理水平,成就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成为中国IT服务领军企业”为使命,为用户提供咨询、培训、应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维外包、数据分析及运营、增值服务等IT综合服务,是国内企业、政府、银行用户领域领先的高端IT综合服务商,移动电子商务领军企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及相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主要面向数据中心、银行影像、IT服务管理及移动电子商务四个细分市场,为企业、政府、银行等客户提供数据中心建设解决方案、银行影像解决方案、IT服务管理解决方案及移动应用解决方案。 中科金财是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信息技术服务专业委员会的副会长单位、信息技术服务业的骨干企业。截止2011年底,拥有软件著作权证书59项、软件产品登记证书4项、专利19项。中科金财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了工信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多项行业标准制定,包括工信部信息技术服务工作标准制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报表XBRL扩展分类标准制定、中国人民银行“票据自助柜员机(ATM)终端规范”金融行业标准的制定及金标委电子支付标准的制定;此外,公司是国家级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和产业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2008年承接了国家火炬计划IT服务管理系统项目,2009年承接了国家发改委“信息安全专业化服务项目——电子政务专业灾备技术服务项目”,这标志着公司的技术水平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中科金财在国家发改委、南水北调、财政行业、公安部、水利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外汇管理局、气象局、银监会、轨道交通、首都机场、南水北调等政府公众事业部门以及华夏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中国银联、银联商务、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各地方城商行、农信银、农商行等金融领域迅猛发展,公司拥有大量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客户及标杆项目,服务能力及交付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报价总金额:178,000.00
采购人意见
第一家供应商未提供原厂五年承诺函,故选择第二家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投标总金额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78,0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查看详情、72、********查看详情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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