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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公务车辆租赁费及服务询价二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发布时间 20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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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林业局公务车辆租赁费及服务项目询价采购二次报名公告

招标编号:(X)LLCG2015×12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5年4月28日受龙陵县林业局委托采购公务车辆租赁费服务项目,共1项。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审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符合《龙陵县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因搬家情况时间紧,故参照保山市财政局(保财采[2008]18号)规定执行操作规程。因上次公告期间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所以再次进行公告。现将有关招标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或生产厂商报名时所具备的条件

1、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类汽车维修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等有关行业产品设备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本企业公司公章后的有效原件或复印件。

2、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写明联系人、手机、传真、QQ或邮箱号码等。

3、若为代理人投标,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1份、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

以上所提供的证件要求清晰,且须加盖投标企业或公司公章后到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进行审验、登记和备案,若在2015年1月1日至5月7日之间已办理过此手续者,可直接交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地址:龙陵县体育广场旁,备案后,于2015年5月14日下午17:30时前交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二、报名时间、方法、计划及要求

1、报名有效期: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下午17:30时,逾期视为放弃;

2、如果中标,所供该租赁费项目包括车辆保险费、落户、调试运行等费用,同时必须运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龙陵县城内)进行现场交货及服务到位一年,并由采购单位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后签字。

龙陵县林业局租赁费项目采购清单

产品名称

型号及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公务车辆租赁费一年

哈弗H6,四驱汽油车,排量1.5T(新车并落户,购买保险)

2

3、报名供应商使用邮政特快专递、上门专报等方式,将“供应商报名所具备条件”的文件资料报送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电子扫描件和无公章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及活页式投标文件(要求提供书本式投标文件)。联系电话[传真]:****-*******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查看详情,联系人:王先生、周先生,地址: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4、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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