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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乙方:福建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查看详情]FM[CS]*******查看详情的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六楼视频会议室改造工程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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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柒仟陆佰捌拾元整(¥******查看详情.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内。 2、工程专业:装饰工程。 3、本项目为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六楼视频会议室改造工程类采购项目,请各投标人认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 4、乙方报价应包括: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机械、工具、安装、装卸、保险和安装调试、验收、检验、税金、维护维修等以及相关责任、义务和风险等一切费用,验收、技术服务、相关文件的提交、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施工时价格按乙方的报价,不予变动,乙方应无条件执行。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5、本项目的工程量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详见附件)。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查看详情元。各乙方的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将视其为无效投标。各乙方须按附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分项报价(工程量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各乙方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照首次报价的金额对工程量清单作出逐项、完整的报价且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内容,其中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6、工期质量:符合设计及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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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0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凭开具的发票15个工作日内付款30% | |
2 | 67 | 完成竣工结算,并经审核批准后,凭开具的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核价的67% | |
3 | 3 | 剩余3%作为工作质量保证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凭开具的发票15个工作日内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即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质量维保期满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售后服务要求 14.1.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壹年。 14.1.2在保修期内设备若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应免费上门检修维护,免费更换零部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作出电话响应给予解决方案并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4小时内维修妥当(逾期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重大问题或其他较难解决的问题应在4小时内给予方案并解决,若在4小时内无法及时排除故障,乙方应提供与该设备型号、规格及技术指标相一致的备品以保证正常运行,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修复,保修期将相应顺延。若乙方无法按时响应,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14.1.3在保修期后,因乙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无限期追溯违约责任。 14.1.4在施工及质保期间,任何缺陷的修正与弥补,均是乙方的责任。 14.1.5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只收取成本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福州市台江生态环境局 | 乙方: | 福建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白马中路137号 | 住所: | 平潭县岚城乡中南村瑞岺山(地号13-9151) |
单位负责人: | 林明 | 单位负责人: | 毛文登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林云斌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36*****888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平潭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32*****0571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