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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五化法庭”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信息化建设

所属地区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 发布时间 2022/9/28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   近期更新2858项目点击关注“信息化建设”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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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五化法庭”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9-28 至 2022-10-10
撰写单位: 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应霄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五化法庭”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五化法庭”信息化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五化法庭”信息化建设

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14,000.00
最高限价(元):2,814,000
采购需求:

1 智能融合云法庭 共3间,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的通知(法(2021)127号)要求,建立智能融合法庭云平台,内外网打通,音视频调度。实现“云+网+端”的建设模式,通过庭审云端资源的集群部署,动态调度,按票扩容,为法官提供参能化庭审,实现开庭过程中智能语音转写,庭审笔录自动生成,庭审质证智能比对等智能化辅助应用;融合本地开庭,互联网在线开庭,本地-在线混合开庭、专网远程开庭等多场景的应用需求,实现一庭多用,当事人就近就便参与庭审。
2 自助综合诉讼服务设备 共3套,建设“辽法云亭”,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接入全省统一建设的“云亭管理平台”,可设在人民法庭及辖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矛盾调解中心,邮政所等室内场所,赋予人民法庭诉讼风险评估、跨域立案、跨域送达、跨域联系法官、跨域阅卷、参与展审、执行约谈、远程接访,法制宣传等功能,方便当事人就近就便办理诉讼业务。
3 一体化协作智慧屏 共6套,满足省高院、中级法院、区县法院、人民法庭四级远程视频会议需求,使上级法院会议精神能够第一时间传递到最基层。应充分利用远程视频会议设备,利用点对点视频会议可以实现全省范围内远程鉴定摇号、执行谈话等远程视频会议应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开标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石桥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须使用CA锁进行报名及投标,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和电子签章等工作。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以及CA证书等设备进行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地址: 大石桥市钢都街道办事处桥台铺村
联系方式: 0417-*******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
联系方式: 0417-*******查看详情
邮箱地址: ykfm*******查看详情@163.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花园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518*****006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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