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190*****查看详情 | 项目名称 | 诚园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190*****查看详情002001; | 标段名称 | 诚园项目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2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2月7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诚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开经发备〔2022〕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睢宁县新锦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睢宁县经济开发区人民路南侧、永兴路西侧;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3.25万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地上面积约30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7.7万平方米。项目以洋房(地上9层)、小高层(11~18层)、高层住宅建筑(地上24~25层)为主,配有地下车库(基坑深度≥5米)及部分商业、社区服务中心、配电房等,工程估算价约******查看详情万元。 2.3招标范围: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及上述范围内配套建设道路、管网、绿化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4监理服务期:自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施工工期暂定为:1530日历天。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501.8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2.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 3.3.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 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 0516-********查看详情、0516-********查看详情;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查看详情、0516-********查看详情)。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2月7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查看详情/xzhynew/);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7日9时30分。 5.2本次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查看详情/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本工程开标。 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查看详情/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电话:0516-********查看详情 10.其他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查看详情。 11.联系方式招标人:睢宁县新锦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前进路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虹桥路79号三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朱桐 电 话:0516-********查看详情 电 话:0512-********查看详情/177*****365 2022年12月28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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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诚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开经发备〔2022〕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睢宁县新锦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睢宁县经济开发区人民路南侧、永兴路西侧;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3.25万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地上面积约30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7.7万平方米。项目以洋房(地上9层)、小高层(11~18层)、高层住宅建筑(地上24~25层)为主,配有地下车库(基坑深度≥5米)及部分商业、社区服务中心、配电房等,工程估算价约******查看详情万元。 2.3招标范围: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及上述范围内配套建设道路、管网、绿化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4监理服务期:自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施工工期暂定为:1530日历天。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501.8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2.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 3.3.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 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 0516-********查看详情、0516-********查看详情;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查看详情、0516-********查看详情)。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2月7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查看详情/xzhynew/);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7日9时30分。 5.2本次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查看详情/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本工程开标。 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查看详情/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电话:0516-********查看详情 10.其他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查看详情。 11.联系方式招标人:睢宁县新锦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前进路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虹桥路79号三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朱桐 电 话:0516-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查看详情 电 话:0512-********查看详情/177*****3652022年12月28日 |
诚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190*****查看详情 | 项目名称 | 诚园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190*****查看详情002001; | 标段名称 | 诚园项目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2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2月7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诚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开经发备〔2022〕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睢宁县新锦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睢宁县经济开发区人民路南侧、永兴路西侧;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3.25万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地上面积约30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7.7万平方米。项目以洋房(地上9层)、小高层(11~18层)、高层住宅建筑(地上24~25层)为主,配有地下车库(基坑深度≥5米)及部分商业、社区服务中心、配电房等,工程估算价约******查看详情万元。 2.3招标范围: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及上述范围内配套建设道路、管网、绿化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4监理服务期:自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施工工期暂定为:1530日历天。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501.8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2.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 3.3.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 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 0516-********查看详情、0516-********查看详情;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查看详情、0516-********查看详情)。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2月7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查看详情/xzhynew/);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7日9时30分。 5.2本次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查看详情/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本工程开标。 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查看详情/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电话:0516-********查看详情 10.其他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查看详情。 11.联系方式招标人:睢宁县新锦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前进路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虹桥路79号三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朱桐 电 话:0516-********查看详情 电 话:0512-********查看详情/177*****365 2022年12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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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诚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开经发备〔2022〕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睢宁县新锦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睢宁县经济开发区人民路南侧、永兴路西侧;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3.25万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地上面积约30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7.7万平方米。项目以洋房(地上9层)、小高层(11~18层)、高层住宅建筑(地上24~25层)为主,配有地下车库(基坑深度≥5米)及部分商业、社区服务中心、配电房等,工程估算价约******查看详情万元。 2.3招标范围: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及上述范围内配套建设道路、管网、绿化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4监理服务期:自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施工工期暂定为:1530日历天。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501.8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2.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 3.3.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 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 0516-********查看详情、0516-********查看详情;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查看详情、0516-********查看详情)。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2月7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查看详情/xzhynew/);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7日9时30分。 5.2本次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查看详情/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本工程开标。 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查看详情/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电话:0516-********查看详情 10.其他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查看详情。 11.联系方式招标人:睢宁县新锦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前进路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虹桥路79号三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朱桐 电 话:0516-********查看详情 电 话:0512-********查看详情/177*****365 2022年12月28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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