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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车辆维修 保养 装备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 2022/12/20 关键词车辆维修保养装备   近期更新85819项目点击关注“车辆维修,保养,装备”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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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2-******查看详情

(三)预算金额:1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计量单位
1服务内容: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2023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 二、服务期限 自采购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项目预算 总预算为1万元,每次公务车(粤A 6E4W3、粤A 6B9K2)维修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服务期限内实际支出不超过总预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具有广州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一类和二类机动车维修等。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内容 (一)维修车辆的种类:乘用车、货车等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服务。 (二)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包括提供车辆二级维护、总成修理、车辆小修和车辆专项修理、二十四小时拖车服务和其他有关的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三)有下列情况可到非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其规定执行;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免费维护保养;在穗外地区发生故障的车辆。 (四)服务期间,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有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六、质量要求 (一)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 (二)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所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 37号)》的标准(投标人可对此提供更优的方案)。 (三)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 (四)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5%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七、服务要求 (一)严格按照交车时限安排维修服务,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与送修单位联系,取得送修单位的同意。 (二)检验人员必须在现场对车辆进行诊断,初步确定维修项目,并要充分征求送修单位的意见。 (三)如遇此前工作单上没有,但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某些项目是必须追加的项目,维修人员应立即告知调度或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在维修前应事先通知送修单位,征得送修单位同意,方能增加费用开始维修,并同时要追加工作单或在原工作单上补项。 (四)维修人员更换配件时,应以旧件换取库房的新件,并向送修单位明确该新件是原厂件还是副厂件,同时旧件应交库房保存,车辆竣工出厂后,旧件应归还送修单位。 (五)汽车竣工出厂后,定点维修企业应建立送修单位档案(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车牌号、维修资料等),以便今后联系、调查和服务。 (六)汽车竣工出厂后,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 (七)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定点维修企业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责任归定点维修企业。 (八)定点维修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公务车,未经送修单位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 (九)严格执行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承诺。 (十)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将送修单位的车辆转厂维修,不得代开发票、收取开票费。 八、付款方式 公务卡转账(每次维修或保养后据实结算)。 JZ-2022-0306 合同编号: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定点议价采购合同采购事项: 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2023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采 购 人: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供 应 商: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物业服务行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XX委托乙方XX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合同项目事项 1、合同名称: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2023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2、甲方(采购人):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3、乙方(供应商):4、合同金额(元):5、人民币大写: 一、定义 1、“合同”即由甲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2、合同将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最终确定的定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甲方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采购人将视作认同。 3、“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4、“管理服务”系指乙方按响应文件承诺及采购人在定点系统中提出的其他工作(特殊服务)需求,结合本项目的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为甲方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或专业服务。 5、“甲方”系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及服务的采购人。 6、“乙方”系指最终确定并公告的定点服务供应商。 7、“现场”系指将要提供物业管理与服务的地点、及相关场所。 8、“验收”系指采购人依据国家及有关规定实施合同所约定的评价程序和条件。 二、适用范围 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采购实施范围详见—采购公告和响应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承诺书等。 三、基本情况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2023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四、委托管理事项 为公务车(粤A 6E4W3、粤A 6B9K2)提供维护维修和保养服务。 五、合同期限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六、物业装备、耗材的使用 甲方根据场地情况免费物业/专业服务的办公场地,除此以外的办公用品(指办公桌、电脑、打印机、对讲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 收费 1、 元。 八、 费用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具体金额控制在报价范围内,以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为准。维修、保养服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九、 履约保证金 [/] 十、经营制约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在不致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乙方应予以配合。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十一、甲方承诺 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十二、乙方承诺 1、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 2、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 4、乙方必须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更换经理(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 5、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承诺的人员及人员数量,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如果抽查时发现乙方安排在岗的人员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甲方可以按抽查时缺少的人数乘以其当月工资额的3% 作为罚金, 扣除当月(季)合同款。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 6、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且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用人需求。乙方所有人员的劳动报酬及相关社会、医疗保障等收入应符合甲方所在地的相关规定。 7、乙方工作人员上岗穿着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 8、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承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9、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 10、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按照相关约定或规定依法处理。 14、乙方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聘请有资格的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交由甲方备案。 14、禁止事项 12.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有价证券等,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2.2 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正常办公或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2.3 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及给排水系统、油气管道等。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避免不必要的无线电干扰。 12.4 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或任何危险品。 13、禁止事项 13.1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2 员工人身意外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13.3 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 14、 乙方及其员工遵守行政大楼内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区域 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5、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6、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进行的物业服务(专业服务)综合考评。 十三、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终止 2.1 提前终止 2.1.1 甲方不得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主管部门或财政监管部门报告,按规定处理。 2.1.2 因乙方在服务期内二次物业服务(专业服务)综合考评未达标,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2.1.3 如甲方发现乙方出现转租、转让、抵押承包等情况,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处理相关事宜。 2.1.4 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处理。 2.1.5 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且乙方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财政监管部门。 2.1.6 提前终止承包期早于月底最后一天,应视为月底最后一天期满,此条适用于上述2.1.1、2.1.2、2.1.3、2.1.4、2.1.5五条。 2.1.7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或财政监管部门发出书面警告后一周内乙方仍无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按上述2.1.2条处理。 2.1.8 乙方出现破产清处、重组及兼并等情况,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时,甲方不必通知乙方即可终止合同。 2.2 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但相关协商记录及情况必须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 2.3 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执行办法 3.1 终止合同,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 3.2 合同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承包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服务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乙方支付甲方相关代理费,费用标准双方提前协商约定。 4、不放弃权利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十四、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根据管理需要向乙方提供房屋相关资料和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6、按期支付费用; 7、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采取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 8、提供乙方所需的办公用房。 9、甲方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组织对乙方工作综合考评。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确保移交的资料和设备、设施完好无缺。 十五、乙方权利义务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3、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4、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5、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6、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7、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十六、乙方的人员配置 1、技术人员20人,管理人员5人 十七、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服务要求 1、为公务车(粤A 6E4W3、粤A 6B9K2)提供维护维修和保养服务。 十九、验收要求 1、乙方每季度提供服务报告,由采购人进行评价,乙方需根据采购人的评价作出分析并进行整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当季服务费总额5%。 2、甲方成立的验收工作小组,于12月1日前对乙方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确认清单上共同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达到验收标准。3、甲方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考核(考核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服务态度、工作进度、安保、会议礼仪服务、绿化管理、清洁管理等)。若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标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十、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凡未提供服务或服务未达到标准的,应按甲方的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每逾期一天,由甲方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作为违约金,累积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且经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达二次或以上而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2、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二十一、 保密 因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泄密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二、其他 1、本协议正本壹式__伍_份,甲方执__肆_份、乙方执_壹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附件《服务需求内容》。(以下无正文,为签署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广州市人民中路394号地 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日 期:日 期:
需求详细说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2023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 二、服务期限 自采购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项目预算 总预算为1万元,每次公务车(粤A 6E4W3、粤A 6B9K2)维修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服务期限内实际支出不超过总预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具有广州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一类和二类机动车维修等。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内容 (一)维修车辆的种类:乘用车、货车等车辆的维修和保养服务。 (二)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包括提供车辆二级维护、总成修理、车辆小修和车辆专项修理、二十四小时拖车服务和其他有关的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三)有下列情况可到非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其规定执行;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免费维护保养;在穗外地区发生故障的车辆。 (四)服务期间,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有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六、质量要求 (一)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 (二)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所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 37号)》的标准(投标人可对此提供更优的方案)。 (三)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 (四)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5%以内,并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七、服务要求 (一)严格按照交车时限安排维修服务,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与送修单位联系,取得送修单位的同意。 (二)检验人员必须在现场对车辆进行诊断,初步确定维修项目,并要充分征求送修单位的意见。 (三)如遇此前工作单上没有,但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某些项目是必须追加的项目,维修人员应立即告知调度或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在维修前应事先通知送修单位,征得送修单位同意,方能增加费用开始维修,并同时要追加工作单或在原工作单上补项。 (四)维修人员更换配件时,应以旧件换取库房的新件,并向送修单位明确该新件是原厂件还是副厂件,同时旧件应交库房保存,车辆竣工出厂后,旧件应归还送修单位。 (五)汽车竣工出厂后,定点维修企业应建立送修单位档案(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车牌号、维修资料等),以便今后联系、调查和服务。 (六)汽车竣工出厂后,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 (七)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定点维修企业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责任归定点维修企业。 (八)定点维修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公务车,未经送修单位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 (九)严格执行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承诺。 (十)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将送修单位的车辆转厂维修,不得代开发票、收取开票费。 八、付款方式 公务卡转账(每次维修或保养后据实结算)。 JZ-2022-0306 合同编号: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定点议价采购合同采购事项: 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2023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采 购 人: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供 应 商: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物业服务行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XX委托乙方XX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合同项目事项 1、合同名称: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2023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2、甲方(采购人):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3、乙方(供应商):4、合同金额(元):5、人民币大写: 一、定义 1、“合同”即由甲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2、合同将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最终确定的定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甲方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采购人将视作认同。 3、“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4、“管理服务”系指乙方按响应文件承诺及采购人在定点系统中提出的其他工作(特殊服务)需求,结合本项目的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为甲方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或专业服务。 5、“甲方”系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及服务的采购人。 6、“乙方”系指最终确定并公告的定点服务供应商。 7、“现场”系指将要提供物业管理与服务的地点、及相关场所。 8、“验收”系指采购人依据国家及有关规定实施合同所约定的评价程序和条件。 二、适用范围 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采购实施范围详见—采购公告和响应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承诺书等。 三、基本情况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2023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四、委托管理事项 为公务车(粤A 6E4W3、粤A 6B9K2)提供维护维修和保养服务。 五、合同期限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六、物业装备、耗材的使用 甲方根据场地情况免费物业/专业服务的办公场地,除此以外的办公用品(指办公桌、电脑、打印机、对讲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 收费 1、 元。 八、 费用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具体金额控制在报价范围内,以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为准。维修、保养服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九、 履约保证金 [/] 十、经营制约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在不致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乙方应予以配合。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十一、甲方承诺 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十二、乙方承诺 1、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 2、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 4、乙方必须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更换经理(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 5、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承诺的人员及人员数量,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如果抽查时发现乙方安排在岗的人员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甲方可以按抽查时缺少的人数乘以其当月工资额的3% 作为罚金, 扣除当月(季)合同款。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 6、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且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用人需求。乙方所有人员的劳动报酬及相关社会、医疗保障等收入应符合甲方所在地的相关规定。 7、乙方工作人员上岗穿着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 8、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承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9、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 10、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按照相关约定或规定依法处理。 14、乙方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聘请有资格的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交由甲方备案。 14、禁止事项 12.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有价证券等,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2.2 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正常办公或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2.3 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及给排水系统、油气管道等。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避免不必要的无线电干扰。 12.4 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或任何危险品。 13、禁止事项 13.1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2 员工人身意外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13.3 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 14、 乙方及其员工遵守行政大楼内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区域 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5、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6、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进行的物业服务(专业服务)综合考评。 十三、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终止 2.1 提前终止 2.1.1 甲方不得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主管部门或财政监管部门报告,按规定处理。 2.1.2 因乙方在服务期内二次物业服务(专业服务)综合考评未达标,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2.1.3 如甲方发现乙方出现转租、转让、抵押承包等情况,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处理相关事宜。 2.1.4 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处理。 2.1.5 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且乙方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财政监管部门。 2.1.6 提前终止承包期早于月底最后一天,应视为月底最后一天期满,此条适用于上述2.1.1、2.1.2、2.1.3、2.1.4、2.1.5五条。 2.1.7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或财政监管部门发出书面警告后一周内乙方仍无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按上述2.1.2条处理。 2.1.8 乙方出现破产清处、重组及兼并等情况,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时,甲方不必通知乙方即可终止合同。 2.2 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但相关协商记录及情况必须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 2.3 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执行办法 3.1 终止合同,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 3.2 合同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承包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服务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乙方支付甲方相关代理费,费用标准双方提前协商约定。 4、不放弃权利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十四、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根据管理需要向乙方提供房屋相关资料和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6、按期支付费用; 7、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采取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 8、提供乙方所需的办公用房。 9、甲方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组织对乙方工作综合考评。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确保移交的资料和设备、设施完好无缺。 十五、乙方权利义务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3、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4、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5、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6、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7、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十六、乙方的人员配置 1、技术人员20人,管理人员5人 十七、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服务要求 1、为公务车(粤A 6E4W3、粤A 6B9K2)提供维护维修和保养服务。 十九、验收要求 1、乙方每季度提供服务报告,由采购人进行评价,乙方需根据采购人的评价作出分析并进行整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当季服务费总额5%。 2、甲方成立的验收工作小组,于12月1日前对乙方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确认清单上共同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达到验收标准。3、甲方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考核(考核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服务态度、工作进度、安保、会议礼仪服务、绿化管理、清洁管理等)。若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标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十、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凡未提供服务或服务未达到标准的,应按甲方的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每逾期一天,由甲方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作为违约金,累积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且经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达二次或以上而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2、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二十一、 保密 因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泄密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二、其他 1、本协议正本壹式__伍_份,甲方执__肆_份、乙方执_壹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附件《服务需求内容》。(以下无正文,为签署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广州市人民中路394号地 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日 期:日 期:1
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1有相关业务经验。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2年12月20日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10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工 020-********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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