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佛冈县环境空气 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技术服务
- 采购项目编码:
- 项目业主: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 服务机构:广东铭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名称:2023年佛冈县环境空气 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技术服务
- 合同编号:
- 合同总金额:¥153,000.00元
-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2月16日
- 履约人员:
- 合同服务期限: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包括:子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以及站房维护,并负担相应费用,并须接受清远市和佛冈县生态环境部门的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子站各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按要求确保与清远市和佛冈县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正常。(二)定期预防性维护服务运维单位负责派遣工程技术人员每周不少于一次到子站进行现场仪器性能检查及预防性维护工作,及时更换失效硅胶、分子筛和变黑的滤膜,及时排除积水,保证监测仪器及辅助设施的正常运行。按质量控制和管理要求做好相应的维护记录,每月提交维护和质控报告。相关的日常维护工作必须符合仪器说明书及《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等国家、省、市关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要求。(三)定期的质量保证及控制服务运维单位将依照仪器说明书及《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要求,实施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QA/QC)工作,每月提交QA/QC工作报告。(四)数据监控服务运维单位负责对监测数据和仪器问题进行实时监控,监控人员发现超标情况和异常情况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通知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同时观测子站周围是否发生污染事故,若发现污染事故要及时上报,同时做好记录;如发现仪器异常或者接到清远市和佛冈县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关于仪器异常通知后,应立刻派遣工程技术人员在2小时内赶至现场处理,如果当场不能修复的应立即更换备机,确保在24小时内系统恢复正常,并做好运行和维修记录,及时向清远市和佛冈县环保分局报告。 运维单位需做好质控记录和运行情况记录,按月汇总上报给清远市生态环境部门。按国家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要求需要检定的仪器设备,运维单位需定期对仪器送计量部门检定,保证各监测仪器标识齐全,并在检定有效期内。运维单位还须协助清远市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监测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并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帮助佛冈县环境监测站对辖区的空气质量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设性意见和有效可行的改善措施。
- 合同附件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