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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冬季取暖 用煤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 发布时间 2022/8/24 关键词冬季取暖用煤   近期更新187项目点击关注“冬季取暖,用煤”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昭苏县教育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新疆崇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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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斯大林街29号南院高层锦绣花园二单元18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4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H-2022-080

项目名称: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查看详情

最高限价(元):*******查看详情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各学校、幼儿园采购冬季取暖用煤4158吨。
数量:4158
预算金额(元):*******查看详情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各学校、幼儿园采购冬季取暖用煤4158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个供暖期(2022年9月20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此次采购内容;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 供应商需出具本企业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与道路运输企业签订的运输协议;
6. 提供授权委托人近半年(1月至6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及近半年(2022年1月-6月)投标单位依法纳税凭证原件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
7. 投标人应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需提供投标人与煤矿厂家签定的煤炭购销合同近三年(指2019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 投标人需出具2022年6月份至今合格的煤炭检测报告。
9.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须提供截图证明;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斯大林街29号南院高层锦绣花园二单元1801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查看详情@qq.com①资料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邮件标题格式为“xx公司xx项目xx联系人xx联系电话”;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4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伊宁市斯大林街29号南院高层锦绣花园二单元1801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4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伊宁市斯大林街29号南院高层锦绣花园二单元18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需出具本企业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与道路运输企业签订的运输协议、授权委托人近半年(1月至6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及近半年(2022年1月-6月)投标单位依法纳税凭证原件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2022年6月份至今合格的煤炭检测报告、投标人与煤矿厂家签定的煤炭购销合同近三年(指2019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
注明:以上证件资料需携带原件备查,资料不全不予出售招标文件。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苏县教育局

地 址:昭苏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189*****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崇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斯大林街29号南院高层锦绣花园二单元1801

联系方式:186*****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忠志

电 话:186*****207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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