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复审、公示等程序,确定长春市宏宇有色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
1.长春市宏宇有色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2.长春越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3.邦迪汽车系统(长春)有限公司
4.长春天宝英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5.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传动轴分公司
6.吉林省老昌食品有限公司
7.吉林省好兄弟木业有限公司
8.长春东北亚物流有限公司
以上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未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等情形,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特此公告。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
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