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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排水专项规划修编采购需求公开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排水专项规划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时间 2022/10/19 关键词排水专项规划   近期更新4项目点击关注“排水专项规划”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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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本次排水专项规划修编主要包括 1 个全市层面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 16 个片区排水实施规划编制两大方面的内容。

1.1 长沙市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长沙市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作为全市宏观层面的排水专项规划,要与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规划功能结构、空间布局相结合,成果内容需能指导各片区排水实施规划,并将排水设施的用地需求反馈、落实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明确相关标准。确定防涝目标、控污目标,进一步明确合流制溢流污水控制和排放标准,分流制区域初期雨水处理和排放标准。

(2)优化排水体制。对原有排水体制规划进行调整、优化,科学合理划定雨污分流、合流制范围。

(3)完善城镇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根据排水政策及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近远期规划目标,初步确定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的联动处理方案,城镇雨污水的截流、收集、调蓄和处理系统方案和雨水排水防涝系统方案,完善再生水利用 和污泥处置方案。

(4)优化重大排水设施布局。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预测规划排水量(包含雨、污处理量),结合雨、污水处理系统现状运行情况、用地情况等因素优化雨污水收集、调蓄、处理设施的规模和布局,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等重大排水设施及超标雨水行泄通道、区域性调蓄空间的规划规模、服务范围和空间布局;确定排水主干管及跨区域排水设施联动的管道路由。

1.2 开展各片区排水实施规划

按照纳污区范围结合行政界线,划定 16 个排水片区,分批分期,在三年内完成排水规划编制任务。各排水片区在落实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已明确的相关标准、重点设施的基础上,还应提出保证目标可达、项目落地、可直接指导工程可研与方案设计的排水实施方案。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构建片区排水模型。采取大数据采集及数理建模等技术手段构建片区水文、水动力及水质模型,为排水实施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支撑。

(2)落实排水系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排水设施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污水处理联动实施方案,深化合流制溢流污染或初期雨水径流污染的控制实施方案及超标截流雨、污水应急处理方案,并确定污水处理厂、污水及合流泵站、初期雨水及污水输送干管、合流制截污干管、雨污调蓄处理设施等新建和改造设施的工程位置、建设规模、投资等。

(3)落实内涝防治系统实施方案。结合现状排水系统分区及规划防洪排涝标准,优化调整高低排雨水分区,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内涝防治实施规划方案和现状内涝整治方案,提出应对超标降雨的内涝应急处置方案,确定雨水泵站、雨水管网、调蓄设施等工程设施的位置、建设规模和投资等。

(4)提出近期建设重点任务。根据本次编制的排水实施规划,结合片区应重点预防和解决的水污染及内涝等问题,提出近期建设重点任务。

二、相关标准

详见长资规发【2022】35号?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排水专项规划编制总体工作方案和规划设计要点的通知

三、技术规格

1 研究范围

拟定规划研究范围为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 1764.52 平方公里(暂定,随国土空间总4体规划深入调整)。包括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行政区所辖范围;望城区除乔口、靖港、茶亭、桥驿、白箬铺镇外全部行政区所辖范围,岳麓区除雨敞坪镇、莲花镇外全部行政区所辖范围,长沙县包括湘龙街道、星沙街道、泉塘街道、?梨街道、长龙街道、黄兴镇和黄花镇 7 个镇街范围。

长沙市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范围

2 设计要点

(1)摸清涉水现状:对规划范围内的自然地理、水文地质、社会经济等现状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着重调查规划范围内现状污水厂、泵站等排水设施服务范围的人口和用地情况调查;污水厂和排水泵站的运行情况、用地情况调查;地下空间利用情况调查。编制现状调研报告,形成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泵站、排水主干管网、调蓄设施等现状图。

(2)衔接政策、规划:对已编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供水、节水、排水、再生水利用、海绵城市、防洪排涝、道路工程、水环境治理、绿地系统、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专项)规划进行解读,重点对接与排水工程有关的标准、要求,并对上述规划之间有关内容的协调性进行分析。

(3)明确规范、标准:结合最新排水规范确定防涝目标、控污目标,进一步明确合流制溢流污水控制和排放标准,分流制区域初期雨水处理和排放标准。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纳污区人均综合污水量标准、雨水径流系数、暴雨设计重现期、截留倍数等排水参数。

(4)确定排水方式:对于污水排放方式,要充分研究近年来国内外排水体制改造实施案例,结合长沙市实际情况,对原有排水体制规划进行调整、优化,科学、合理划定雨污分流、合流制范围,提出雨、污分流改造区域和方案。对于雨水排放方式,应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防洪专项规划、水安全保障规划中确定的防洪标准、对应的洪水淹没标高,合理划分高低排分界线,实现“高水高排、低水抽排”。

(5)优化污水系统:合理划分纳污片区,科学合理预测各纳污分区污水量和初期雨水处理量,初步确定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联动运行方案;结合污水处理系统现状运行情况、规划用地情况等因素优化污水收集、调蓄、处理系统的布局;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等重大排水设施的规划规模、服务范围、处理等级、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明确污水处理厂厂址、及污水厂尾水排放控制目标,提出对污水处理厂及泵站的环保控制要求;明确主要规划合流截污干管、初期雨水及污水输送主干管的服务面积、路由、走向、管径、控制点标高。

(6)完善排涝体系:根据长沙市现状和规划地形,遵循高水高排、低水低排、自排机排相结合,雨水排放与利用并举的原则,优化调整雨水汇水分区;明确防涝排涝标准;合理划定全市重要调蓄空间和行泄通道,优化雨水收集、调蓄、利用、排放系统的布局;合理确定雨水泵站、涵闸等重大排水设施的规划规模、服务范围、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探索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洪涝统筹工程体系;提出解决城镇内涝的相关措施和雨水资源化利用的有关建议;明确主要规划雨水干管的服务面积、路由、走向、管径、控制点标高。

(7)近期建设规划:结合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长沙市近期建设规划、十四五相关规划,及本次规划分析得出的近期亟待解决的排水问题,提出排水工程近期建设计划,明确近期建设重点流域、重点片区、重大排水设施的规模、建设时序、投资金额。

(8)规划保障措施:深入分析论证规划目标的可达性,主要包括效益评价: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风险评估;可能出现的技术、行政、财务风险以及工程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对城市发展带来的影响。坚持社会发展与环境效益相协调的原则,对规划实施提出包括法规性、行政性、技术性、经济性和政策性等措施方面的建议。

3 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集、说明书。图集包括长沙市总体规划图、城市水系图、污水系统现状图(含纳污分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污水主干管道管径、长度、控制点标高、坡度、流向,排污口位置等)、雨水系统现状图(含雨水分区、雨水泵站,雨水管道管径、长度、控制点标高、坡度、流向,排水口位置等)、污水系统规划分区图、污水处理设施近远期建设规划图、污水收集系统近远期建设规划图(含污水泵站、主干管道规划,并标明管道管径、长度、主要控制点标高、坡度、流向,排污口位置等)、雨水系统分区图、雨水设施近远期建设规划图(含雨水泵站、主干管道规划,并标明管道管径、长度、主要控制点标高、坡度、流向,排水口位置等)、防涝 系统规划图(含防涝行泄通道、城市防涝空间、防涝调蓄设施等)等图纸。

四、各片区排水实施规划设计要点

1 各片区规划范围及编制重点

按照污水处理厂纳污区,结合行政界线,将中心城区划分为 16 个片区分别编制排水实施规划。各片区规划范围、面积及规划重点详见附表:《长沙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修编任务分解表》。

片区排水实施规划分区示意图

2 设计要点

(1)开展现状调研:重点包括流域水环境现状调查,污染源数据及水质监测数据分析,现状内涝情况调查,集水区用地及人口调查,现状排水管网及附属构筑物参数收集及管网缺陷普查,污水厂、排水泵站及截污井等排水设施运行数据分析,以及排水模型构建所需的降雨数据、下垫面及地形数据、河道数据、水量数据、实测历史数据等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编制现状调研报告,根据管网补测补绘成果形成排水设施、排水管线现状图。

(2)落实上位规划:落实长沙市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中已明确的排水体制、防涝目标、控污目标;落实合流制溢流污水控制和排放标准;落实分流制区域初期雨水处理和排放标准;落实初期雨水截流、收集、调蓄和处理原则。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纳污区人均综合污水量标准、雨水径流系数、暴雨设计重现期、截留倍数等排水参数进行片区排水实施规划方案编制;落实片区重要排水设施、行泄通道和调蓄空间,根据片区实际情况对上位规划提出调整和优化建议。

(3)构建片区排水模型:充分利用管网普查、现状调查、实地排查及已有项目成果,结合片区地形地貌,采取大数据采集及数理建模等技术手段构建片区城市水文模型、管网水动力 模型、内涝模型、水质模型等,通过模型模拟分析片区现状及规划排水系统在水污染和内涝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多方案比选选择经济、合理、有效的排水系统实施方案,为编制排水实施规划提供技术保障。

(4)编制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通过排水模型模拟等技术手段,结合各片区实际建设情况及纳污条件,进一步深化各纳污分区的初期雨水或合流污水处理标准,提出初期雨水污染和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结合污水处理系统现状运行情况、规划用地情况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污水收集、调蓄、处理系统布局;进一步细化片区内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等排水设施的规划规模、服务范围、处理等级和用地需求,以及规划合流制截污干管或初期雨水、污水收集干管的路由、走向、管径、控制点标高等;提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提标改造实施方案,确定污水厂、污水泵站(含合流)、截污干管、污水主干管等新建及改造工程的位置、建设规模、投资等,部分纳污区需提出超标截流污水的应急处理方案。

(5)编制内涝治理系统实施方案:通过排水模型模拟等技术手段,对片区内涝情况进行现状评估和规划方案模拟,遵循高水高排、低水低排、自排机排相结合,雨水排放与利用并举的原则,优化调整雨水汇水分区;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城市内涝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现状内涝整治方案、超标降雨的内涝应急处置方案等;优化雨水收集、调蓄、利用、排放系统的布局,合理确定雨水泵站、涵闸等重大排水设施的规划规模、服务范围、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确定雨水行泄通道的路由和排涝能力,确定雨水主干管渠的路由、走向、管径、控制点标高等。

(6)近期建设规划:根据本次编制的排水实施规划,结合片区应重点预防和解决的水污染及内涝等问题,提出近期建设重点任务,明确规划分流制区域的雨污分流改造计划、现状排水管网病害治理计划,明确近期新建及改造排水设施、排水管线等的位置、规模、建设要求和投资估算。编制近期建设项目库。

3 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集、说明书、排水模型、水力计算表、投资估算表。图集包括片区用地规划图、片区水系图、污水系统现状图(含纳污分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污水管道管径、长度、控制点标高、坡度、流向,排污口位置等)、雨水系统现状图(含雨水分区、雨水泵站,雨水管道管径、长度、控制点标高、坡度、流向,排水口位置等)、污水系统分区图、污水处理设施近远期建设规划图、污水收集系统近远期建设规划图(含污水泵站、调蓄处理设施、管道规划,并标明管道管径、长度、主要控制点标高、坡度、流向,排污口位置等)、雨水系统分区图、雨水设施近远期建设规划图(含雨水泵站、调蓄设施、管道规划,并标明管道管径、长度、主要控制点标高、坡度、流向,排水口位置等)等图纸。

附表:长沙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修编任务分解表

序号

编制范围

面积

规划重点

1

金霞开福+湘湖+长善垸纳污区

107 Km2

1、落实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规划标准,提出规划截流倍数提高后污水厂、合流泵站和截污干管等截污设施的提标改造实施方案;

2、提出片区范围内污水联动处理实施方案和超标截流污水应急处理方案;

3、落实小西门汇水区整治工程和湘江大道改造等重点项目,落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相关涉水规划;

4、构建排水模型,提出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和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

5、规划分流制区域的雨污分流改造方案及现状排水管网病害治理方案;

6、识别高低排混接系统并对雨水分区进行调整优化,进行高低排系统改造;

7、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城市内涝防治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内涝整治方案;

8、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

2

圭塘河流域(花桥+环保园+跳马纳污区)

123 Km2

1、排水体制分区调整;

2、落实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规划标准,提出规划截流倍数提高后污水厂、合流泵站和截污干管等截污设施的提标改造实施方案;

3、完善排水模型,提出花桥污水厂污水临时应急处理方案、合流制溢流污染和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

4、落实石碑大港、圭塘河流域综合整治等重点改造项目,落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相关涉水规划;

5、规划分流制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管网病害治理方案;

6、识别高低排混接系统并对雨水分区进行调整优化,进行高低排系统改造;

7、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城市内涝防治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内涝整治方案;

8、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

3

新开铺+暮云 纳污区

128 Km2

1、落实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规划标准,提出规划截流倍数提高后污水厂、合流泵站和截污干管等截污设施的提标改造实施方案;

2、提出新开铺污水厂与暮云污水厂联动处理实施方案;

3、构建排水模型,提出合流制溢流污染和初期雨水径流控污染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

4、规划分流制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方案、现状排水管网病害治理方案;

5、识别高低排混接系统并对雨水分区进行调整优化,进行高低排系统改造;

6、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城市内涝防治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内涝整治方案;

7、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

4

长沙经开区(榔梨西片+ 星沙纳污区)

50.Km2

1、规划范围为长沙县经开区范围,研究范围拓展至榔梨纳污区;

2、进一步复核片区雨污水处理量及排水设施规模,落实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规划标准和设施用地;

3、结合已建排水模型,提出近期合流制溢流污染和远期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

4、规划分流制区域的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方案、现状排水管网病害治理方案;

5、落实杨家湾撇洪渠流域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落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相关涉水规划;

6、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城市内涝防治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内涝整治方案;

7、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

5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长沙县南部 片区(榔梨东片+机 场+临空+黄花纳污区)

193 Km2

1、纳污分区优化调整;

2、进一步复核片区雨污水处理量及排水设施规模,落实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规划标准和设施用地;方案;

3、源头减排和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实施

4、完善雨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方案;

5、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城市内涝防治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内涝整治方案;

6、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

6

长沙县北 部 片区(星沙北+蟠龙+毛塘铺纳污区)

138 Km2

1、论证污水处理联动的必要性;

2、进一步复核片区雨污水处理量及排水设施规模,落实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规划标准和设施用地;

3、提出源头减排和初期雨水径流控污染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雨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方案;

4、规划分流制区域内的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方案,现状排水管网病害治理实施方案;

5、落实捞刀河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涉水规划相关设施;

6、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城市内涝防治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内涝整治方案;

7、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

7

敢胜垸+ 黄 兴 纳污区

64 Km2

1、进一步复核片区雨污水处理量及排水设施规模,落实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规划标准和设施用地;

2、提出源头减排及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雨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方案;

3、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城市内涝防治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内涝整治方案;

4、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

8

苏家托纳污区

112 Km2

1、与金霞开福污水厂的联动处理实施方案;

2、进一步复核片区雨污水处理量及排水设施规模,落实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规划标准和设施用地;

3、提出源头减排及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雨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方案;

4、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城市内涝防治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内涝整治方案;

5、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

9

新港纳污区

63 Km2

1、进一步复核片区雨污水处理量及排水设施规模,落实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规划标准和设施用地;

2、源头减排及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雨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方案;

3、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城市内涝防治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内涝整治方案;

4、现状雨污混接改造及排水管网病害治理方案;

5、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

10

望城铜官纳污区

80 Km2

1、进一步复核片区雨污水处理量及排水设施规模,落实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规划标准和设施用地;

2、依据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完善雨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方案;

3、提出源头减排及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

4、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城市内涝防治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内涝整治方案;

5、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

11

长沙高新区(白箬+雷锋部 分 纳污区)

121Km2

1、规划范围为高新区范围,研究范围拓展至整个雷锋纳污区;

2、进一步复核片区雨污水处理量及排水设施规模,落实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规划标准和设施用地;

3、构建排水模型,提出近期合流制污染控制方案及远期源头减排和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

4、落实龙王港流域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

5、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城市内涝防治16

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内涝整治方案;

6、现状排水管网病害治理方案;

7、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

12

大王山纳污区

91Km2

1、进一步复核片区雨污水处理量及排水设施规模,落实长沙市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目标、指标及设施用地;

2、结合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完善片区雨污水收集系统;

3、增加源头减排及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

实施方案;

4、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城市内涝防治

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内涝整治方案;

5、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

13

湘江新区(坪塘+ 岳麓 +

雷锋部分纳污区)

156Km2

1、研究污水处理联动方案的必要性;

2、落实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方案,现状排水管网病害治理方案;

3、进一步复核片区雨污水处理量及排水设施规模,落实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规划标准和设施用地;

4、提出近期合流制溢流污染和远期初期雨水径流控污染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雨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方案;

5、识别高低排混接系统并对雨水分区进行调整优化,进行高低排系统改造;

6、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城市内涝防治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内涝整治方案;

7、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

14

含浦纳污区

79Km2

1、进一步复核片区雨污水处理量及排水设施规模,落实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规划标准和设施用地;

2、完善雨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方案;

3、提出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

4、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城市内涝防治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内涝整治方案;

5、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

15

高铁西城(高铁西城纳污区)

30Km2

1、进一步复核片区雨污水处理量及排水设施规模,落实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规划标准和设施用地;

2、提出源头减排及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完善雨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方案;

3、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城市内涝防治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内涝整治方案;

4、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

16

望城纳污区

255Km2

1、进一步复核片区雨污水处理量及排水设施规模,落实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规划标准和设施用地;

2、提出源头减排及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雨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方案;

3、提出可应对新排涝标准的城市内涝防治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内涝整治方案;

4、雨污分流改造及现状排水管网病害治理方案;

5、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七、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履行时间:全市层面排水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要求在 2022 年 12 月底完成。按照纳污区范围结合行政界线,划定16个排水片区,分批分期,在三年内完成排水规划编制任务。具体详见长资规发【2022】35号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排水专项规划编制总体工作方案和规划设计要点的通知。

2、履行地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地点。

3、履行方式:正式编制成果由规划设计单位提供全套成果文件。

五、服务标准

六、版权

1、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成果物知识产权归采购人,署名权归成交供应商所有,所有投标文件在评标后不予退回,采购人有权对成交或未成交供应商方案中的合理要素进行使用。

2、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享有,未经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许可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交的项目成果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成果对第三方构成侵权的,应当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投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采购人有权使用成交供应商规划编制成果,包括公布(公示)评审成果,或通过传媒、专业杂志、专业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规划作品及评价规划作品。

3、规划成果中的所有内容均由成交供应商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权行为,将取消侵权方参加本次设计活动的资格,所有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采购人使用该设备的任何一部分,当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投诉时,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本项目采购软硬件设备的所有权及产生的一切数据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所有。

八、服务要求

1.服务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采购人要求上门服务时,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

2.合同履约期间,投标单位应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络员)全权负责本项目事务的工作接洽,项目负责人在本合同履约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项目(项目联络员)出现的问题,采购人只与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络员)沟通协调。

3.按采购人和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季度成果、年度成果、备案成果和商品房成本构成调查成果。

????4.质量保证,编制成果须符合采购单位和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

六、验收标准

九、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一般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十、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采购人分3次向成交人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安排见下表:

服务费用支付安排表

付费次序

占总费用(%)

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

30%

签订合同后

第二次付费

30%

初步成果审查通过后

第三次付费

40%

正式成果验收合格后

(3)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人员现场安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对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不予以任何费用补偿。

4、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甲方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若乙方不及时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退场的,甲方有权将应付未付合同款作为违约金,并不再进行支付,甲方并保留损害赔偿请求权。

5、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规划设计人员须全程参与服务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

6、成交供应商负责派出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若发生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7、服务期间应遵守采购人单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若由于疫情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双方协商,否则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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