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查看详情-XJYT-*******查看详情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1 重油开发公司共有湿蒸汽发生器134台,各类压力容器96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规标准,需要进行定期检验。 2.1 重油开发公司湿蒸汽发生器32台;储气罐4台;计量分离器14台;天然气分离器10台,共60台设备定期检验。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新疆油田市场准入证准予的服务范围为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HSE准许范围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诉讼案件;3.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持有效并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3.7 本次招标不采用资格预审。3.8 投标单位要详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须知事项,根据本单位的能力参与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04-01 10: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04-07 19:00:00.0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3时,下午16时至19 时,在重油开发公司计划科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4-16 16:00:00.0 | |||||||||||||||||||||||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油开发公司计划科。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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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特种设备检验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 发布时间 | 2015/4/1 | ||
招标业主 | 新疆油田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