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扬中市三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土地平整工程
4.预算金额:14.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采购需求:扬中市三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土地平整工程,详见采购需求内容。7.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规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 或 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谈判响应文件(格式));D.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E.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G.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I.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面对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书)。3.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有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超过法定缴纳社会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1.领取谈判文件时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报名登记,未带上述资料参加报名登记的投标人不得领取谈判文件,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谈判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22年8月10日—8月12日(正常工作时间)。3.谈判文件获取地点:江苏东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中市中电大道298号)4.谈判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自带U盘报名后拷贝文件。5.谈判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于领取谈判文件时缴纳。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8月16日北京时间14:00至14:30(截止时间)。2.谈判时间:2022年8月16日北京时间14: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3.谈判地点:扬中市三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文化南路5号老农委楼)
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中所有与谈判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要求。2.获取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因故不参加本次招标,请至少于招标响应截止时间一天前,以书面形式致函给我公司,否则将按《江苏省政府招标投标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谈判文件)。
1.采购人:扬中市三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文化南路5号
联系人:孙琳
电话:139*****107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东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中电大道298号
项目联系人:陈晗
联系电话:0511-********查看详情 139*****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