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扬子路小学挡土墙工程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招 标 人: 滁州市扬子路小学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发 布 日 期: 2015年4月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A、投标须知前附表……………………………………………………………3
1、总 则………………………………………………………………………5
2、招标文件……………………………………………………………………6
3、投标文件的编制……………………………………………………………8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 10
5、开标、评标、定标 ………………………………………………………11
6、合同授予 …………………………………………………………………12
附表一:工程量清单计价取费费率 ………………………………………14
附表二: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含人工费调整) …………………15
第二章 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16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协议书格式 ………………………………………………………………18
2、通用条款 …………………………………………………………………21
3、专用条款 …………………………………………………………………21
第四章 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 ……………………………………………3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1、授权书 ……………………………………………………………………36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7
3、投标函 ……………………………………………………………………38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40
A、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1. | 中国采招网(?bidcente r.com.cn)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 滁州市扬子路小学挡土墙工程 建设地点: 滁州市内 建设规模:滁州市扬子路小学挡土墙工程,投资总估算约180万元。 |
2 | 2. | 招标范围 | 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条 |
3 | 4. | 工期要求 | 要求工期:不高于 60日历天。 |
4 | 5. | 质量标准 |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
5 | 6.1 |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 1、企业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15. |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 时间:2015年4月5 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jczb*******查看详情@163.com(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 |
7 | 25.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一 份,副本 二 份。 |
8 | 24.1 | 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 | 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2.0万元;以现金的方式带至开标现场交至招标人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
9 | 35.1 | 履约保证金 | 数 额: 中标价*10% 收款单位: 中标后另行通知 开 户 行: 中标后另行通知 帐 号: 中标后另行通知 交纳时间: 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天 |
10 | 27.1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收件人: 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时 间: 2015年4月10日8时30分 地 点:滁州市琅琊区政府北二楼会议室(滁州市琅琊区政府院内) |
11 | 29.1 | 开 标 | 开标时间: 2015年4月10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滁州市琅琊区政府北二楼会议室(滁州市琅琊区政府院内) |
12 | 29.3.1 | 建造师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
13 | 32.3.1 | 中标价 | 经投标人确认的,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投标总报价作为中标价,所报各项单价、费率等亦为中标价的组成部分。 |
14 | 32.2.2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经滁州市琅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后,方可发出。 |
15 | 其他 | 其他说明及要求 |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发包价及施工图纸以电子版形式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http://www.lyq.gov.cn)的网上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中公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
16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滁招管[2014] 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费),评委费以实际发生为准,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用4700元,复审费用500元,上述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支付,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 工程概况
1.1 本次招标工程名称: 滁州市扬子路小学挡土墙工程
工程地址: 滁州市内
建设单位:滁州市扬子路小学
1.2 本工程建设规模:滁州市扬子路小学挡土墙工程,投资总估算约180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 本工程概算造价约 180 万元.
1.5 现场条件:
①施工场地: 已具备 ; ②施工用水、电: 已具备 ;
③场内外道路: 已通 。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 承包方式
3.1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 。
4. 工期要求
4.1 要求工期:不高于 60 日历天 ;(自开工至竣工备案)。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投标人若不能如期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
5. 质量要求
5.1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5.2 本工程不执行其它关于工程优质优价的定额、文件的规定。
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6.1 企业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6.2 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下同);
6.3 投标人拟派的建造师应当与资格审查时的一致;
6.4 投标人能够承诺并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必须具有一定的信誉,严禁转借、挂户投标或中标后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 资金来源
7.1 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资金已落实。
8. 标段划分
8.1 该工程划分: 一个标段
9. 招标方式
9.1 本工程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0. 计价方式
10.1 本工程招标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
10.2 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单价 。
11. 评标办法
11.1 本工程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二、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部令第12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和《滁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评标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3. 招标文件的组成
13.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13.2 除13.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3.3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2015年4月5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czb*******查看详情@163.com(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4.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于 2015年4月7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http://www.lyq.gov.cn)“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予以公告。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2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5.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5.1 踏勘现场
15.1.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5.2 投标预备会
15.2.1投标人于 2015年4月5日17时前,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JCZB*******查看详情@163.com(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5年4月7日17时前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http://www.lyq.gov.cn)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
16. 招标文件的发出
16.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滁州市琅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后,方可发出。
17.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
17.1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8.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般规定
18.1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编制。
18.2 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3 招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调整负责。
18.4 “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发至投标人。若拟建工程无需发生“其他项目”时,发至投标人的“其他项目清单”仍由招标人以空白表格形式表示。
18.5 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19.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19.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9.1.1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省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
19.2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编制
19.2.1工程控制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
19.2.2控制价采用综合单价法,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
19.2.3工程控制价应当按附表一“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含人工费调整)”和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格式”编制。
19.3 规范及定额: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3、《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
4、《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2006年)
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6、《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7、省、市截止 2015年2月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19.4 材料价格:按《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 2015年第2期)和招标答疑价计算,本工程混凝土使用商品,工程量清单另有规定除外。招标控制价中以市场询价列入的,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结算不予调整。
19.5 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材料涨价等因素,本工程暂列金额为(详见工程量清单)万元。
20. 控制价的作用和说明
20.1 本工程控制价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本工程发包价为控制价(含人工费调整)×0.75+(暂列金额+暂估价)×1.03539×0.25。投标人的投标函报价应为招标人发布的发包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工程控制价的所有内容和发包价随同招标文件在2015年4月1日17时后 ,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http://www.lyq.gov.cn)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布。若投标人对工程控制价有异议,在2015年4月5日17时前,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JCZB*******查看详情@163.com(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应根据投标人的异议对工程控制价进行复核,并将2015年4月7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http://www.lyq.gov.cn)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0.3 投标人在2015年4月5日17时前未提出异议的或投标人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复核后的工程控制价,视为合理有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材料两部分组成。
21.2 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
21.2.1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1.2.2诚信投标承诺书
21.2.3投标函;
21.2.4投标人的投标函报价应为招标人发布的本工程发包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1.3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企业(包括滁州企业)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
(8)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22. 工程量清单报价
22.1 投标人的投标函报价应为招标人发布的本工程发包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3. 投标有效期
23.1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60日历天)。
2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4. 投标(信用)保证金
24.1投标(信用)保证金交纳数额:
投标(信用)保证金金额:2.0万元;以现金的方式带至开标现场交至招标人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拒收。开标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换。中标单位的直接交招标人,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24.2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2.1凡是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投标,否则,招标人将被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4.2.2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4.2.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24.2.4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
24.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 投标文件:书面文件(商务标、资格证明材料)一式 三 份,正本 一 份,副本 二 份。
2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5.3 商务标中的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6.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6.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26.1.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材料应当分别装订。商务标按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的顺序装订在一起;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
26.2 投标文件的密封
26.2.1投标人应当将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在商务标袋内。资格证明材料密封于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袋内。
26.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26.3.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工程名称、项目编号。
26.3.2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7. 投标文件的提交
2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许勇?
时 间: 2015年4月10日8时30分
地 点:滁州市琅琊区政府北二楼会议室(滁州市琅琊区政府院内)
27.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7.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7.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7.2.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递交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未交纳此费用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8.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8.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5条、第26条和第2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9. 开标
29.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9.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7.1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9.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9.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琅琊区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
29.3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29.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建造师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企业(包括滁州企业)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原件;
(8)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9)采用 随机抽取法 现场抽取一名中标候选人。
对于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未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以及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
29.4 开标程序
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持;
②监督部门对各投标人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和建造师的身份证及第29.3.1款需带证件的原件进行验证确认;
③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④经确认无误后,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⑤琅琊区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30. 评标
30.1 评标办法
30.1.1评标办法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31. 无效投标文件
31.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废标)。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招标人一致认定且经过琅琊区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按照废标处理;
④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经招标人一致认定且经过琅琊区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按照废标处理;
5投标人名称或建造师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的;
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不采用);
8工期或质量或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函报价不符合要求的;
⑩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招标人一致认定对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琅琊区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的;
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32. 定标
32.1 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确定
32.1.1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确定原则及方法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规定执行。
32.2 中标通知书
32.2.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7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琅琊区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32.2.3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2.2.4 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组织复核预中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
32.3 中标价
32.3.1中标价即为招标人发布的发包价。
六、合同的授予
33. 合同授予标准
33.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对于在合同授予前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34.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4.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同时,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的数额、时间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4.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5. 履约保证金
35.1 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数额和地点
数 额: 中标价×10%
收款单位: 另行通知
开 户 行: 另行通知
帐 号: 另行通知
交纳时间: 开标后7日内
35.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5.3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全部退还完毕。
36.变更交易方式
36.1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申请并经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附表一
滁州市扬子路小学挡土墙工程工程清单计价(控制价)取费费率
定额 编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数 | 市政河道防洪护岸工程费率(%) | 装饰工程费率(%) | 建筑工程费率(%) |
A1、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 |||||
A1-1 | 环境保护费 | 人工费基价+机械费基价 | 0.3 | 0.3 | 0.4 |
A1-2 | 文明施工费 | 1.3 | 4.3 | 4.0 | |
A1-3 | 安全施工费 | 1.3 | 2.5 | 3.0 | |
A1-4 | 临时设施费 | 4.0 | 4.0 | 4.8 | |
A1-1.1 |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 2.0 | 1.0 | 2.0 | |
A1-5 | 夜间施工费 | 0 | 0 | 0 | |
A1-6 | 缩短工期10%以内 | 0 | 0 | 0 | |
A1-7 | 二次搬运费 | 0.5 | 1.9 | 0.9 | |
A1-8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0 | 0.3 | 0 | |
A1-9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1.5 | 1.3 | 1.3 | |
A1-10 | 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 0.6 | 1.6 | 2.0 | |
A1-11 |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 0.8 | 1.9 | 1.8 | |
A2、企业管理费费率 | |||||
A2-1 | 民用建筑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9 | 18 | 19 |
A3、利润率 | |||||
A3-1 | 民用建筑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2 | 10 | 13 |
A4、规费 | |||||
A4-1 | 工程排污费 | 0.0 | 0.0 | 0.0 | |
A4-2 | 社会保障费 | ||||
A4-2.1 | 养老保险费 | 人工费基价 | 22 | 22 | 22 |
A4-2.2 | 失业保险费 | 人工费基价 | 3 | 3 | 3 |
A4-2.3 | 医疗保险费 | 人工费基价 | 10 | 10 | 10 |
A4-3 | 住房公积金 | 人工费基价 | 12 | 12 | 12 |
A4-4 | 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 | 人工费基价 | 0.8 | 0.8 | 0.8 |
A5、税金 | |||||
A5 | 税金 | 税前工程造价 | 3.539 | 3.539 | 3.539 |
A5-1 | 税费 | 3.413 | 3.413 | 3.413 | |
A5-2 | 水利建设基金 | 0.062 | 0.062 | 0.062 | |
A5-3 | 地方教育附加 | 0.064 | 0.064 | 0.064 |
附表二
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含人工费调整)
序号 | 费用项目 | 计算方法 | |||
一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 |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 |||
其 中 | 1.定额人工费 | ||||
2.定额机械费 | |||||
二 | 措施项目清单 | (一)+(二) | |||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费 |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 ||||
其 中 | 3.定额人工费 | ||||
4.定额机械费 | |||||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费 | ∑(1+2+3+4)×费率 | ||||
三 | 其他项目清单费 | 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 | |||
四 | 规费 | 1、社会保障费 | (1)养老保险费 | (1+3)×22% | |
(2)失业保险费 | (1+3)×3% | ||||
(1)医疗保险费 | (1+3)×10% | ||||
2、住房公积金 | (1+3)×12% | ||||
3、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 | (1+3)×0.8% | ||||
五 | 税金 | (一+二+三+四+五)×规定的相应费率 | |||
六 | 工程造价(含人工费调整) | 一+二+三+四+五 |
第二章 评标办法
1.为进一步简化招标程序,提高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效率,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为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本办法适用于单项合同估算在3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本办法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4.评标定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5.评标定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投标人如有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工作,一经发现即取消投标资格。
6.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7.本工程评标定标程序:
7.1.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
7.2.对投标进行资格审查;
7.3.推荐有效投标人;
7.4.现场随机抽取决定中标候选人
7.5.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网上公示
7.6.确定中标人。
二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8.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向招标人提交有效投标人名单。
8.1.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编制技术标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但在投标函中需对招标人的发包价进行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在招投标管理机构与有关部门监督下,招标人将现场在通过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中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名时,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10、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满之后无异议的招标人将确定为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1.中标价的确定:发包价即为中标价。
12.当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可以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余下的有效投标人中采用同样方法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等损失。
1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合同条款
一、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 (协议书格式)
承包人(全称) (协议书格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按 设计的本工程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7、图纸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日
二、通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4月3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4月3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专用条款(格式)。
1. 工程价款的支付
1.1工程预付款:不预付工程款 。
1.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一年)满后一周内付清。中标方申请的本工程所有款项必须符合琅琊区财税管理要求,必须开具琅琊区税票,否则业主方不予支付。
1.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也应及时支付各方面的工资、费用及材料等款项,如有投诉拖欠,甲方将从下一次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投诉方,纳入乙方总工程款中结算。
2. 合同价款及调整
2.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确定
2.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内的单价及有关费用的报价,不再调整,一次性包干。
2.3结算价=中标价±工程量变更造价*0.75±(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审定签证综合单价)×(中标价/控制价)+人工费调整-暂列金-暂估价±合理工程索赔±暂估价调整。(中标价和控制价均应扣除暂列金、暂估价总额,下同)
2.4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4.1 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人工费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合同价的调整,执行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2.2、22.3、22.4条规定。
2.4.2工程量变更造价:
2.4.2.1非中标人原因引起工程量变更,工程量按实调整。
2.4.3新增项目签证价格,按照控制价使用的定额、取费标准计算。
2.4.4暂估价调整: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签证价格计算。
2.4.5工程索赔引起合同价的调整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对方责任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行为。
索赔方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索赔处理的原则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包括索赔事件、索赔理由、索赔费用及有效证据的索赔报告。被索赔方或其委托方应及时对索赔事件、费用、理由、证据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计算,核定索赔费用。凡索赔成立的,应按工程量漏项的合同价调整方式,进行调整。
2.4.6 措施项目费用包干使用,合同价不作调整。
2.4.7在合同工期内,除税金外,国家政策性调整一律不予调整。
3、 合同补充条款
3.1所有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经业主认可方为有效。
3.2中标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员必须常驻工程施工现场,并且每个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0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否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人次。若建造师不到位,即为违约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总价2万元违约金。
3.3工程拖延施工工期的处理
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的,业主单位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3.3.1督促施工单位采用突击方法赶工期;
3.3.2按拖延工期每天1000元罚款,并直接从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3.3对严重拖延工期,经业主多次督促,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业主单位报经琅琊区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单位联席会议批准后,可中止施工合同,并和施工单位按进行清算,按已完合格工程量80%支付工程款,原施工企业退场。同时按原中标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原施工单位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施工,不得向业主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4施工用水、电
施工现场场内用水、电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工程未完全交付甲方前,所有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管理。
3.5总承包服务费:按照本工程结算价的3%计取;
3.6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
第四章 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
一、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4、其他现行的有关规范、行业标准。
5、如国家对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按最新标准和规范为准。
二、设计文件
该工程施工图纸由 滁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设计。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另 附 。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一、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二、如我公司中标,保证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严格按滁州市建设委员会滁建管【2012】23号文件要求办理“一卡通”手续;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招标人发布的本工程发包价为投标总报价 的投标总报价(含人工费调整)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建造师为本工程负责人,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书后 日内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 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并移交整个工程。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万元作为履约担保。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企业(包括滁州企业)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
(8)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投标(信用)保证金退还声明
投标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账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纳税人识别码(税务登记证号码):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电 话:
地 址:
投标单位: (公章)
备注:1、本表在递交标书时交于代理公司工作人员。
2、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我单位概不负责。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滁州市扬子路小学挡土墙工程 的施工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扬子路小学 委托代理人:潘敬 (单位盖章) 2015年4月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菁 许勇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152*****089 (单位盖章) 2015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