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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翔安区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保护范围划定 水利工程管理 河道管理

所属地区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 发布时间 2022/10/26 关键词保护范围划定水利工程管理河道管理   近期更新390项目点击关注“保护范围划定,水利工程管理,河道管理”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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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其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生态调节等综合功能,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要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翔安区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划界成果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一、划界依据

  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福建省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厦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等技术标准,并以市政府批准《厦门市河道水系生态蓝线保护范围划定规划》中确定河道、水库管理范围线和河道生态保护蓝线为基础,确定本工程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标准。

  二、划界主要内容

  (一)划界范围

  本次划界范围主要包括1条河流,为九溪(包含干流内田溪和支流莲溪);堤防6处,分别为:九溪干流(西林滚水坝~九溪挡潮闸)左岸3.007km、九溪干流(西林滚水坝~九溪挡潮闸)右岸2.900km、内田溪(西林滚水坝~内田水闸)左岸3.521km、内田溪(西林滚水坝~内田水闸)右岸4.17km、莲溪(后房溪汇合口~内田溪汇合口)左岸2.459km、莲溪(后房溪汇合口~内田溪汇合口)右岸3.081km;28 座水库,其中小(1)型水库5座:大帽山农场的溪美水库;凤翔街道的西岩水库;金海街道的张埭桥水库、新圩镇的古宅水库、曾溪水库;小(2)型水库23座:大帽山农场的红坝水库、新生水库;内厝镇的大塘水库、店头水库、东湖水库、高填方水库、后运水库、民兵水库、内头水库、双坑水库;新店街道的山前水库;凤翔街道的红志水库;香山街道的渡槽下水库、坑园田水库、林浦水库、潘林水库、琼后水库、坑头水库;新圩镇的后辽水库、石狮水库、乌土水库、岩后水库、大寨水库;1座水闸:九溪挡潮闸。

  本次实施阶段完成的划界工作成果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二)划界成果

  1.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①防洪岸线(水域控制线):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防洪岸线按满足防洪标准的现状或规划堤岸的堤顶临水一侧控制;非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防洪岸线按现状堤岸(即现状河道线)控制。

  ②河道管理范围线:规划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线原则上按防洪岸线外延5m控制;有堤防岸线河道管理范围线原则上按堤防背水侧坡脚线外延5m控制,具体河段根据其周边用地情况相应调整。

  2.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①大坝管理范围(含主坝和副坝):山丘区水库大坝上游从坝轴线向上外延50m(不含工程占地部分),下游从坝脚线向下外延50m,大坝两端从坝端外延50m,上、下游均与坝两端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平原区水库大坝下游从坝脚线向下外延50m,大坝两端从坝端外延50m,上、下游均与坝两端管理范围端线相衔接;水库溢洪道、供水输水建筑物,灌溉引水建筑物管理范围合并在大坝管理范围内划定,由工程外轮廓线向外延50m。

  ②水库库区管理范围:水库特别是小型水库大多没有明确的征地线或移民线,本次规划按校核洪水位对应的淹没区进行库区范围线的划定,按库区范围线外延5m作为库区管理范围。

  ③生产生活区等辅助设施的管理范围线按照房屋建筑面积作为管理房屋边界线划定。

  3.水闸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九溪挡潮闸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河道各20m,左、右边墩翼墙各外延20m。

  4.堤防工程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根据《福建省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和《厦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结合《厦门市河道水系生态蓝线保护范围划定规划》成果,本次九溪堤防工程保护范围线以现有堤防背水侧堤脚线为基线外延30m控制,内田溪和莲溪堤防工程保护范围线以现有堤防背水侧堤脚线为基线外延15m控制。

  5.水库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根据《厦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结合《厦门市河道水系生态蓝线保护范围划定规划》的成果,本项目28座水库的大坝保护范围线与管理范围线一致,即为大坝外延50m;水库溢洪道、供水输水建筑物、灌溉引水建筑物管理范围合并在大坝管理范围内划定,由工程外轮廓线向外延50m;其他库区参照溪流生态保护蓝线划定标准,按库区范围线外延30m控制。

  6.水闸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九溪挡潮闸工程保护范围:水闸上、下游管理边缘各外延50m,左、右边墩翼墙管理边缘各外延50m。

  表2.1河道(堤防工程)划界标准表

  序号

  河道名称

  河段名称

  河道等级

  堤/岸别

  起止地点

  河道管理范围线

  河道堤防管理范围线

  河道堤防保护范围线

  长度(km)

  距背水侧堤脚/河口距离或其他标准(m)

  长度(km)

  距背水侧堤脚或其他标准(m)

  长度(km)

  管理范围线外距离(m)

  1

  九溪

  干流九溪

  5级

  左

  九溪挡潮闸~西林滚水坝

  7.675

  5

  3.007

  5

  3.094

  25

  右

  7.764

  5

  2.900

  5

  2.908

  25

  2

  干流内田溪

  5级

  左

  西林滚水坝~内田水闸

  4.292

  5

  3.521

  5

  3.500

  10

  右

  4.170

  5

  4.170

  5

  4.140

  10

  支流莲溪

  5级

  左

  内田溪汇合口~后房溪汇合口

  3.410

  5

  2.459

  5

  2.479

  10

  右

  3.415

  5

  3.081

  5

  3.085

  10

  表2.2水库划界标准表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 om.cn)

  序号

  水库名称

  水库等级

  库区管理范围线

库区保护范围线

  水库大坝管理范围线

水库大坝保护范围线

校核洪水位(m)

  标准

  标准

  大坝长度(m)

距坝脚/坝两侧距离(m)

  距坝脚/坝两侧距离(m)

  1

  溪美水库

  小1型水库

  197.29

  《厦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厦门市河道水系生态蓝线保护范围划定规划》

  《厦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厦门市河道水系生态蓝线保护范围划定规划》

  156.00

  50/50

  50/50

  2

  西岩水库

  小1型水库

  15.51

  447.00

  50/50

  50/50

  张埭桥水库

  小1型水库

  4.65

  505.70

  50/50

  50/50

  4

  古宅水库

  小1型水库

  165.71

  1300/左副78.00、右副56.00

  50/50

  50/50

  5

  曾溪水库

  小1型水库

  60.95

  440.00

  50/50

  50/50

  6

  红坝水库

  小2型水库

  347.14

  106.40/22.88

  50/50

  50/50

  7

  新生水库

  小2型水库

  270.08

  98.60

  50/50

  50/50

  8

  大塘水库

  小2型水库

  27.14

  35.00

  50/50

  50/50

  9

  店头水库

  小2型水库

  49.53

  941.00

  50/50

  50/50

  10

  东湖水库

  小2型水库

  39.45

  350.00

  50/50

  50/50

  11

  高填方水库

  小2型水库

  49.57

  340.00

  50/50

  50/50

  12

  后运水库

  小2型水库

  48.91

  310

  50/50

  50/50

  13

  民兵水库

  小2型水库

  321.34

  74.05

  50/50

  50/50

  14

  内头水库

  小2型水库

  49.89

  440.00

  50/50

  50/50

  15

  双坑水库

  小2型水库

  56.35

  91.40

  50/50

  50/50

  16

  渡槽下水库

  小2型水库

  23.63

  145.00

  50/50

  50/50

  17

  红志水库

  小2型水库

  4.69

  373.00

  50/50

  50/50

  18

  坑园田水库

  小2型水库

  13.22

  231.00

  50/50

  50/50

  19

  林浦水库

  小2型水库

  44.52

  201.00/79.00

  50/50

  50/50

  20

  潘林水库

  小2型水库

  28.94

  125.00

  50/50

  50/50

  21

  琼后水库

  小2型水库

  36.31

  188.00

  50/50

  50/50

  22

  山前水库

  小2型水库

  6.94

  285.00

  50/50

  50/50

  23

  坑头水库

  小2型水库

  23.59

  398.00

  50/50

  50/50

  24

  后辽水库

  小2型水库

  50.70

  110.00/150.00

  50/50

  50/50

  25

  石狮水库

  小2型水库

  252.57

  56.00

  50/50

  50/50

  26

  乌土水库

  小2型水库

  48.55

  130.00

  50/50

  50/50

  27

  岩后水库

  小2型水库

  171.75

  243.00

  50/50

  50/50

  28

  大寨水库

  小2型水库

  183.60

  81.20

  50/50

  50/50

  表2.3水闸划界标准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等级

  管理范围线标准

  保护范围线标准

  备注

上下游外(m)

左右外延(m)

上下游管理范围线外延(m)

左右管理范围线外延(m)

  1

  九溪挡潮闸

  Ⅲ等

  20

  20

  50

  50

  三、有关要求

  1.管理与保护范围是为维护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地方工程的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生态调节的作用,岸线开发利用行为原则上不得逾越管理范围线。各有关单位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划界范围组织实施审批许可与监督管理。水利、市政、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严格水生态空间管控,落实水利工程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工程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2.禁止在水工程保护范围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禁止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从事打井、钻探、爆破、挖筑池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禁止洗砂、制砂以及弃置、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浆、垃圾等废弃物;禁止侵占河道规划岸线。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禁止在大坝的集水区域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禁止在库区内围垦和进行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的活动。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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