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环境长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5年3月1日起,镇区垃圾实行社会化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垃圾转运车辆及相关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将安丰镇区(东至东环路、西至国蟹市场、南至农科加油站、北至工业园区)范围内道路、单位、市场、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区、居民等产生的垃圾负责清运到镇垃圾中转站压缩池内。
二、报名条件
竞标者具备清运垃圾等方面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次性购买10辆电动垃圾车的资金实力。
三、承包年限
3年
四、承包价格
每年底标价为68万元(含人员工资、车辆购置、维修、安全责任等方面的一切费用)。
五、竞标方式
最低价中标法
六、付款方式
合同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承包款实行按月结算。
七、相关要求
1、日常清运需投入人员10人、车辆10辆。
2、承包区域内的垃圾做到日运日清、实行24小时保洁,清运时必须保持清洁卫生,运输时做到车厢封闭,不得在道路上掉落。
3、环卫所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跟踪管理,每天下午5:00、主干道9:00对所有垃圾点的垃圾进行检查,确保所有垃圾全部清运到垃圾中转站。
4、严格考核,按月兑现。承包区域内的管理人员,当月发现1个垃圾点的垃圾未清运结束的从当月承包金中扣除2%,有2个垃圾点的垃圾未清运结束的从当月承包金中扣除5%,有3个垃圾点的垃圾未清运结束的从当月承包金中扣除10%,以此类推,每增加一个垃圾点扣除10%,直至扣完为止。
5、承包人严格执行《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承包人一切行为必须在上述3个法律法规约束之中。
6、在承包期间遇到市、镇突击活动,承包人必须服从镇环卫所的调度安排。
八、报名时间及招标时间
1、报名时需交纳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原件随身验证)、500元报名费(不退)、保证金40万元,35万买车、5万押金(未中标者招标后退还),中标者作为活动押金待合同结束后退还。
2、报名时间:2015年2月7日上午9时起至2015年2月11日下午3时止。
3、招标时间另行通知。
4、具体事项以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