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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路(原403线)临时污水提升泵站重新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发布时间 2015/5/9
招标业主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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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明建厦(施)招字(2015)第013号

新山路(原403线)临时污水提升泵站工程(重新公告)(项目名称) 一个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山路(原403线)临时污水提升泵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集发展基(2015)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区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集美区。

2.2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15.4。

2.3 招标项目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2.4 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 新建临时污水提升泵站1座,配套DN150球墨铸铁污水压力管共375米,DN300米球墨铸铁重力流污水管道共184米,重力流管道管沟采用直槽开挖,拉森式钢板桩支护支撑。

2.5 合同估算价:178.73万元,建安工程费为156.36万元。

2.6计划工期:25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且在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2014年度信用评价等级BB+及以上级别的集美区建筑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   /   (类似项目描述);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且在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2014年度信用评价等级BB+及以上级别的集美区建筑企业。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7其它: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请于2015年 5 月 9 日至2015年5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一三楼(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日期后至截标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仍可到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323号莲前大厦第13层03单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图纸采用电子光盘每套 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5 月18 日09时30分,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7.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 万人民币(¥/人民币)。

7.2 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天安路78号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323号莲前大厦13楼03单元

邮 编:361022 邮 编:3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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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5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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