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职工上下班车辆接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机构代码);5、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6、投标人在上海市有固定营业场所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职工上下班车辆接送服务
2、招标编号:SHXM-16-********-****查看详情(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3、预算编号:16-15-1454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日期:
6、交付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3-1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3-31,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04-02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04-02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307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307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政府采购CA认证证书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六、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须在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7日上午09: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5:30分前往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审核和报名。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06室。联系人:张帆电话:***-********查看详情传真:***-********查看详情报名及招标文件费用为6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现场审核所需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址: | 金山区金石南路1949号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 地 址: | 金山区朱泾镇人民路39号 |
邮 编: | 201512 | 邮 编: | 200540 |
联系人: | 顾华芳 | 联系人: | 朱琳、张帆 |
电 话: | ***-********查看详情 | 电 话: | ***-********查看详情 |
传 真: | ***-********查看详情 | 传 真: |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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