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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街道环境及河道等保洁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环境及河道

所属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发布时间 2023/1/6 关键词环境及河道   近期更新0项目点击关注“环境及河道”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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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街道环境及河道等保洁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WTCG-11N697*****620******查看详情

二、合同名称:临江街道环境及河道等保洁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QTXQ-GK-2021-058

四、项目名称:临江街道环境及河道等保洁政府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临江街道纬十四路1888号

联 系 方 式:0571-********查看详情

供应商(乙方):浙江宁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文明路267号

联 系 方 式:131*****3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东庄村、萧东村以及农场范围内河道总长度约21.82千米;河道两旁绿化带带养护(包括但不限于保洁及除草),绿化面积约******查看详情平方米。萧东、东庄两村道路共计******查看详情㎡,其中主路*****查看详情㎡,次路*****查看详情㎡,机耕路*****查看详情㎡;公园绿化及园路、池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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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详情㎡。1、垃圾收集范围及清运参考量:东庄村垃圾桶约280组,萧东村垃圾桶约500组,(中标人不得收集、清运企业垃圾),秸杆定点收集点 6 个,全年参考杂类垃圾(含大件和建筑垃圾等)量500立方米,全年参考秸杆量300吨。服务范围内产生的杂类垃圾(含大件和建筑垃圾等)、秸杆(含秸杆粉碎)由中标人负责收集、清运、处置,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因全年杂类垃圾(含大件和建筑垃圾等)、秸秆(含秸杆粉碎)实际收集、清运及处置量增加而补贴中标人额外费用。禁止中标人将招标范围以外的各类垃圾收集、堆放及纳入垃圾收集站以及将招标范围以外的垃圾清运和处置量算入招标人范围。具体按照合同内容。

服务要求:(一)河道保洁 1、河道保洁范围 东庄村、萧东村以及农场范围内河道总长度约21.82千米;河道两旁绿化带带养护(包括但不限于保洁及除草),绿化面积约******查看详情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详见附件1)。 2、河道保洁标准 1)要求对聘用的河道保洁员落实上下班制度,日工作时间不少于10小时。 夏令(5月1日-9月30日):上午6:00—11:00,下午13:30—18:30。 冬令(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6:30—11:30,下午12:30—17:30。 2)河道保洁实行日保洁制,每条河道必须做到全天候保洁。 3)随时清除河道内的各类漂浮物,包括杂草、杂物、垃圾等,并将打捞上来的垃圾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 4)及时清除河道上的障碍物,包括跃进斗、地龙、竹木桩等,确保河道排灌、航运畅通。 5)保护好河道砌石工程,及时清除石坎外生长的杂草,保持石坎整洁。未砌石河道水面以下的芦苇、茭白草等杂草要及时割除。 6)保洁单位必须服从街道全过程管理和临时保洁调度,不得自作主张做出有损河道管理条例的行为。 7)在河道保洁作业时,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并穿戴救生衣,确保船只和人员安全。保洁人员工作日禁止喝酒。 8)保洁人员在河道保洁时,要文明管理,规范保洁,避免与群众发生纠纷,如有问题相互协商处理。 9)保护好河岸绿化,做好绿化日常养护、补种及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a、绿化:布局合理,按规定养护管理,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每年修剪不少于5次,每年拔草不少于5次,治虫根据情况适时消杀,花草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b、草坪。夏季高温时做好草坪防晒降温工作,保持常年翠绿,无杂草、无干枯坏死和病虫侵害。 c、树木和色块。植株修剪及时,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无枯枝。及时防治、灭治病虫害,主要病虫害发生率低于5%,无倾斜、缺枝、空档。 d、花坛和花景。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做好病虫害防治。花坛和花景做到造型新颖、色彩鲜艳、植物长势好。枯萎的花草树木要及时补种。 10)做好“四害”消杀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鼠、蟑、蝇、蚊等害虫孳生,定期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和设施。 (二)道路、公园等保洁 1、道路、公园等保洁范围 萧东、东庄两村道路共计******查看详情㎡,其中主路*****查看详情㎡,次路*****查看详情㎡,机耕路*****查看详情㎡;公园绿化及园路、池塘等*****查看详情㎡。(详见附件2)。 2、道路、公园等保洁标准 1)保洁范围内路面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道路两侧五米范围内无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及白色污染物等;保洁区域可视范围无牛皮癣;花坛、树圈、绿化带无垃圾、杂物。 2)保洁范围内主路路面、人行道确保每日10小时保洁(夏秋季6:00—11:00;13:00—18:00,冬春季6:30—11:30;12:30—17:30)。第一遍清扫夏秋季必须在上午7:00时前完成,冬春季必须在上7:30时前完成。完成第一次普扫后做到不间断巡查,道路保洁时间范围内产生散乱垃圾须在30分钟内及时清除。 3)保洁范围内主路路面、人行道每日清扫保洁时间之外,发现停车场乱堆乱放的物件的需及时清除,发现散乱垃圾须在2小时内及时清除。 4)道路清扫作业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上岗,保洁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装贴反光警示条,车外不得吊挂杂物,做到密闭运输。 5)垃圾需随扫随清,不准扫入窨井、河道、沟渠、农田或其它地方。 6)不准焚烧垃圾、树叶,及时清除归堆垃圾,不得沿路抛洒。 7)保护好道路及周边绿化,发现绿化带种植蔬菜、乱晾乱晒情况的需及时清除,做好绿化日常养护、补种及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同河道绿化标准。 (三)生活垃圾收集、除生活垃圾外各类垃圾(含秸杆粉碎及杂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 1、垃圾收集范围及清运参考量:东庄村垃圾桶约280组,萧东村垃圾桶约500组,(中标人不得收集、清运企业垃圾),秸杆定点收集点 6 个,全年参考杂类垃圾(含大件和建筑垃圾等)量500立方米,全年参考秸杆量300吨。服务范围内产生的杂类垃圾(含大件和建筑垃圾等)、秸杆(含秸杆粉碎)由中标人负责收集、清运、处置,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因全年杂类垃圾(含大件和建筑垃圾等)、秸秆(含秸杆粉碎)实际收集、清运及处置量增加而补贴中标人额外费用。禁止中标人将招标范围以外的各类垃圾收集、堆放及纳入垃圾收集站以及将招标范围以外的垃圾清运和处置量算入招标人范围,一经发现,招标人将视情每次处以2000至******查看详情元的罚款,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给予赔偿,并有权将中标人纳入投标不良记录名单。 2、垃圾收集清运标准 1)生活垃圾、除生活垃圾外各类垃圾(含秸杆粉碎及杂类垃圾)按上级部门及街道要求做好定时定点收集、清运及处置;垃圾箱(桶)至少保证每日一清,夏秋季必须在上午11:00时前、冬春季必须在上午11:30时前完成收集和处理,不得满溢,垃圾箱(桶)收集后周边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垃圾桶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垃圾分类专管员必须规范使用农村智慧分类系统,如不使用,按每人每月500元分类补贴标准扣除合同款。 2)清运垃圾的车辆必须做好包围,不得沿路抛撒。 3)保洁人员在垃圾收集清运中,应做到文明规范操作,避免与群众发生矛盾,遇到问题及时与所在村或街道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联系沟通。 4)垃圾及时压缩打包、沥干废水,及时运往垃圾收集站。 (四)公厕、垃圾收集站(3座)等保洁(明细详见附件3) 1、省级星级公厕按标准执行,其他公厕按同类规定执行。星级及以上公厕必须一厕一管理人员,不得脱岗;其余公厕必须保持整洁干净无异味。 2、每日10小时冲洗保洁,夏秋季6:30—12:00;13:30—18:00,冬春季6:30—12:00;13:00—17:30,第一遍清扫必须在上午7:00时前完成。 3、化粪池必须及时清运,不得满溢、堵塞。 4、公厕四周十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每日经常性打扫,确保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水。 5、门窗、墙体明净,达到无蛛网、无粪迹、无蝇蛆、无异味的“四无”标准。每年4月—11月定时进行四害消杀,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鼠、蟑、蝇、蚊等害虫孳生,定期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和设施,确保公厕无四害。 6、每个垃圾收集站均须有两名保洁员负责保洁,必须保持整洁干净无异味,收集站雨、污水分流,每天在岗时间夏秋季6:00—11:00;13:00—18:00、冬春季6:30—11:30;12:30—17:30。 7、如省级星级公厕或普通公厕增加,中标人需提供相应服务,费用不再增加。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河道及道路保洁16人、环境保洁11人(含垃圾分类专管员6人)、公厕管理员6人,绿化养护3人、驾驶员2人、管理人员2人;人数不足时,按不低于4.2万/人/年标准根据实际缺失情况按月扣费;从业人员年龄必须在法定退休年龄前。 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 2、采购项目所涉及的相应的车辆、船只、设备、工具等物资,及完成本采购项目所需的车辆、船只、设备、工具等物资,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所引发的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街道2019年底采购所有的六辆垃圾收集车,现免费配套给中标单位使用,虽签署安全协议,但因无法上牌且购买车辆保险,实际使用中存在安全风险。涉及国有资产管理,21年度街道收回还是继续免费提供中标人使用?)。 3、保洁服务所需工具或设备、员工制服、保洁所需消耗品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4、中标人须做好街道的突击整治工作,承担非常情况下的垃圾收集清除工作;完成街道和村要求的应急管理服务、临时交办工作、上级部门考核、各类迎检、文明指数测评、环境整治等工作,遇上述情况须按要求及时增派人员提供服务保障,如遇节假日也须确保服务质量;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中标人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一个星期内更换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 5、中标人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招标人规定的与承包区域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并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 6、中标人必须确保为招标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积极配合招标人对其进行的服务综合考评,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中标人应允许招标人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同时,中标人自觉参加招标人认为有助提高招标人形象的宣传活动。因中标人在管理中的过错或违反约定进行管理造成招标人或第三人损失的,中标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招标人认可的服务工作。 7、在承包期内中标人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行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招标人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中标人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招标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若招标人完成这一工作,所需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中标人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并聘请有资格的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交由招标人备案。 9、禁止事项: 1)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中标人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2)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招标人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招标人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3)除经招标人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中标人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设备,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使用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 4)未获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10、中标人及其员工遵守招标人管理要求、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承包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1、安全责任:在服务期间,中标人所有人员仅与中标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中标人所有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在上下班、工作期间中标人人员、设备和车辆等产生的或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产生的人身安全事故一律均由中标人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中标人自行承担,以保证招标人在中标人人员及其他第三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12、萧东村、东庄村负责日常监督考核本村保洁范围,属地管理中标人;街道层面,河道保洁、河道两旁绿化带养护由临江街道区域发展办公室负责考核监管;垃圾分类由临江街道公共服务办负责考核;道路保洁、道路及周边绿化养护、垃圾收集清运和公厕保洁由临江街道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负责考核监管(考核管理办法见附件4);由临江街道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负责汇总考核结果统筹运用。

服务期限:2021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

服务地点:临江街道

七、验收日期:2022年06月1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葛登科、马美娟、顾锋军、赵军军、许志超

九、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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