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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办理情况汇总表(共8批171件)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生态环境 保护 督察

所属地区 四川省-宜宾市 发布时间 2023/1/9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近期更新33907项目点击关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富顺县农业农村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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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办理情况汇总表(共8批171件)
序号信访编号举报县市区举报内容重点关注是否
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办理备注
1SD20LD1213ZG01高新区高新区川南农贸市场处(挨着万达广场)有几万平米的违章建筑未拆除,多次信访,政府介入也没有解决问题;目前现场还存在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早上三四点有噪声扰民。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高新区川南农贸市场实为自贡蜀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位于高新区汇川路1461号,法定代表人为陈XX。该批发市场建于2001年,市场占地面积77亩。
2.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高新区川南农贸市场处有几万平米的违章建筑未拆除,多次信访,政府介入也没有解决”问题。
自贡蜀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在自贡川南农贸市场内临汇川路处及A栋、B栋底楼商铺前修建的建筑物面积约9600平方米,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调查,2021年10月9日自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自城管高决字〔2021〕16号)并于当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于2021年12月7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2月25日复议决定维持自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目前自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履行公告、催告程序。
(2)关于“目前存在污水横流、臭气熏天”问题。
市场内43号、44号生姜批发摊位在经营活动中存在污水横流的情形。市场臭气浓度经专业第三方机构监测,未发现超标情形,但果蔬残余垃圾清运不及时仍会对市场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3)关于“早上三四点有噪声扰民”的问题。
经专业第三方机构监测,未发现超标情形,但部分车辆违规鸣笛仍会对市场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建、刘思东、魏家鲜;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汤勇、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局长尤德阳、自贡高新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娄珺。

整改情况:
1.关于“高新区川南农贸市场处有几万平米的违章建筑未拆除,多次信访,政府介入也没有解决”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2021年10月9日自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自城管高决字〔2021〕16号)。
(2)整改措施:依法稳妥推进违法建设处置的相关工作。
2.关于“目前存在污水横流、臭气熏天”问题。
整改措施:整改43、44号摊位排水沟,对市场内摊位进行了划线规范经营,及时清运果蔬残余垃圾,定期清除卫生死角。(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早上三四点有噪声扰民”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市场车辆违规鸣笛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引导。(长期坚持)

2SD20LD1214ZG01高新区华商三期慕野酒吧凌晨两三点仍有很大的声音,影响休息。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投诉对象位于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南湖路666号华商·国际城28号楼1层27-31号商铺,注册名称为自贡市枚蕊慕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曾XX,注册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该酒吧主要从事酒吧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营业时间为当日下午13时至次日凌晨2时,营业期间会播放音乐烘托营业氛围。
2.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慕野酒吧营业面积约300平方米,有音乐播放设备1台,音响设备6个,用于营业期间音乐播放。2022年12月15日晚至12月16日凌晨,高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四川瑞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分别对该酒吧及周边住宅(都市风景小区10栋2单元8楼22号、1栋1单元7楼18号和华商公寓18栋1207号)噪声进行检测。经检测,该酒吧环境噪声分贝值为50,周边住宅环境噪声分贝值分别为43、43、41,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但该酒吧营业时间较晚,其产生噪声仍会对市场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思东: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局长尤德阳。

整改情况:
关于“华商三期慕野酒吧凌晨两三点仍有很大的声音,影响休息”问题。
整改措施:
1.督促控制音量。由自贡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联合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向该公司发放《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减少噪声污染的告知书》,告知该公司营业时间调整控制音乐音量,引导消费者文明消费。
2.自愿做出承诺。该公司自愿公开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为:在经营过程中控制音乐音量确保产生噪声符合检测要求,如违反,自觉接受相应处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落实监管责任。由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督促该酒吧所处商业体运营管理单位加强对该酒吧的环境噪声管理,由高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适时对该酒吧开展噪声环境检测,由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该酒吧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3SD20LD1214ZG02高新区自贡市疾控中心门口地下通道有卖鱼卖菜等情况,环境脏乱差。龙汇路与348国道交叉处的地下通道有卖鱼卖菜等情况,环境脏乱差。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自贡市疾控中心门口地下通道位于龙汇路与汇川路交界处,此通道是保障附近居民安全出行的过街通道。龙汇路与G348国道交叉处地下通道位于汇南实验学校正北方,此通道是保障学校师生和附近居民安全出行的过街通道。
2.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自贡市疾控中心门口地下通道脏乱差”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高新区环卫站对地下通道开展了日常清扫保洁工作,通道内无明显垃圾,未发现有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情况。但不排除地下通道偶有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或行人随意丢弃垃圾后清扫不及时的情况,对环境卫生造成一定影响。
(2)关于“龙汇路与G348国道交叉处地下通道脏乱差”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地下通道进出口有少量白色垃圾,通道内有积尘。地下通道内未发现有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情况。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建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 任 人:自贡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汤勇、自贡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局长钟亨耀

整改情况:
1.关于“自贡市疾控中心门口地下通道脏乱差”问题
整改措施:
(1)高新区环卫站立即安排人员对地下通道进行地面冲洗、沟盖板清淤工作,后期不定期开展地面冲洗、沟盖板清淤工作。
(2)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采取日常巡查的方式及时处置占道经营行为。(2022年12月17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龙汇路与G348国道交叉处地下通道脏乱差”问题
(1)高新区城建局督促中交自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对龙汇路与G348国道交叉处的地下通道进行冲洗,对进出口通道白色垃圾进行清扫。
(2)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采取日常巡查的方式及时处置占道经营行为。(2022年12月17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SD20LD1214ZG03荣县建安鸿发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厂)24小时工作,噪音扰民。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实为四川建安鸿发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荣县分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位于保华镇洋叉坳村4组(荣县新胜煤矿内),该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在荣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查看详情-44-03-******查看详情】FGQB-0255号)。利用荣县新胜煤矿在瓦斯治理过程中抽出的瓦斯气体转化为燃料进行发电,发电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该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获得环评批复(自环荣县准许〔2020〕26号);2022年4月取得排污许可证;于2022年6月29日投入试运行。 四川建安鸿发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荣县新胜煤矿发电厂建设项目于2022年11月20日验收组专家组成员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2.现场核查情况。2022年12月14日,群众反映“四川建安鸿发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厂)24小时工作,噪音扰民”的问题后,2022年12月15日晚,自贡市荣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保华镇政府工作人员前往该发电厂核实噪声问题,自贡市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中心荣县站监测人员对该发电厂进行了噪声监测。根据自贡市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中心荣县站监测报告(荣环监字(2022)第006号),四川建安鸿发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荣县新胜煤矿发电厂厂界夜间噪声为52.6dB(A)超过环境噪声排放标准50 dB(A)。
责任领导:荣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但海君;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荣县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泽明

整改情况:
关于“建安鸿发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厂)24小时工作,噪音扰民”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 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噪声超标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自环法荣县立字〔2022〕12号)。
2.整改措施
(1)进行物理降噪,在厂房内再次安装吸音材料,降低噪声(2023年1月16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根据四川建安鸿发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2月16日制定的噪音整改方案,原定每天晚上10点钟后运行一号发电机组,停止二号发电机组运行,待二号发电机组调试完成经检测达标后恢复运行。现因一号发电机整流模块损坏,无法运行,不能完成噪音数据监测。目前暂定每天晚上10点钟后发电机组都不运行(立行立改),后续一号发电机整流模块更换,经检测夜间达标后,再按照四川建安鸿发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荣县分公司整改方案落实(夜间两台机组运行的前提是经检测达标)。
(3)落实属地责任。荣县保华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治理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情况和及时解决问题。
(4)落实监管责任。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等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在日常检查巡查中,一旦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5SD20LD1214ZG04贡井区建设镇整个镇的自来水水质很差,水体浑浊,水中有杂质。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所反映的供水企业为自贡市建设水务燃气有限公司,于2015年成立并供水,为民营企业,有制水、供水营业许可,厂址位于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建设镇幺塘村五组。该公司制水源水取自双溪水库饮水输送管道,制水工艺为絮凝沉淀方式,主要供水方式为变频加压供水,供水区域为建设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目前供水人口共计1.6万余人。
2.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因双引管道维修(建设水厂源水取水管道),导致建设水厂12月12日下午18时至12月13日下午16时停水(已发停水通知入户),在恢复供水后,瞬时高水压导致管道管壁附着物脱落,造成12月13日至12月14日凌晨,建设水厂供水管线末端的麻柳村部分用户家中自来水,于12月13日晚短时间出现浑浊、有杂质现象,当晚放水一段时间后水质恢复正常;建设水厂近端用户水质未受影响。
据贡井区疾控中心12月16日对建设水厂出厂水、末梢水开展采样分析结果显示,出厂水、末梢水色度、臭和味、PH值、余氯、肉眼可见物等5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责任领导: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胡启宁
责任单位: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贡井区水务局副局长赖茂盛、自贡市贡井区建设镇镇长 王安利
整改情况:
关于“建设镇整个镇的自来水水质很差,水体浑浊,水中有杂质”问题
整改措施:
1.对供水管道进行冲洗。要求建设水厂立即对供水管网进行冲洗、排水。12月14日至16日,建设水厂连续对供水范围内供水管道进行了冲洗。
2.进一步完善设施、及时冲洗。要求建设水厂根据供水管线实际情况,在管道末梢及低洼位置新增设安装管道截止阀4个,便于管道冲洗排水,在今后停水恢复后“先冲洗管道、后供水”,并及时在用户群内向用户通报停水、排水情况。目前建设水厂已分别在重滩村5组、麻柳村5组、固胜村2组、中心村2组安装4个管道截止阀,截止阀排水水体清澈、无杂质。
3.不定期排水,确保水质。区水务局、建设镇加强对建设水厂巡查监管,督促建设水厂根据出厂水质情况不定期通过管道截止阀进行排水,防止再次出现出水浑浊现象。

6SD20LD1214ZG05高新区华商三期周边商户经营较晚,尤其酒吧、露天KTV等,噪声扰民,影响休息。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华商国际城三期(“釜溪里”商业体)总建筑面积13.6万㎡,其中商业5.8万㎡,该商业体周边有包括都市风景在内的多个住宅小区,最近都市风景小区直线距离约100米。本次群众反映慕野酒吧营业面积300㎡,SPACE酒吧营业面积500㎡,众二酒馆营业面积450㎡,众二酒馆近期停业。莫吉托跳舞俱乐部营业面积148㎡,已停业转让。
2.调查核实情况:该商业体中部分酒吧经营时间较晚,经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噪声。2022年12月16日,高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四川瑞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华商三期周围酒吧、慕野酒吧和SPACE酒吧开展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SPACE酒吧噪声检测结果为54dB,不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查看详情-2008)表1中2类限值要求,其余检测点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查看详情-2008)表1中2类限值要求。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思东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局长尤德阳

整改情况:
关于“华商三期周边商户经营较晚,尤其酒吧、露天KTV等,噪声扰民,影响休息。”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
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南湖派出所对于华商国际城SPACE酒吧噪声检测超标行为进行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自高公(南)行罚决字[2022] 694号)。
2.整改措施:
(1)督促控制音量。由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联合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督促SPACE酒吧、慕野酒吧、众二酒馆调整控制音乐音量。
(2)增加隔音设施。由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督促噪声检测结果超标的SPACE酒吧增设门帘、隔音棉等隔音措施(2022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3)作出承诺。由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督促慕野酒吧、SPACE酒吧、众二酒馆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为:定期维护隔音设施并加强经营管理,确保噪声符合检测要求,如违反,则自愿停业整顿)。由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负责监督执行(2022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4)落实监管责任。由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督促运营管理单位华商物业加强对华商三期商户的环境噪音管理,由高新区环境与应急局对华商三期适时开展噪声检测,由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噪音扰民商户开展联合监管。

7SD20LD1214ZG06自流井区马吃水社区中联大厦居民区下水道堵塞,大便流淌。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中联大厦位于自流井区郭家坳街马吃水社区新堰塘9号,于2001年竣工投入使用。该小区共有居民住宅楼7栋,住户75户、商户11户,属无物业、无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小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城市截污干管,最终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投诉反映的下水道,位于中联大厦1-5栋居民住宅楼背侧,实际为该5栋居民住宅楼生活污水排入小区化粪池的管道。因部分居民私自改造家庭排污管、下水管道老化、未定期维护等原因,导致中联大厦1—5栋居民住宅楼背侧下水道堵塞,生活污水溢流到地面,偶尔有大便流淌。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贾小龙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自贡市自流井区郭家坳街办事处主任罗灿

整改情况:
关于“马吃水社区中联大厦居民下水道堵塞,大便流淌”问题。
整改措施:
1.立即开展下水道疏堵工作,确保居民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小区化粪池(整改时限:2022年12月16日前,已完成)。
2.立即清理溢流到地面的生活污水(包括大便)(整改时限:2022年12月16日前,已完成)。
3.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居民主体责任(整改时限:立查立改,并长期坚持)。
4.郭家坳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处置异常情况(整改时限:立查立改,并长期坚持)。

8SD20LD1214ZG08沿滩区龙湖郡从今年9月开始,每隔两三天就闻到焊烟气味,从10月开始就几乎每天从早上5点左右开始有焊烟、油漆、沥青等刺鼻的气味,白天偶尔也有这种气味,11月开始几乎每天有20多小时都有上述刺鼻气味,11月底又有露天焚烧的气味,焚烧后的第二天出现重度雾霾天气。之前投诉被反馈不是小区周边的工业或商铺产生,怀疑是高新板仓园区企业散发出的。多次向*****查看详情反映,至今未得到正面回复。从昨天开始没有任何气味了。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实为板仓工业园区,板仓工业园区位于自贡市区东南部,东至内宜高速、西和北至釜溪河、南至川云中路,规划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设16平方公里,由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建设管理,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截至2022年11月底,板仓工业园区共有企业260余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户,涉VOCs(油漆)重点企业59户。
2.调查核实情况。关于”龙湖郡从今年9月开始,每隔两三天就闻到焊烟气味,从10月开始就几乎每天从早上5点左右开始有焊烟、油漆、沥青等刺鼻的气味,白天偶尔也有这种气味,11月开始几乎每天有20多小时都有上述刺鼻气味,11月底又有露天焚烧的气味,焚烧后的第二天出现重度雾霾天气”问题。一是12月15日,请专业机构对板仓工业园区和沿滩新城进行了雷达走航监测,结果显示除沿滩新城个别点位存在瞬时高值外,并无异常情况。同时近月来高新辖区无板仓工业园区异味扰民投诉,因此针对近月来沿滩新城相关投诉时段(10月19日6点、10月23日16点、10月24日2点、11月6日2点等),逐项分析沿滩新城附近国控站、小型站点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投诉时段TVOC、SO2、NO2等指标均未出现异常。二是对临近沿滩新城周边的海川龙景、大洋艺术、凯茨阀门和恒博饲料等涉VOCs工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上企业严格落实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规范使用焊烟收集器,均未开展喷漆、刷胶等工序环节作业。三是今年9、10月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采用沥青对路面进行恢复施工,但最近施工位置距龙湖郡等小区3公里以上。但今年以来,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部份企业存在焊烟、油漆作业不规范等行为,同时辖区板仓街道、红旗街道等曾出现过露天焚烧现象。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结荣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局长廖晟

整改情况:
关于“龙湖郡从今年9月开始,每隔两三天就闻到焊烟气味,从10月开始就几乎每天从早上5点左右开始有焊烟、油漆、沥青等刺鼻的气味,白天偶尔也有这种气味,11月开始几乎每天有20多小时都有上述刺鼻气味,11月底又有露天焚烧的气味,焚烧后的第二天出现重度雾霾天气”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夯实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网格员日常巡查、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三查”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涉VOCs、焊接等工序生产作业。(长期坚持)
2.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原辅材料。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漆(涂料)的重点管控企业,不纳入错峰生产目录。持续加大对清洁原辅材料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水性漆使用企业比例、水性漆使用占总用漆比例逐步提升。(长期坚持)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标改造,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查处。(长期坚持)
4.进一步加强露天禁烧巡查管控。一是强化综合利用。坚持疏堵结合,积极推广秸秆肥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新模式,源头上减少焚烧行为发生。二是强化巡查管控。采取无人机和地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发现露天焚烧火点及时有效处置。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入户发放禁烧告知书、开展院坝座谈等方式,告知违法露天焚烧承担的法律后果,积极营造不能烧、不敢烧、不愿烧的氛围。(长期坚持)

9SD20LD1214ZG09高新区燊海森林小区施工现场混乱,泥土裸露,建筑垃圾乱倒;燊海森林小区公厕无人管理,气味很臭;卧龙湖下湖水很黑,怀疑生活污水污染;卧龙湖下湖靠近高速路收费站的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运行,可能存在污水直排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燊海森林位于汇东新区卧龙湖盐卤浴片区,占地约3300亩,由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自贡中港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贡中置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明君投资置地有限公司建设开发。截止目前,主要包含4个建成小区(柏麓郡、香溪谷、雍雅居一期、御景湾),3个建筑工地(燊海印象、卧龙居、雍雅居二期),商业I区、威尔兹酒店、燊海湖公园,配套卧龙湖三期临时污水处理站。
2.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群众反映“燊海森林小区施工现场混乱,泥土裸露,建筑垃圾乱倒”的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查,燊海森林共3个建筑工地(燊海印象、卧龙居停工中,雍雅居二期正在进行室外绿化施工),施工现场管理良好,非作业面裸土覆盖,无建筑垃圾乱倒现象。对整个片区排查,发现燊海森林御景湾临湖侧有多户业主正在进行装修,装修过程中存在将建渣违规倾倒至临湖坡坎上情形,且坡坎上原生杂草等植物被破坏,导致泥土裸露。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关于群众反映“燊海森林小区公厕无人管理,气味很臭”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燊海森林4个建成小区内未设置公厕,燊海湖公园共有2个公共厕所和1个临时移动厕所,其中2个公共厕所管理情况较好,未发现管理不到位和气味很臭问题,燊海湖公园下湖区临时移动厕所设置不合理,厕所内较长时间未进行卫生清理,导致污物堆积,气味较大。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3)关于群众反映“卧龙湖下湖水很黑,怀疑生活污水污染”的问题。2022年12月16日,高新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下湖土洪沟湖区选取三个点位进行黑臭水体指标检测,经检测,土洪沟水体三个点位氨氮、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透明度分别为1.04mg/L、7.5mg/L、134mV、2125px,1.02mg/L、7.7mg/L、130mV、2250px,0.964mg/L、7.4mg/L、147mV、2375px,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表2城市黑臭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下湖土洪沟水体不属于黑臭水体。但由于部分时段、点位藻类植物繁殖较为迅速,湖面漂浮物未及时打捞,因此存在水体感官较差的情况。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4)关于群众反映“卧龙湖下湖靠近高速路收费站的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运行,可能存在污水直排问题”的问题。经查,卧龙湖三期临时污水处理站于2019年7月建成投运,主要接纳卧龙湖西片区生活污水,由于卧龙湖片区排水规划调整,于2021年8月10日停用,其受纳范围的污水已接入卧龙湖截污干管,最终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卧龙湖片区相关污水管网正常通水运行,不存在污水直排问题。调查结论:群众反映部分不属实。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建;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 任 人: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局长钟亨耀、高峰街道办事处主任明理、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汤勇、高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辉伦。

整改情况:
1.关于反映“燊海森林小区施工现场混乱,泥土裸露,建筑垃圾乱倒”的问题。
.整改措施:
(1)督促燊海森林御景湾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立即对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对清理后的裸土进行撒播复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做到垃圾清零,同时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后期日常巡查检查,防范类似问题发生。
(2)责成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对小区业主规范装修施工的宣传告知工作,加强业主装修施工的过程管理,督促业主规范清运装修垃圾、规范存放装修材料。(2022年12月17日已完成整改)
2.关于反映“燊海森林小区公厕无人管理,气味很臭”的问题。
整改措施:
(1)自贡市明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对该临时移动厕所进行卫生清理。
(2)由于该临时公厕设置不合理,存在污水外溢入湖风险,故对其进行搬离。(2022年12月16日已完成整改)
3.关于反映“卧龙湖下湖水很黑,怀疑生活污水污染”的问题。
整改措施:
(1)由高峰街道负责下湖土洪沟水库的巡查检查,并督促自贡市明君物业公司加强湖面漂浮物打捞,确保湖面清洁整洁。
(2)由高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负责不定期开展下湖土洪沟黑臭水体检测工作,及时掌握水质情况,根据需要开展整治。(长期坚持)
4.关于反映“卧龙湖下湖靠近高速路收费站的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运行,可能存在污水直排问题”的问题。
整改措施:
由高峰街道负责卧龙湖片区污水管网的不定期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长期坚持)

10SD20LD1214ZG10高新区市法院旁边宏伟综合楼楼下商家油烟污染,油烟往下水道排放,其中有个烧烤店半夜污染扰民较严重,窗户打开闻到气味明显,尤其夏天更严重,长期投诉未解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投诉对象为自贡市高新区汇兴路市法院旁宏伟综合楼楼下产生油烟的餐饮商家,共计11家。分别为“品味美蛙鱼头”“蜀潮酒店”“土香香大抄手”“向义28号羊肉汤”“盐幺妹儿”“妈家加香菇圆子汤”“盐汁原味”“鱼蛙汇特色鱼火锅”“十三老火锅”“炭火匠人”“渝味鲜牛油火锅”,上述11家餐饮商家均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
2.调查核实情况:
(1)油烟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自贡市高新区汇兴路市法院旁宏伟综合楼楼下产生油烟的餐饮商家,共计11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且能保持正常使用,现场未发现餐饮商家将油烟往下水道排放的情况。2022年12月15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上述11家餐饮商家的油烟排放浓度进行检测。经检测,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查看详情-2001)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上述11家餐饮商家的油烟排放浓度虽未超标,但油烟排放和逸散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2)烧烤店气味扰民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该烧烤店为“炭火匠人”,该餐饮商家在夏天经营时,厨房内存在两个换气口,并将店面的门和窗户打开散热,导致少量气味逸散。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建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 任 人: 自贡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汤勇

整改情况:
1.关于“市法院旁边宏伟综合楼楼下商家油烟污染”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油烟往下水道排放的情况;督促产生油烟的11家餐饮商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
(2)对产生油烟的11家餐饮商家排放的油烟适时进行监测。(长期坚持)
2.关于“其中有个烧烤店半夜污染扰民较严重,窗户打开闻到气味明显,尤其夏天更严重,长期投诉未解决”的问题。
整改措施:
要求“炭火匠人”正常使用、清洗和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封闭厨房内的两个换气口,减少气味外泄。 (2022年12月16日已完成整改)

11SD20LD1214ZG11富顺县邓井关街道长山村4组有人在居民区养蛋鸡,大概有五六千只,气味很臭,影响居民。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投诉鸡场为“邓井关街道长山村4组蛋鸡场”,无营业执照,建于2012年9月,位于邓井关街道长山村4组,业主易XX,65岁。建有鸡舍2栋,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设计存栏蛋鸡*****查看详情只,现存栏蛋鸡2900只。鸡粪采用自然晾干后打包运输外售,配套建设沼气池120立方米,干粪晾晒棚90平方米,干粪运输三轮车1台。
2.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蛋鸡场位于邓井关街道长山村4组,属于农村,不属于居民区。该鸡场现存栏蛋鸡2900只,其鸡粪需要在场地内自然晾干后打包运出,所以场内晾晒过程中会有臭味排出;正大门处无围挡,未做到全封闭,存在臭味逸散情况,周边部分村民反映该蛋鸡场存在臭味扰民现象。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旭;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邱明贵,富顺县人民政府邓井关街道办事处主任刘莉。
关于“富顺县邓井关街道长山村4组有人在居民区养蛋鸡,大概有五六千只,气味很臭,影响居民”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责令业主在正大门、鸡舍及干粪晾晒棚增加围挡,提高鸡场出风口的围挡高度。(已于2022年12月17日整改完成)
二是责令业主立即清运场内发酵后的干鸡粪,后续干鸡粪做到日产日清。(长期坚持)
三是责令业主在圈舍内喷洒除臭剂,降低鸡粪产生的臭气。(长期坚持)
四是富顺县农业农村局、邓井关街道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场的技术指导和监管,进一步提高该鸡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长期坚持)

12SD20LD1214ZG12贡井区自贡市源康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违规跨红线采矿,没有回填,没有修复,破坏生态;该公司用煤造砖,马路边违规排放废气,废气肉眼可见灰白色烟雾,二氧化硫气味明显,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实为自贡市源康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使用页岩做原料,生产标砖。该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取得原自贡市贡井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空心砖3000万标砖隧道窑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评批复》(贡环许字〔2014〕52号),并于2018年4月20日通过了该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该公司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5*****784**********查看详情V),有效期为2020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该企业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为 C510*****090671*****344,有效期:2019年6月3日至2024年1月3日。
2、调查核实情况 :
(1)关于“自贡市源康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违规跨红线采矿,没有回填,没有修复,破坏生态”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2021年度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发现2021年5月至6月期间该公司在装运矿区内外购的粘土时超越矿区范围取土动用边坡。经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勘测,该公司非法动用页岩矿0.71万吨。经认定非法动用页岩矿获利4615元,2022年7月26日,贡井区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越界开采行为已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教育后该公司在超越矿区范围的边坡区域采取了植树等复绿修复措施。上述行政处罚该公司已于2022年8月10日履行完毕。
(2)关于“该公司用煤造砖,马路边违规排放废气,废气肉眼可见灰白色烟雾,二氧化硫气味明显”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使用页岩做原料,生产标砖,生产工艺中焙烧工序会产生废气。该公司已建有一座脱硫塔对焙烧废气进行一级碱法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烟囱有组织排放。根据2022年5月31日《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标排放。12月1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脱硫塔正常运行,厂区及周边无异味,并通过调阅了该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数据,证明2022年12月以来该公司脱硫塔正常运行,未发现违规排放废气问题。12月15日下午,贡井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公司生产排放的废气进行执法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瑞兴环检字〔2022〕第2178号)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气达标。

责任领导: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行军、高洪
责任单位: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贡井区自然资源局局长胡祝新、自贡市贡井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刘俊波、自贡市贡井生态环境局局长黄波 、自贡市贡井区艾叶镇政府镇长朱御

整改情况
1.关于“自贡市源康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违规跨红线采矿,没有回填,没有修复,破坏生态”的问题
整改措施:
持续加强对企业原料堆放场复绿遮盖及原材料临时堆放过程中湿法作业、遮盖情况的监管,如企业恢复采矿行为确保采矿权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合法矿区范围内开采,同时督促企业在2023年3月底前完成越界开采范围的复耕复绿工作。
2.关于“该公司用煤造砖,马路边违规排放废气,废气肉眼可见灰白色烟雾,二氧化硫气味明显”的问题
整改措施 :
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的环境监管,充分发挥辖区网格员环境监管作用,确保该公司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13SD20LD1214ZG13贡井区艾叶镇敬老院大门口有一家无名化工企业,企业没有营业执照,有五六个烟囱冒黑烟,类似塑料燃烧的气味,很刺鼻,企业排放的废水在厂区内往地下排,周围的农田里有黄色污浊物,产品可能是化工原料或者半成品。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企业为自贡市红阳化工厂,该企业于2018年10月实施临时环保备案,该公司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5*****620******查看详情Y001V),有效期为2020年09月03日至2023年09月02日,主要产品为精制氯化钙。
2、现场核实情况 :
该企业营业执照编号为:915*****620******查看详情Y,经营期限:2008年3月17日至长期,企业属于正常经营状态,中途未被撤销、注销等; 该厂主要生产无水氯化钙,工艺流程是通过物理加工将氯化钙溶液通过加热蒸发、干燥等工序制成无水氯化钙。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分为工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工艺废气主要成分为水蒸气,经车间抽排风机排出车间外;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由天然气燃烧产生,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后经排气筒排放,现场无黑烟没有类似塑料燃烧的气味;该厂原料为氯化钙,加工工艺为物理加工,将氯化钙溶液通过加热蒸发、干燥等工序制成无水氯化钙,生产工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厂区内盛放原料和成品地段的周围都修建有收集池,用于收集溢漏的材料,并由管道收集排入城市管网;该企业周边田土里无黄色污染物,但该厂区外围排水沟渠里有黄色物质,该黄色物质是厂区陈年淤积的瓦渣和以前的燃烧后的煤灰淤积形成。

责任领导:自贡市贡井区副区长 高洪
责任单位: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贡井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刘俊波、贡井生态环境局局长黄波、艾叶镇政府镇长朱御
整改情况:
关于“艾叶镇敬老院大门口有一家无名化工企业,企业没有营业执照,有五六个烟囱冒黑烟,类似塑料燃烧的气味,很刺鼻,企业排放的废水在厂区内往地下排,周围的农田里有黄色污浊物,产品可能是化工原料或者半成品”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及时清理厂区外排水沟渠,12月15日上午,由区环保局、科经局、艾叶镇政府对该企业进行督促,要求企业立即对外围沟渠进行清掏后及时冲洗。16日下午该企业已对外围沟渠淤积物进行了清掏并完成冲洗。
2.加强日常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的环境监管,充分发挥辖区网格员环境监管作用,督促工厂对厂外沟渠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沟渠堵塞淤积,同时确保该公司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14SD20LD1214ZG15富顺县德康养猪场排放废水到村里的小河沟,养虾户抽取小河沟里的水使用以后,大量龙虾死亡,要求赔偿,修建一口水井或者提供干净的水源。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投诉猪场为“富顺德康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永年种猪场”,于2020年6月30日建成投产,位于永年镇莲池村11组。猪场总占地约865亩,其中养殖区占地约513亩,全场建筑面积约为******查看详情㎡,其中圈舍*****查看详情㎡。设计存栏能繁母猪*****查看详情头,现存栏母猪4441头。该养殖场于2021年11月16日完成营业执照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查看详情******查看详情C;2020年5月9日编制《富顺德康生猪养殖有限公司莲池种猪场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6月15日取得《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自环承诺准许〔2020〕20号),2020年12月27日猪场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2年4月1日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号:(川富)动防合字第******查看详情号,代码编号:510322101******查看详情
2.现场核查情况。
(1)关于“德康养猪场排放废水到村里的小河沟”的问题
经调查,该养猪场养殖粪污采用水泡粪工艺,粪污采用干湿分离后干粪打包堆放于干粪棚内,集中转运消纳;粪水进入污水处理区处理后排入下方沼液储存池,再用管道输送到田间池进行消纳利用。工作专班12月15日调查发现场内有2个雨水排口,未发现其它排放暗沟暗管。工作专班了解到,2022年9月份有群众反映该场有废水排放到小河沟,经核实是场内冲洗水通过雨水沟排出,于是该场于9月份新建了初期雨水暂存池,收集场内冲洗水和初期雨水,利用管道排入沼液储存池一并消纳利用。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关于“养虾户抽取小河沟里的水使用以后,大量龙虾死亡,要求赔偿,修建一口水井或者提供干净的水源”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12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工作专班到现场进行取样,分别在大芦田、养殖场雨水排口、场区后门旁水沟、踏水桥、虾塘、5号田间池(因生物安全原因未取水储液池)取样5处,检测结果表明,小河沟水质属四类水质,优于虾塘和田间池水质。据工作专班了解,养猪场周边确有养虾户有抽取小河沟水养虾的习惯,今年9月份有群众反映养猪场排放废水到小河沟导致取水后龙虾死亡,导致龙虾死亡原因有很多种,例如疾病、缺氧、应激等,因此无法证实小河沟取水养虾就会导致龙虾死亡。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旭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邱明贵,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局长袁渊,富顺县永年镇人民政府镇长洪云华。
1.关于“德康养猪场排放废水到村里的小河沟”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责令业主将围挡移至储液池边上,使雨水沟外露,消除群众疑虑。(整改时限:2022年12月19日,已整改完成)
二是富顺县农业农村局、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富顺县永年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场末端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管,指导养殖场按国家相关要求配套足够的消纳面积,进一步提高该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关于“养虾户抽取小河沟里的水使用以后,大量龙虾死亡,要求赔偿,修建一口水井或者提供干净的水源”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养虾户龙虾死亡赔偿问题,责成永年镇政府组织养虾户与德康公司协商解决。(整改时限:2022年12月18日,已整改完成)
二是责成德康公司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状况的应急预案,确保不影响河沟水质。(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是责成永年镇政府加强水质监管巡查,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养虾户技术指导。(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5SD20LD1215ZG02荣县龚家沟村三组道路两侧居民长期受道路扬尘、噪声影响;采矿企业较多,车辆扬尘太严重,有检查组检查时就停工,检查组一走就复工,已多次反映,未解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道路为荣县威荣路东兴镇大屋基至卡房店段,该段道路现为泥结碎石道路。反映的企业为荣县荣顺矿业有限公司龚家沟白石厂,位于荣县墨林乡龚家沟村10组,为合法矿山企业。
2.现场核查情况。
(1)关于“长期受道路扬尘、噪声影响,车辆扬尘太严重”问题。荣县威荣路东兴镇大屋基至卡房店段现为泥结碎石道路,矿石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易产生道路扬尘和噪音,群众反映“长期受道路扬尘、噪声影响,车辆扬尘太严重”问题属实。
(2) 关于“采矿企业较多,有检查组检查时就停工,检查组一走就复工”问题。东兴镇龚家沟村三组周边只涉及荣县荣顺矿业有限公司龚家沟白石厂一宗矿业权。2022年6月3日,荣县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安全隐患,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采场生产作业活动,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该企业计划在6月30日前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因疫情和极端天气影响,该企业分别两次向荣县应急管理局提出安全隐患整改延期申请并取得批复,最终整改完成时限为11月30日。经企业整改完成后,荣县应急管理局于12月7日对其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并合格。该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期间,由于原批复的《开采计划》时限已过期,现未申请恢复生产作业,因此仍处于停产状态,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荣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但海君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荣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黄珉
整改情况:
一、关于“长期受道路扬尘、噪声影响,车辆扬尘太严重”问题。
整改措施:
1.开展立行整改。加强道路的坑凼修补、洒水降尘力度。每天开展一次道路巡查,发现坑凼及时处理,每天开展一次道路洒水降尘(雨天除外);
2.硬化道路解决扬尘。将此段道路纳入提升改造项目,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建硬化,解决道路扬尘及噪音扰民问题。
二、关于“采矿企业较多,有检查组检查时就停工,检查组一走就复工”问题。
整改措施: 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荣县东兴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荣县荣顺矿业有限公司复工复产后加强对龚家沟白石厂矿石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规范车辆装载,遮盖运输,禁止带泥上路和超限超载运输。

16SD20LD1215ZG03大安区邻居养了几十条狗,噪声很大,气味很臭,要求尽快解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经实地调查,徐某利用自己岳父在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天元村六组的房屋养犬只21条,其中有4只繁殖公犬,17只繁殖母犬,品种分别为拉布拉多犬和金毛犬。棚舍为半封闭,碰壁和狗笼之间有铁丝网或木板遮挡。犬舍所在房屋平时无人常住,饲养人徐某每日2-3次到现场开展饲养工作。
2.现场核查情况。
(1)关于“噪声很大”问题,经查,情况部分属实。
经过现场核实,人员经过时会引起狗吠噪音,但是已有17条犬只已做了割除声带的处理,相较于未做割除声带的犬只吠声明显降低。因此群众反映噪声很大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气味很臭”问题,经查,情况部分属实。
在饲养犬只的房屋外无因养狗产生的明显臭味,但是进入房屋内能明显闻到臭味。因此群众反映气味很臭的情况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大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马德平
责任单位: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新民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副局长 章 雷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李茂彬、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程素梅、大安区新民镇人民政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奇
整改情况:
1.关于“噪声很大”问题。
整改措施:要求当事人徐某割除犬只声带,除两只看家护院犬只外,剩余未做声带切除手术的全部做割除声带处理,于2022年12月24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当事人徐某表示配合。截止12月19日,当事人徐某饲养的21只犬只,除看家护院保留的2只外,其余19只全部完成声带割除。
2.关于“气味很臭”问题。
整改措施:要求业主徐某保持前期粪污清理做法,并在今后及时清理犬舍粪污,每日打扫养殖犬舍,保持周边环境卫生,适时还土利用。当事人徐某表示接受上述要求。

17SD20LD1215ZG04富顺县有一姓罗的人在河边养了几十只鸡鸭鹅,污染河水,影响用水且气味很臭。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怀德镇原大城村有一姓罗的人”是怀德镇清辉村12组村民罗某某,利用其母亲购买的一处破旧房屋(原来的打米加工坊)用于养殖鸡鸭;房屋位于锡溪河老桥堰处,在锡溪河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下游110米外,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2.现场核查情况。
2022年12月16日-17日,工作专班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最终发现在锡溪河老桥堰处有1座破旧房屋,所处位置在怀德镇虎头村4组,村民罗某某临时性的在房屋内喂养了13只鸭子和6只鸡。因罗某某的鸡鸭都是散养,家禽的粪污没有得到有效处理,部分随雨水冲淋排到河里面,一定程度造成了河水的污染,产生臭味;因为周边的住户少而且距离较远,造成的影响较小。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浪飞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富顺县怀德镇人民政府镇长曾艳、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邱明贵
关于“怀德镇原大城村有一姓罗的人在河边养了几十只鸡鸭鹅,污染河水,影响用水且气味很臭”问题。
整改措施:
2022年12月17日,工作专班和村干部共同对当事人罗某某及家人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责成其把养殖的鸡鸭进行搬离,把房屋内的粪污进行清理,并要求不得再进行污染环境的畜禽养殖活动。罗某某在傍晚时按照要求搬离了鸡鸭,处理了残余的粪污。怀德镇人民政府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18SD20LD1215ZG05高新区汇东路西段新天地公寓住户反映火车噪声扰民。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汇东路西段新天地公寓旁的铁路路段名为内六线(自贡北至自贡南区段),始建于1958年,隶属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内江车务段管辖,主要从事客、货铁路运输。
2.调查核实情况。2022年12月17日下午,高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四川瑞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汇东路西段新天地公寓旁铁路进行了环境噪声监测,结果显示:无火车经过时42-49分贝,有火车经过时,附近居民区楼房外瞬时噪声可达104分贝,平均环境噪音82分贝,确实对群众日常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思东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高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辉伦。

整改情况:
关于“汇东路西段新天地公寓住户反映火车噪声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
1.强化宣传引导,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积极与汇东路西段新天地公寓住户及周边群众宣传铁路交通运输有关规定,充分解释按照规定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最大限度争取人民群众对铁路交通运输的支持。(立行立改)
2.强化协商服务,规范鸣警监督和管理。函告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要求铁路部门按照规定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加强铁路线路和铁路机车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尽量减少振动、鸣笛噪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9SD20LD1215ZG06荣县财富中央小区住户反映荣县松悦酒店锅炉房噪声扰民,24小时都在影响生活,曾向*****查看详情反映过,未得到解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实为自贡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松悦酒店,反映的地点为自贡市梧桐街道创业路3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餐饮及住宿等,2021年10月1日正式营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查看详情MAACMC6QX4,有效期限为长期,特种行业许可证编号:公特2021字第11号,有效期限为长期。
2.现场核查情况。自2021年10月份有群众投诉松悦酒店噪声问题以来,县级相关部门多次到酒店进行现场处理,督促酒店进行整改。酒店采取了对锅炉房三面安装了隔音墙的降噪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只是未达到群众的期望值。2022年12月16日,经现场查看,荣县松悦酒店天然气锅炉24小时使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声音。经自贡市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中心荣县站分不同时间段在距离锅炉房较近的居民家中进行噪声监测,昼间与夜间检测结果均达标。该酒店锅炉噪声问题不涉及违法,但在居民家中监测时能听到声音,不排除噪声对居民造成了影响。
责任领导:荣县县委常委、副县长但海君;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荣县县商务局局长余洋。

整改情况:
关于“荣县松悦酒店锅炉房噪声扰民,24小时都在影响生活”问题
整改措施:
1.调试设备。松悦酒店对锅炉进行调试,使设备达到最佳运行区间状态,防止产生较大噪声;(立行立改)
2.物理降噪。松悦酒店采取物理降噪措施,在锅炉及水塔周围再次加装隔音棉,封堵缝隙等,有效减少噪声,再次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3.做好酒店锅炉运行管理工作及与群众的沟通工作。

20SD20LD1215ZG07高新区华商停车场与香逸美地二栋之间的通信基站,距住户20米左右,辐射影响健康。基站最近十多天才安装上,要求搬迁基站。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通信基站位于金域国际小区临街绿化带,由于高新区紫薇路道路改造原因,迁建至此。原基站已按照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结果达标,2022年11月 28日迁建于此,并完成设备安装,且已开展环评备案和调试工作。
2.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华商停车场与香逸美地二栋之间的通信基站,距住户20米左右,辐射影响健康”问题。
2022年12月17日,工作专班到基站站点,实地核实基站位于紫薇路和龙汇路交叉口空地草坪内,为景观树型基站。金域国际小区12栋和香逸美地小区2栋为距离基站最近的居民楼,直线距离分别为45米、50米,站南侧为停车场无居住小区。12月23日,市通信办邀请四川省自贡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群众现场展示监测情况,监测结果达标。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关于“最近十多天才安装上,要求搬迁基站”问题。
2022年12月17日,经工作专班现场核实,该基站11月下旬完成基建,同时于11月28日完成环评备案且监测达标,并于12月初开始改造,现已完成设备安装工作,基站建设符合《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标准》规定,无违法违规行为。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自贡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杨亚英
责任单位:自贡市通信发展办公室
责任人:中国铁塔自贡分公司项目建设部副经理张文超 整改情况:
(一)关于“华商停车场与香逸美地二栋之间的通信基站,距住户20米左右,辐射影响健康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自贡铁塔公司和运营商履行主体责任,尽快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工作公示。二是做好基站美化和维护工作,同时做好基站辐射宣传和群众投诉解释工作。
(二)关于“最近十多天才安装上,要求搬迁基站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自贡铁塔公司和运营商履行主体责任,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工作公示。二是做好基站美化和维护工作,同时做好基站辐射宣传和群众投诉解释工作。

21SD20LD1215ZG08沿滩区龙湖郡居民反映板仓工业园区今天早上5点又出现烧橡胶的气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实为板仓工业园区,板仓工业园区位于自贡市区东南部,东至内宜高速、西和北至釜溪河、南至川云中路,规划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设16平方公里,由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建设管理,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截至2022年11月底,板仓工业园区共有企业260余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户,涉VOCs(油漆)重点企业59户。
2.调查核实情况。关于“龙湖郡居民反映板仓工业园区今天早上5点又出现烧橡胶的气味”问题。一是12月15日,请专业机构对板仓工业园区和沿滩新城进行了雷达走航监测,结果显示除沿滩新城个别点位存在瞬时高值外,并无异常情况。同时近月来高新辖区无板仓工业园区异味扰民投诉,因此针对近月来沿滩新城相关投诉时段(10月19日6点、10月23日16点、10月24日2点、11月6日2点等),逐项分析沿滩新城附近国控站、小型站点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投诉时段TVOC、SO2、NO2等指标均未出现异常。二是对临近沿滩新城周边的海川龙景、大洋艺术、凯茨阀门和恒博饲料等涉VOCs工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上企业严格落实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规范使用焊烟收集器,均未开展喷漆、刷胶等工序环节作业。三是今年9、10月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采用沥青对路面进行恢复施工,但最近施工位置距龙湖郡等小区3公里以上。但今年以来,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部份企业存在焊烟、油漆作业不规范等行为。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结荣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局长廖晟

整改情况:
关于“龙湖郡居民反映板仓工业园区今天早上5点又出现烧橡胶的气味”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夯实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网格员日常巡查、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三查”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涉VOCs、焊接等工序生产作业。(长期坚持)
2.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原辅材料。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漆(涂料)的重点管控企业,不纳入错峰生产目录。持续加大对清洁原辅材料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水性漆使用企业比例、水性漆使用占总用漆比例逐步提升。(长期坚持)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标改造,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查处。(长期坚持)

22SD20LD1215ZG09荣县滨河小区住户反映旧城改造,道路被挖烂,污水乱流,影响商户生意。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实为荣州路滨河小区老旧小区改造点位,滨河小区位于荣县旭阳镇荣州路社区,滨河小区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共涉及7栋楼202户居民,该小区早期房屋始建于80年代末期,穿插多个年代修建的房屋,楼龄多数已超过30年或更长,存在设施不齐、管线乱、雨污混流、道路破损等配套基础设施薄弱等诸多问题。因滨河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薄弱,小区生活环境较差,亟待更新改造,该小区被纳入2021年荣州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2.现场核查情况。
(1)关于“污水乱流”问题:机械实施道路开挖过程中地下雨污管沟出现局部破损,导致现场有一处施工点位出现污水渗漏的问题,渗漏污水为居民生活污水,渗水量较小;施工区域路段底层房屋均为库房,无商户。
(2)关于“道路被挖烂”问题:施工单位正实施滨河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施工过程中对滨河小区内2号房至3号房之间道路实施开挖,开挖长度约7米,导致道路破损。
责任领导: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学峰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徐凤初
整改情况:
1.关于“污水乱流”问题。
整改措施:
(1)开展立行整改。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改造小区内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针对污水乱流问题,组织施工人员立即开展整改。
(2)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为居民生活带来不便的解释工作,争取群众支持。
(3)责成滨河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单位对破损雨污管网于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修复。
2.关于“道路被挖烂”问题。
整改措施:
(1)开展立行整改。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改造小区内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针对污水乱流问题,组织施工人员立即开展整改。
(2)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为居民生活带来不便的解释工作,争取群众支持。
(3)责成滨河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单位加快项目推进,确保于2023年1月13日前完成破损道路修复,完成整改。

23SD20LD1215ZG10高新区紫薇路道路扩展,南湖郡25栋人行横道修建后树木不能回栽,影响住户环境,要求解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园区南湖中区道路基础设施扩建(紫薇路)施工项目(以下简称紫薇路扩建项目)。项目总长度约4.1公里,投资约为1.19亿元,施工工期2022年7月-2022年12月,主要施工内容:由原双向四车道拓宽为双向六车道,对城市雨污管道进行分流改造,优化照明系统、智能交通设施,种植行道树、增设花池、新增三处口袋公园等。
2.现场核实情况。
2022年12月16日,工作专班到紫薇路改造项目开展现场勘察。经调查核实,该项目行道树种植秉持“因地制宜、应栽尽栽”原则,紫薇路沿线满足种植条件的路段均已种植行道树。其中南湖郡25栋段已完成人行道和商业前区面层铺设,该段长约50余米,人行道宽度约2.5米,商业前区宽度约3.5米,未栽植行道树。根据高新区原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在建项目推进办公室、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有关情况的反映,该段人行道地下存在天然气管和给水管,埋深约40-60厘米,且地上设置30厘米宽盲道;商业前区地下埋设有污水管,埋深约40厘米,且需同时满足停车场车辆通过功能。
责任领导: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建;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高新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碧、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副局长罗忠科、高新区原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在建项目推进办公室主任缪善洲。

整改情况:
关于“紫薇路道路扩展,南湖郡25栋人行横道修建后树木不能回栽,影响住户环境,要求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由红旗街道办事处组织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原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在建项目推进办公室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主动对接南湖郡25栋及周边居民,说明不能种植行道树原因,积极争取居民的理解。

24SD20LD1215ZG11高新区燊海森林御景湾小区旁准备建垃圾场,要求停止。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御景湾小区由自贡中置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明君投资置地有限公司建设开发,于2020年10月30日全部建成交付业主,涉及住宅2458套,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自贡市明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君物业)。截至目前,入住502套,正在进行住宅装修装修1024套,尚余932套未进行住宅装饰装修。
2.现场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明君物业已于2022年12月9日取消新建装饰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计划,小区附近也未进行建设。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建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 任 人:高峰街道办事处主任明理、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罗楷权、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副局长罗忠科

整改情况:
关于反映“燊海森林御景湾小区旁准备建垃圾场,要求停止”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小区装饰装修垃圾管理,及时清运。二是不在小区旁空地新建装饰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长期坚持)

25SD20LD1215ZG12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散发出有焦臭味、煤臭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实为板仓工业园区,板仓工业园区位于自贡市区东南部,东至内宜高速、西和北至釜溪河、南至川云中路,规划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设16平方公里,由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建设管理,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截至2022年11月底,板仓工业园区共有企业260余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户,涉VOCs(油漆)重点企业59户。
2.调查核实情况。关于“板仓工业园区散发出有焦臭味、煤臭味”问题。一是12月15日,请专业机构对板仓工业园区和沿滩新城进行了雷达走航监测,结果显示除沿滩新城个别点位存在瞬时高值外,并无异常情况。同时近月来高新辖区无板仓工业园区异味扰民投诉,因此针对近月来沿滩新城相关投诉时段(10月19日6点、10月23日16点、10月24日2点、11月6日2点等),逐项分析沿滩新城附近国控站、小型站点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投诉时段TVOC、SO2、NO2等指标均未出现异常。二是对临近沿滩新城周边的海川龙景、大洋艺术、凯茨阀门和恒博饲料等涉VOCs工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上企业严格落实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规范使用焊烟收集器,均未开展喷漆、刷胶等工序环节作业。三是今年9、10月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采用沥青对路面进行恢复施工,但最近施工位置距龙湖郡等小区3公里以上。但今年以来,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部份企业存在焊烟、油漆作业不规范等行为。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结荣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局长廖晟

整改情况:
关于”板仓工业园区散发出有焦臭味、煤臭味”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夯实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网格员日常巡查、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三查”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涉VOCs、焊接等工序生产作业。(长期坚持)
2.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原辅材料。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漆(涂料)的重点管控企业,不纳入错峰生产目录。持续加大对清洁原辅材料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水性漆使用企业比例、水性漆使用占总用漆比例逐步提升。(长期坚持)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标改造,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查处。(长期坚持)

26SD20LD1215ZG13富顺县富顺县人民医院围墙外路边有很多用过的口罩和其他呕吐擦拭物,非常脏,要求尽快解决。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是富顺县人民医院东侧围墙外,该地段为已征未用的待建土地,产权属于富顺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管理。
2.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走访核查,富顺县人民医院北面、南面、西面均有常态化保洁,卫生状况较好。医院东侧围墙外卫生状况较差,两边空地有一些被丢弃的口罩和垃圾。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浪飞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登元、富顺县人民政府富世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锐

整改情况:
关于“富顺县人民医院墙外路边有很多用过的口罩和其他呕吐擦拭物,非常脏,要求尽快解决”的问题。
整改措施:
1.立查立改,2022年12月16日下午,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富世街道共同组织人员对富顺县人民医院围墙外的口罩和其他呕吐擦拭物等垃圾进行了清理。
2.富世街道、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确保卫生问题不发生反弹。(长期坚持)

27SD20LD1215ZG14荣县有十多户居民的废水排到小沟中,周围很臭。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小沟位于旭阳镇北街252号与曹家村4组交界处,属城乡结合部。小沟形成之初用于曹家村4组17户村民污水排放,沿用至今。
2.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十多户居民的废水排到小沟中,周围很臭”问题。该小沟用于曹家村4组17户村民污水排放,小沟出口接入了城市污水管网。现场调查发现小沟有堵塞情况,淤泥较多。旭阳镇北街252号进门口的污水沟盖板有破损情况,少量污水溢出,近闻有臭味。
责任领导:荣县县政府二级调研员 谢贵隆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荣县旭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龚 廉

整改情况:
关于“有十多户居民的废水排到小沟中,周围很臭”的问题。
整改措施“
1.清理污水沟和修复盖板。旭阳镇政府组织施工人员对北街252号进门口的污水沟进行清掏、疏通,修复破损的盖板,防止污水溢出,消除臭味。2022年12月19日前完成。
2.清理排污小沟和铺设污水管。旭阳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排污小沟清掏、消除污泥等。清污后,将铺设PU(DN200)管主管150m,将原流入小沟的污水全部接入铺设的主管中,主管出口接入城市污水管网。雨污分流,管道排放彻底解决臭味问题,2022年12月23日前完成。
3.进一步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和问题排查,全面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对辖区内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开展生活污水问题排查,严查跑冒滴漏等问题,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28SD20LD1215ZG15贡井区贡山一号附近有军队靶场经常打靶,噪音扰民,要求靶场搬迁。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 群众所反映的单位为武警自贡支队机动大队。武警自贡支队机动大队成立于I990年,主要承担 自贡市的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等任务,被投诉的靶场在1990年机动大队成立时启用(军事单位) 。
2.现场核实情况 : 经现场核实,武警自贡支队机动大队每周进行两次打靶射击训练,时间为夜间22时,时长1小时, 打靶科目时间为全省统一时间无法调整。武警自贡支队机动大队表示,自贡市反恐防爆基地正在建设中,完 工后,武警自贡支队机动大队射击训练将搬迁自贡市反恐防爆基地进行。预计2023年 上半年将迁至自贡市反恐防爆基地,届时,训练射击噪音扰民一事将得到彻底消除。
责任领导: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公安局局长 陈春
责任单位: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副局长 罗礼桃、贡井区长土街街道办主任杨珍
关于“贡山一号附近有军队靶场经常打靶,噪音扰民,要求靶场搬迁”问题
整改措施:开展宣传,争取当地群众理解支持。

29SD20LD1215ZG16沿滩区永安镇下高速路口附近有个砖厂,长期排放黄色烟雾,影响周边环境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自贡市沿滩区永安祥胜红砖厂,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肖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3116783827434),位于沿滩区永安镇云龙村4组,于2004年成立,并于 2006年 4月建成投入运行。建有隧道窑3条,烘干窑2条;占地 53330 平方米,年产能 6000万标砖,该企业于2014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自沿环审〔2014〕7号);2018年7月通过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2018年11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备案(备案号:5103112018-047-L);2019年7月取得自贡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03116783827434001V)。该企业按要求安装了脱硫设施,于2019年10月完成脱硫设施在线监控安装并与沿滩生态环境局联网运行。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长期排放黄色烟雾”的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现场核查时,烟囱排放烟雾无明显异常。经走访周边群众,受访群众表示未发现长期排放黄色烟雾的情况。
2.关于“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经调查历史记录,沿滩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9月1日和2022年12月8日分别对该企业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开展了执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有组织排放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所有指标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二氧化硫、颗粒物指标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3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指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调查组现场调取该企业自今年9月以来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该企业在部分日期的部分时段出现小时异常数据。发现异常数据后,沿滩生态环境局立即对该企业的治理设施进行检查,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控设施存在的管理问题已提出并整改。沿滩生态环境局已于2022年12月21日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执法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厂排气筒所排废气符合标准。经统计,该企业今年以来累计向外环境排放污染物:颗粒物0.39274吨(允许排放量13.5吨/年),二氧化硫4.00785吨(允许排放量8.46吨/年),氮氧化物6.30606吨(允许排放量18.55吨/年),累计排放烟气26943.081万立方米。虽然该企业各项污染物今年以来的排放总量符合国家标准,但仍存在一些时段出现超标排放情况,对周边环境产生了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沿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邹家柱
责任单位:沿滩区人民政府
责任 人:沿滩区科经局局长张力平
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1.责成自贡市永安祥胜红砖厂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持续强化环保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达标排放。同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开展自行检测,主动接受监管。(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责成永安镇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工业企业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工作,确保企业按环保要求开展生产作业。(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责成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砖瓦企业督促指导力度,强化砖瓦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持续开展砖瓦企业提升整治工作,鼓励引导砖瓦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和提升整治。(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责成沿滩生态环境局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砖瓦企业执法监测,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砖瓦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0SD20LD1215ZG17贡井区金江四季花城旁修建了一个拦河坝,噪音扰民,影响居民休息。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 反映人所指拦河坝为自贡市金鱼河综合治理项目生态补水及水生态修复试验工程所建跌水堰,金鱼河流域贡井段共建类似跌水堰4座,自上游至下游分别为1#跌水堰、2#跌水堰、3#跌水堰、4#跌水堰,群众所反映的“拦河坝”为4#跌水堰,属贡井区筱溪街道办事处辖区,紧邻元梦嘉园小区,距金江四季花城小区直线距离约60m。该堰2021年建成,设计单位为中国电建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院,施工单位为自贡晟安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自贡市水务局,工程属公益性项目。
2.现场核实情况: 自金鱼河4座跌水堰建成以来,共收到噪音扰民投诉1件。2022年4月,贡井区筱溪街道办事处接到圆梦家园小区6栋一顶楼群众反映称金鱼河4#跌水堰存在噪音扰民情况,贡井区水务局、贡井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查勘,发现现场存在一定水流声,贡井区水务局通过调节堰闸水量等方式减小了跌水声影响。经现场调查,金鱼河4#跌水堰目前水位低、水量小、流速慢,现场无明显流水声。经走访附近住户了解,枯水期时河道水量小、流速慢,流水声较小;汛期时水量加大、流速加快,跌水堰存在一定流水声,处于可接受状态。据此分析,因个体耐受度的差异,导致个别群众将跌水声视作噪音。"
责任领导:自贡市贡井区副区长 胡启宁
责任单位: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贡井区水务局副局长赖茂盛
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道办事处主任程 振

整改情况:
关于“金江四季花城旁修建了一个拦河堰,噪音扰民,影响居民休息”问题
整改措施;
1.打开4#跌水堰放空管,保持4#跌水堰低水位运行(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汛期水量增大时,在消力池底部增设沙袋,降低消力池高差,减小水流声,尽可能为群众营造良好居住环境(整改时限:适时整改,长期坚持)。
3.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宣传,引导群众科学、正确看待水利基础设施带来的环境变化(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1SD20LD1215ZG18高新区去年年底开始,丰宁小区一栋靠消防队一面小区外面堆放塑料布、烂布、粪桶等垃圾,污染环境,气味很臭。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丰宁小区一栋靠消防队一面小区外面地块紧靠汇川路,原为大岩4组,为已征未用地。
2.现场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杂物堆弃面积约300平米,现场有塑料布、装水桶、泡沫箱等杂物,据了解为何某某捡拾堆放。由于该空置地块闲置时间较久,周边小区部分住户在此开荒种植,群众反映的气味很臭问题为种植户储存肥水产生。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思东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高新区红旗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强

整改情况:
关于“去年年底开始,丰宁小区一栋靠消防队一面小区外面堆放塑料布、烂布、粪桶等垃圾,污染环境,气味很臭。”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立行立改。由高新区红旗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力量,对该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整改,督促种植户自行清除相关物品,其后在土壤表面补撒花草种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由红旗街道大岩社区落实对该地块卫生情况的监督协调,确保该处卫生问题整改有效并防止反弹。
三加大宣传教育。由高新区红旗街道办事处督促何某某并告知所在劳务单位自贡北控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在废弃物等整治完成后,不得在此处翻挖或存放相关废弃杂物(2022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32SD20LD1215ZG19自流井区云湖小区周边很多工厂排放臭气,污染环境,晚上特别严重;小区旁有一条河沟很脏很臭。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云湖一号小区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丹阳社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共有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大西洋焊丝制品有限公司、四川丰年来肥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贡生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自贡禾滋肥业有限公司、四川新特立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恒基碳业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市震雄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自贡市光大橡胶有限公司、自贡北部湾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等涉气重点企业(工厂)10户,以上企业建设项目均已获得环评批复,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2)被投诉的小区旁河沟为金鱼河(又称:舒坪河),为旭水河下游右岸一小支流,途经飞龙峡镇、仲权镇、舒坪街、郭街等,在贡井平桥瀑布处汇入旭水河,全长31.5公里,流域面积47.1平方公里。
2、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群众反映的关于“云湖小区周边很多工厂排放臭气,污染环境,晚上特别严重”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很多工厂排放臭气”问题属实,其他问题不属实。一是现场检查情况。2022年12月16日—12月18日,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园区内现有的10家涉气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除自贡市光大橡胶有限公司、自贡北部湾油脂工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停产外,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大西洋焊丝制品有限公司、四川丰年来肥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正常生产,均有废气排放。二是现场监测情况。2022年12月16日-12月17日,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公司对8家正常生产企业开展了废气执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8家企业废气均达标排放。2022年12月21日,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公司对云湖一号小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为达标,符合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2)关于群众反映的“小区旁有一条河沟很脏很臭”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金鱼河“云湖一号”小区段存在“脏”的现象(河面有零星漂浮物),但未达到群众反映的“很脏很臭”程度。一是排查情况。2022年12月17日,工作专班对金鱼河“云湖一号”小区段开展了沿河巡查,发现零星河面漂浮物,未发现违规倾倒废物、污水直排入河等问题,未感知到明显异味。二是监测情况。2022年12月16日,自贡市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中心自流井站对金鱼河流域开展水质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富瓦桥点位为Ⅲ类、云湖一号点位为Ⅳ类。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卢三彬 邓航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自贡市自流井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廖常平;自贡市自流井区水务局局长 宋司元

整改情况:
一、关于“云湖小区周边很多工厂排放臭气,污染环境,晚上特别严重”问题。
整改措施:
1.强化监督管理。自流井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工管委加强“云湖一号”小区周边涉气重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执法检查。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自流井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加强涉气重点企业执法检查,科学开展执法监测,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强化宣传引导。自流井区工管委积极引导涉气重点企业进一步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升级改造污染治理设施,尽量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积极为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做贡献。(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小区旁有一条河沟很脏很臭”问题。
整改措施:
1.强化立查立改。自流井区水务局立即组织清漂公司对金鱼河河面漂浮物进行清理。(整改时限:立查立改,已于12月16日清理完毕)
2.强化 “河长制”工作。自流井区河长制办公室督促落实金鱼河“河长、段长、点长”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整改水生态环境问题,加大河面清漂保洁力度,保持河面干净整洁。(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强化监测分析。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常态开展金鱼河流域水质监测,科学分析水质变化,指导开展污染源排查,为流域治理提供数据支撑。(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强化流域治理。自流井区河长制办公室牵头谋划金鱼河流域深度治理工作,加强项目包装,积极对上争取,以项目落地实施助推流域水质持续改善。(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3SD20LD1215ZG20沿滩区联络镇玉荷街背后,镇上生活污水朝中心村7组鱼塘排放,鱼塘臭气熏天,污染很大。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自贡市沿滩区联络镇中心村7组早期农户采石后形成的石坑子,因雨水汇集形成水塘,占地约400平方米。
(二)调查核实情况
紧邻石坑子有一栋居民楼,内有10余户居民和两家售卖副食品的商店,因该居民楼污水管网破损,生活污水顺着居民楼条石基础的石头缝散浸到该石坑子。因周边居民耕种时的杂草以及竹叶等进入石坑子,腐烂形成异味。未发现镇上其他生活污水流入该池塘。
责任领导:沿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文
责任单位:沿滩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沿滩区水务局局长陈利
整改情况:
关于“联络镇玉荷街背后,镇上生活污水朝中心村7组鱼塘排放,鱼塘臭气熏天,污染很大”问题
整改措施:
1.立查立改。区水务局汇同联络镇立即到场查勘,商定整改方案,并于2022年12月16日中午,组织施工队伍对该石坑子进行整治。将石坑子内的水抽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在居民楼污水散浸处新建收集池,安装污水管25米,将污水收集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已于2022年12月18日完成整改);
2.已征求村民意见,将石坑子填平。(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
3.继续加强对场镇污水管网的管护。要求联络镇政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安排专人负责管网巡查管护工作。(长期坚持)

34SD20LD1215ZG21贡井区通航城市广场小区内有个垃圾回收站,回收站运营和日常生活产生的气味、粉尘影响居民生活。要求垃圾回收站搬迁。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 通航·城市广场项目是由四川中航通用航空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小区设置独立地下车库,车库限高2.2米,小区地面车辆无法通行,导致集中式垃圾清运车无法进入车库收集清运垃圾,经物业管理公司、街道办事处、小区业委会商讨通过后,在该小区后门设置临时垃圾点1处,该地点属于小区红线范围内,日常生活垃圾由通航城市广场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垃圾清运车定期收集外运。
2、现场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上一任物业公司管理遗留问题,原来临时设置的垃圾点已于2022年11月5日撤除搬迁。目前,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每栋单元楼的地下车库设置垃圾收集容器进行统一清运。
责任领导: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春
责任单位: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贡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熊开文 、 自贡市贡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成伟 、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道办事处主任程振
整改措施:
1、将该小区后门的临时垃圾点撤除,并在每栋单元楼的地下车库设置垃圾收集容器进行统一清运。 2、由物业公司及街道社区进行持续宣传,督促小区全体业主转变原有垃圾倾倒方式,接受并主动的将生活垃圾倾倒至地下车库的垃圾回收桶中。3、由贡井区住建局加大对物业公司监管,要求小区内生活垃圾规范设置,垃圾桶套袋且日常消杀保洁,物业公司负责集中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5SD20LD1215ZG22沿滩区富全镇舒安村2组有一养鸡户晒鸡粪,周边招来很多苍蝇,去年反映过未解决。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养鸡户”为自贡鹅塘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位于自贡市沿滩区富全镇舒安村2组,法定代表人:胡XX,于2019年10月建成投产,主要从事蛋鸡养殖。该合作社养殖场为全封闭半自动养殖场,设计存栏蛋鸡2.2万只,现存栏蛋鸡2.1万只,每日产生鲜鸡粪约2吨。2020年初配套建设约900平方米的纱网彩钢棚半封闭鸡粪晾晒棚1个,2021年下半年增加建设约650平方米的全封闭式鸡粪晾晒棚1个,2个棚均配备了风干机及灭蝇灭蚊设备,鸡粪经风干晾晒后打包外运。
2.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该合作社养殖场现存栏蛋鸡2.1万只,日产鲜鸡粪约2吨,鸡场为全封闭半自动化养殖场,鸡粪经输送带集中输送到出粪口,收集转运到旁边的晾晒棚,2个晾晒棚约1550平方米,1个为塑料棚全封闭,1个为纱网彩钢棚半封闭式,其中半封闭棚部分纱网被大风吹划破未及时修补,棚外环境卫生较差。现场调查未发现苍蝇,但据业主介绍和向周边群众了解,夏季高温时纱网彩钢晾晒棚内的鸡粪会滋生苍蝇。
责任领导:沿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文
责任单位:沿滩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沿滩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成兴
整改情况:
关于"富全镇舒安村2组有一养鸡户晒鸡粪,周边招来很多苍蝇,去年反映未解决”问题
1.责成业主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立即清运破网棚内的鸡粪。已于12月16日开始,对破纱网彩钢半封闭式晾晒棚内的鸡粪进行清运到附近的自贡市丰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待纱网修补完成前,停止晾晒鸡粪(12月20日鸡粪已清运完)。二是及时转运新产生的鲜鸡粪。从12月16日开始,鸡场新产生的鲜鸡粪集中收集,全封闭晾晒棚不能消纳的部分统一转运到自贡市丰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长期坚持)。三是整治周边环境卫生。已于12月16日开始,对晾晒棚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加强灭蝇灭蚊消杀频次,搞好环境卫生维护,规范养殖管理。(长期坚持)
2.责成富全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落实1名专人强化监管,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指导和服务,针对养殖场周边环境、晾晒棚及配套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责成区农业农村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并加强对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指导和督查;责成沿滩生态环境局落实综合监管责任,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开展依法打击。(长期坚持)

36SD20LD1215ZG23富顺县长滩镇石河8组有个私人搅拌站,无任何手续,噪音、粉尘影响村民生活,反映几年无人解决。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是富顺县长滩镇石河村8组村民王XX,利用自家院坝,未办理任何手续私自设立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2、现场调查核实情况:此站点无任何手续。场内有砂、石、水泥、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搅拌设备和混凝土罐车,现场环境脏、乱、差,无洒水、降尘、冲洗等环保设备,进行预拌混凝土搅拌活动时产生的噪音、粉尘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兴明;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谭利;富顺县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王从富;富顺县长滩镇人民政府镇长王一翕。
关于“长滩镇石河8组有个私人搅拌站,无任何手续,噪音、粉尘影响村民生活,反映几年无人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
1.立查立改。县住建局、长滩镇人民政府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并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开展整改,截止12月19日,已按“两断三清”要求完成取缔。
2.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长滩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网格化巡查,防止非法站点死灰复燃。(长期坚持)
3.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监督执法力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长期坚持)

37SD20LD1215ZG24自流井区云湖一号住户经常闻到猪屎臭味,尤其是早晚更严重,夏季和一两个月前最严重,近几天气味没有了。多次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自贡天马牲畜屠宰贸易有限公司于2000年11月21日取得营业执照,2021年2月3日变更法人代表,营业地址为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镇玛瑙路3号,占地面积50.6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2720877687N,法定代表人申XX,经营范围主要是生猪、肉牛、羊、家禽屠宰加工、冷冻、冷藏、销售,于2013年年底开始运营。该公司于2010年6月4日取得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实施批复(自环项批〔2010〕33号),2015年4月27日定点屠宰厂建设项目通过验收(自环验〔2015〕27号);2018年9月30日更新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10302720877687N001P)
2、调查核实情况:
自贡天马牲畜屠宰贸易有限公司待宰间每天产生干粪约300-400斤,用编织袋收集封装后集中堆放在厂内指定区域并定期清运;屠宰间产生湿粪约100斤,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由于待宰车间未封闭、干粪堆放区未密闭、污水处理系统部分区域为开放状态,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所谓“猪屎臭味”会因风力风向等原因飘散至“云湖一号”居民住宅区,且在生猪待宰时段和厂内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时段更为明显。2022年12月17日凌晨,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瑞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天马牲畜屠宰贸易有限公司厂界废气开展执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氨浓度为0.43mg/m3(限值:1.5mg/m3)、硫化氢浓度为0.006mg/m3(限值:0.06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小于10(限值:小于20),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卢三彬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朱坤振

整改情况:
关于“经常闻到猪屎臭味,尤其是早晚更严重,夏季和一两个月前最严重,近几天气味没有了。多次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12月16日,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向自贡天马牲畜屠宰贸易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
2.整改措施:(1)要求该公司及时清理干粪棚内的干粪,做到日产日清;在污水处理系统的隔栅井、沉沙池周边安装除臭喷洒设备;所有畜禽运输车辆卸载后要及时清理、冲洗、消毒,尽量减少恶臭气体向厂区外扩散扰民。(整改时限:2022年12月20日前);(2)强化监管。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加强自贡天马牲畜屠宰贸易有限公司运行监管,督促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同时举一反三,加强辖区牲畜屠宰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8SD20LD1215ZG25自贡市反映空气良好还限行,要求取消限行。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大气重点污染源之一。最新的源解析结果显示,我市挥发性有机物贡献率34.2%来自机动车尾气污染,较排在第二的工业源(29.4%)多4.8个百分点。根据省生态环境部门、气象部门联合会商,12月5日起,四川盆地大部分气象不利,其中我市有中度污染风险。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建议函》(川污防攻坚办〔2022〕87号),我市于12月5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根据《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相关规定,执行机动车限行等管控措施。因污染不断累积,本轮造成我市12月9日、16日、20日三天轻度污染,12月11日、12日两天中度污染,其中11日连续7小时重度污染。12月16日,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印发了《关于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建议函》(川污防攻坚办〔2022〕91号),18号起我市有中度甚至重度污染风险,要求我市19日开始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责任领导: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倪蓝英;
责任单位:自贡市生态环境局;
责 任 人: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涂万权。

整改情况:
关于“取消限行”问题
整改措施:由于我市属于低山浅秋地区,常年以静稳天气为主,空气流动差,无风少雨,污染物易集聚,难扩散,易造成秋冬季连续性污染,因此提前预警、提前管控,减少本地污染物排放是减轻污染的有效办法之一。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气象部门会商,结合上级预警建议,提前预警、精准管控,根据《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相关规定,及时调整预警等级,同步调整相应管控措施。

39SD20LD1215ZG27富顺县富世镇时代广场北门最近新修有一个较大的餐馆,油烟扰民,占用小区空地。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投诉对象为富顺县新醉乡音餐饮店,位于富顺县富世街道崇文街323号1栋1单元2楼1号,于2022年10月1日开始营业,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统一社会经营代码为92510322MABWTUON4G,属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为2022年8月11日;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JY25103220062011,有效期限至2027年10月12日。
2、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富世镇时代广场北门最近新修有一个较大的餐馆,油烟扰民”的问题。
经核实,富顺县新醉乡音餐饮店位于时代广场商用楼二楼(时代广场小区商住分离),餐饮服务类是作为社区(含时代广场等商住小区)配套商业中的适度设置类型,不属于限制设置类。该店营业期间油烟净化一体机能正常使用,油烟经净化一体机过滤后排放,油烟排放筒出口延伸至楼顶平台,烟道出口距居民楼最小水平间距约为20米,出口段的平直管段长度符合《自贡市餐饮油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南》“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段。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的要求。根据该餐饮店提供的2022年11月14日油烟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其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查看详情-2001),油烟净化一体机能正常使用且按要求进行了清洗。但厨房面向小区内部空地的门时有打开进出的情况,造成操作期间有油烟异味外溢。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2)关于“占用小区空地”的问题。经现场查看,富顺县新醉乡音餐饮店后门背靠小区一楼平台,业主在平台上放置了四角伞,堆放了一些杂物。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何浪飞;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登元;富顺县人民政府富世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 锐。

整改情况:
一、关于“富世镇时代广场北门最近新修有一个较大的餐馆,油烟扰民”问题
1.立查立改,责成新醉乡音餐饮店加强油烟净化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定期清洗,正常使用,确保达标排放,在厨房操作期间严禁打开厨房通向小区空地的门,防止油烟外溢。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在厨房操作期间对该店加强抽查力度,确保新醉乡音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按要求正常使用。(长期坚持)
3.县住建局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对时代广场商用楼经营户经营行为进行日常巡查和规范宣传。(长期坚持)
4.县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富世街道办事处根据职能职责增强对城区餐饮经营户的巡查治理力度。(长期坚持)
二、关于“占用小区空地”问题
1.立查立改,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责令新醉乡音餐饮店进行改正,立即清理了小区二楼平台上的四角伞和杂物。
2.按照《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富世街道继续做好新醉乡音与周边群众的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县住房建设局会同富世街道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空地加强日常监管。(长期坚持)

40SD20LX1215ZG28自流井区自流井区古楼冲五棚子有家无牌厂,自年初开始每天宰杀鸡鸭2000余只,宰杀后污水乱排,污染后山,动物叫声很大扰民。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实为自流井区惠顺家庭农场,该农场于2021年11月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302MA63658Y64,经营范围包括牲畜饲养、牲畜销售等,目前主要业务活动为活鸭销售转运。
2、调查核实情况:
自流井区惠顺家庭农场每周进行2次鸭子收购,收购数量约1000只,收购后鸭子暂存五棚子农场中,因是售卖活鸭,仅对转运过程中出现的少数伤残活鸭进行宰杀(每批100余只),宰杀现场配备有1套气体过滤设备、1处二级沉淀池和化粪池,实施了雨污分流,产生的污水统一收集到化粪池,过滤后在沉淀池收集,供给周边农户果园施肥和还田使用。自流井区惠顺家庭农场由于转运活鸭时间不固定,存在夜间转运的情况,农场周边500米范围内仅2户村民,经走访周边部分群众,有时夜间会听到鸭子叫声,但声音较小,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邓航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自贡市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靖峰

整改情况:
关于”自流井区古楼冲五棚子有家无牌厂,自年初开始每天宰杀鸡鸭,后污水乱排,污染后山,动物叫声很大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
1.要求自流井区惠顺家庭农场规范自身管理,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障正常运行,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确保粪污不外流。经营活动时间尽可能选择白天,及时转运存栏鸭子,降低夜间声音。(整改时限: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2.加强日常监管。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畜禽养殖销售管理措施,不定期到场监督检查,严禁粪污直排等环保问题,对出现的违法情况,严肃查处。(整改时限: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3.持续关注周边群众反映。自流井区飞龙峡镇人民政府不定期走访周边群众了解自流井区惠顺家庭农场经营行为对日常生产生活是否影响,发现问题即查即改。(整改时限: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41SD20LX1215ZG29沿滩区沿滩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镇、街产生的泥巴每天都有车来拉,去向不明。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群众反映污水处理厂为沿滩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该厂位于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宜民村14组,占地20.289亩,于2015年6月动工新建,2017年8月投入运行,设计处理规模6000m3/日,采用CASS生物处理工艺,排放水质采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为落实第一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于2019年2月-6月实施了提标改造工程,新增BBR处理工艺,出水标准提高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_2016),该厂自投运以来,运行状况良好。该污水处理厂于2014年3月5日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川环审批〔2014〕103号);于2018年7月进行了验收,2020年9月对提标改造项目进行了验收。于2022年6月29日在自贡市生态环境局更换了排污许可证。
2.群众反映的“镇、街产生的泥巴每天都有车去拉,去向不明”问题,经现场摸排核实,被投诉对象应为沿滩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该项目计划用地K5-29地块,该地块位于G348与远程花园之间,占地面积35.793亩,预计投资1.6亿元,总建筑面积67.497亩,建设400套45平方米/每套和407套60平方米/每套的保障性住房,共计807套,拟建房屋为17层的小高层楼房,住房面积63.627亩,配套小区门禁、日间照料、文体活动、给排水、绿化、亮化、充电站等公共设施。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群众反映“沿滩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每天都有车去拉,去向不明”的问题。该厂脱泥设备为板框式压滤机,含水率为60%左右,每日产生污泥约1.1-2.2吨,先存放于厂内污泥储存间,存够一车的量13吨后,由有转运资质的自贡运辉物流有限公司安排车辆全部转运到有处置资质的自贡生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做无害化处置。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污泥有车去拉属实;反映去向不明情况不属实。
2.关于群众反映“镇、街产生的泥巴每天都有车去拉,去向不明”的问题。该项目土石方作业已完成,开挖约13万方,实施开挖作业时,每天都有车在拉,均运至沿滩工业园区新材料基地需要土方的场平工地内,转运过程均严格落实环保要求。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泥巴有车去拉属实;反映去向不明情况不属实。
责任领导:沿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文
责任单位:沿滩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沿滩区水务局局长陈利,沿滩区住建局局长甘以清
整改情况:
1.关于反映“沿滩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每天都有车去拉,去向不明”的问题
(1)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按照要求处置污泥,严格执行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区水务局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情况监管,开展不定期检查。(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关于反映“镇、街产生的泥巴每天都有车去拉,去向不明”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住建局加强行业监管力度,落实专人进行项目过程监管;
(2)建设单位盐运公司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管理,特别是施工单位的环保相关要求,严格打表,落实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责任;
(3)沿滩镇加强外围巡查,建立部门和乡镇协查协管机制;
(4)施工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在建工地环保施工问题、整改、责任三张清单,举一反三及时跟进相关问题整改,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42SD20LD1215ZG30自流井区楼下“刘抄手”、“手抓饼”油烟从大门窗户飘到楼上,影响大,要求整治。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投诉反映的“刘抄手”系“自流井区三佑蘸水菜”,位于自流井区塘坎上4组底层附8号,经营者:刘XX,经营范围:小吃(不含凉菜)。
(2)投诉反映的“手抓饼”系“自流井区馨语手抓饼店”,位于自流井区东街塘坎上4组4号,经营者:罗XX,经营范围: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
2.调查核实情况:
(1) “自流井区三佑蘸水菜”主要经营蘸水菜和面食,过程中只有在煎制辣椒油时会产生油烟,该店平均三天左右煎制一次,虽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排放,仍然会有一股轻微刺鼻的味道,所以会对楼上居民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现场油烟监测结果检测情况为:0.18mg/m3(符合相关规定范围内),厨房窗户能关闭(已做简易封闭处理),油烟排口位于居民楼下方。
(2) “自流井区馨语手抓饼店”主要经营油炸食品和面食,在制作油炸食品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油烟,虽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置排放,仍会遗留有一定的味道。现场油烟监测结果为:0.07mg/m3(符合相关规定范围内),厨房没有窗户,油烟排口位于居民楼下方。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义明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自贡市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 燏

整改情况:
关于“塘坎上小学对面‘刘抄手’‘手抓饼’油烟从大门窗户飘到楼上”问题。
整改措施:
1.调整经营方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两家店铺承诺不再在店铺内开展产生油烟的经营性活动,即“自流井区三佑蘸水菜”不再在店内煎制辣椒油,“自流井区馨语手抓饼店”不再在店内制作油炸食品。(整改时限:2022年12月18日前,已完成)。
2.加强巡查监管。责成自贡市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3SD20LD1215ZG31荣县河堤没有修完,粪水流到河中污染水环境。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实为荣县梧桐街道柏林村27组陈家坎(原板板桥村3组)河堤,属于原荣县旭阳镇旭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内容。
2.现场核查情况。
(1)柏林村27组陈家坝段堤防建设属于原荣县旭阳镇旭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内容,但由于该段征地难度大,拆迁成本高,2013年荣县旭阳镇政府多次与民众商议无果,2015年5月7日荣县水务局经请示四川省水利厅变更旭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变更,2016年1月29日四川省水利厅同意变更。
(2)2022年12月17日,荣县梧桐街道会同荣县水务局对柏林村27组陈家坝粪水流到河中污染水环境情况进行了调查走访。经查勘,荣县梧桐街道柏林村27组北门桥陈家坝片区内有一处简易公厕(该公厕于2001年荣县交通局修建三佛桥时为方便周边群众和施工工人而修建,其排污管道已接入城市排污管),现场发现该公厕排污管弯头处存在修复情况,且下面有明显粪污遗留痕迹。经现场询问梧桐街道水务负责同志,了解到河道巡护员曾于12月6日发现该简易公厕污水管发生破损。
责任领导:荣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邹小彬;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荣县梧桐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 昊。
一、关于“北门桥陈家坝河堤没有修完”问题。
整改措施:现荣县水务局正在对该段防洪堤建设进行规划,规划完成后将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力争在2025年能重新设计施工。
二、关于“粪水流到河中污染水环境”问题。
整改措施:
1.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日常巡护巡查。2022年12月6日河道巡护员巡查发现简易公厕污水管道破损,经上报后,已于12月10日整改完毕。
2.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力争群众对环境保护意识入心入脑。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契机,提升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3.强化责任监督,由荣县水务局督促指导属地三级河(湖)长制落实。严格要求河道巡护员加强日常河道与污水管网的巡护和管理以及河道周边垃圾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坚决打击一切环保违法行为。

44SD20LD1215ZG32大安区污水处理厂紧挨居民住户,影响居民生活;在建厂时,挖掘机压坏了居民修的水泥路,至今没解决;污水处理厂修建至今,周边的几户农民小产权房和自己的房子一直未搬迁,污染问题一直未解决;现在又在下方新修污水处理站,同样影响新修点的住户。部分属实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投诉的大安区东锅厂一、二号一体化污水理站位于大安区东锅厂片区,其中1号站位于东锅厂厂区范围内,日处理污水规模为800立方米,二号站位于永胜村十组(小地名:螃蟹沟亮光祠),日处理污水规模为200立方米(本次被投诉对象)。两处污水处理站于2021年6月开工建设,2021年7月底完工并投入运行,主要解决东锅厂片区、黄家山片区、蝴蝶谷片区及螃蟹沟周边群众等的污水排放问题。根据第三方检测单位每月对排放水质的监测结果,该处理站污水排放均达标。
2.现场核查情况。
(1)关于“污水处理厂紧挨居民住户,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经查,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二号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200立方米,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且距最近住户有约60米,2022年12月18日,大安区水务局委托四川瑞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站敏感点开展现场监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排放标准。噪声虽然达标排放,但不排除对周边声环境有影响。因此群众反映污水处理厂紧挨居民住户,影响居民生活情况属实。
(2)关于“在建厂时,挖掘机压坏了居民修的水泥路,至今没解决”问题。经查,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该污水处理一体化处理站修建时,东锅厂装备库到小桥处路段约有60米并未进行硬化,修建完成后,对该路段进行了硬化,且对小桥处到螃蟹沟二号站边人行道约50米进行了恢复和拓宽,由原来的0.8米拓宽到了2米左右,该问题已经解决完成。因此群众反映在建厂时,挖掘机压坏了居民修的水泥路,至今没解决情况不属实。
(3)关于“污水处理厂修建至今,周边的几户农民小产权房和自己的房子一直未搬迁,污染问题一直未解决”问题。经查,情况部分属实。
该区域属釜溪东路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项目征收单位为大安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业主单位为市城投集团公司。目前该区域内尚有10户农房(即:信访人反映的农民小产权房)、1户城房尚未拆迁。农房因不在棚改项目实施范围内,故未实施征收;城房因未同户主在赔偿标准上达成一致,也就未实施拆迁。为提升周边住户居住环境质量,凤凰街道与区级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对螃蟹沟水环境进行整治,铺设污水支管网约6千米,将周边住户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其中;全力推动清淤保洁和入河口改造等工程;安排专人定期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安装路灯6盏、监控4个,有效提升螃蟹沟水质,切实改善了群众的居住环境。因此群众反映污水处理厂修建至今,周边的几户农民小产权房和自己的房子一直未搬迁情况属实;污染问题一直未解决的问题不属实。
(4)关于“在下方新修污水处理站,同样影响新修点住户”问题。经查,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拟新建的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是在已拆迁的国有土地上,周边群众已完成搬迁,距离最近住户有约200米以上远。目前正在做相关前期工作,还未实施。因此群众反映污水在下方新修污水处理站,同样影响新修点住户的情况不属实。
责任领导:大安区区委常委 区委政法委书记 赵 宏 大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周 怡
责任单位:大安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大安区水务局局长周平、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何志忠 大安区凤凰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 勇

整改情况:
1.关于“反映污水处理厂紧挨居民住户,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行的日常监管,定期对出水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关于“反映在建厂时,挖掘机压坏了居民修的水泥路,至今没解决的问题”。
整改措施:凤凰街道要对现有道路进行日常保洁和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修复(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关于“污水处理厂修建至今,周边的几户农民小产权房和自己的房子一直未搬迁,污染问题一直未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与市、区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相关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落实人员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保洁。(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关于“现在又在下方新修污水处理站,同样影响新修点的住户的问题”。
整改措施:下一步对拟新建污水设施要严格按相关水质处理、噪音标准等实施建设(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5SD20LD1215ZG35自流井区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鱼塘,从16年至2020年的死鱼赔偿一直没支付。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的“生活污水”系自流井区仲权镇建设村7组居民集中点生活污水。该居民集中点于2016年建成投用,有住户120户,常住居民400余人,2020年前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存在渗漏水进入王某某鱼塘的情况,现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2、调查核实情况:
自流井区仲权镇建设村居民集中点生活污水在2016年至2020年经化粪池收集时有渗漏后进入王某某鱼塘情况。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期间多次接到关于死鱼的投诉,接到投诉件后,均按程序办理。2021年居民集中点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建成投用后,分三次对排放水取样化验并出具相应监测报告,报告结果均为达标。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原定于2022年10月份组织王某某与自贡市富达置业有限公司就死鱼原因、数量、单价进行协商,因疫情原因延后,暂未达成一致。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邓 航;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岸。

整改情况:
关于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鱼塘,从16年至2020年的死鱼赔偿一直没支付问题。
整改措施:
1.强化居民集中点日常管理。自流井仲权镇人民政府抓好居民集中点环境建设和管理、解决好垃圾清运和污水处理问题,保持集中点良好的环境质量。(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设施运行监管。要求第三方运维公司规范自身管理,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障正常运行,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定期对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保障居民集中点和周边群众水环境安全。(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强化矛盾纠纷化解。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汇同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王某某与自贡市富达置业有限公司就死鱼赔偿进行协商,引导该反映群众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0日)

46SD20LD1215ZG36沿滩区龙湖靠近国道G348旁边的道路未修复、未硬化,扬尘较大,群众行走不便。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实为自贡市富荣产城融合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C、D段)工程中龙湖公园道路与G348步行道衔接路段。该项目是2021年省、市重点项目,也是我市重要民生项目,全长24.65公里,属国道G348我市中心城区段的道路改造及生态修复工程,于2020年5月正式开工,预计2023年全面建成。该项目建设单位为:中交自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过程咨询管理单位(监理单位)为: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现场核查情况。经调查,该区域位于龙湖公园和国道G348之间的在建工程,正在施工,施工内容为人行步道和绿化苗木种植。目前,已完成绿化土体塑形、人行道路硬化。该路段属于龙湖公园与G348步行道衔接路段,通行居民较少;但在未硬化时,确实出行不便,且有部分摩托车抄近道违规行驶,造成扬尘污染。
责任领导: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曹友良
责任单位: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谋高

整改情况:
关于“靠近国道G348旁边(龙湖公园附近区域)的道路未修复、未硬化,扬尘较大,群众行走不便”的问题。
整改措施: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成施工单位优化施工组织,加快完成所反映区域工作内容。经与中交自贡公司商议:一是在2022年12月19日前完成该道路硬化,已完成;二是完成绿化苗木种植、道路面层施工,完善车辆管理设施,全面完成施工内容。(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47SD20LD1215ZG37富顺县石材加工厂(店主叫郑德才)粉尘、噪音对周边住户影响很大,要求搬迁。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石材加工厂实际是一个加工小作坊,主要从事大理石、磁砖的开孔、打磨、切割等零散加工。该小作坊位于富顺县赵化镇斗志村1组郑某某自建房地下一层,营业执照为富顺县赵化镇盈盈装饰经营部。该自建房于2015年6月建成,共5层,其中地上4层,地下1层。
2.现场核查情况。经现场调查,郑某某家里堆放有大理石板15张、石英石板17张等原材料,小作坊有加工石材的痕迹。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证实,该小作坊在切割石材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噪音和扬尘外泄的问题。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兴明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富顺县赵化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元文
关于“赵化镇斗志村1组石材加工厂粉尘、噪音对周边住户影响很大,要求搬迁”问题
整改措施:
1.责令郑某某小作坊立即停止石材加工生产。12月19日,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其超范围和异地经营的行为书面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12月20日,工作专班对郑某某小作坊设备电箱和作坊门张贴封条,要求业主取得合法经营手续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2.赵化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此处作坊巡查和监管力度,发现违规生产和噪声、粉尘扰民情况及时处置。(长期坚持)

48SD20LD1215ZG38富顺县生活垃圾堆放到小区未处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黄荆山小区位于富顺县富世街道办白果湾社区,地址:富顺县北湖南路435号,现有住户77户,常住人口182人。
2.现场核查情况。经现场调查,该小区自2021年12月底开始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是四川星速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工程正处于施工结尾阶段,仅有最后的小区活动地面工程还需完善,且工期较短,施工单位考虑到届时还会产生一些建筑垃圾,计划待竣工后一并运输,因此未及时清运前期产生的一些建筑垃圾,其中包含部分矿泉水瓶、塑料袋等工人丢弃的生活垃圾,堆积在小区内。
责任领导:富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办主任 杨 建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富顺县人民政府富世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胡鸣宇;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陈登元
关于“生活垃圾堆放到小区未处理”问题。
整改措施:
1.责成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单位立即将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并保证今后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日产日清。2022年12月17日,小区内的建筑垃圾已清运完毕。
2.街道、社区加强日常监管、指导,确保小区日常清洁卫生,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9SD20LD1215ZG40荣县花语精细公司排放废气、污水影响周边群众。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07298118018,注册地址;为四川省自贡市南岸科技新区4栋7楼。生产地址位于荣县来牟镇鸽子村2组。该公司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工业助剂,表面活性剂,化妆品原料;进出口业务。
2.调查核查情况。
(1)荣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围绕厂区围墙内外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未发现该公司设置有废水排口及废水外排。排查情况:①该公司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进入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循环池中循环使用;②在生产过程中清洗物品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③初期雨水由雨水沟进入雨水收集池后用于生产用水。
(2)工作专班到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和走访,并查看了该公司近几年来的废气检测报告,均显示达标排放。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委托由四川中明环康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有组织排放监测,锅炉尾气排放结果为达标(监测报告编号:CDZH(环)-2022-J1095)且2022年12月17日委托四川瑞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采样监测的结果显示废气达标(监测报告编号:瑞兴环(检)字﹝2022﹞第2200号)。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在生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实测浓度为67-70mg/m3,废气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责任领导:荣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但海君;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荣县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泽明
关于反映“花语精细公司排放废气、污水影响周边群众”问题。
整改措施:
1、开展立行整改。责成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荣县来牟镇生产基地在2022年12月30日前进行一次燃气锅炉的全面检查,严格按照《燃气蒸汽锅炉操作规程》执行,定期开展对燃气锅炉的年检和废气的监测,做好燃气锅炉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燃气锅炉正常运行,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已于2022年12月18日制定整改方案;
2、落实属地责任。荣县来牟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治理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情况和及时解决问题。
3、落实监管责任。荣县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维护,确保废水零排放,废气达标排放。县生态环境局、县科技经信局等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在日常检查巡查中,一旦发现企业存在环保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50SD20LD1215ZG41自流井区小区临近火车道,噪音扰民。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投诉反映的内昆铁路线在云湖一号住宅小区附近有一座跨河铁路桥、一座跨铁路公路桥(G348),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461条规定,机车在接近鸣笛标、道口、桥梁、隧道、行人、施工地点或天气不良,发现线路有危及行车安全的不良处所,以及要求防护人员撤回等多种情形下均应采用鸣笛方式进行警示。
2.调查核实情况。2022年1月至今,被投诉区间日均通过货物列车18对、普通客车1对,其间,夜间(22:00—6:00)日均通过货物列车9对、普通客车0对。2022年12月17日,自贡市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中心自流井站对云湖一号小区开展了环境噪声监测,结果显示:云湖一号小区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一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但在铁路机车经过时,云湖一号距离铁路最近的楼栋昼间噪声最大值为77.1dB,夜间噪声最大值为75.7dB,对小区噪声环境质量有一定的瞬时影响。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卢三彬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朱坤振

整改情况:
关于“小区临近火车道,噪音扰民” 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对云湖一号及周边群众加强《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铁路机车鸣笛有关规定的宣传引导,让群众充分了解鸣笛方式及其必要性,争取群众理解支持。(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沟通协调,必要时向其致函商请督促铁路机车严格执行鸣笛相关规范,尽量减少铁路机车噪音扰民。(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51SD20LD1215ZG43富顺县有个屠宰场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用于浇树,气味很臭,要求查处。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投诉反映的实为富顺县涛源屠宰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226823925301,法定代表人张XX,位于代寺镇二七村11组,属于B级小型屠宰场,设计年屠宰量1.5万头。该屠宰场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了环评批复并完成自主验收,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5103226823925301001Q;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号:(川富)动防合字第220009号,代码编号:510322100220009;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批准号:自府函【2019】89号,定点屠宰代码:B29100606。
2.现场核查情况。
(1)关于“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用于浇树”的问题
经调查,该屠宰场建有化粪池、污水收集池和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到代寺镇非凡家庭农场田间池用于42亩蔬菜和60亩果树浇灌。工作专班在屠宰场污水处理站储液池进行采样送检,经检测屠宰场处理后的废水水质符合农灌标准,不存在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用于浇树的情况。工作专班现场未发现其他输送管道和排污口。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2)关于“气味很臭”的问题
经调查,该屠宰场臭气来源主要是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臭气,靠近污水处理站时能感受到臭味,代寺镇非凡家庭农场田间池沤肥时也有轻微臭味,在距离最近的黄显高家(距离屠宰场和田间池均70米左右)未闻到废水臭味。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旭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邱明贵、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局长袁渊、富顺县代寺镇人民政府镇长漆敏
一、关于“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用于浇树”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水收集和处理效果,尾水达到农业灌溉水质标准。(长期坚持)
2.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富顺生态环境局和代寺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确保生产经营活动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和发生环境污染事件。(长期坚持)
二、关于“气味很臭”的问题
整改措施
1.污水处理站添加除臭药物,减少运行时臭气逸散。(长期坚持)
2.田间池添加除臭药物,减少沤肥时的臭气产生。(长期坚持)
3.代寺镇人民政府镇加强监管,督促除臭药物定期使用。(长期坚持)

52SD20LD1215ZG45大安区朱桃红养了100多头小香猪,气味很臭,对周边居民影响很大,下雨时,猪的粪污流进李白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群众投诉的朱XX养殖户位于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镇大山村15组,左邻银昆高速公路,右挨邻居房屋院坝,不属于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2020年开始养殖小香猪,常年存栏40—50头,年出栏约140头。小香猪属于微型猪种,出栏体重最高60—80斤,相当于良种生猪的1/3,折合出栏良种生猪47头,根据《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该养殖户年出栏量在50头以下属于散养户。靠房屋建有4个普通猪圈,有1口化粪池约4立方米;在房屋后流转约1亩土地种植柑橘,柑橘园与房前晒坝用钢板围拦作为运动场。
2.现场核查情况。
(1)关于“养了100多头小香猪,气味很臭,对周边居民影响很大”问题,反映属实。根据12月17日入户核实情况,该养猪户现有大小小香猪40余头,周围有邻居3户,现场有一定臭味,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12月18日大安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养殖户周边臭气浓度进行检测,依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该养殖户当天周边臭气检测达标。
(2)关于“下雨时,猪的粪污流进李白河”问题,反映不属实。经排查,工作专班未发现该养殖户有养殖粪污外排痕迹,且该养殖户距李白河直线距离375米,中间间隔银昆高速、田块地块和内昆铁路,未发现粪污直接流进李白河。
责任领导:大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周 怡
责任单位:大安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大安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茂彬 、大山铺镇人民政府镇长陈铋

整改情况:
1.关于“气味很臭,对周边居民影响很大”问题的措施
(1)要求该户根据现有养殖场所大小及粪污消纳能力,控制小香猪常规存栏50头以内。(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规范小香猪活动范围,减少放养频次和时间(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关于“下雨时,猪的粪污流进李白河”问题的措施
为避免朱某某养殖小香猪产生的粪污外流,根据自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长江流域内全市农村畜禽养殖散养户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贮粪池或沼气池参照1个猪当量0.3立方米配备,需新增三级沉淀贮粪池;工作专班已经为该户指定了贮粪池修建点位,目前已修建完成;大山铺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指导养殖户对养殖粪污还田还土,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

53SD20LD1215ZG46荣县自贡市熠隆煤业公司洗煤厂场地租赁给旗瑞商贸有限公司建棚堆放煤炭和除尘灰,扬尘很大,影响周边环境,下雨天煤炭和灰影响周边农田;旗瑞公司车辆和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环境。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投诉对象为威远县宏峰商贸有限公司长山中转点,并非旗瑞商贸有限公司(已停业),地址位于荣县长山镇五通村9组。2017年起,自贡市福圣源商贸有限公司(已停业)在此从事煤炭堆存销售,并于2018年办理建设项目临时环保备案手续;2021月11月,威远县宏峰商贸有限公司租赁该场地从事煤炭临时堆存、中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024MA6271B00P,法定代表人:黄XX。
2.现场核查情况。
(1)关于“扬尘很大,影响周边环境”问题。 该中转点因过车池深度不足,污水收集沟过少收集能力不足,日常冲洗场地和雨天的污水,流淌进入污水收集池,流淌痕迹干燥后易产生扬尘;大棚内目前堆存有约10立方煤炭,安装有喷淋系统,但喷淋管道临时损坏,煤炭上下车时易产生扬尘。群众反映的该项问题属实。
(2)关于“下雨天煤炭和灰影响周边农田”问题。该中转点下雨天煤炭和灰连同雨污水一并冲刷流进污水收集池内,但并未发现污水池存在破损、渗漏现象,以及污水溢流影响周边农田现象,极端天气条件下,或存在污水溢流隐患。群众反映的该项问题部分属实。
(3)关于“车辆和设备运行时产的噪声”问题。该中转点毗邻G348国道,周边5户农户住房距离中转点约10米,场地内停放有装载机1辆,车辆进出和装载机装卸煤炭时,存在一定的噪声。群众反映的该项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虞芳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长山镇党委书记伍宏
一、关于“扬尘很大,影响周边环境”问题
整改措施:
1.责成威远县宏峰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安排工人对场地粉尘进行洒水清扫;
2.责成威远县宏峰商贸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前,加深过车池、修复过车池地面,减少车辆通过时污水流淌干燥后产生扬尘;
3.责成威远县宏峰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前,增加污水收集沟,收集场地车辆、场地清洗和下雨天的污水,减少污水流淌干燥后产生扬尘;
4.责成威远县宏峰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前,修复大棚喷淋系统管网,确保喷淋系统及时投入使用。
二、关于“下雨天煤炭和灰影响周边农田”问题
整改措施:
责成威远县宏峰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前,新建场地雨水沟,对场地进行雨污分流,并在污水池上方安装防雨大棚,减少污水池汇水量,防止极端天气条件下,池内污水溢流。
三、关于“车辆和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问题
整改措施:
1.责成威远县宏峰商贸有限公司严格控制车辆进出和煤炭中转时间,并严禁夜间中转;
2.责成威远县宏峰商贸有限公司加强对工人精细化管理,减小货物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54SD20LD1215ZG47贡井区贡山一号小区自来水有金属味道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贡山一号小区”实名为“蓝光·贡山壹号小区”,小区物业公司为四川嘉宝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以下简称:嘉宝物业),随小区建成一并成立于2010年,同时获得二次加压供水许可。“蓝光·贡山壹号小区”范围内自来水均由嘉宝物业采用二次加压方式进行供水,源水取自自贡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水厂成品水,通过管道供水至小区水箱后再通过增压泵加压供水,目前供水户数共计4387户。
二.现场核实情况。12月16日下午,贡井区水务局、贡井区住建局、贡井生态环境局、长土街道办事处、水投集团联合对贡山壹号小区供水情况进行核查:1.随机抽查5户群众家中自来水水质情况,水体正常、无异味;2.水投集团对源水水质进行了现场快检,源水水质未发现异常;3.经调查,因舒平加压站管道维修,导致贡山壹号小区12月8日8时至12月8日下午18时停水(已发停水通知入户),在恢复供水后,小区水箱进水时扰动箱底沉积物,经压力泵输送至用户家中,造成个别业主口感不适,绝大部分业主未反映饮水问题。
责任领导: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胡启宁
责任单位: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井区水务局副局长赖茂盛 、自贡市贡井区住建局局长 杨成伟、自贡市贡井区长土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珍
关于“贡山一号小区自来水有金属味道”问题的整改措施;
1.要求嘉宝物业立即对水箱进行清洗,并排水(整改时限:2022年12月22日前);
2.落实定期清洗水箱要求,原则上每季度清洗水箱不少于1次,并在每次清洗前告知业主(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嘉宝物业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二次加压自来水开展抽样检测,并向居民公开检测结果(整改时限:2022年12月22日前)。

55SD20LD1215ZG48自流井区毛家坝一带有类似烧垃圾的烧焦味道长期都有,最近几天没有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毛家坝社区下辖1.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345人,常住人口10507人,成建制的小区7个,居民自治组3个,居民网格6个。
2、调查核实情况:
工作专班对毛家坝辖区进行了全域巡查,未发现垃圾焚烧现象。经调查走访临街个体经营户、小区居民、过往群众18人,均表示在近期未感受到垃圾焚烧气味,有1位云舒佳苑小区居民反映“以前偶尔闻到有糊臭味,电线烧焦的味道,从教委方向飘过来”。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缪 波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皓锋

整改情况:
关于“毛家坝一带有类似烧垃圾的烧焦味道长期都有,最近几天没有了”问题
整改措施:
1.立即行动,快速整改。责成东兴寺街道立即对毛家坝片区垃圾存放点、室外垃圾桶等28处垃圾回收设施进行排查,规范垃圾存放,禁止垃圾焚烧行为。(整改时限:2022年12月18日前,已完成)
2.完善机制,强化宣传。责成东兴寺街道完善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督促社区、环卫一体化、小区物业共同做好各区域垃圾的日常处置。不定期召开院坝会,特别是加强对毛家坝片区商户、居民的环境保护和垃圾处置宣传,倡导居民不焚烧落叶、杂草等。(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落实巡查,严格执法。坚持常态化环境保护巡查,特别针对废品回收站等区域,加强重点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焚烧垃圾现象。发现有任何焚烧垃圾的现象立即制止,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56SD20LD1215ZG49高新区一楼开麻将馆,噪音扰民,每天晚上打到12点,甚至早上二三点钟还在打,派出所也未解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被投诉对象为燕子茶坊家庭麻将馆,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1096号都市森林小区3栋1单元1楼1号底楼,用房为2022年11月租用,使用面积90平方米,共有机械麻将桌8张。
2、现场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高新公安分局自2019年以来未接到110投诉燕子茶坊家庭麻将馆噪音扰民警情。2022年12月16日,现场检查时,燕子茶坊正在经营,内有居民正在喝茶打牌娱乐,燕子茶坊因近期更换隔音门、窗,夜间未营业。12月16日下午16时05分,高新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燕子茶坊家庭麻将馆噪音进行了检测。经检测,燕子茶坊家庭麻将馆噪音检测结果为60dB(A),虽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查看详情—2008)表1中2类昼间标准限值要求,但在麻将馆开门打麻将娱乐时能听见打麻将产生的噪音,对周围群众会造成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魏家鲜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副局长朱建勇

整改情况:
关于“都市森林必湖畔三栋一单元一楼开麻将馆,噪音扰民,每天晚上打到12点,甚至早上二三点钟还在打,派出所也未解决” “都市森林3栋1单元底楼住户经营麻将馆,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未得到处理”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强化宣传引导。由高新公安分局继续汇同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利用小区公告栏公开张贴宣传提示等举措,开展常态化噪音扰民及防火、防盗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群众控制打牌娱乐时间,及时制止超时间打牌娱乐活动、噪音扰民等行为,形成共治共建的良好氛围。(长期坚持)
二是督促业主严格控制娱乐时间和噪音。由高新公安分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采取日常巡查和联合检查方式,督促麻将馆每日12:00-14:00和22:00-6:00以后停止打牌娱乐,同时采取安装门窗隔音条、打牌娱乐活动期间关闭门窗等措施,减少噪音对小区居民的影响。(2022年12月30日完成整改)
三是督促物业公司履行职责。高新公安分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督促物业公司落实日常巡查,履行职责加强宣传,及时发现、制止麻将馆噪音扰民行为。(长期坚持)

57SD20LD1215ZG50富顺县晨光化工园区扩建区域离沱江太近,违反《长江保护法》“一公里内不能建园区”的规定。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晨光化工园区扩建区”实际为四川富顺晨光经开区跨江发展区。四川富顺晨光经开区(原自贡晨光科技园区)成立于2003年,规划面积28.8平方公里,分为四大区域,即:综合加工区、化工新材料区、综合化工区和综合发展区。2010年,《四川富顺晨光工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四川省环保局审查批复。2019年,《四川富顺晨光工业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经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批复。2019年,经省政府同意设立四川富顺晨光经济开发区。四川富顺晨光经开区跨江发展区规划区域包括东湖街道长田村、沿江村、卫国村、方园村等范围,目前规划面积共计约3.86平方公里,规划为两大功能区:一是跨江综合加工区,规划面积0.7平方公里,拟承接一、二类工业项目,临南二环路的目前正在平场施工;二是跨江化工区,规划面积3.16平方公里,根据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化工园区控制性规划》,化工区边界距沱江最近距离为1.1公里,目前正在开展化工园区申报和规划环评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开工建设。2、现场核实情况:
(1)关于“晨光化工园区扩建区域离沱江太近”问题。
四川富顺晨光经开区跨江发展区规划为两大功能区,其中跨江综合加工区规划范围内确有部分区域离沱江岸线不足1公里的情况。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2)关于“违反《长江保护法》‘一公里内不能建园区’的规定”问题。
《长江保护法》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没有禁止一公里内建园区。园区跨江化工区规划跨江面积3.16平方公里,根据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化工园区控制性规划》,化工区边界距沱江最近距离为1.1公里,没有违反“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的规定。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兴明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四川富顺晨光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凌成林。
一、关于“晨光化工园区扩建区域离沱江太近”问题。
整改措施:
1.四川富顺晨光经开区跨江综合加工区只引入一、二类工业项目,不落地化工企业。
2.加强园区现状管控和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执行负面清单,沿江1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引入化工项目。对已有企业加强动态监管,不断完善园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保障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水平。
二、关于“违反《长江保护法》‘一公里内不能建园区’的规定”问题。
整改措施:
1.严格跨江化工区规划审查把关,确保化工区边界均距离沱江干流岸线1公里以上。
2.加快完成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和报批,经审批后方可引入化工项目。
3.高标准建设跨江发展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通过跨江发展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推动转型升级,建立完善管理体系、基础设施、风险防范、环境准入等,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58SD20LD1215ZG51高新区华商三期周边慕野酒吧、SPACE酒吧、众二酒馆营业至凌晨两三点,各种噪声严重影响周边。从三月份一直投诉,每天都打110,至今没有得到解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投诉对象位于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南湖路666号华商·国际城28号楼1层27-31号商铺,注册名称为自贡市枚蕊慕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曾XX,注册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该酒吧主要从事酒吧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营业时间为当日下午13时至次日凌晨2时,营业期间会播放音乐烘托营业氛围。
2.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慕野酒吧营业面积约300平方米,有音乐播放设备1台,音响设备6个,用于营业期间音乐播放。2022年12月15日晚至12月16日凌晨,高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四川瑞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分别对该酒吧及周边住宅(都市风景小区10栋2单元8楼22号、1栋1单元7楼18号和华商公寓18栋1207号)噪声进行检测。经检测,该酒吧环境噪声分贝值为50,周边住宅环境噪声分贝值分别为43、43、41,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但该酒吧营业时间较晚,其产生噪声仍会对市场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思东: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局长尤德阳。

整改情况:
关于“华商三期慕野酒吧凌晨两三点仍有很大的声音,影响休息”问题:
整改措施:
1.督促控制音量。由自贡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联合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向该公司发放《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减少噪声污染的告知书》,告知该公司营业时间调整控制音乐音量,引导消费者文明消费。
2.自愿做出承诺。该公司自愿公开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为:在经营过程中控制音乐音量确保产生噪声符合检测要求,如违反,自觉接受相应处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落实监管责任。由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督促该酒吧所处商业体运营管理单位加强对该酒吧的环境噪声管理,由高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适时对该酒吧开展噪声环境检测,由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该酒吧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59SD20LD1215ZG52荣县财富中央小区住户反映荣县松悦酒店锅炉房噪声扰民,24小时都在影响生活,曾向*****查看详情反映过,未得到解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实为自贡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松悦酒店,位于自贡市梧桐街道创业路3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餐饮及住宿等,2021年10月1日正式营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查看详情MAACMC6QX4,有效期限为长期,特种行业许可证编号:公特2021字第11号,有效期限为长期。
2.现场核查情况。自2021年10月份有群众投诉松悦酒店噪声问题以来,县级相关部门多次到酒店进行现场处理,督促酒店进行整改。酒店采取了对锅炉房三面安装了隔音墙的降噪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只是未达到群众的期望值。2022年12月16日,经现场查看,荣县松悦酒店天然气锅炉24小时使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声音。经自贡市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中心荣县站分不同时间段在距离锅炉房较近的居民家中进行噪声监测,昼间与夜间检测结果均达标。该酒店锅炉噪声虽达标排放,不排除噪声会对居民造成影响。
责任领导:荣县县委常委、副县长但海君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县商务局局长余洋

整改情况:
关于“荣县松悦酒店锅炉房噪声扰民,24小时都在影响生活”问题
整改措施:
1.调试设备。松悦酒店对锅炉进行调试,使设备达到最佳运行区间状态,防止产生较大噪声;(立行立改)
2.物理降噪。松悦酒店采取物理降噪措施,在锅炉及水塔周围再次加装隔音棉,封堵缝隙等,有效减少噪声,再次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3.做好酒店锅炉运行管理工作及与群众的沟通工作。

60SD20LD1215ZG53荣县财富中央小区住户反映荣县松悦酒店锅炉房噪声扰民,24小时都在影响生活,曾向*****查看详情反映过,未得到解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实为自贡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松悦酒店,位于自贡市梧桐街道创业路3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餐饮及住宿等,2021年10月1日正式营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查看详情MAACMC6QX4,有效期限为长期,特种行业许可证编号:公特2021字第11号,有效期限为长期。
2.现场核查情况。自2021年10月份有群众投诉松悦酒店噪声问题以来,县级相关部门多次到酒店进行现场处理,督促酒店进行整改。酒店采取了对锅炉房三面安装了隔音墙的降噪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只是未达到群众的期望值。2022年12月16日,经现场查看,荣县松悦酒店天然气锅炉24小时使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声音。经自贡市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中心荣县站分不同时间段在距离锅炉房较近的居民家中进行噪声监测,昼间与夜间检测结果均达标。该酒店锅炉噪声虽达标排放,不排除噪声会对居民造成影响。
责任领导:荣县县委常委、副县长但海君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荣县商务局局长余洋

整改情况:
关于“荣县松悦酒店锅炉房噪声扰民,24小时都在影响生活”问题
整改措施:
1.调试设备。松悦酒店对锅炉进行调试,使设备达到最佳运行区间状态,防止产生较大噪声;(立行立改)
2.物理降噪。松悦酒店采取物理降噪措施,在锅炉及水塔周围再次加装隔音棉,封堵缝隙等,有效减少噪声,再次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3.做好酒店锅炉运行管理工作及与群众的沟通工作。

61SD20LD1215ZG54沿滩区龙湖郡居民反映今天早上5点又出现烧猪毛、橡胶的气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实为板仓工业园区,板仓工业园区位于自贡市区东南部,东至内宜高速、西和北至釜溪河、南至川云中路,规划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设16平方公里,由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建设管理,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截至2022年11月底,板仓工业园区共有企业260余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户,涉VOCs(油漆)重点企业59户。
2.调查核实情况。关于“龙湖郡居民反映今天早上5点又出现烧猪毛、橡胶的气味”问题。一是12月15日,请专业机构对板仓工业园区和沿滩新城进行了雷达走航监测,结果显示除沿滩新城个别点位存在瞬时高值外,并无异常情况。同时近月来高新辖区无板仓工业园区异味扰民投诉,因此针对近月来沿滩新城相关投诉时段(10月19日6点、10月23日16点、10月24日2点、11月6日2点等),逐项分析沿滩新城附近国控站、小型站点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投诉时段TVOC、SO2、NO2等指标均未出现异常。二是对临近沿滩新城周边的海川龙景、大洋艺术、凯茨阀门和恒博饲料等涉VOCs工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上企业严格落实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规范使用焊烟收集器,均未开展喷漆、刷胶等工序环节作业。三是今年9、10月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采用沥青对路面进行恢复施工,但最近施工位置距龙湖郡等小区3公里以上。但今年以来,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部份企业存在焊烟、油漆作业不规范等行为。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结荣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局长廖晟

整改情况:
关于“龙湖郡居民反映今天早上5点又出现烧猪毛、橡胶的气味”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夯实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网格员日常巡查、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三查”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涉VOCs、焊接等工序生产作业。(长期坚持)
2.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原辅材料。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漆(涂料)的重点管控企业,不纳入错峰生产目录。持续加大对清洁原辅材料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水性漆使用企业比例、水性漆使用占总用漆比例逐步提升。(长期坚持)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标改造,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查处。(长期坚持)

62SD20LD1215ZG55沿滩区龙湖郡居民反映今天早上5点又出现烧猪毛、橡胶的气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实为板仓工业园区,板仓工业园区位于自贡市区东南部,东至内宜高速、西和北至釜溪河、南至川云中路,规划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设16平方公里,由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建设管理,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截至2022年11月底,板仓工业园区共有企业260余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户,涉VOCs(油漆)重点企业59户。
2.调查核实情况。关于“龙湖郡居民反映今天早上5点又出现烧猪毛、橡胶的气味”问题。一是12月15日,请专业机构对板仓工业园区和沿滩新城进行了雷达走航监测,结果显示除沿滩新城个别点位存在瞬时高值外,并无异常情况。同时近月来高新辖区无板仓工业园区异味扰民投诉,因此针对近月来沿滩新城相关投诉时段(10月19日6点、10月23日16点、10月24日2点、11月6日2点等),逐项分析沿滩新城附近国控站、小型站点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投诉时段TVOC、SO2、NO2等指标均未出现异常。二是对临近沿滩新城周边的海川龙景、大洋艺术、凯茨阀门和恒博饲料等涉VOCs工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上企业严格落实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规范使用焊烟收集器,均未开展喷漆、刷胶等工序环节作业。三是今年9、10月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采用沥青对路面进行恢复施工,但最近施工位置距龙湖郡等小区3公里以上。但今年以来,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部份企业存在焊烟、油漆作业不规范等行为。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结荣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局长廖晟

整改情况:
关于“龙湖郡居民反映今天早上5点又出现烧猪毛、橡胶的气味”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夯实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网格员日常巡查、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三查”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涉VOCs、焊接等工序生产作业。(长期坚持)
2.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原辅材料。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漆(涂料)的重点管控企业,不纳入错峰生产目录。持续加大对清洁原辅材料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水性漆使用企业比例、水性漆使用占总用漆比例逐步提升。(长期坚持)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标改造,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查处。(长期坚持)

63SD20LD1215ZG56高新区紫薇路道路扩展,南湖郡25栋人行横道修建后树木不能回栽,影响住户环境,要求解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园区南湖中区道路基础设施扩建(紫薇路)施工项目(以下简称紫薇路扩建项目)。项目总长度约4.1公里,投资约为1.19亿元,施工工期2022年7月-2022年12月,主要施工内容:由原双向四车道拓宽为双向六车道,对城市雨污管道进行分流改造,优化照明系统、智能交通设施,种植行道树、增设花池、新增三处口袋公园等。
2.现场核实情况。
2022年12月16日,工作专班到紫薇路改造项目开展现场勘察。经调查核实,该项目行道树种植秉持“因地制宜、应栽尽栽”原则,紫薇路沿线满足种植条件的路段均已种植行道树。其中南湖郡25栋段已完成人行道和商业前区面层铺设,该段长约50余米,人行道宽度约2.5米,商业前区宽度约3.5米,未栽植行道树。根据高新区原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在建项目推进办公室、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有关情况的反映,该段人行道地下存在天然气管和给水管,埋深约40-60厘米,且地上设置30厘米宽盲道;商业前区地下埋设有污水管,埋深约40厘米,且需同时满足停车场车辆通过功能。
责任领导: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建;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高新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碧、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副局长罗忠科、高新区原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在建项目推进办公室主任缪善洲。

整改情况:
关于“紫薇路道路扩展,南湖郡25栋人行横道修建后树木不能回栽,影响住户环境,要求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由红旗街道办事处组织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原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在建项目推进办公室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主动对接南湖郡25栋及周边居民,说明不能种植行道树原因,积极争取居民的理解。

64SD20LD1215ZG57高新区燊海森林御景湾小区旁准备建垃圾场,要求停止。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御景湾小区由自贡中置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明君投资置地有限公司建设开发,于2020年10月30日全部建成交付业主,涉及住宅2458套,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自贡市明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君物业)。截至目前,入住502套,正在进行住宅装修装修1024套,尚余932套未进行住宅装饰装修。
2.现场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明君物业已于2022年12月9日取消新建装饰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计划,小区附近也未进行建设。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建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 任 人:高峰街道办事处主任明理、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罗楷权、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副局长罗忠科

整改情况:
关于反映“燊海森林御景湾小区旁准备建垃圾场,要求停止”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小区装饰装修垃圾管理,及时清运。二是不在小区旁空地新建装饰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长期坚持)

65SD20LD1215ZG58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散发出有焦臭味、煤臭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实为板仓工业园区,板仓工业园区位于自贡市区东南部,东至内宜高速、西和北至釜溪河、南至川云中路,规划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设16平方公里,由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建设管理,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截至2022年11月底,板仓工业园区共有企业260余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户,涉VOCs(油漆)重点企业59户。
2.调查核实情况。关于“板仓工业园区散发出有焦臭味、煤臭味”问题。一是12月15日,请专业机构对板仓工业园区和沿滩新城进行了雷达走航监测,结果显示除沿滩新城个别点位存在瞬时高值外,并无异常情况。同时近月来高新辖区无板仓工业园区异味扰民投诉,因此针对近月来沿滩新城相关投诉时段(10月19日6点、10月23日16点、10月24日2点、11月6日2点等),逐项分析沿滩新城附近国控站、小型站点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投诉时段TVOC、SO2、NO2等指标均未出现异常。二是对临近沿滩新城周边的海川龙景、大洋艺术、凯茨阀门和恒博饲料等涉VOCs工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上企业严格落实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规范使用焊烟收集器,均未开展喷漆、刷胶等工序环节作业。三是今年9、10月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采用沥青对路面进行恢复施工,但最近施工位置距龙湖郡等小区3公里以上。但今年以来,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部份企业存在焊烟、油漆作业不规范等行为。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结荣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局长廖晟

整改情况:
关于“板仓工业园区散发出有焦臭味、煤臭味”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夯实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网格员日常巡查、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三查”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涉VOCs、焊接等工序生产作业。(长期坚持)
2.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原辅材料。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漆(涂料)的重点管控企业,不纳入错峰生产目录。持续加大对清洁原辅材料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水性漆使用企业比例、水性漆使用占总用漆比例逐步提升。(长期坚持)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标改造,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查处。(长期坚持)

66SD20LD1215ZG59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散发出有焦臭味、煤臭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实为板仓工业园区,板仓工业园区位于自贡市区东南部,东至内宜高速、西和北至釜溪河、南至川云中路,规划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设16平方公里,由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建设管理,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截至2022年11月底,板仓工业园区共有企业260余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户,涉VOCs(油漆)重点企业59户。
2.调查核实情况。关于“板仓工业园区散发出有焦臭味、煤臭味”问题。一是12月15日,请专业机构对板仓工业园区和沿滩新城进行了雷达走航监测,结果显示除沿滩新城个别点位存在瞬时高值外,并无异常情况。同时近月来高新辖区无板仓工业园区异味扰民投诉,因此针对近月来沿滩新城相关投诉时段(10月19日6点、10月23日16点、10月24日2点、11月6日2点等),逐项分析沿滩新城附近国控站、小型站点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投诉时段TVOC、SO2、NO2等指标均未出现异常。二是对临近沿滩新城周边的海川龙景、大洋艺术、凯茨阀门和恒博饲料等涉VOCs工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上企业严格落实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规范使用焊烟收集器,均未开展喷漆、刷胶等工序环节作业。三是今年9、10月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采用沥青对路面进行恢复施工,但最近施工位置距龙湖郡等小区3公里以上。但今年以来,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部份企业存在焊烟、油漆作业不规范等行为。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结荣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局长廖晟

整改情况:
关于“板仓工业园区散发出有焦臭味、煤臭味”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夯实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网格员日常巡查、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三查”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涉VOCs、焊接等工序生产作业。(长期坚持)
2.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原辅材料。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漆(涂料)的重点管控企业,不纳入错峰生产目录。持续加大对清洁原辅材料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水性漆使用企业比例、水性漆使用占总用漆比例逐步提升。(长期坚持)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标改造,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查处。(长期坚持)

67SD20LD1215ZG60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散发出有焦臭味、煤臭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实为板仓工业园区,板仓工业园区位于自贡市区东南部,东至内宜高速、西和北至釜溪河、南至川云中路,规划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设16平方公里,由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建设管理,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截至2022年11月底,板仓工业园区共有企业260余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户,涉VOCs(油漆)重点企业59户。
2.调查核实情况。关于“板仓工业园区散发出有焦臭味、煤臭味”问题。一是12月15日,请专业机构对板仓工业园区和沿滩新城进行了雷达走航监测,结果显示除沿滩新城个别点位存在瞬时高值外,并无异常情况。同时近月来高新辖区无板仓工业园区异味扰民投诉,因此针对近月来沿滩新城相关投诉时段(10月19日6点、10月23日16点、10月24日2点、11月6日2点等),逐项分析沿滩新城附近国控站、小型站点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投诉时段TVOC、SO2、NO2等指标均未出现异常。二是对临近沿滩新城周边的海川龙景、大洋艺术、凯茨阀门和恒博饲料等涉VOCs工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上企业严格落实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规范使用焊烟收集器,均未开展喷漆、刷胶等工序环节作业。三是今年9、10月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采用沥青对路面进行恢复施工,但最近施工位置距龙湖郡等小区3公里以上。但今年以来,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部份企业存在焊烟、油漆作业不规范等行为。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结荣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局长廖晟

整改情况:
关于“板仓工业园区散发出有焦臭味、煤臭味”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夯实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网格员日常巡查、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三查”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涉VOCs、焊接等工序生产作业。(长期坚持)
2.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原辅材料。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漆(涂料)的重点管控企业,不纳入错峰生产目录。持续加大对清洁原辅材料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水性漆使用企业比例、水性漆使用占总用漆比例逐步提升。(长期坚持)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标改造,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查处。(长期坚持)

68SD20LD1215ZG61高新区去年年底开始,丰宁小区一栋靠消防队一面小区外面堆放塑料布、烂布、粪桶等垃圾,污染环境,气味很臭。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丰宁小区一栋靠消防队一面小区外面地块紧靠汇川路,原为大岩4组,为已征未用地。
2.现场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杂物堆弃面积约300平米,现场有塑料布、装水桶、泡沫箱等杂物,据了解为何某某捡拾堆放。由于该空置地块闲置时间较久,周边小区部分住户在此开荒种植,群众反映的气味很臭问题为种植户储存肥水产生。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思东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高新区红旗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强

整改情况:
关于“去年年底开始,丰宁小区一栋靠消防队一面小区外面堆放塑料布、烂布、粪桶等垃圾,污染环境,气味很臭。”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立行立改。由高新区红旗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力量,对该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整改,督促种植户自行清除相关物品,其后在土壤表面补撒花草种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由红旗街道大岩社区落实对该地块卫生情况的监督协调,确保该处卫生问题整改有效并防止反弹。
三加大宣传教育。由高新区红旗街道办事处督促何某某并告知所在劳务单位自贡北控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在废弃物等整治完成后,不得在此处翻挖或存放相关废弃杂物(2022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69SD20LD1215ZG62自流井区云湖小区周边很多工厂排放臭气,污染环境,晚上特别严重;小区旁有一条河沟很脏很臭。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云湖一号小区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丹阳社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共有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大西洋焊丝制品有限公司、四川丰年来肥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贡生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自贡禾滋肥业有限公司、四川新特立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恒基碳业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市震雄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自贡市光大橡胶有限公司、自贡北部湾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等涉气重点企业(“工厂”)10户,以上企业建设项目均已获得环评批复,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2)被投诉的小区旁河沟为金鱼河(又称:舒坪河),为旭水河下游右岸一小支流,途经飞龙峡镇、仲权镇、舒坪街、郭街等,在贡井平桥瀑布处汇入旭水河,全长31.5公里,流域面积47.1平方公里。
2、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群众反映的关于“云湖小区周边很多工厂排放臭气,污染环境,晚上特别严重”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很多工厂排放臭气”问题属实,其他问题不属实。一是现场检查情况。2022年12月16日—12月18日,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园区内现有的10家涉气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除自贡市光大橡胶有限公司、自贡北部湾油脂工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停产外,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大西洋焊丝制品有限公司、四川丰年来肥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正常生产,均有废气排放。二是现场监测情况。2022年12月16日-12月17日,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公司对8家正常生产企业开展了废气执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8家企业废气均达标排放。2022年12月21日,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公司对云湖一号小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为达标,符合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2)关于群众反映的“小区旁有一条河沟很脏很臭”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金鱼河“云湖一号”小区段存在“脏”的现象(河面有零星漂浮物),但未达到群众反映的“很脏很臭”程度。一是排查情况。2022年12月17日,工作专班对金鱼河“云湖一号”小区段开展了沿河巡查,发现零星河面漂浮物,未发现违规倾倒废物、污水直排入河等问题,未感知到明显异味。二是监测情况。2022年12月16日,自贡市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中心自流井站对金鱼河流域开展水质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富瓦桥点位为Ⅲ类、云湖一号点位为Ⅳ类。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卢三彬 邓航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自贡市自流井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廖常平;自贡市自流井区水务局局长 宋司元

整改情况:
一、关于“云湖小区周边很多工厂排放臭气,污染环境,晚上特别严重”问题。
整改措施:
1.强化监督管理。自流井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工管委加强“云湖一号”小区周边涉气重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执法检查。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自流井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加强涉气重点企业执法检查,科学开展执法监测,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强化宣传引导。自流井区工管委积极引导涉气重点企业进一步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升级改造污染治理设施,尽量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积极为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做贡献。(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小区旁有一条河沟很脏很臭”问题。
整改措施:
1.强化立查立改。自流井区水务局立即组织清漂公司对金鱼河河面漂浮物进行清理。(整改时限:立查立改,已于12月16日清理完毕)
2.强化 “河长制”工作。自流井区河长制办公室督促落实金鱼河“河长、段长、点长”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整改水生态环境问题,加大河面清漂保洁力度,保持河面干净整洁。(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强化监测分析。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常态开展金鱼河流域水质监测,科学分析水质变化,指导开展污染源排查,为流域治理提供数据支撑。(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强化流域治理。自流井区河长制办公室牵头谋划金鱼河流域深度治理工作,加强项目包装,积极对上争取,以项目落地实施助推流域水质持续改善。(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70SD20LD1216ZG01沿滩区“友明堂”餐馆未改进排烟系统,导致楼上气味很重,要求整改达标。已反映多年未解决。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投诉案件中反映的“友明堂餐馆”位于自贡市沿滩区卫坪街道古盐道街179号,为鸿山·金域龙湖小区底商。负责人周XX,总经营面积约80平方米,主营餐饮堂食、外卖业务,2019年11月开始正式经营。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未改进油烟排放系统,导致楼上气味重”问题属实。友明堂餐馆因经营需要,在9-1-2号商铺靠内侧设置灶台,总面积约10平方米。使用燃气灶具,灶具上方安装了抽油烟机1台、油烟净化器1台,烟气通过管道收集、处理后排入建筑物烟道。工作专班发现友明堂餐馆烟道积污严重、弯曲复杂,油烟净化设施使用已达3年,制作菜品时烟气收集效果较差。当日,区综合执法局委托四川瑞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烟气指标进行了现场监测,检测结果:油烟基准排放浓度检测值为3.4mg/m3(限值2.0mg/m3),超过限值1.4 mg/m3。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沿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漆智勇
责任单位:沿滩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沿滩区综合执法局局长杨盯
整改情况:
关于“金域龙湖9栋1楼友明堂餐馆未改进排烟系统,导致楼上气味很重,要求整改达标”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
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行为,于2022年12月17日现场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沿综行容改【2022】16号),并于2022年12月19日决定立案(沿综行容立【2022】25号),于2022年12月20日现场送达立案调查通知书。
2.整改措施
(1)立查立纠,要求友明堂餐馆立即整改。12月17日上午,工作专班约谈友明堂餐馆负责人周XX,责成暂停营业,并立即整改问题。当日下午,友明堂餐馆随即制定了“更换油烟净化器,重新布置烟气收集管道”的整改方案,并立即实施。未整改完成前不得营业。(整改时限:12月20日完成管道及老化油烟净化设施拆除,25日前完成新设备安装或新经营地址选址)
(2)责成友明堂餐馆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防油烟扰民,常态化做好油烟收集、净化、处理设备的维护更新,确保正常使用。(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卫坪街道办事处、沿滩生态环境局,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常态化做好友明堂餐馆油烟排放监管。(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71SD20LD1216ZG04大安区自贡市德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作业,噪声影响周边用户,12月9日后就停止作业。建议明察暗访。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群众投诉的自贡市德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系自贡德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升机械公司”),位于大安区凉高山街叶家沟93号,法定代表人陈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4MA68RGF525。该公司项目主要内容:生产产品隧道二衬台车,设计规模30台/年隧道二衬台车,主要生产设备裁扳机、钻床、等离子切割机、焊机等生产设备,主要工艺流程是原料—切割—剪版—打孔—焊接—组装—涂装(水性漆10吨以下)—成品。目前该公司正常生产作业。德升机械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4MA68RGF525)。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类别“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351”中有关规定,德升机械公司隧道二衬台车生产项目仅涉及分割、焊接、组装、涂装(年用低Vocs含涂料10吨以下)工序,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德升机械公司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2022年4月12日,德升机械公司获得自贡市大安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与自贡市大安生态环境局水性漆源辅料替代认定。
2.现场核查情况。
(1)关于“自贡市德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作业,噪声影响周边用户”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调查核实,德升机械公司2020年10月租用自贡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场地进行建设,2020年12月正式投产,周边居民住户约18户,昼间进行生产作业,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剪板机、钻床,项目装卸货物、敲击过程中产生的偶发噪声。2022年12月17日,大安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凉高山街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四川瑞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德升机械公司厂界噪声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噪声达标排放。虽然德升机械公司厂界噪声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但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作业时大门未关闭、部分窗户有破损未封闭的情况。因此群众反映“自贡市德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作业,噪声影响周边用户”情况属实。
(2)关于“12月9日后就停止作业”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德升机械公司作业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未停止作业。2022年12月17日,大安生态环境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凉高山街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钻孔、焊接、组装工序正在进行作业。因此群众反映12月9日后就停止作业情况不属实。
责任领导:大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明东
责任单位:大安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大安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潘 军 ;自贡市大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杨洋;凉高山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 张丽

整改措施:
关于“自贡市德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作业,噪声影响周边用户”问题
1.立即对厂房破损处进行修补,减少噪声对周边影响(整改时限:立查立改)。
2.强化日常巡查,在作业时保持厂房大门关闭,发现厂房窗户有破损及时修补并做好检修记录,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合理控制作业时间及生产工序,避免产生噪声工序同时进行作业,作业时间为早8点至12点,下午13点至17点,严禁夜间进行生产作业(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德升机械公司进一步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等措施,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72SD20LD1216ZG06贡井区龙潭镇上刘三羊肉汤油烟、噪声扰民,要整改。部分属实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
贡井区龙潭镇刘三羊肉馆2012年7月2日注册至今,经营中餐、羊肉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303MA68LLTL3T,经营场所为贡井区龙潭镇新民街172号,经营面积约50平方米,餐桌6张,店内除夫妻二人以外无其他工作人员。
2、现场核实情况 :
(1)关于“油烟扰民”的问题:经现场核查,刘三羊肉馆烟道安装在店面后方,烟道设计按照高于店面后方邻居房屋的标准设计安装,同时在厨房油烟收集箱体上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进行清洗。经查,烟道无漏烟的情况,经净化后的油烟随烟道排放。经社区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查验,特别是在经营时点,暂未发现存在油烟扰民的情况。
(2)关于“噪音扰民”的问题:经现场核查,存在个别顾客大声喧哗,以及赵某某在早晨炒菜,使用抽油烟机产生的噪音,对店面后方邻居生活(睡觉)存在一定的影响。
责任领导: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春
责任单位: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贡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熊开文、自贡市贡井区龙潭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勇
关于“龙潭镇刘三羊肉汤油烟、噪音扰民”问题的整改措施:
1、提醒督促被投诉商户规范排放油烟,不能出现偷排、漏排的情况,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维护(整改时限:2022年12月18日前,长期坚持);
2、要求被投诉商户在正常经营时段提醒就餐顾客注意控制交谈的音量,不能出现影响邻居正常生活的噪音(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3SD20LD1216ZG07高新区二楼宠物医院安装的中央空调噪声很大,还有臭味,影响住户生活,要求解决。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注册名为四川一宠宠物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宠宠物”),该场所位于南湖国际社区临街商铺(1栋-1/1-19商铺号),经营用房面积500平方米,经营用房权属为“一宠宠物”店主所有,主要从事宠物饲养、宠物繁殖服务、宠物活体销售、宠物医院、美容及寄托收养等服务。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噪音方面。经现场调查,“一宠宠物”中央空调外机安装在商铺2楼室外,距景湖社区办公室窗户约4米,距反映群众窗户约5米。2022年12月17日,“一宠宠物”现场有宠物4只,未使用中央空调。经向“一宠宠物”店主、景湖社区书记了解,中央空调主要使用时间在夏季炎热时节,使用时段为上午9时至下午19时,近几月均未使用。
2.关于气味方面。在给宠物洗澡过程中,中央空调开启会有少量动物体味外溢,造成室外存在异味。
责任领导: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朱军;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 任 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雷兴礼。

整改情况:
关于“南湖国际社区1栋三单元002号二楼宠物医院安装的中央空调噪声很大,还有臭味,影响住户生活,要求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
1.责成“一宠宠物”(主体)、小区物业(督促、协同)采取对中央空调外机加盖彩钢隔板的方式,改变外机声音和气味传导方向进行处理,2022年12月19日已完成整改。
2.引导商家给宠物洗澡时,洗澡间空调暂不使用,避免给楼上居民造成影响。

74SD20LD1216ZG11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长期排放臭气,特别是早上两三点至六点味道非常重,像是电线烧焦的气味,要求查处。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实为板仓工业园区,板仓工业园区位于自贡市区东南部,东至内宜高速、西和北至釜溪河、南至川云中路,规划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设16平方公里,由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建设管理,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截至2022年11月底,板仓工业园区共有企业260余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户,涉VOCs(油漆)重点企业59户。
2.调查核实情况。关于”板仓工业园区长期排放臭气,特别是早上两三点至六点味道非常重,像是电线烧焦的气味,要求查处”问题。一是12月15日,请专业机构对板仓工业园区和沿滩新城进行了雷达走航监测,结果显示除沿滩新城个别点位存在瞬时高值外,并无异常情况。同时近月来高新辖区无板仓工业园区异味扰民投诉,因此针对近月来沿滩新城相关投诉时段(10月19日6点、10月23日16点、10月24日2点、11月6日2点等),逐项分析沿滩新城附近国控站、小型站点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投诉时段TVOC、SO2、NO2等指标均未出现异常。二是对临近沿滩新城周边的海川龙景、大洋艺术、凯茨阀门和恒博饲料等涉VOCs工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上企业严格落实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规范使用焊烟收集器,均未开展喷漆、刷胶等工序环节作业。三是今年9、10月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采用沥青对路面进行恢复施工,但最近施工位置距龙湖郡等小区3公里以上。但今年以来,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部份企业存在焊烟、油漆作业不规范等行为。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结荣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局长廖晟

整改情况:
关于“板仓工业园区长期排放臭气,特别是早上两三点至六点味道非常重,像是电线烧焦的气味,要求查处”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夯实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网格员日常巡查、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三查”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涉VOCs、焊接等工序生产作业。(长期坚持)
2.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原辅材料。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漆(涂料)的重点管控企业,不纳入错峰生产目录。持续加大对清洁原辅材料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水性漆使用企业比例、水性漆使用占总用漆比例逐步提升。(长期坚持)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标改造,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查处。(长期坚持)

75SD20LD1216ZG12贡井区左岸上城旁西城湿地公园,堆放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严重影响环境,要求尽快清理,不再堆放。属实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核实,西城湿地公园旁,左岸上城小区红线范围内设置有一个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该建渣堆放点位由成都世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设置,该物业公司在左岸上城小区红线范围内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已通过区住建局现场确认 .
2.现场核实情况 : 和远·左岸上城项目投入使用后,一直碍于地下车库设计限高较低,导致建渣清运车无法进入地下车库集中清运。业主入住后,小区物业公司通过与业主代表沟通,决定把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在小区3栋后侧的一处空地上,该空地紧临西城湿地公园,地面已硬化,空地堆放点位周边设置简易围挡及临时堆放建渣标识,部分已堆放建渣未遮盖,已堆放建渣由建渣清运车定期收集外运。由于建渣堆放点偶尔有业主将生活垃圾丢弃至该处,产生部分气味,确实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春
责任单位: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自贡市贡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熊开文
关于“左岸上城旁西城湿地公园,堆放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严重影响环境,要求尽快清理,不再堆放”问题
整改措施:
1.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清运建渣并责令物业公司取缔被投诉建渣堆放点位,并在小区地下车库另选合适位置集中堆放建渣,采用小四轮货车转运方式定期清运(整改时限:2022年12月17日前); 2.贡井区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持续做好小区环境卫生治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3.进一步加强对小区业主垃圾投放的宣传教育,要求其在指定区域规范投放,并加大对非法、不规范投放行为的检查力度,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6SD20LD1216ZG13荣县北街河面有一层很厚的油,味道刺鼻,另外街道道路不洒水,路旁树木有很多灰尘。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北街河面属于荣县旭水河段,位于荣县双溪水库出水口下游,附近段有餐饮服务企业4家和学校1所,均与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签订收运处理协议,每日产生餐厨垃圾及时收运处置,近年来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对北街附近餐饮服务企业坚持不定期巡查监管,督促餐饮单位规范处置餐厨垃圾。北街地处荣县老城区,2016年9月经县政府同意划定为临时便民摊区,人行道划定为便民摊点,该路段现有行道树110余株,便民摊点设置在行道树下,因街道窄,人流量大,摊点较多,无法正常开展洒水作业,采取人工保洁为主,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规范管理该路段临时摊区,每年坚持修剪该路段行道树,设专职卫生保洁员8个,负责该路段日常保洁,垃圾及时收运。
2.现场核查情况。
(1)北街河面所产生的油污为附近部分住户偶尔不小心将餐厨油污同雨水混流入河道形成,有一定异味;
(2)该路段为临时摊区,设置摊位较多,摊点设置在行道树下,无法正常开展道路洒水;
(3)该路段为临时摊区,设置摊位较多,摊点设置在行道树下,无法正常开展道树冲洗工作,造成路旁树木有灰尘。
责任领导: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学峰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荣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但伟权; 荣县水务局局长 祝小虎; 荣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学忠; 荣县旭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龚廉
一、关于“北街河面有一层很厚的油,味道刺鼻” 问题
整改措施:
1.开展立行整改。立即对北街河面油污进行清理,已于2022年12月17日整改完成。
2.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旭水河北街段餐饮单位巡查监管和住户宣传教育,督促引导餐饮单位及住户规范处置餐厨垃圾,形成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街道道路不洒水”问题
1.开展立行整改。已于2022年12月17日对北街道路开展洒水和机扫作业。
2.落实工作责任。改变洒水作业方式,实行错峰洒水作业,结合道路机扫方式,坚持每日对北街道路洒水、道路机扫,形成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路旁树木有很多灰尘”问题
1.开展立行整改。立即对北街行道树进行修剪,已完成。
2.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每年对北街行道树至少修剪一次,待临时摊区搬迁后定时对行道树进行冲洗,形成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77SD20LD1216ZG14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排放化学臭气,窗台上有黑灰粉尘,污染严重;板仓经过的郊外公共汽车安装有高音喇叭,很影响环境。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实为板仓工业园区,板仓工业园区位于自贡市区东南部,东至内宜高速、西和北至釜溪河、南至川云中路,规划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设16平方公里,由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建设管理,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截至2022年11月底,板仓工业园区共有企业260余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户,涉VOCs(油漆)重点企业59户。
2.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板仓工业园区排放化学臭气,窗台上有黑灰粉尘,污染严重”问题。一是12月15日,请专业机构对板仓工业园区和沿滩新城进行了雷达走航监测,结果显示除沿滩新城个别点位存在瞬时高值外,并无异常情况。同时近月来高新辖区无板仓工业园区异味扰民投诉,因此针对近月来沿滩新城相关投诉时段(10月19日6点、10月23日16点、10月24日2点、11月6日2点等),逐项分析沿滩新城附近国控站、小型站点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投诉时段TVOC、SO2、NO2等指标均未出现异常。二是对临近沿滩新城周边的海川龙景、大洋艺术、凯茨阀门和恒博饲料等涉VOCs工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上企业严格落实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规范使用焊烟收集器,均未开展喷漆、刷胶等工序环节作业。三是今年9、10月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采用沥青对路面进行恢复施工,但最近施工位置距龙湖郡等小区3公里以上。但今年以来,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部份企业存在焊烟、油漆作业不规范等行为。(2)关于群众反映“板仓经过的郊外公共汽车安装有高音喇叭,很影响环境”的问题。
经查,龙湖周边小区离郊外车交通干线距离较近,不排除噪音扰民情形。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结荣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局长廖晟

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板仓工业园区排放化学臭气,窗台上有黑灰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夯实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网格员日常巡查、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三查”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涉VOCs、焊接等工序生产作业。(长期坚持)
2.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原辅材料。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漆(涂料)的重点管控企业,不纳入错峰生产目录。持续加大对清洁原辅材料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水性漆使用企业比例、水性漆使用占总用漆比例逐步提升。(长期坚持)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标改造,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查处。(长期坚持)
二是关于群众反映“板仓经过的郊外公共汽车安装有高音喇叭,很影响环境”的问题。
整改措施:1.加强对郊外公交车的检查频次。督促装有高音喇叭的营运车辆更换为普通喇叭。2.开展源头治理。对自贡公交集团吉兴运业有限公司、富顺华茂运输公司、富顺吉祥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旅客运输企业进行宣传教育,规定在市区路段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引导驾驶员规范鸣笛。(长期坚持)

78SD20LD1216ZG15自流井区豹子沟水库是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地,水库被承包养鱼,水面上到处是漂浮物,还有渔网,死鱼、油桶等,还在水库边搭建房屋。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豹子沟水库位于旭水河支流朱公河上游,属沱江水系,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小(1)型水库(非饮用水源),1971年2月竣工并投入运行。该水库控制流域面积7.83km 2,总库容225万m3,正常蓄水位347.23m,死水位334.20m,兴利库容151.48万m3,死库容12万m3;设计灌面0.835万亩,其中田0.455万亩,土0.38万亩。目前,该水库由自流井区区水务局委托自流井区舒坪街道办事处进行管理。
2.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豹子沟水库是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地”问题
2021年4月27日,自贡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自流井区、荣县、富顺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的公告,豹子沟水库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地,不需要划定保护区。
(2)关于“水库被承包养鱼”问题
2018年,自流井区原舒坪镇金华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张XX(以下简称乙方)签订《舒坪镇水库管护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就豹子沟水库日常管护、安全巡查、渔业资源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约定。《协议》明确,由甲乙双方合作养鱼。
(3)关于“水面上到处是漂浮物,还有渔网、死鱼、油桶等”问题
工作专班于2022年12月17日到豹子沟水库开展现场核查,未发现水库水面有明显漂浮物,未发现死鱼和铺设渔网现象。经核实,群众反映“油桶”实际为张XX使用铁皮桶为基础搭建了2间浮动的简易巡查房,面积约5平方米,用于巡查休息。
(4)关于“还在水库边搭建房屋”问题
经现场核查,豹子沟水库1971年修建完成,1976年修建水库设施用房,面积约140平方米,为砖木结构,主要用于生产经营。该设施用房由于年久失修,由自流井区原舒坪镇金华村村委会于2019年进行维修改造,未扩大面积,不存在乱搭乱建行为。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邓航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自流井区水务局局长宋司元;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杨红英;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局长刘久刚;自流井区舒坪街道办事处主任朱坤振;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镇长李岸。

整改情况:
一、关于“水库被承包养鱼”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由自流井区舒坪街道办事处、自流井区水务局、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对豹子沟水库养殖户进行渔业养殖政策宣讲,强化养殖户环保意识,规范养殖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落实监督检查。由自流井区舒坪街道办事处、自流井区水务局、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加强豹子沟水库渔业养殖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肥水养鱼、网箱养鱼等水体增肥养殖方式,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水体生态的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水面上到处是漂浮物,还有渔网、死鱼、油桶等”问题
整改措施:
1.自流井区舒坪街道办事处、自流井区仲权镇政府加强对豹子沟水库周边群众的宣传,引导群众不乱扔垃圾,不污染水库水质。(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自流井区舒坪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豹子沟水库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自流井区舒坪街道办事处、自流井区仲权镇政府加强对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检查,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关于“还在水库边搭建房屋”问题
整改措施:
由自流井区舒坪街道办事处、自流井区仲权镇政府加强对豹子沟水库周边巡查,确保不发生乱搭乱建影响水库安全运行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79SD20LD1216ZG16自流井区小区自来水发黄发黑,有很重的铁锈味,持续半年多了,要求解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五星街东方家园小区于2008年3月建成通水,该小区共有住户204户,店面41户,由水投集团两口塘加压站加压供水,日常供水水量水压稳定,水质合格。
2.现场核查情况。2022年12月17日水投集团工作人员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并到现场核查处理。由于用户担心受疫情影响,不同意工作人员入户,要求工作人员在其楼下入户表处检测水质。经检测,用户入户表前浑浊度为0.51NTU,总氯为0.12mg/L,无发黄发黑情况,无铁锈味,水质合格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为核实用户举报情况并查明原因,经多次沟通,用户同意入户检查。经检测,用户家里自来水无发黄发黑情况,无铁锈味,水质合格。在征得用户同意后,工作人员在用户入户表处断开供水水源,排空用户内线管道后,再恢复供水,此时用户家中水龙头中放出自来水确系发黄,经检测浑浊度为15.3NTU,水质不合格。通过对用户用水情况的了解和上述测试情况分析,造成用户家中水黄的主要原因为用户购置该处房产后多年未居住,水在管道中长期滞留,造成用户内部供水管道结垢严重,水流变化较大时导致结垢脱落,造成自来水发黄。
责任领导:自贡市水务局副局长 周波
责任单位:自贡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人:自贡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莫智峰

整改情况:
关于“五星街东方家园小区自来水发黄发黑,有很重的铁锈味”问题。
整改措施:
1、此问题是用户内部供水管道结垢造成。当用户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用户自行持续大量用水冲刷内部管道,将结垢物质冲洗掉,或用户自行更换内部管道。
2、水投集团从日常生产到检测监督等多渠道、多手段确保自贡市主城区供水水质合格。

80SD20LD1216ZG17高新区龙湖半岛晚上有臭味道,有时似酸味,有时似饲料臭味道。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实为板仓工业园区,板仓工业园区位于自贡市区东南部,东至内宜高速、西和北至釜溪河、南至川云中路,规划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设16平方公里,由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建设管理,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截至2022年11月底,板仓工业园区共有企业260余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户,涉VOCs(油漆)重点企业59户。
2.调查核实情况。关于龙湖半岛晚上有臭味道,有时似酸味,有时似饲料臭味道”的问题。一是12月15日,请专业机构对板仓工业园区和沿滩新城进行了雷达走航监测,结果显示除沿滩新城个别点位存在瞬时高值外,并无异常情况。同时近月来高新辖区无板仓工业园区异味扰民投诉,因此针对近月来沿滩新城相关投诉时段(10月19日6点、10月23日16点、10月24日2点、11月6日2点等),逐项分析沿滩新城附近国控站、小型站点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投诉时段TVOC、SO2、NO2等指标均未出现异常。二是对临近沿滩新城周边的海川龙景、大洋艺术、凯茨阀门和恒博饲料等涉VOCs工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上企业严格落实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规范使用焊烟收集器,均未开展喷漆、刷胶等工序环节作业。三是今年9、10月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采用沥青对路面进行恢复施工,但最近施工位置距龙湖郡等小区3公里以上。但今年以来,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部份企业存在焊烟、油漆作业不规范等行为。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结荣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局长廖晟

整改情况:
关于“龙湖半岛晚上有臭味道,有时似酸味,有时似饲料臭味道”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夯实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网格员日常巡查、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三查”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涉VOCs、焊接等工序生产作业。(长期坚持)
2.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原辅材料。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漆(涂料)的重点管控企业,不纳入错峰生产目录。持续加大对清洁原辅材料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水性漆使用企业比例、水性漆使用占总用漆比例逐步提升。(长期坚持)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标改造,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查处。(长期坚持)

81SD20LD1216ZG18荣县旭水河有很多水莲花,长期未打捞处理。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事件地点为荣县旭水河。旭水河是沱江的二级支流,荣县境域内旭水河河道长48.17km(从双溪水库溢洪道至鼎新镇叶家滩),县内流域面积464 km2,流经旭阳镇、梧桐街道、青阳街道、双石镇、乐德镇、鼎新镇,于鼎新镇叶家滩出境。
2.调查核实情况。
(1)经12月16日至17日现场核实,群众反映问题的点位是旭水河(鼎新段)塘石口河道存在水莲花,没有及时进行清理。
(2)经核实,四川弘泽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对旭水河进行了常态化清漂保洁,但今年夏季持续高温过后,水莲花生长速度远超往年,存在打捞不及时的情况。
责任领导: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伍祁君;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荣县水务局局长祝小虎。
关于“旭水河有很多水莲花”的问题
整改措施:
1.现场立即对旭水河(鼎新段)塘石口河道存在的水莲花进行了清理。
2.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河长制责任,督促各级河长、段长、点长持续加大巡河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交办并整改到位。
3.责成四川弘泽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加强河道清漂保洁,及时处理交办问题。
4.荣县水务局加强清漂保洁公司日常管理,严格考核。

82SD20LD1216ZG21荣县鱼塘的水放到下游的水田,污染地下水,影响饮用的水。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荣县留佳镇瓦滓村13组鱼塘位于该组袁家湾山平塘,由该村村民骆XX承包经营管理,在承包合同中已明确规定禁止肥水养鱼,且不保底水,农业生产优先使用。该鱼塘周边有何XX、王XX和王XX3户村民饮用井水(地下水),其余村民均安装有自来水。
2.调查核实情况。
(1)留佳镇偶遇持续高温大旱天气,降雨量小时周边农业灌溉(水田水稻种植和旱地柑橘种植)需要用水时会从该鱼塘抽取和放出,此时该鱼塘水会流到下游的水田。
(2)经查,该鱼塘的水主要用于养殖鱼苗,周边无涉水企业、畜禽养殖和生活污水排入。鱼苗主要投喂鱼饲料和草,水面未发现漂浮物,鱼塘无肥水养鱼行为。该鱼塘水源补充除雨水外主要从300米外的石河堰提取。经走访留佳镇瓦滓村13组村民王XX和王XX两户,该两户反映其家中水井近年来未发现明显异色和异味。2022年12月23日,荣县生态环境局对该鱼塘下游的何贵勤户家中井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Ⅲ类水域标准。因此,反映鱼塘污染地下水,影响饮用水的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荣县县委政法委书记张力军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荣县留佳镇人民政府镇长张友平
关于“留佳镇瓦滓村13组鱼塘的水放到下游的水田,污染地下水,影响饮用的水。”问题
整改措施:
1.荣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和养殖大户养殖尾水治理的培训力度,并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
2.荣县生态环境局加大对全县水环境质量的监测频次,尤其是对养殖户周边饮用水源环境的监测,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
3.由留佳镇政府、留佳镇瓦滓村村委加强对养殖户的日常监管,并督促养殖户对鱼塘及周边稻田水质的日常管理,严禁肥水养鱼等污染水质的情况发生。
4.由留佳镇政府、留佳镇瓦滓村村委加强引水渠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满足周边农户生活生产用水。

83SD20LD1216ZG22荣县有人晚上在沙溪河用电打鱼,要求处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的实为沙溪河河口段,沙溪河经荣县度佳镇大河碥流入荣县河口镇杨坳山村毛家山,到申坝村刘家坝国控断面为止流入宜宾市。荣县河口镇境内沙溪河河道长20.3km,位于河口镇中部,流经杨坳山村、字库村、河口场社区、罗家冲村等7个村(社区)、27个村民小组,涉及人口1.67万人,系河口镇饮用水水源地。
2.调查核实情况。
经工作专班调查核实,涉及该投诉案件系沙溪河河口段,经现场查实,均未发现电鱼现象,同时经与附近群众了解,疑似存在有人员夜间电鱼,但作案人员警惕性较高,无法靠近确认身份,故初步判断系流动作案。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伍祁君;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荣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林海。
关于“有人晚上在沙溪河用电打鱼,要求处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
1.荣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同河口镇人民政府、度佳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县公安局联系力度,不定期开展夜间巡查,同时督促相关镇、村、组级河长加大对所管辖河段或区域巡查力度,加大对潜在违法人员震慑作用,确保渔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加大对天然水域禁捕区域电、毒、炸鱼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渔业生态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荣县渔业生态环境。
2.荣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度佳镇人民政府利用政府会议、院坝会、逢场赶集发放宣传单、村村响等形式,加大日常宣传力度和广度,为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84SD20LD1216ZG24富顺县富世镇海塘村“友丝水吧”油烟扰民,要求查处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该投诉对象为四川省天思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经营代码为91510322399763746M,位于富顺县富世镇海棠村7组,于2014年5月开始营业,经营范围为老年产业投资、养老地产投资和销售、养老产品研发、交流服务、老年产品研发、职能养老产品研发、养老服务信息管理软件开发、销售。
2.调查核实情况。四川省天思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城郊,经询问相关责任人,近年来,由于该公司经营不善,大部分时间关门歇业,偶尔有2-3名值守人员在厨房开火,作家庭厨房使用。鉴于前期有投诉信访件,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12月17日上午现场核查时,其油烟净化器能正常使用,产生的油烟经过滤后排放,油烟排放筒出口位于自身楼房房顶,周边无其他附属建筑物,且方圆30米无其他居民楼,但厨房未密闭,且自安装油烟净化器以来,该公司未对油烟净化器进行过清洗,油烟净化器不能高效工作,造成油烟外溢。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何浪飞;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登元;富顺县人民政府富世街道办事处主任邓锐。
关于“富世镇海棠村天思水吧油烟扰民,要求查处”问题。
整改措施:
1.责令四川省天思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油烟净化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定期清洗,正常使用,确保达标排放(长期坚持)。
2.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确保四川省天思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长期坚持)
3.立查立改、责令四川省天思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并建立清洗台账,封闭厨房窗户,已于12月17日下午完成整改。
4.富世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四川省天思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周边群众的思想疏导和问题化解工作。(长期坚持)

85SD20LD1216ZG26高新区发现现在有明显的电焊臭味,要求查处板仓企业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实为板仓工业园区,板仓工业园区位于自贡市区东南部,东至内宜高速、西和北至釜溪河、南至川云中路,规划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设16平方公里,由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建设管理,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截至2022年11月底,板仓工业园区共有企业260余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户,涉VOCs(油漆)重点企业59户。
2.调查核实情况。关于“现在有明显的电焊臭味,要求查处板仓企业”问题。一是12月15日,请专业机构对板仓工业园区和沿滩新城进行了雷达走航监测,结果显示除沿滩新城个别点位存在瞬时高值外,并无异常情况。同时近月来高新辖区无板仓工业园区异味扰民投诉,因此针对近月来沿滩新城相关投诉时段(10月19日6点、10月23日16点、10月24日2点、11月6日2点等),逐项分析沿滩新城附近国控站、小型站点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投诉时段TVOC、SO2、NO2等指标均未出现异常。二是对临近沿滩新城周边的海川龙景、大洋艺术、凯茨阀门和恒博饲料等涉VOCs工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上企业严格落实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规范使用焊烟收集器,均未开展喷漆、刷胶等工序环节作业。三是今年9、10月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采用沥青对路面进行恢复施工,但最近施工位置距龙湖郡等小区3公里以上。但今年以来,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部份企业存在焊烟、油漆作业不规范等行为。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结荣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局长廖晟

整改情况:
关于“现在有明显的电焊臭味,要求查处板仓企业”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夯实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网格员日常巡查、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三查”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涉VOCs、焊接等工序生产作业。(长期坚持)
2.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原辅材料。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漆(涂料)的重点管控企业,不纳入错峰生产目录。持续加大对清洁原辅材料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水性漆使用企业比例、水性漆使用占总用漆比例逐步提升。(长期坚持)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标改造,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查处。(长期坚持)

86SD20LD1216ZG27荣县荣县雄伟开发有限公司洗煤厂没有封闭式作业,现场粉尘很大,公路边很多煤灰,要求查处。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荣县雄伟矿业地址位于荣县旭阳镇观音坡村三组威荣路旁。法定代表人为李XX。经营范围包括煤炭洗选、销售。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查看详情791803546U。营业执照许可营业日期为2006年07月25日至长期。2016年12月30日,该公司取得了原荣县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荣环准许[2016]69号)。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竣工后由德阳派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2.现场核查情况。
(1)关于“荣县雄伟矿业有限公司洗煤厂没有封闭式作业”问题。该公司对受煤坑与给料机的衔接处、皮带输送机和筛分破碎楼封闭,煤矿洗选封闭作业。厂区四周设置了围墙,煤堆场、矸石堆场以及煤泥堆有设置有雨棚,环保设施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一致。现场发现,靠公路侧精煤堆场局部围挡个别破损;
(2)关于“现场粉尘很大”问题。经查,洗选车间和运输皮带均是封闭作业,采用的“湿法作业”,作业现场无扬尘 ,2022年6月22日,自贡市茂源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荣县雄伟矿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噪音、废气检测报告》报告指出,噪音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均达标;
(3)关于“公路边很多煤灰”问题。车辆进出公路地段路边有少量的煤灰。
责任领导:荣县县政府副县级领导 谢贵隆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荣县旭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龚 廉
一、关于“荣县雄伟矿业有限公司洗煤厂没有封闭式作业”问题。
整改情况:
1.荣县雄伟矿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时修补破损的围挡,靠公路侧精煤堆场和副产物堆场的围挡结合雨棚高度增加1-2m,2023年1月5日前完成。
2.加强对受煤机与给料机衔接处、皮带封闭围挡,筛分破碎楼封闭设施的检查,若有破损及时处理,为减少破碎筛分时扬尘,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打开门窗,以保障车间密闭效果,同时合理安排清扫地面粉煤的频次和时间。
3.煤炭洗选按照“湿法作业”要求生产,对煤炭喷水加湿,达到降尘效果。
二、关于“现场粉尘很大”问题。
整改情况 :
1.定期对煤炭堆场进行洒水,夏季和多风季节加大频次,确保煤炭表面水含量,减少扬尘。
2.合理安排生产和运输,减少物料的临时堆放和散乱堆放,以减少煤尘产生。加强车辆的管理,限定车辆在场地运行速度,控制扬尘。
3.公司加强环保管理,按照环评要求正常运行除尘、降尘等环保设施,按照要求定期开展环境检测。
三、 关于“公路边很多煤灰”问题。
整改情况:
1.荣县雄伟矿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对公司前后的公路边散落少量煤尘进行清洗,2022年12月18日完成。
2.进一步加强出厂车轮冲洗,防止带煤泥上路。对煤泥运输做好遮盖,封闭严实,防止煤炭抛撒。
3.对公司车辆进出口前后延伸50m保洁,加强日常的清扫和冲洗。

87SD20LD1216ZG28贡井区五宝镇北街卫生院斜对面罗二娃卤菜小作坊,废水乱排放,味道很臭,很可能影响下面的学校。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罗二娃卤菜小作坊位于五宝镇北街24号,属家庭小作坊,其加工制作的成品卤菜运送至五宝镇明灯街农贸市场罗二娃卤菜店销售.罗二娃卤菜小作坊主要生产卤鸡脚、鸡翅、猪头肉等卤制品以及凉菜制品,日均生产约30斤凉菜制品,春节等节假日约100斤,月用水约20吨。生产及生活废水水统一收入化粪池处理,再经化粪池出水口露天直排后院土地。
2.现场核实情况 。经查,罗二娃卤菜小作坊未办理相关食品生产手续。现场检查时,卤菜小作坊卫生良好、无明显异味、臭味;其化粪池污水露天排放处,泥土表层颜色与周边土地颜色差异明显为黑色污泥,无积水,无明显异味、臭味;此处距离五宝小学操场约200米,且中间有一处民房及围墙隔离,不会对五宝小学产生明显影响。
责任领导: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熊伟
责任单位: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自贡市贡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何礼才、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人民政府镇长杨瑞

关于“罗二娃卤菜小作坊,废水乱排放,味道很臭,很可能影响下面的学校”问题
整改措施:
1.2022年12月18日,自贡市贡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罗二娃卤菜小作坊无证生产问题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贡)市监责改字[2022]3024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贡)市监当罚字[2022]3002号;同时对其经营的罗二娃卤菜店备案证过期、健康证过期问题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贡)市监责改字[2022]3023号。(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
2.整治违规露天排放污水。新建地下污水主管网80米,统一收集罗二娃卤菜小作坊及周边5家住户的生产、生活污水;清除原露天排水处黑色污泥;清掏、硬化民房雨水沟。(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
3.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五宝镇政府对该点位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环境良好,防止反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点位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88SD20LD1216ZG29大安区邻居养了二三十条狗,味道很臭,晚上噪声很大,严重影响休息。(狗主人每天过来喂养,但不住在里面)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经实地调查,徐某利用自己岳父在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天元村六组的房屋养犬只21条,其中有4只繁殖公犬,17只繁殖母犬,品种分别为拉布拉多犬和金毛犬。棚舍为半封闭,碰壁和狗笼之间有铁丝网或木板遮挡。犬舍所在房屋平时无人常住,饲养人徐某每日2-3次到现场开展饲养工作。
2.现场核查情况。
(1)关于“噪声很大”问题,经查,情况部分属实。
经过现场核实,人员经过时会引起狗吠噪音,但是已有17条犬只已做了割除声带的处理,相较于未做割除声带的犬只吠声明显降低。因此群众噪声很大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气味很臭”问题,经查,情况部分属实。
在饲养犬只的房屋外无因养狗产生的明显臭味,但是进入房屋内能明显闻到臭味。因此群众反映气味很臭的情况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大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马德平
责任单位: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新民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副局长 章 雷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李茂彬、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程素梅、大安区新民镇人民政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奇

整改情况:
1.关于“噪声很大”问题。
整改措施:要求当事人徐某割除犬只声带,除两只看家护院犬只外,剩余未做声带切除手术的全部做割除声带处理,于2022年12月24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当事人徐某表示配合。截止12月19日,当事人徐某饲养的21只犬只,除看家护院保留的2只外,其余19只全部完成声带割除。
2.关于“气味很臭”问题。
整改措施:要求业主徐某保持前期粪污清理做法,并在今后及时清理犬舍粪污,每日打扫养殖犬舍,保持周边环境卫生,适时还土利用。当事人徐某表示接受上述要求。

89SD20LD1216ZG30高新区一到做饭时候,1-6楼楼道中有明显的油烟味,已经持续好几年了,要求解决。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南湖公馆小区19栋2单元,该小区位于自贡市高新区兴川南街,由自贡市和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12年8月开始交付业主,一共计3405套住宅,小区由四川银丰洁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2.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19栋2单元为6+1多层建筑,无电梯,一共24户住户。该单元2、4、6楼的楼道内因广电网络设置的闭路电视多媒体箱贴近烟道,在安装时未做到全密封,导致在午餐和晚餐时点存在油烟外溢现象。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建;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 任 人: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副局长罗忠科、红旗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强。

整改情况:
关于“一到做饭时候,南湖公馆19栋二单元1-6楼楼道中有明显的油烟味,已经持续好几年了,要求解决”的问题。
整改措施: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立即对南湖公馆19栋2单元2、4、6楼的闭路电视多媒体箱进行技术性全密封处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022年12月18日已完成整改)

90SD20LD1216ZG35自流井区小区街边开了一家名字叫新疆兄弟烤肉店的店铺(花大姐面庄旁),烟尘污染大,味道也重,要求处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 “自流井区玉苏普烤肉店”,2022年10月31日取得营业执照(证件编号:92510302MAC1819T0M),主要经营烧烤类食品,经营时间为每日16时至24时左右。
2.调查核实情况:
现场调查发现,该店在使用机制木炭烧烤食品过程会产生一定的烟尘,虽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定期清洗和维护,但对周边大气环境有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义明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自贡市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燏

整改情况:
关于“小区街边开了一家名字叫新疆兄弟烤肉店的店铺(花大姐面庄旁),烟尘污染大,味道也重”问题。
整改措施:
1.责令限期整改。自贡市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督促该店在2022年12月19日之前更换烧烤设备,改为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整改时限:2022年12月19日,已完成)
2.加强日常监管。自贡市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东兴寺街办事处加大该店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其使用环保清洁能源进行烧烤作业,定期清洗和维护油烟净化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91SD20LD1216ZG36高新区小区内市政立的宣传牌灯光太亮,光污染很严重 ,要求关闭。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投诉对象为南湖国际小区,该小区位于汇北路北侧、通达街西侧,由自贡市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12年7月开始交付业主,共计4104套住宅,物业服务企业为四川银丰洁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
2.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南湖国际小区内无市政设立的宣传牌,不存在光污染严重问题;但通过走访,个别居民反映南湖国际社区侧面的霓虹灯亮度偏亮,影响正常休息。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建;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 任 人: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副局长罗忠科、红旗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强。

整改情况:
关于“小区内市政立的宣传牌灯光太亮,光污染很严重,要求关闭”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根据走访个别群众的反映情况,对南湖国际社区7-12幢楼宇亮化灯光亮度进行了调整,由控制开关刻度200调整为190。(2022年12月24日已完成整改)
二是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会同小区业委会和业主严格按照小区管理规约规定、议事规则程序,对设立较强光源宣传牌的事宜要充分征求意见、论证和审查,为小区业主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长期坚持)

92SD20LD1216ZG37自流井区周边能闻到类似塑料的气味,影响环境。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东兴?河岸家园位于东兴寺街206号,小区共有5栋8个单元,安置总户数1930户,先已交房1760户,实际入住1350余户。该小区及周边有2个垃圾存放点、100余个室外垃圾桶、5个废品回收点,无塑料加工企业(点)。
2.调查核实情况:工作专班在2022年12月17日-19日期间,多次对东兴·河岸家园及周边开展巡查,未发现垃圾存放点、室外垃圾桶、废品回收点焚烧塑料现象,也未发现露天焚烧行为。经调查走访临街个体经营户、小区居民、过往群众16人,有1人反馈“以前曾闻到过塑料烧焦的气味”。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缪 波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皓锋

关于“周边能闻到类似塑料的气味,影响环境”问题。
整改措施:
1.立查立改。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办事处立即对东兴·河岸家园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焚烧塑料行为。(整改时限:2022年12月19日,已完成)
2.完善机制。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完善“区、镇(街道)、村(组)”三级督导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督促街道、社区及时发现火点、及时处置。(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宣传引导。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办事处不定期召开院坝会,特别是加强对东兴·河岸家园及周边废品收购商户、居民的环境保护和露天禁烧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4.日常巡查。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办事处坚持常态化环境保护巡查,特别针对废品回收站等风险聚集区域,发现有焚烧垃圾的现象立即制止,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93SD20LD1216ZG38富顺县李裕养殖场粪便排放到农田,气味很臭,污水污染环境。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养殖场为私人养殖场,位于邓井关街道新湾村1组,有生猪养殖圈舍面积约200平方米,之前废弃未使用。现有业主李XX从2022年8月完成修整后开展生猪养殖,现存栏生猪54头。有鱼塘改造的粪污收集池约200立方米,粪污排入收集池后,由周边农户种植消纳利用。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李裕养殖场粪便排放到农田,污水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调查,该养猪户养殖粪污采用人工清粪工艺,干粪集中收集后供周边农户还田利用;尿液和冲洗圈舍产生污水排放入收集池,供周边农户还田还土利用。养殖污水除排放储存于收集池外,未排放到外环境。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2.关于“气味很浓”的问题
经调查,该养殖户未建设厌氧发酵设施,养殖污水直排收集池,现场调查发现确有难闻气味。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旭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邱明贵、富顺县人民政府邓井关街道办事处主任刘莉
关于“李裕养殖场粪便排放到农田,气味很浓,污水污染环境”问题。
整改措施:
1.整体搬迁现有养殖生猪(整改时限:2022年12月20日前,已完成)
2.清理收集池粪污,用生石灰对收集池进行整体消毒,消除臭味。(整改时限:2022年12月20日前,已完成)。
3.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富顺县人民政府邓井关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养殖户的技术指导和监管,没有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前不得恢复畜禽养殖。(长期坚持)

94SD20LD1216ZG40自流井区马老板去年投产的猪场,距村民住房约100米,粪便很臭,排放物污染井水,到现在没处理。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反映的“马老板去年投产的猪场”即自贡市皇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马公司)。该公司位于自流井区仲权镇竹元村10组,法人代表:马X,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主要经营范围:家禽、家畜养殖销售等,占地22.5854亩,年出栏生猪7000头。 该公司建设项目于2021年7月14日取得环评批复:自环承诺准许〔2021〕12号,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510302MA68NX190D001W。 该公司设置有养殖区、粪污处理区和办公生活区,养殖区有3栋圈舍,粪污处理区采用“干清粪”模式、设干湿分离机对粪污进行干湿分离,做到日产日清。同时,按照环保消纳要求在仲权镇、荣边镇、板桥镇共签订2300亩果园地的消纳协议对养殖粪污进行转运消纳。2022年11月又新增置了“脱硫脱水+火炬”设备,对养殖区产生的废气进行规范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马老板去年投产的猪场,距村民住房约100米”问题。
经调查核实,皇马公司按照环评要求,以猪舍和污水处理池边界为中心,设立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共有农户住房4栋,该4栋农户住房均已由皇马公司租赁给员工居住。
2.关于“粪便很臭”问题。
工作专班于2022年12月17日到皇马公司现场核查,该公司已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脱硫脱水+火炬”设备进行废气处理,安装有场内粪污收集、转运全过程监控系统,在污水处理池周边有轻微猪粪气味,未见粪污乱排现象。工作专班责令皇马公司于12月19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开展了养猪场大气环境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结果达标,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3.关于“排放物污染井水”问题。
工作专班于2022年12月17日到皇马公司现场核查,该公司养殖粪污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封闭式转运至仲权镇、荣边镇、板桥镇三地已签订的2300亩果园地进行消纳,未见粪污乱排现象,在皇马公司养猪场影响范围内约100米处有1口居民用水井(该水井为村民金某某所有)。工作专班责令皇马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对该水井开展了水环境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结果达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表2中Ⅲ类限值。
4.关于“到现在没处理”问题。
经调查核实,皇马公司自2021年9月投产以来,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对3次涉及皇马公司相关问题的投诉,均按照程序办理并回复;2022年10月17日,皇马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水井的水质进行了水环境监测,监测报告显示为达标;同时,12月22日,皇马公司再次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水井的水质进行了水环境监测,监测报告显示为达标。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邓航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镇长李岸
整改情况:
一、关于“马老板去年投产的猪场,距村民住房约100米”问题。
整改措施:无。
二、关于“粪便很臭”问题。
整改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人民政府督促皇马公司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养殖废气符合规范,减少臭气影响。(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日常监管。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坚持常态化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问题并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关于“排放物污染井水”问题
整改措施: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人民政府督促皇马公司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优化粪污收集、转运作业,杜绝滴漏遗撒现象发生,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常态监管。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坚持常态化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问题。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日常监测。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督促皇马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水环境监测,坚决杜绝污染井水现象发生。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开展皇马公司养猪场影响范围内水井的水质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规范处置。(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四、关于“到现在没处理”问题。
整改措施:
1.规范办理。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坚持依法依规办理信访投诉案件,及时解决群众身边问题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积极引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对皇马公司及周边群众加强生猪养殖有关规定的宣传引导,督促皇马公司规范经营,争取周边群众理解支持。(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举一反三。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以此为契机,在全镇范围内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办理。(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95SD20LD1216ZG41高新区最近一个月以来,早上三四点有很大的橡胶烧焦味道,沿滩新城,龙湖实验学校周边都能闻到。怀疑是板仓工业园区产生的。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实为板仓工业园区,板仓工业园区位于自贡市区东南部,东至内宜高速、西和北至釜溪河、南至川云中路,规划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设16平方公里,由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建设管理,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截至2022年11月底,板仓工业园区共有企业260余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户,涉VOCs(油漆)重点企业59户。
2.调查核实情况。关于“最近一个月以来,早上三四点有很大的橡胶烧焦味道,沿滩新城,龙湖实验学校周边都能闻到。怀疑是板仓工业园区产生的。”问题。一是12月15日,请专业机构对板仓工业园区和沿滩新城进行了雷达走航监测,结果显示除沿滩新城个别点位存在瞬时高值外,并无异常情况。同时近月来高新辖区无板仓工业园区异味扰民投诉,因此针对近月来沿滩新城相关投诉时段(10月19日6点、10月23日16点、10月24日2点、11月6日2点等),逐项分析沿滩新城附近国控站、小型站点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投诉时段TVOC、SO2、NO2等指标均未出现异常。二是对临近沿滩新城周边的海川龙景、大洋艺术、凯茨阀门和恒博饲料等涉VOCs工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上企业严格落实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规范使用焊烟收集器,均未开展喷漆、刷胶等工序环节作业。三是今年9、10月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采用沥青对路面进行恢复施工,但最近施工位置距龙湖郡等小区3公里以上。但今年以来,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部份企业存在焊烟、油漆作业不规范等行为。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结荣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局长廖晟

整改情况:
关于“最近一个月以来,早上三四点有很大的橡胶烧焦味道,沿滩新城,龙湖实验学校周边都能闻到。怀疑是板仓工业园区产生的。”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夯实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网格员日常巡查、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三查”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涉VOCs、焊接等工序生产作业。(长期坚持)
2.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原辅材料。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漆(涂料)的重点管控企业,不纳入错峰生产目录。持续加大对清洁原辅材料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水性漆使用企业比例、水性漆使用占总用漆比例逐步提升。(长期坚持)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标改造,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查处。(长期坚持)

96SD20LD1216ZG42荣县鹅公顶有个搅拌站,没有环保审批手续,要求处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荣县青阳街道办朝阳村(小地名:鹅公顶),是由荣县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主管部门是荣县交通运输局)承建的荣县快速通道建设项目(一标),该项目由公路部分和机养中心两部份组成,该项目涉及桥梁有旭水河大桥、内威荣高速跨线桥、刘家沟大桥三座。据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介绍,根据施工需要拟在K6+880处设置水泥混凝土临时拌和站。该项目设计上已明确桥梁采用自拌水泥混凝土。
2.现场核查情况。该处搅拌站于2022年12 月 5日开始动工,目前仅在实施基础工程,群众反映的无环评手续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学峰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徐凤初
关于“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
荣县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2月21日,对自贡荣畅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自环法荣县立字〔2022〕13号),对该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问题开展调查,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2.整改措施:
(1)搅拌站现场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并做好现场的管护,确保过往群众安全;
(2)书面函告业主主管局抓紧完善项目环评相关手续,并督促现场按要求整改到位,注重后期监管,县生态环境局、县自规局、县综合执法局、青阳街道办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处置力度。

97SD20LX1216ZG25富顺县家门口一家石材加工厂,长期未采取任何环保设施,导致粉尘污染周围,空气中全是粉尘,还伴随很大的噪声。多次找店主郑德才协商和向上级环保部门反映,未取得什么效果。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石材加工厂实际是一个加工小作坊,主要从事大理石、磁砖的开孔、打磨、切割等零散加工。该小作坊位于富顺县赵化镇斗志村1组郑某某自建房地下一层,营业执照为富顺县赵化镇盈盈装饰经营部。该自建房于2015年6月建成,共5层,其中地上4层,地下1层。
2.现场核查情况。经现场调查,郑某某家里堆放有大理石板15张、石英石板17张等原材料,小作坊有加工石材的痕迹。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证实,该小作坊在切割石材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噪音和扬尘外泄的问题。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兴明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富顺县赵化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元文
关于“赵化镇斗志村1组石材加工厂粉尘、噪音对周边住户影响很大,要求搬迁”问题
整改措施:
1.责令郑某某小作坊立即停止石材加工生产。12月19日,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其超范围和异地经营的行为书面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12月20日,工作专班对郑某某小作坊设备电箱和作坊门张贴封条,要求业主取得合法经营手续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2.赵化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此处作坊巡查和监管力度,发现违规生产和噪声、粉尘扰民情况及时处置。(长期坚持)

98SD20LD1217ZG01高新区龙湖郡小区昨晚又有很浓的带酸的猫屎臭味,最近几个月晚上9点至早上5点都有。怀疑有多家企业排放废气,梧桐大道一带味道特别浓。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实为板仓工业园区,板仓工业园区位于自贡市区东南部,东至内宜高速、西和北至釜溪河、南至川云中路,规划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设16平方公里,由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建设管理,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截至2022年11月底,板仓工业园区共有企业260余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户,涉VOCs(油漆)重点企业59户。
2.调查核实情况。关于“龙湖郡小区昨晚又有很浓的带酸的猫屎臭味,最近几个月晚上9点至早上5点都有。怀疑有多家企业排放废气,梧桐大道一带味道特别浓”问题。一是12月15日,请专业机构对板仓工业园区和沿滩新城进行了雷达走航监测,结果显示除沿滩新城个别点位存在瞬时高值外,并无异常情况。同时近月来高新辖区无板仓工业园区异味扰民投诉,因此针对近月来沿滩新城相关投诉时段(10月19日6点、10月23日16点、10月24日2点、11月6日2点等),逐项分析沿滩新城附近国控站、小型站点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投诉时段TVOC、SO2、NO2等指标均未出现异常。二是对临近沿滩新城周边的海川龙景、大洋艺术、凯茨阀门和恒博饲料等涉VOCs工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上企业严格落实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规范使用焊烟收集器,均未开展喷漆、刷胶等工序环节作业。三是今年9、10月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采用沥青对路面进行恢复施工,但最近施工位置距龙湖郡等小区3公里以上。但今年以来,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部份企业存在焊烟、油漆作业不规范等行为。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结荣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局长廖晟

整改情况:
关于“龙湖郡小区昨晚又有很浓的带酸的猫屎臭味,最近几个月晚上9点至早上5点都有。怀疑有多家企业排放废气,梧桐大道一带味道特别浓”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夯实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网格员日常巡查、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三查”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涉VOCs、焊接等工序生产作业。(长期坚持)
2.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原辅材料。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漆(涂料)的重点管控企业,不纳入错峰生产目录。持续加大对清洁原辅材料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水性漆使用企业比例、水性漆使用占总用漆比例逐步提升。(长期坚持)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标改造,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查处。(长期坚持)

99SD20LD1217ZG03自流井区皇马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废水流进田地,流到马路上,气味非常臭,找了村镇都没有解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反映的“皇马养殖有限公司”即自贡市皇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马公司)。该公司位于自流井区仲权镇竹元村10组,法人代表:马X,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主要经营范围:家禽、家畜养殖销售等,占地22.5854亩,年出栏生猪7000头。 该公司建设项目于2021年7月14日取得环评批复:自环承诺准许〔2021〕12号,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510302MA68NX190D001W。该公司设置有养殖区、粪污处理区和办公生活区,养殖区有3栋圈舍,粪污处理区采用“干清粪”模式、设干湿分离机对粪污进行干湿分离,做到日产日清。同时,按照环保消纳要求在仲权镇、荣边镇、板桥镇共签订2300亩果园地的消纳协议对养殖粪污进行转运消纳。2022年11月又新增置了“脱硫脱水+火炬”设备,对养殖区产生的废气进行规范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养殖废水流进田地,流到马路上”问题。
工作专班于2022年12月17日到皇马公司现场核查,该公司装有场内粪污收集、转运全过程监控系统,养殖粪污经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封闭式转运至仲权镇、荣边镇、板桥镇三地已签订的2300亩果园地进行消纳,未见养殖废水乱排现象。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日常巡查过程中曾发现皇马公司进行粪污转运时有极其少量粪污遗撒路面,立即督促皇马公司进行了处理。工作专班于2022年12月17日到皇马公司现场核查,安装有场内粪污收集、转运全过程监控系统;周边田土里未见偷排、漏排痕迹,未见养殖废水乱排。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日常巡查过程中曾发现皇马公司进行粪污转运时有少量粪污遗撒路面,立即督促皇马公司进行了处理。
2.关于“气味非常臭”问题。
工作专班于2022年12月17日到皇马公司现场核查,该公司已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脱硫脱水+火炬”设备进行废气处理,安装有场内粪污收集、转运全过程监控系统,在污水处理池周边有轻微猪粪气味,未见粪污乱排现象。工作专班责令皇马公司于12月19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开展了养猪场大气环境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结果达标,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3.关于“找了村镇都没有解决”问题。
经调查核实,皇马公司自2021年9月投产以来,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对3次涉及皇马公司相关问题的投诉,均按照程序办理并回复。仲权镇人民政府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皇马公司进行粪污转运时有极其少量粪污遗撒路面,立即要求皇马公司进行处理;同时加强皇马公司监督管理,督促皇马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整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邓航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岸

整改情况:
一、关于“养殖废水流进田地,流到马路上”问题。
整改措施: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人民政府督促皇马公司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优化粪污收集、转运作业,杜绝滴漏遗撒现象发生,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常态监管。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坚持常态化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问题。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气味非常臭”问题。
整改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人民政府督促皇马公司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养殖废气符合规范,减少臭气影响。(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日常监管。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坚持常态化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问题并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关于“找了村镇都没有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
1.规范办理。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坚持依法依规办理信访投诉案件,及时解决群众身边问题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积极引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对皇马公司及周边群众加强生猪养殖有关规定的宣传引导,督促皇马公司规范经营,争取周边群众理解支持。(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举一反三。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以此为契机,在全镇范围内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办理。(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00SD20LD1217ZG04富顺县尖山坡上有个矿石厂,随意开采,放炮扬尘大,噪声扰民,污水到处流,向村镇反映未解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矿石厂位于富顺县兜山镇宝峰村,矿权名称为自贡市富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尖山坡石灰岩矿,矿业权人为自贡市富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12月由矿业权人通过拍卖所得,并于2021年4月依法延续。矿区面积为0.3307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100万吨/年。自贡市富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226841679511;采矿权证号C5*****查看详情2010027110056412,有效期自2021年04月23日至2040年04月2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川)FM安许证字(2021)7419号,有效期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19日;排污许可证号为915103226841679511001Q,有效期自2020年08月01日至2023年07月31日 。自贡市富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09年取得环评批复(川环审批〔2009〕643号),之后只建设了其中的原料生产线暨矿山开采和破碎加工,并于2017年11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企业2021年1月技改项目取得环评批复(自环富顺准许〔2021〕2号),2022年5月技改项目完成验收;企业2021年7月新增混合料工程建设项目取得环评批复(自环富顺准许〔2021〕22号),正在组织验收。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随意开采”的问题
该矿权通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12月公开组织拍卖,由自贡市富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竟得,并于2021年4月依法延续,该矿权属于企业合法取得。根据该矿2021年《矿山储量年报审查意见表》显示,没有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工作专班现场核实,该矿没有越界开采情况。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2.关于“放炮扬尘大,噪声扰民”的问题
该矿山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的露天开采方式;开采过程中的爆破作业,外包给宜宾市海诚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富顺分公司进行实施,采用“潜孔钻机穿孔—中深孔爆破”,爆破过程中产生冲击波,现场有扬尘和爆破声。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3.关于“污水到处流”的问题。
该矿山主要污水产生环节是道路冲洗和车辆冲洗,企业采用“排水沟—沉沙泥—过滤池—储水池—循环利用”的方式,对整个矿区污水进行收集回用。因矿区面积大、道路宽,在道路冲洗过程中,有部分污水淌在道路上,需要反复冲洗才能干净,给借道通行的群众造成不便,给人造成“污水到处流”的印象。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晓刚;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会,富顺县应急局局长张宗艳,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局长袁渊,富顺县兜山镇人民政府镇长邓焕平。
(一)针对“随意开采”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责令企业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落实矿山年检、公示制度。(长期坚持)
二是加强矿山日常巡查,严禁矿山企业超范围开采,督促企业加强裸露矿山覆盖,严格执行边开采边复垦边复绿措施。(长期坚持)
(二)针对“放炮扬尘大,噪声扰民”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责令企业严格采取深孔微差爆破,合理选取爆破参数和单位炸药消耗量。(长期坚持)
二是责令企业在爆破过程中严格执行湿法作业,适时钻眼爆破,避免午间、夜间作业,爆破作业前在矿区300米范围内开展安全巡查,确保无村民进入,减少扬尘和噪声对群众的影响。(长期坚持)
(三)针对“污水到处流”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责成企业及时清理排水沟、过水池、沉淀池的泥沙,保持排水沟畅通,过水池、沉淀池无多余泥沙沉积。(长期坚持)
二是责成企业加强道路冲洗,保持路面干净整洁。(长期坚持)

101SD20LD1217ZG07沿滩区龙湖领域1期21栋有人养大型犬夜间叫声扰民,多次反映未解决,要求管理好,避免夜间扰民。周末节假日有房屋装修,噪音扰民,已上问题均向*****查看详情,街道社区反映过,至今未解决。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被投诉对象为该小区21栋1单元业主王X,男,28岁,该户在家中养有比特犬1只。
2.龙湖领御小区位于沿滩区卫坪街道通达路25号,总户数1028户,总栋数25栋,前期物业企业为四川银丰洁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
二、调查核实情况
1.经现场调查,被投诉人家中确实饲养有比特犬一只。前期由业主反映其所养犬夜间噪声扰民的情况属实。
2.该小区目前仅装修入住382户,现在约有100余户业主正在装修,确实存在周末节假日装修噪音扰民情况。
责任领导:沿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邓勇
责任单位:沿滩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卫坪派出所所长陈佐,沿滩新城社事中心主任夏毅
整改情况:
1.关于“龙湖领御1期21栋有人养大型犬夜间叫声扰民”的问题
整改措施:王某已将饲养的比特犬送走。民警告知王X,一是如以后再饲养犬只,需及时完善相关手续;二是要加强对犬只的管理,夜间和外出时采取嘴套等措施防止犬吠扰民。(整治时限:立即整改)
2.关于“周末节假日有房屋装修,噪音扰民”的问题
整改措施:
(1)责令物业服务企业四川银丰洁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加强装修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完善相关规定并及时告知业主。(整治时限:立即整改)
(2)开展广泛广泛宣传,禁止周末或节假日装修公司及工人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活动。(整治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巡查,由物业公司组织巡查队伍,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上门制止。(整治时限:长期坚持)

102SD20LD1217ZG08全市秸秆禁烧改变农耕方式,不能把环保问题交给农民背,要求农业部门充分评估,做好秸秆利用工作,以免影响农耕。建议夏天或者天气好的时候,农业部门引导农民统一集中焚烧,既不影响天气,又可以把草木灰用于改善土壤。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一方面,传统农耕方式,农民自发焚烧秸秆让草木灰还田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土壤肥力,但也造成灰霾污染,特别是无序焚烧更易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17年5月10日,我市发布《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自贡市行政区域内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但由于少数群众不理解,加之疏堵结合不够,秸秆禁烧实施后,仍然存在屡禁不止的现象。另一方面,受当前种养殖业结构调整影响,油菜秆、高粱秆、红苕藤、大豆秆等秸秆和田间杂草产生量日益增大,但由于该类秸秆木质化程度高、粉碎难度大、腐熟时间长,“五化”利用较为困难。再次,群众建议夏天或天气好的时候,农业部门引导农民集中焚烧。自贡市全域全时禁烧秸秆,群众建议不可行。
责任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余泓、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昝学军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闫小枫、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倪蓝英、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工作调度。充分发挥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关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考核。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村组广播、标语、横幅、报刊、电视、网络短视频等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自觉支持禁烧工作,面向基层普及秸秆禁烧的政策法规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知识和技术,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市、区县、乡镇和村(社区)网格化监管责任,坚决防止秸秆露天焚烧,以堵促用。对违规露天焚烧秸秆的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惩戒教育。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推进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处理。
四是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和部门通过加大财政投入、争取中省项目资金、开展招商引资、扶持专业主体投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多样化、规模化和市场化,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103SD20LD1217ZG09高新区多年前就违规将7栋旁绿地改为垃圾库、公共厕所和农贸市场,其中垃圾库、公共厕所臭气熏天,本次旧改,还将7栋与垃圾库和公共厕所时间的12棵大树移走,绿化带也改成了停车位,现在更臭了。以前也反映过,街道撒谎说是消防通道,结果全划成了车位;农贸市场(非法)存在活禽宰杀,臭气熏天;农贸市场商户养的犬只噪声扰民。要求解决上述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方冲小区修建于1999年,系高新区开发建设较早的商品房小区,小区位于丹桂大街与汇兴路交汇处东北侧,共有住宅楼栋52栋,房屋2239套,总建筑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
方冲小区7栋西侧约30米处配套建设有小区垃圾库、公共厕所及农贸市场,三栋建筑相邻,其中垃圾库占地约25㎡,垃圾库内统一放置封闭式垃圾收集箱,由物业公司负责清扫保洁并委托专业垃圾清运公司采用定时加机动清运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公共厕所约有50㎡,共设12个蹲位,由物业公司负责日常清扫保洁;农贸市场为两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为600㎡,因经营不善等原因,于2004年之后已基本闲置,现实际为便民摊区,内仅有1家个体经营户于2017年9月开始经营,经营者为邱某某,注册名称为自贡市高新区邱某某家禽店,经营面积约20㎡,主要从事活鸡、活鸭、活兔宰杀及销售。
方冲小区7栋与垃圾库、公共厕所及便民摊区间系小区消防通道(一支路),通道入口30米内(7栋与垃圾库之间段)设有禁停标识,35米之后设有路边规范停车位12个,车位与7栋房屋直线距离约10米,中间由绿化带隔离。
2.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群众反映“多年前就违规将7栋旁绿地改为垃圾库、公共厕所和农贸市场,其中垃圾库、公共厕所臭气熏天,本次旧改,还将7栋与垃圾库和公共厕所时间的12棵大树移走,绿化带也改成了停车位,现在更臭了”的问题。
一是方冲小区修建于1999年,因小区修建时间较早,垃圾库等配套设施相关资料缺失,经向多位在方冲小区居住20年以上的老住户核实,垃圾库、公共厕所和农贸市场系小区修建时配套建设的小区附属配套设施,垃圾库及公共厕所因修建时间较为久远,排污管网等设施存在老旧、破损等情况,在卫生保洁不够及时的时候,确有一些异味。
二是方冲小区于2021年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20〕23号)第五条第三点“加强既有用地集约混合利用,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居民等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精神,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设计对一支路 ( 即反映人提到被移走 12 棵树木所在道路) 进行拓宽改造,并进行了公示,方冲小区业委会及7栋、8栋、10栋居民向原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递交了“拓宽一支路主干道、移栽挡住消防通道树木”的申请,为顺应小区绝大多数群众的强烈诉求,保障整个小区消防通道的顺畅,改造工程将原有道路旁 12 株小叶榕进行了合理移栽,并在拓宽道路旁设置了禁停标识和部分规范停车位,同时在周边补植了葱兰、女贞等绿植。
(2)关于群众反映“农贸市场(非法)存在活禽宰杀,臭气熏天;农贸市场商户养的犬只噪声扰民”问题。
经调查核实,一是该农贸市场于2004年之后已基本闲置,现实际为便民摊区,内仅有自贡市高新区邱某某家禽店1家商户开展个体经营活动,每日宰杀、销售最多时鸡、鸭有5至10只,兔子约5只,现场有一定异味。二是自贡市高新区邱某某家禽店饲养有两只犬只,用于看护商户,犬只狂吠时,噪声对周边有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张润英;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 任 人: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局长钟亨耀、丹桂街道办事处主任陈红飞、原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推进办公室负责人缪善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局长尤德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雷兴礼。

整改情况:
1、关于“多年前就违规将7栋旁绿地改为垃圾库、公共厕所和农贸市场,其中垃圾库、公共厕所臭气熏天,本次旧改,还将7栋与垃圾库和公共厕所时间的12棵大树移走,绿化带也改成了停车位,现在更臭了”的问题。
整改措施:
(1)由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落实环卫车辆对垃圾库及周边进行冲洗,物业公司落实人员对公共厕所进行清洗,消除臭味。(2022年12月18日已整改完成)
(2)督促物业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垃圾库、公共厕所及周边的管理,加强常态化清扫保洁工作频率和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长期坚持)
(3)由原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推进办公室组织施工单位对方冲小区公共厕所进行升级改造,对公共厕所内空间布局进行优化,对排污管网进行清掏、重新铺设,彻底解决公共厕所臭味问题。(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关于“农贸市场(非法)存在活禽宰杀,臭气熏天;农贸市场商户养的犬只噪声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
(1)立行立改,自贡市高新区邱某某家禽店店主已承诺停止除兔类以外的活禽宰杀,同时加强清扫、保洁、消杀力度。(2022年12月18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督促自贡市高新区邱某某家禽店将犬只进行转移,停止犬只噪音扰民。(2022年12月18日已整改完成)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加强对邱某某家禽店禽类交易及犬只管理的日常监管。(长期坚持)

104SD20LD1217ZG10高新区中午和晚间饭点时候,在电梯井、楼梯间和居民房间内油烟严重,烟道未起作用,向物业反映多次未解决。(经询问投诉人,本栋及周边无餐饮店铺)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泰丰国际城5栋位于南湖泰丰国际城小区,建筑面积8200㎡,楼高10层4个单元72户,2015年建成入住,入住率约90%,该栋及周边无餐饮店铺。目前小区管理单位为四川志升智慧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入驻管理该小区。
2.调查核实情况。
红旗街道2022年12月18日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勘查,排查到泰丰国际城5栋2单元,午饭和晚饭时段底楼和1至9楼电梯间可闻油烟味。泰丰国际城5栋顶楼电梯井通风口与烟道出风口通风作业正常,但两出口位置较近,不排除电梯上下运行时,气流将烟道口的部分油烟气味带入到电梯井。结合泰丰国际城5栋4单元业主在2022年之前曾向物业公司反映过楼道油烟味问题,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思东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局长钟亨耀

整改情况:
关于“泰丰国际城5栋中午和晚间饭点时候,在电梯井、楼梯间和居民房间内油烟严重,烟道未起作用,向物业反映多次未解决。”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对泰丰国际城5栋公共区域油烟味进行排查整治。由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牵头督促四川志升智慧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排查,重点查找电梯井、楼梯间等区域问题原因(2022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对排查发现的烟道、电梯井或其它破损的导致油烟味串漏情况,由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牵头督促四川志升智慧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维修整治(2023年1月31日完成整改)。
二是对泰丰国际城5栋居民室内油烟味进行自查提醒。由高新区红旗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公司对5栋居民进行温馨提示,请居民自查室内油烟设备情况,特别是室内油烟机及厨房烟道止逆阀是否工作正常,以尽早维修排除故障(2022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105SD20LD1217ZG11大安区何市镇的屠宰场排放的污水顺着旁边的汽车配电厂(34中)后面的河沟流向外面,又黑又臭,还将杀猪剩下的杂物堆放在奶牛场后面的山上、竹林里等地方,非常臭。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大安何市永宏屠宰场位于大安区何市镇永丰村3组,建于2010年,为从事生猪代宰的小型屠宰场点,厂区占地面积3亩,负责人柳某,年设计屠宰量1.8万头,上年度屠宰约1.2万头,已办理环保手续(大环审发〔2010〕33号),已进行竣工验收,已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510304MA6CJ2CW67002Y);该场采取ABR厌氧+接触氧化工艺对场内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 每日可处理污水50 m3,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入临近的长滩河内。
2.现场核查情况。
(1)“何市镇的屠宰场排放的污水顺着旁边的汽车配电厂(34中)后面的河沟流向外面,又黑又臭”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大安何市永宏屠宰场生产废水经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一级标准要求后,经自贡市福兴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厂外沟渠进入长滩河,2022年12月19日,经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排放口废水进行取样监测,检测结果达标,因此,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2)关于“将杀猪剩下的杂物堆放在奶牛场后面的山上、竹林等地方,非常臭。”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排查,专班人员在距离自贡市大安何市永宏屠宰场约910米的自贡市鼎恒牛业有限公司(已停止养殖)周边山上及竹林等处进行排查,在附近竹林内发现一个直径约3米的土坑,土坑内有生活垃圾,现场有异味,因此,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 大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周 怡
责任单位:大安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大安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李茂彬 、自贡市大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 洋 、大安区何市镇政府镇长 印家强
整改情况:
1.关于“何市镇的屠宰场排放的污水顺着旁边的汽车配电厂(34中)后面的河沟流向外面,又黑又臭”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督促自贡市大安何市永宏屠宰场进一步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措施,加强屠宰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整改时限:长期坚持)。二是区农业农村局、自贡市大安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督管理频次与力度,何市镇不定期排查屠宰场污水处理运行情况及排水口,发现排放污水水质异常时及时上报区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关于“将杀猪剩下的杂物对方在奶牛场后面的山上、竹林等地方,非常臭”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何市镇政府派人于12月20日将牛场后土坑内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并将该土坑填埋,同时加强对附近路边、林下等场所巡查,发现随意抛弃杂物的交由何市镇综合执法机构查处(整改时限:长期坚持);二是何市镇官方兽医加强对该屠宰场屠宰生产病害动物产品收集的监督,确保病害产品不能违规流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06SD20LD1217ZG12自流井区久大盐厂、天马屠宰场,气味很臭,噪声扰民,污染空气,多次反映,监测报告未向群众公布,环保局不作为;火车噪声扰民。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被投诉对象“久大盐厂”为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分公司舒坪生产中心(以下简称:久大制盐公司),建设项目已获得环评批复并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915*****查看详情734863892D001V;
2.被投诉对象“天马屠宰场”为自贡天马牲畜屠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牲畜屠宰公司),建设项目已获得环评批复并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91510302720877687N001P;
3.被投诉的“火车”为自流井区“云湖一号”住宅小区附近内昆铁路线内六线上运行的火车。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久大盐厂、天马屠宰场,气味很臭,噪声扰民,污染空气”问题。
1.现场检查情况。2022年12月17日—19日,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久大制盐公司和天马牲畜屠宰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2家公司均正常生产。久大制盐公司于2022年6月完成了MVR(燃煤锅炉煤改电工程)改造,已不再使用燃煤作为原料,现场未发现易产生臭味的原材料及产品,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气;噪声来源主要为室外冷却塔电机和真空制盐压缩机,冷却塔电机和真空制盐压缩机厂房已落实防噪措施。天马牲畜屠宰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粪污异味会因风力风向等原因飘散至“云湖一号”住宅小区;在生猪待宰时段和屠宰期间,现场有明显生猪叫声。
2.执法监测情况。2022年12月17日—19日,,对久大制盐公司及天马牲畜屠宰公司开展了噪声及废气执法监测,监测报告显示久大制盐公司及天马牲畜屠宰公司噪声及废气达标。
3.自行监测情况。2021年以来,久大制盐公司开展废气自行监测3次、噪声自行监测4次;天马牲畜屠宰公司开展废气自行监测10次、噪声自行监测7次。上述自行监测报告显示2家公司废气、噪声排放均达标。
4.“云湖一号”住宅小区环境质量监测情况。2022年12月17日,对“云湖一号”住宅小区开展了环境噪声监测,监测报告显示:“云湖一号”住宅小区噪声符合《自贡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自府发〔2019〕16号)中关于该区域声环境功能区(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2022年12月21日,对“云湖一号”住宅小区开展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报告显示:云湖一号”住宅小区5个点位中,总悬浮物颗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表2中二级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调查结论:鉴于久大制盐公司和天马牲畜屠宰公司距离“云湖一号”住宅小区最近住宅楼直线距离约200米、600米,虽2家公司废气和噪声均达标排放,但仍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群众反映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多次反映,监测报告未向群众公布,环保局不作为”问题
1.信访投诉情况。2021年以来,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累计收到关于久大制盐公司、天马牲畜屠宰公司废气、噪声投诉14件,均已按信访办理相关要求办理,并答复信访人。经核实,信访反映事项中,未提及要求公开企业环境监测报告内容。
2.申请公开情况。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2021年以来未收到群众要求公开企业环境监测报告的申请,且企业环境监测报告不属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该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火车噪声扰民”问题
1.机车鸣笛有关规定。被投诉反映的内昆铁路线内六线在“云湖一号”住宅小区附近有一座跨河铁路桥、一座跨铁路公路桥(G348),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461条规定,机车在接近鸣笛标、道口、桥梁、隧道、行人、施工地点或天气不良,发现线路有危及行车安全的不良处所,以及要求防护人员撤回等多种情形下均应采用鸣笛方式进行警示。
2.过境火车基本情况。2022年1月至今,被投诉区间日均通过货物列车18对、普通客车1对,其间,夜间(22:00—6:00)日均通过货物列车9对、普通客车0对。
3.噪声监测情况。2022年12月19日,四川瑞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铁路噪声开展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有火车经过时昼间噪声为85dB、夜间为71dB;无火车经过时昼间噪声为50dB、夜间为53dB。
调查结论:鉴于内昆铁路线内六线与“云湖一号”住宅小区最近楼栋直线距离约100米,火车通过时铁路噪声和鸣笛声对群众生活存在一定影响,群众反映该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邓航 卢三彬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长 刘久刚;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朱坤振

整改情况:
一、关于“久大盐厂、天马屠宰场,气味很臭,噪声扰民,污染空气”问题
整改措施:
1.自流井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加强久大制盐公司和天马牲畜屠宰公司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自流井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督促久大制盐公司在污染物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室外冷却塔、真空制盐压缩机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有效降低排放废气和噪声浓度,积极改善生态环境。(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12月16日向天马牲畜屠宰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清理干粪棚内的干粪,做到日产日清;在污水处理系统的隔栅井、沉沙池周边安装除臭喷洒设备;所有畜禽运输车辆卸载后要及时清理、冲洗、消毒,尽量减少恶臭气体向厂区外扩散扰民。(整改时限: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二、关于“多次反映,监测报告未向群众公布,环保局不作为”问题
整改措施:
1.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环境信访办理情况宣传,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坚持依法依规办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及时解决群众身边问题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严肃查处违反环境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关于“火车噪声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
1.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对“云湖一号”住宅小区及周边群众加强《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铁路机车鸣笛有关规定的宣传引导,让群众充分了解鸣笛方式及其必要性,争取群众理解支持。(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自流井区交通运输局加强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沟通协调,督促铁路机车严格执行鸣笛相关规范,尽量减少铁路机车噪音扰民。(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07SD20LD1217ZG13自流井区新桥至大同桥釜溪河沿线(老街边)垃圾成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新街自大同桥釜溪河沿线(老街边)沿线”属自流井区郭家坳街道火井沱社区辖区内,其中包含自流井老街项目二期(项目暂未启动),此项目区域在2013至2020年间完成了棚改拆除工作,现场存在各类垃圾沉积堆放现象,现场原棚户区近5米围挡,已被居民破坏,约有100㎡面积原拆迁遗留的建渣和近期居民丢弃的生活废物等垃圾。
2、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
2022年12月18—20日,工作专班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核实,群众反映的“新街自大同桥釜溪河沿线(老街边)沿线”属自流井区郭家坳街道火井沱社区辖区内,其中包含自流井老街项目二期(项目暂未启动),此项目区域在2013至2020年间完成了棚改拆除工作,现场存在各类垃圾沉积堆放现象,现场原棚户区近5米围挡,已被居民破坏,约有100㎡面积原拆迁遗留的建渣和近期居民丢弃的生活废物等垃圾。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义明
责任单位: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 自贡市自流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旭;自贡市自流井区郭家坳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灿

整改情况:
关于“新街自大同桥釜溪河沿线(老街边)垃圾”问题。
整改措施:
1.自贡市自流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相关单位对群众反映区域对生活垃圾进行现场清理,由于现场建筑建渣将用作下一步项目实施时回填材料,故对原棚改拆除区域内的建筑垃圾进行密目网覆盖处理。(整改时限:立查立改,2022年12月24日前)
2.自贡市自流井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缺口处围挡进行修复完善,并加强后续监管和监督。(整改时限:立查立改,2022年12月31日前)
3.自贡市自流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贡市自流井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自贡市自流井区郭家坳街道办事处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由自流井区郭家坳街道办事处设立告示牌,加强居民宣传火井沱社区联合街道中队加强宣传,并对掌握到的,爱穿越此处的居民上门宣传。联合多方,强化巡查。在拉横幅、立警示牌的同时,社区、街道中队、组代表强化巡查,并告知周边居民,一经发现有人破坏围挡,及时劝阻并进行修复;发现乱扔垃圾的情况立即上报并及时清运(长期坚持)

108SD20LD1217ZG14自流井区皇马养殖有限公司去年养殖开始,粪污乱排,臭气熏天,废水流到陈余芳的鱼塘,造成大量鱼死亡,至今未赔偿。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反映的“皇马养殖有限公司”实际为自贡市皇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马公司)。该公司位于自流井区仲权镇竹元村10组,法人代表:马某,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主要经营范围:家禽、家畜养殖销售等,占地22.5854亩,年出栏生猪7000头。该公司建设项目于2021年7月14日取得环评批复:自环承诺准许〔2021〕12号,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510302MA68NX190D001W。该公司设置有养殖区、粪污处理区和办公生活区,养殖区有3栋圈舍,粪污处理区采用“干清粪”模式、设干湿分离机对粪污进行干湿分离,做到日产日清。同时,按照环保消纳要求在仲权镇、荣边镇、板桥镇共签订2300亩果园地的消纳协议对养殖粪污进行转运消纳。2022年11月又新增置了“脱硫脱水+火炬”设备,对养殖区产生的废气进行规范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
1.关于“粪污乱排,臭气熏天”问题。
工作专班于2022年12月17日到皇马公司现场核查,该公司装有场内粪污收集、转运全过程监控系统,养殖粪污经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封闭式转运至仲权镇、荣边镇、板桥镇三地已签订的2300亩果园地进行消纳,未见养殖粪污乱排现象。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日常巡查过程中曾发现皇马公司进行粪污转运时有极其少量粪污遗撒路面,立即督促皇马公司进行了处理。目前,该公司已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脱硫脱水+火炬”设备进行废气处理,在污水处理池周边有轻微猪粪气味。工作专班责令皇马公司于12月19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开展了养猪场大气环境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结果达标,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2.关于“废水流到陈余芳的鱼塘,造成大量鱼死亡,至今未赔偿”问题。
经调查核实,陈某某的鱼塘位于竹元村10组,在皇马公司养殖场下方,直线距离100米左右。工作专班于2022年12月17日到皇马公司现场核查,未见到养殖废水排入鱼塘的行为,也未发现废水有流入鱼塘的痕迹。经过梳理,2022年5月,陈某某向皇马公司提出土地地表雨水积液会污染鱼塘并提出要求皇马公司赔偿,经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调解,皇马公司对陈某某进行了4984元的补偿。7月24日,陈某某称鱼塘出现死鱼6000斤,再次向皇马公司提出赔偿6万元,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于8月10日组织畜牧兽防站、农业中心、村镇中心、竹元村及专业养殖户对此事开展协调,经专业养殖户及陈某某对鱼塘面积、鱼苗购买数、用药量和养殖饱和度等进行测算,截至2022年7月底,鱼塘里最大饱和养殖量只有不到3000斤鱼,陈某某提出的6000斤鱼死亡不符合客观规律,陈某某不予认可,协商未达成一致。11月7日、17日,仲权镇人民政府再次组织皇马公司与陈某某就此事进行协调,并联系了仲权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对其矛盾纠纷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建议陈某某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邓航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岸

整改情况:
一、关于“粪污乱排,臭气熏天”问题。
整改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人民政府督促皇马公司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养殖废气符合规范,减少臭气影响。(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日常监管。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坚持常态化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问题并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废水流到陈余芳的鱼塘,造成大量鱼死亡”问题。
整改措施:
强化矛盾纠纷化解。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将会同农业农村局再次组织陈某某与皇马公司就反映问题进行协商,并积极引导陈某某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督促皇马公司按照环保要求规范生产经营。(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0日)

109SD20LD1217ZG15自流井区皇马养殖有限公司去年养殖开始,粪污排入农田,臭气熏天,导致庄家和树木死亡,水井污染不能吃,村镇和兽防站置之不理,不作为。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反映的“皇马养殖有限公司”实际为自贡市皇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马公司)。该公司位于自流井区仲权镇竹元村10组,法人代表:马某,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主要经营范围:家禽、家畜养殖销售等,占地22.5854亩,年出栏生猪7000头。该公司建设项目于2021年7月14日取得环评批复:自环承诺准许〔2021〕12号,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510302MA68NX190D001W。该公司设置有养殖区、粪污处理区和办公生活区,养殖区有3栋圈舍,粪污处理区采用“干清粪”模式、设干湿分离机对粪污进行干湿分离,做到日产日清。同时,按照环保消纳要求在仲权镇、荣边镇、板桥镇共签订2300亩果园地的消纳协议对养殖粪污进行转运消纳。2022年11月又新增置了“脱硫脱水+火炬”设备,对养殖区产生的废气进行规范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粪污乱排,臭气熏天”问题。
工作专班于2022年12月17日到皇马公司现场核查,该公司装有场内粪污收集、转运全过程监控系统,养殖粪污经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封闭式转运至仲权镇、荣边镇、板桥镇三地已签订的2300亩果园地进行消纳,未见养殖粪污乱排现象。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日常巡查过程中曾发现皇马公司进行粪污转运时有极其少量粪污遗撒路面,立即督促皇马公司进行了处理。目前,该公司已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脱硫脱水+火炬”设备进行废气处理,在污水处理池周边有轻微猪粪气味。工作专班责令皇马公司于12月19日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开展了养猪场大气环境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结果达标,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2.关于“粪污排入农田”问题。
工作专班于2022年12月17日到皇马公司现场核查,该公司装有场内粪污收集、转运全过程监控系统,养殖粪污经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封闭式转运至仲权镇、荣边镇、板桥镇三地已签订的2300亩果园地进行消纳,周边田土里未见偷排、漏排痕迹,周围田地里也没有异味,未见粪污乱排现象。
3.关于“导致庄家和树木死亡”问题。
自皇马公司2021年9月投产以来,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未接到“导致庄稼和树木死亡”等问题的投诉。工作专班于2022年12月17日到皇马公司周边现场走访核查,未见有庄稼和树木死亡,周边村民反映以往也没有此类现象发生。
4.关于“水井污染不能吃”问题。
工作专班于2022年12月17日到皇马公司现场核查,该公司养殖粪污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封闭式转运至仲权镇、荣边镇、板桥镇三地已签订的2300亩果园地进行消纳,未见粪污乱排现象,在皇马公司养猪场影响范围内约100米处有1口居民用水井(该水井为村民金某某所有)。工作专班责令皇马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对该水井开展了水环境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结果达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表2中Ⅲ类限值。
5.关于“村镇和兽防站置之不理,不作为”问题。
经调查核实,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对3次受理的皇马公司相关问题投诉,均按照程序办理并回复;今年以来,仲权镇人民政府分别于5月、8月、11月组织了畜牧兽防站、农业中心、村镇中心、竹元村及专业养殖户对此事开展协调,并联系了仲权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对其矛盾纠纷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建议陈某某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邓航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岸
整改情况:
一、关于“粪污乱排,臭气熏天”问题。
整改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人民政府督促皇马公司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养殖废气符合规范,减少臭气影响。(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日常监管。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坚持常态化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问题并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粪污排入农田”问题。
整改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人民政府督促皇马公司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优化粪污收集、转运作业,杜绝滴漏遗撒现象发生。(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日常监管。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坚持常态化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问题并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关于“导致庄家和树木死亡”问题。
整改措施:
持续关注周边群众反映。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不定期走访周边群众了解皇马公司经营行为对日常生产生活是否影响,发现问题即查即改。(整改时限: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四、关于“水井污染不能吃”问题。
整改措施: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人民政府督促皇马公司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优化粪污收集、转运作业,杜绝滴漏遗撒现象发生,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常态监管。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坚持常态化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环境问题。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日常监测。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督促皇马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水环境监测,坚决杜绝污染井水现象发生。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开展皇马公司养猪场影响范围内水井的水质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规范处置。(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五、关于“村镇和兽防站置之不理,不作为”问题。
整改措施:
1.规范办理。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坚持依法依规办理信访投诉案件,及时解决群众身边问题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积极引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对皇马公司及周边群众加强生猪养殖有关规定的宣传引导,督促皇马公司规范经营,争取周边群众理解支持。(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举一反三。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以此为契机,在全镇范围内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办理。(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10SD20LD1217ZG16沿滩区楼下新疆兄弟烤肉串店铺(茗乐茶楼正对面),排烟系统有问题,店铺营业时,住户家里全是油烟味。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新疆兄弟烤肉串店铺”位于自贡市沿滩区卫坪街道板南大道499号,卢卡小城小区3号商业楼3-9号铺,注册登记名称为“沿滩区兄弟烧烤店”。负责人玉XX,维吾尔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总经营面积约50平方米,主营羊肉系列烧烤,营业时间为每天17:00至24:00左右,2022年10月开始正式经营。
2.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沿滩区兄弟烧烤店”因经营需要,在店铺一侧靠门位置设置了烧烤专用灶具,灶具上方安装了抽油烟机1台、油烟净化器1台。工作专班发现“沿滩区兄弟烧烤店”抽油烟机安装位置不合理,没有安装收集罩,烟气收集效果差。抽油烟机收集的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直接排放室外,现场存在一定异味。紧邻沿滩区兄弟烧烤的住宅楼为卢卡小城2栋,在烧烤店营业时段进入2-2-15-64号等5户入户调查,发现住户家里油烟味较重。
责任领导:沿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漆智勇
责任单位:沿滩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杨盯
整改情况:
关于“卢卡小城楼下新疆兄弟烤肉串店铺(茗乐茶楼正对面),排烟系统有问题,店铺营业时,住户家里全是油烟味”的问题
1.立即整改。12月18日下午,工作专班约谈“沿滩区兄弟烧烤店”负责人,责成从12月19日起暂停营业,并立即整改问题。协助沿滩区兄弟烧烤店负责人制定了整改方案。一是将烧烤制作间从店铺外侧移动至店铺内侧,并安装隔离墙,尽量减少油烟向室外扩散。二是在灶具上方安装烟气收集罩,确保烟气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三是采取水洗等措施,对烟气进行尾端处理。(整改时限:2022年12月27日前完成)
2.长效管控。责成“沿滩区兄弟烧烤店”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常态长效强化油烟收集处理,确保环保排放要求。(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强化服务。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沿滩生态环境局、沿滩新城区管委会及社区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沿滩区兄弟烧烤店”油然净化指导监督力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加强对“沿滩区兄弟烧烤店”作为少数民族经营商铺的服务力度,处理好民族关系问题。(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11SD20LD1217ZG17高新区小区有8栋楼房,每一栋的底楼都将周边的绿化带侵占硬化了,减少了小区的绿化地,已经给城管部门和物业反映,均未得到解决。城管部门离开后,又继续硬化。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南湖·学府海棠房地产项目开发商为自贡市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18年1月12日取得位于南湖片区C-09地块土地,面积 27445㎡,开发土地面积27444.83㎡,开发建筑面积66713.50㎡,其中:住宅46943.60㎡,商铺2454㎡,其他类型房产17315.90㎡,绿化总面积11004.58㎡,住宅户数472户。项目于2021年3月竣工,2021年6月18日交房。物业服务企业为四川恒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南湖·学府海棠小区共计8栋高层住宅,1栋多层住宅,2栋商业建筑,底楼住宅业主共计28户,存在硬化部分绿化带现象的业主共计10户,并不是每一栋的底楼业主都将绿化带硬化。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建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 任 人:自贡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汤勇

整改情况:
关于“小区有8栋楼房,每一栋的底楼都将周边的绿化带侵占硬化了,减少了小区的绿化地,已经给城管部门和物业反映,均未得到解决。城管部门离开后,又继续硬化”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由物业公司督促上述10户硬化部分绿化带的业主进行整改。强化小区内绿化带的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制止硬化绿化带的行为。(2023年1月18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是由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小区业主爱绿、护绿意识,共同维护小区内美好环境。(长期坚持)
三是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对未按照物业公司要求进行整改的,将对其进行调查处理。

112SD20LD1217ZG18高新区12月17日已经反映丰宁小区一栋靠消防队一面小区外面堆放塑料布、烂布、粪桶等垃圾,污染环境,气味很臭。区县有人去将现场的垃圾填埋了,但是堆垃圾的人又去挖出来。现在正在挖垃圾。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丰宁小区一栋靠消防队一面小区外面地块紧靠汇川路,原为大岩4组,为已征未用地。
2.调查核实情况。
何某某妻子不明情况,对正在清理整治过程中的部分废弃杂物进行翻找捡拾。目前现场整改尚未完成。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思东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高新区红旗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强

整改情况:
关于“区县有人去将现场的垃圾填埋了,但是堆垃圾的人又去挖出来。现在正在挖垃圾。”的问题。
整改措施:
加大宣传教育。由高新区红旗街道办事处督促何姓老人并告知所在劳务单位自贡北控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在废弃物等整治完成后,不得在此处翻挖或存放相关废弃杂物(2022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113SD20LD1217ZG19自流井区群众反映郭家坳郭街派出所门口菜市场凌晨3点至4点期间,三轮车运输长期噪音扰民,菜市场摊位占道经营,影响群众生活。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的“郭家坳派出所门口菜市场”位于自流井区郭家坳街道五云村区域,属于“以街为市”的临时过渡性市场,目前该市场拟搬迁筹备中。为规范管理,按照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关于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资产债务整体移交市城投集团公司的通知》(自财资产〔2018〕88号)精神,自贡市城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原自贡市嘉通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从市商务局所属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接管该市场,并设立市场管理所负责该市场的日常经营管理。
2.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市场多数经营户一般在凌晨3至6点完成进货上摊,采用的运输工具多为三轮车,使用过程中产生发动机声和喇叭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该市场属于临时过渡性农贸市场,未设置临摊销售专区,附近乡镇的农户到该市场销售自产蔬菜,存在部分占道经营行为。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贾小龙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自贡市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 朱俊英

整改情况:
一、关于“郭家坳郭街派出所门口菜市场凌晨3点至4点期间,三轮车运输长期噪音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由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约谈自贡市城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郭家坳市场管理所,联合自流井区综合执法局、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自流井区郭家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该公司发放告知书,督促该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并派专人对市场秩序进行管理,张贴禁鸣标识,减少三轮车噪音扰民并规范摆放秩序。(整改时限:2022年12月20日前,已完成)
2.加强劝导力度。由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自流井区综合执法局、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流井区大队、自流井区郭家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市场经营户进行现场逐一劝导,避免三轮车运输过程中产生噪音并规范停放。(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菜市场摊位占道经营,影响群众生活”问题。
整改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由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约谈自贡市城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郭家坳市场管理所,联合自流井区综合执法局、自流井区郭家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该公司发放告知书,督促该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整改时限:2022年12月20日前,已完成).推进联合监管。由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自流井区综合执法局、自流井区郭家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根据市场秩序情况,对郭家坳临时过渡性市场开展不定期现场综合整治,并督促自贡市城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郭家坳市场管理所对市场占道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引导经营户文明经营,确保市场内部环境整洁有序。(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14SD20LD1217ZG20富顺县小区住有100多户,生活排污管道损坏,污水流入北湖,诉求更换已损坏的排污管道。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是北湖?山水华庭,该小区建设于2007年,共110户,小区排污管道按设计图纸施工,经阳光花苑、北湖苑外侧北湖沿线的已征待建地块接入市政管网。
2.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北湖社区山水华亭,小区住有100多户,生活排污管道损坏”问题
北湖·山水华庭小区是无物管、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的院落、楼栋属于“三无小区”,小区内的原排污主管道因修建时间较长且缺少日常维护,现已损坏。小区外墙东侧位置排污主管道有少量污水渗漏。调查结论: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污水流入北湖”问题
现场调查发现,北湖位于北湖·山水华庭小区外东侧20米,属于公共用地,面积约25000平方米。现场没有污水流入北湖的痕迹,北湖的水质没有黑臭现象。调查结论: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兴明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谭利、富顺县人民政府富世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胡鸣宇
一、关于“北湖社区山水华亭,小区住有100多户,生活排污管道损坏”问题。
整改措施:
1.县住建局对北湖?山水华庭小区外的排污管网渗漏点位进行封堵。(2022年12月19日已完成)
2.富世街道北湖社区牵头组织小区居民履行主体责任,由小区业主集体筹资对北湖?山水华庭小区内已损坏的原排污主管道进行更换及修复。(整改时限:2023年3月18日)
二、关于“污水流入北湖”问题。
整改措施:富世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污水溢流等现象及时处置,防止污水流入北湖。(长期坚持)

115SD20LX1217ZG21高新区群众反映:1、川南农贸市场现场脏乱差;2、对2021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后的处理情况表示质疑。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川南农贸市场实为自贡蜀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位于高新区汇川路1461号,法定代表人为陈XX。该批发市场建于2001年,市场占地面积77亩。
2.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川南农贸市场现场脏乱差”问题。
一是市场内部分经营户和摊贩未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在经营中或者对农产品进行初加工的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果蔬残余垃圾和污水,未做到及时清理,给人造成杂乱无章的印象。二是部分摊贩冒摊经营、越线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部分消费者因需采购大量农副产品,为图便利快捷,存在在摊位边就近停车的现象,加之市场内停车位有限,部分车辆存在乱停放的现象。
(2)关于“对2021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后的处理情况表示质疑”问题。
自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川批市场央督环保问题投诉案件(第X2SC202109070140号、第X2SC202109210191号)以后,自贡市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川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央督移交突出信访问题高度重视,分别于2021年9月13日、14日前往该批发市场进行了督导,要求各部门强化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央督移交突出信访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已完成工作情况:市场内62号摊位经营户已清理变质蔬菜并长期坚持;御马房汽车服务中心已完成对原有水隔离措施改造,将洗车污水全部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杜绝溢流的情况;高新区交警大队增设批发市场周边路段禁鸣喇叭提示牌3块并增设了1套违法鸣笛抓拍系统。相关责任部门持续开展常态化的巡查检查。
二是正在推进工作情况:针对川南农贸市场违法建设问题。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自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10月9日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自城管高决字〔2021〕16号)并于当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于2021年12月7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2月25日复议决定维持原限期拆除决定。目前城管执法部门已履行公告、催告程序。
三是接受公众监督情况:2022年1月19日、2022年6月22日,高新区工作专班召开了川批市场央督环保问题整改通报会,向川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央督环保问题督促小组通报了整改工作情况,先后听取了10名参会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均表示对之前通报的央督环保问题的整改结果无异议,无新问题反映,希望长期保持。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思东、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建、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魏家鲜;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局长尤德阳、自贡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汤勇、自贡高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胡贤刚、自贡高新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娄珺。

整改情况:
1.关于“川南农贸市场现场脏乱差”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由市场管理方督促蔬菜区43号、44号生姜批发摊位经营户严格落实门前五包,整改43、44号摊位排水沟,增加围挡防止冲洗水飞溅到路面。二是对市场内摊位进行了划线规范经营,向所有摊位业主发放了《关于全面规范整治川南农贸批发市场交易秩序的告知书》。同时,市场监管、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市场内经营户按照《告知书》的要求逐一落实,落实门前五包,及时清运果蔬残余垃圾。(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对2021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后的处理情况表示质疑”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2021年10月9日自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自城管高决字〔2021〕16号)。
(2)整改措施:为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一是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高新区交通执法大队、高新区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督促川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环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接受公众监督,由高新区工作专班督促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定期向川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央督环保问题督促小组通报整改情况。三是对市场内违法建设的问题,依法推进处置。(长期坚持)

116SD20LX1217ZG22高新区群众反映高新区华商国际城三期“釜溪里”开业4家酒吧:众二酒馆、space酒吧、莫吉托跳舞俱乐部、慕野酒吧,夜间营业至凌晨2点,噪声长期严重超标,而且“釜溪里”距离都市风景小区仅仅一条马路之隔,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多次投诉未解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华商国际城三期(“釜溪里”商业体)总建筑面积13.6万㎡,其中商业5.8万㎡,该商业体周边有包括都市风景在内的多个住宅小区,最近都市风景小区直线距离约100米。本次群众反映慕野酒吧营业面积300㎡,SPACE酒吧营业面积500㎡,众二酒馆营业面积450㎡,众二酒馆近期停业。莫吉托跳舞俱乐部营业面积148㎡,已停业转让。
2.调查核实情况:该商业体中部分酒吧经营时间较晚,经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噪声。2022年12月16日,高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四川瑞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华商三期周围酒吧、慕野酒吧和SPACE酒吧开展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SPACE酒吧噪声检测结果为54dB,不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查看详情-2008))表1中2类限值要求,其余检测点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查看详情-2008))表1中2类限值要求。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思东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局长尤德阳

整改情况:
关于“华商三期周边商户经营较晚,尤其酒吧、露天KTV等,噪声扰民,影响休息。”
1.行政处罚情况:
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南湖派出所对于华商国际城SPACE酒吧噪声检测超标行为进行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自高公(南)行罚决字[2022] 694号)。
2.整改措施:
(1)督促控制音量。由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联合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督促SPACE酒吧、慕野酒吧、众二酒馆调整控制音乐音量。
(2)增加隔音设施。由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督促噪声检测结果超标的SPACE酒吧增设门帘、隔音棉等隔音措施(2022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3)做出承诺。由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督促慕野酒吧、SPACE酒吧、众二酒馆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为:定期维护隔音设施并加强经营管理,确保噪声符合检测要求,如违反,则自愿停业整顿)。由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负责监督执行(2022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4)落实监管责任。由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督促运营管理单位华商物业加强对华商三期商户的环境噪音管理,由高新区环境与应急局对华商三期适时开展噪声检测,由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噪音扰民商户开展联合监管。

117SD20LX1217ZG23大安区群众反映:大安区世界地质公园燊海井公园大门至聚鑫旅社旁小路上行100米的大安街马草山社区住房环境差,杂草丛生,垃圾遍地。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投诉人反映的地点位于大安街马草山社区长堰塘一组范围内的上盐井居民住宅片区。该处地处城乡结合部的棚户区,未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周围被大山铺镇新燕村土地包围,区域内公房和私房交错分布,现有公房5座25户(均修建于上世纪60年代,其中常住居民16户37人,其余9户公房未住人),私房5户16人。由于地理位置特殊,进出道路均为巷道小道,车辆无法到达,加之公房修建年代久远,确实存在基础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居民乱堆放、环保意识差等城乡环境治理方面问题。
2.现场核查情况。
关于“大安区世界地质公园燊海井公园大门至聚鑫旅社旁小路上行100米的大安街马草山社区住房环境差,杂草丛生,垃圾遍地。”的问题。
经实地调查、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三个问题均为城乡环境卫生差问题。2022年12月18日上午,由区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大安街道办事处、马草山社区进行了现场调查和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大安街马草山社区住房环境差,杂草从生,垃圾遍地等问题,集中在区住建局自编号长堰塘1组公房涉及的5座平房25户居民共同使用的平房之间巷道内。主要有三类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巷道内无人居住户区域内杂草较多,二是部分住户门前乱堆乱放现象比较严重,有少量垃圾乱扔情况,三是房屋结构整体比较破旧,加之居民的门前五包履行不到位,导致整体居住环境差。因此,群众反映的大安区世界地质公园桑海井公园大门至聚鑫旅社旁小路上行100 米的大安街马草山社区住房环境差,杂草从生,垃圾遍地等问题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大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华茂
责任单位:大安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大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程素梅 ;大安区大安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家才
整改情况:
关于“大安区世界地质公园燊海井公园大门至聚鑫旅社旁小路上行100米的大安街马草山社区住房环境差,杂草丛生,垃圾遍地。”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迅速组织人员,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清除。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住户做好自身门前五包工作。三是举一反三,对涉及的进出道路沿线开展清理整治。

118SD20LX1217ZG24富顺县群众反映:新农村和超市旁边一个公共老厕长时间未改造,夏天苍蝇多,恶臭严重。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永年镇马家村有两个厕所,一个位于该村2组农贸市场旁,系2020年政府投资18余万元建设的一个标准化公共厕所;另一个厕所位于永年镇马家村13组居民点,系2013年建设居民点过程中承建方为方便工人入厕搭建的一个简易旱厕,居民点竣工后一直未拆除。群众反映的实际是马家村13组居民点旁的简易旱厕。
2.现场核查情况。
(1)关于“马家村13组新农村和超市旁一个公共老厕长时间未改造”的问题
经核实,该厕所为承建方在建设过程中为方便建筑工人入厕,搭建的一个简易旱厕,居民点主体完工后一直未拆除,不属于公厕。
2019年,永年镇政府预对马家村13组居民点纳入公厕建设计划,但遭到居民点承建方阻挠而不得不放弃选址,故该简易旱厕一直没有改造。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2)关于“夏天苍蝇多,恶臭严重”的问题
该简易旱厕仅配套一个简易化粪池,有少量粪水,夏季易滋生蚊蝇、有时有点臭气,但并无恶臭严重的情况。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毅;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富顺县永年镇人民政府镇长洪云华;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登元;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邱明贵。
关于“永年镇马家村13组新农村和超市旁边一个公共老厕长时间未改造,夏天苍蝇多,恶臭严重。”问题。
整改措施:永年镇人民政府督促居民点承建方定期对该简易旱厕进行日常保洁。(立整立改)

119SD20LD1218ZG01自流井区有时早上至晚上不知从哪个方向顠来刺鼻气味,很臭。有朋友反映开车经过东兴寺大桥也能闻到。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核查,檀木林国宾府住宅区位于体育场路236号,共有16个楼栋20个单元,共计2459户,东临自流井区消防中队,南邻钟云山公园,西靠新华路社区,北连自贡市体育局,周边无工业企业;东兴寺大桥,一方连接东盐都大道,一方连接汇东路,附近有滨河小区、望江名城等住宅区。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檀木林国宾府“有时早上至晚上不知从哪个方向飘来刺鼻气味,很臭。”问题。
工作专班在2022年12月19日-21日期间,对檀木林国宾府及周边巡查,未发现附近商铺、单位有产生刺鼻气味的源头。经调查走访临街个体经营户、小区居民、过往群众25人,有11人反馈凌晨时段闻到过刺鼻气味。
2.关于“有朋友反映开车经过东兴寺大桥也能闻到”问题。
工作专班在2022年12月19日-21日期间,对东兴寺大桥及周边巡查,未发现附近商铺、单位有产生刺鼻气味的源头。经调查走访过往群众15人,有1人反馈曾闻到过焚烧塑料的味道。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缪 波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皓锋

整改情况:
关于檀木林国宾府 “有时早上至晚上不知从哪个方向飘来刺鼻气味,很臭。有朋友反映开车经过东兴寺大桥也能闻到。”问题。
整改措施:
1.及时响应。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办事处立即对檀木林国宾府及周边进行重点核查,对可能产生异味的商铺、单位进行核查。(整改时限:2022年12月21日,已完成)
2.加强巡查。坚持常态化环境保护巡查,特别针对废品回收站等区域,加强重点检查和监督,发现有任何焚烧垃圾的现象立即制止,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宣传引导。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办事处不定期召开院坝会,特别是加强对檀木林国宾府及周边商户、居民的环境保护和露天禁烧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20SD20LD1218ZG02自流井区近3、4年凌晨3点至6点能闻到烧煤味,臭味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多次投诉未得到有效解决。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核查,檀木林国宾府住宅区位于体育场路236号,共有16个楼栋20个单元,共计2459户,东临自流井区消防中队,南邻钟云山公园,西靠新华路社区,北连自贡市体育局,周边无工业企业。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近3、4年凌晨3点至6点能闻到烧煤味,臭味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问题。
工作专班在2022年12月19日-21日期间,对檀木林国宾府及周边巡查,未发现附近商铺、单位有产生刺鼻气味的源头。经调查走访临街个体经营户、小区居民、过往群众25人,有11人反馈凌晨时段闻到过刺鼻气味。
2.关于 “多次投诉未得到有效解决”问题
工作专班在2022年12月19日-21日期间,对*****查看详情政务服务平台2022年1月以来受理的9件“关于檀木林国宾府住宅区及周边臭气扰民问题”的投诉进行了核实,均按照信访投诉办理的相关要求办理并回复,但一直未找到污染源。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缪 波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皓锋

整改情况:
一、关于“近3、4年凌晨3点至6点能闻到烧煤味,臭味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问题。
整改措施:
1.及时响应。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办事处立即对檀木林国宾府及周边进行重点核查,对可能产生异味的商铺、单位进行核查。(整改时限:2022年12月21日,已完成)
2.加强巡查。坚持常态化环境保护巡查,特别针对废品回收站等区域,加强重点检查和监督,发现有任何焚烧垃圾的现象立即制止,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宣传引导。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办事处不定期召开院坝会,特别是加强对檀木林国宾府及周边商户、居民的环境保护和露天禁烧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檀木林国宾府 “多次投诉未得到有效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
1.规范办理。持续强化信访办理力度,接件后24小时内开展现场核查,3天内完成回复,力争通过信访办理解决群众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精准溯源。组织街道、社区、组、网格人员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全面摸排走访,动员居民参与摸排,提供线索,追踪最新线索,查找异味来源。(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联合联动。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科经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行动,针对居民反馈的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开展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开展执法。(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21SD20LD1218ZG03沿滩区22:00至次日05:00电焊臭味严重,多次投诉未得到有效解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实为板仓工业园区,板仓工业园区位于自贡市区东南部,东至内宜高速、西和北至釜溪河、南至川云中路,规划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设16平方公里,由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建设管理,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截至2022年11月底,板仓工业园区共有企业260余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户,涉VOCs(油漆)重点企业59户。
2.调查核实情况。关于“22:00至次日05:00电焊臭味严重,多次投诉未得到有效解决”问题。一是12月15日,请专业机构对板仓工业园区和沿滩新城进行了雷达走航监测,结果显示除沿滩新城个别点位存在瞬时高值外,并无异常情况。同时近月来高新辖区无板仓工业园区异味扰民投诉,因此针对近月来沿滩新城相关投诉时段(10月19日6点、10月23日16点、10月24日2点、11月6日2点等),逐项分析沿滩新城附近国控站、小型站点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投诉时段TVOC、SO2、NO2等指标均未出现异常。二是对临近沿滩新城周边的海川龙景、大洋艺术、凯茨阀门和恒博饲料等涉VOCs工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上企业严格落实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规范使用焊烟收集器,均未开展喷漆、刷胶等工序环节作业。三是今年9、10月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采用沥青对路面进行恢复施工,但最近施工位置距龙湖郡等小区3公里以上。但今年以来,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部份企业存在焊烟、油漆作业不规范等行为。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结荣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局长廖晟

整改情况:
关于“22:00至次日05:00电焊臭味严重,多次投诉未得到有效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夯实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网格员日常巡查、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三查”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涉VOCs、焊接等工序生产作业。(长期坚持)
2.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原辅材料。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漆(涂料)的重点管控企业,不纳入错峰生产目录。持续加大对清洁原辅材料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水性漆使用企业比例、水性漆使用占总用漆比例逐步提升。(长期坚持)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标改造,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查处。(长期坚持)

122SD20LD1218ZG05富顺县茂林责任有限公司(养殖场)排放的废水污染地下水和小河沟,导致界牌村河堰夏天气味很臭。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投诉的“怀德镇界牌村8组茂林责任有限公司”实为富顺嘉乐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底建成,位于怀德镇界牌8组,法定代表人林某。嘉乐养殖场占地面积13360㎡,其中圈舍7000㎡,设计存栏7000头,现存栏母猪287头、育肥猪1756头。该养殖场于2021年6月1日完成营业执照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22MA6B0Q6W9H;2020年11月9日编制《富顺嘉乐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富顺县怀德镇水井湾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12月22日取得《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自环承诺准许〔2020〕36号),2021年8月27日猪场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0年12月28日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号:(川富)动防合字第200022号,代码编号:510*****1200022。
2.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茂林责任有限公司(养殖场)排放的废水污染地下水和小河沟”的问题
经调查,该场猪舍地面采用漏缝底板,刮粪机将猪粪自动刮出,通过管道收集进入集粪池内,然后进入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干粪免费送给农户施肥。粪水进入污水处理区的沼气池处理后排入沼液储存池,再用管道输送到田间池进行消纳利用。工作专班现场调查未发现排污痕迹,也未发现暗沟暗管。现场进行水体取样,分别在猪场外河堰处、猪场上游50m、猪场下游500米、随机抽选田间池一个(因生物安全原因未取水储液池)取样4处,检测结果表明,田间池中的水符合农灌标准且对河沟水质无影响。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2)关于“界牌村河堰夏天气味很臭”的问题
该场圈舍内通过喷洒除臭剂、饲料添加活菌剂等措施降低臭味,气体由排风扇排出猪舍外。污水处理区产生的气体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经走访询问周边群众,部分群众反映该场在夏天时存在臭味扰民现象。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旭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邱明贵,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局长袁渊,富顺县怀德镇人民政府镇长曾艳。
1.关于“茂林责任有限公司(养殖场)排放的废水污染地下水和小河沟”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责令业主加强管理,确保粪污处理和消纳设施正常运行。(长期坚持)
二是富顺县农业农村局、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富顺县怀德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管,指导养殖场按国家相关要求配套足够的消纳面积,进一步提高该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长期坚持)
2.关于“界牌村河堰夏天气味很臭”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责令业主加强除臭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高温天气在保证养殖安全的情况下加大喷洒除臭剂频率。(长期保持)
二是富顺县农业农村局、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富顺县怀德镇人民政府加强巡查监管,对臭味扰民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长期坚持)

123SD20LD1218ZG06富顺县德康旗下的养猪场空气污染严重,多次信访未整改仍在养猪。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投诉的被“德康旗下的养猪场”实为四川尚战升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9日,位于邓井关街道春光村15组,法定代表人陈某。尚战升养猪场有圈舍2栋,面积3400㎡,设计年出栏生猪4800头,于2020年12底建成。该养殖场于2020年4月9日完成营业执照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22MA63KK3A5U;2021年3月31日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号:(川富)动防合字第210004号,代码编号:510322101210004。2020年6月3日取得环评备案,登记号:202051032200000231。
2.调查核实情况。
经工作专班调查,尚战升养猪场现存栏仔猪2400头,于2022年12月13日购进。现场调查发现,由于养猪场采用水泡粪工艺,粪污清掏处置不及时,水泡粪发酵时间太长导致臭气污染,粪污干湿分离过程中也有部分臭气散发。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旭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邱明贵,富顺县人民政府邓井关街道办事处主任刘莉
关于“德康旗下的养猪场空气污染严重,多次信访未整改仍在养猪”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责令业主增设5个储液桶共50立方米,以提高粪污转运能力。(2022年12月21日前完成,目前已完成整改)
二是责令业主将水泡粪清理时间从原来的30天清理一次,改为10天清理一次,避免过度发酵产生恶臭。(长期坚持)
三是责令业主加强喷淋降臭设备的日常维护,在粪污干湿分离时同步开启喷淋降臭设备。(长期坚持)
四是富顺县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邓井关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场末端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管,充分利用现有的粪污消纳设施设备,保障其正常运行,进一步提高该养殖场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长期坚持)

124SD20LD1218ZG08高新区近几个月晚上有燃烧的浓烟味,呛鼻子,像是烧煤、烧树叶的气味;有时候有焦臭味。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燊海森林位于自贡自流井区湖山路69号,占地面积约3300亩,已建成柏麓郡、香溪谷、御景湾、雍雅居4个居民小区,目前4个小区住户约3000余户。小区周边有湿地公园、卧龙湖公园及双院湿地三处休闲娱乐场所。
2.现场调查情况:经调查核实,近几月,燊海森林周边的卧龙湖公园、湿地公园、双院湿地公园,夜间有部分市民组织搭帐篷野营烧烤等活动,燃烧木炭造成浓烟产生。同时,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辖区部分农户开荒种地时偶有焚烧枯草的现象,确实有呛鼻气味,但未发现焚烧塑料、橡胶等产生焦臭味的行为。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建;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高峰街道办事处主任明理。
整改情况:
关于“燊海森林近几个月晚上有燃烧的浓烟味,呛鼻子,像是烧煤、烧树叶的气味,有时候有焦臭味”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管控力度,尤其是针对重点时段、重要点位开展巡查劝导工作;二是联合派出所民警开展夜间巡查,劝导露营市民文明、安全休闲娱乐,对多次违反禁烧要求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三是针对重点人群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使露天禁烧深入人心,切实改善辖区空气质量。(长期坚持)

125SD20LD1218ZG09荣县客运站附近的洗衣店为酒店洗被套,直接将污水排放到附近的小河时,污染河水。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荣县天天乐洗涤服务部(即信访件中“客运站附近的洗衣店”)位于荣县度佳镇度佳井社区顺河街406-2-27号,已办理洗染营业执照,店内共有4台洗衣机,每日洗涤约400套酒店床套,洗涤污水排入下水道排污系统,进入度佳污水处理厂处理。
2.调查核查情况。2022年12月19日,荣县度佳镇会同荣县水务局进行了调查走访。经现场查勘,发现群众反映的洗衣店为荣县天天乐洗涤服务部,该洗涤服务部的排污管接入了污水处理管网,进入度佳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查看未发现有污水直接排入河内的情况。12月1日河道巡护员王俊涛发现该洗涤服务部排污管存在破损,有少量洗涤废水流出,河道巡护员发现情况后立即通知该洗涤服务部修复管道,并要求在管道修复完成前不能排放洗涤废水,该洗涤服务部于12月3日整改完毕。
责任领导:荣县县委常委龚弟霞;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荣县度佳镇镇长刘海军。

关于“洗衣店污水直接排放到附近的小河,污染河水”问题
整改措施:
1.荣县度佳镇人民政府及荣县天天乐洗涤服务部加强日常排污管巡查,一旦发现有破损,立即修复整改,确保污水全部进入污水管网收集处理。
2.荣县度佳镇人民政府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宣传力度,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契机,提升群众水资源管理保护意识。
3.荣县水务局督促指导属地三级河(湖)长制落实相关责任,加强日常河道巡护管理和垃圾清理。

126SD20LD1218ZG10富顺县光耀养殖场每天排放污水,导致空气污染。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投诉的“光耀养殖场”实为富顺县赵化镇光跃种养殖家庭农场,位于赵化镇了果村9组,法定代表人夏某某,于2020年6月建成投产。猪场总占地约7.05亩,其中圈舍1200㎡,设计自繁自养年出栏2000头生猪,现存栏生猪1080头。该养殖场于2020年7月30日完成营业执照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322MA67HY4N3Y;2020年7月完成环评备案,登记号:20215103220000140,2021年9月10日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号:(川富)动防合字第号,代码编号:510322101210021。
2.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光耀养殖场每天排放污水”的问题
经调查,光跃养殖场养殖粪污采用水泡粪工艺,粪污采用干湿分离后干粪打包堆放于干粪棚内,集中转运消纳;粪水进入污水处理区处理后排入下方沼液池、储存池,再用管道输送到田间池进行消纳利用。现场调查未发现光耀养殖场有排放污水的管道和痕迹。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2)关于“导致空气污染”的问题
光跃养殖场粪污干湿分离后未及时进行打包转运,露天堆放,导致有臭气溢散。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旭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邱明贵,赵化镇人民政府镇长林元文。
1.关于“光耀养殖场每天排放污水”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责令业主及时消纳沼液和干粪,做好周边环境卫生,消除群众疑虑。(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是富顺县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富顺县赵化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场末端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管,指导养殖场按国家相关要求配套足够的消纳面积,进一步提高该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关于“导致空气污染”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责令业主完善三防措施,将干粪暂存点地面进行硬化,四周用彩钢封闭。(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已整改完成)
二是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富顺县赵化镇人民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禁止干粪露天堆放。(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27SD20LD1218ZG11大安区近两年早上闻到像焦臭的气味,让人头昏发慌,方冲、东兴寺、仁和路同时都能闻到。怀疑是晚上生产,利用含氟的废酸用于生产饲料等产品。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仁和路段涉及大安区龙井街道华大社区;东兴寺涉及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管辖区域;方冲段涉及高新区方冲小区;以上区域属于居民居住区,无企业、无居民利用含氟的废酸用于生产生活等有污染环境情况。
二.现场核查情况。
1.关于“近两年早上闻到像焦臭的气味,让人头昏发慌,方冲、东兴寺、仁和路同时都能闻到”问题。
经调取大安区(仁和路)、自流井区(东兴寺)、高新区(方冲)近两年信访记录,该区域路段均未收到有涉及焦臭味信访件。2022年12月20日,大安区龙井街道、大安区和平街道、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高新区丹桂街道分别就反映的方冲、东兴寺、仁和路段开展调查走访,经走访调查均未发现有“近两年早上能闻到像焦臭的气味,让人头昏发慌”的情况。因此,群众反映近两年早上闻到像焦臭的气味,让人头昏发慌,方冲、东兴寺、仁和路同时都能闻到情况不属实。
2.关于“怀疑是晚上生产,利用含氟的废酸用于生产饲料等产品。”问题。
经调查核实,大安区(仁和路)、自流井区(东兴寺)、高新区(方冲)属于城市居民聚集区域,该区域范围内无生产饲料企业。经排查,大安区、自流井区、高新区城区范围内有饲料加工企业3家,分别为成都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自贡恒博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泰昆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企业均未在大安区(仁和路)、自流井区(东兴寺)、高新区(方冲)区域范围内,其中成都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位于大安区凉水井街斑竹林居委会,主要从事畜禽饲料加工生产,生产时间24小时连续作业,主要原料为玉米、大豆、鱼粉、氯化钠、大豆油不涉及有利用含氟的废酸,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自贡恒博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卫里路1号,主要从事饲料加工生产,生产时间为7:30-20:00,主要原料为玉米、谷物和豆类,不涉及有利用含氟的废酸,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四川泰昆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龙乡大道9号,主要从事饲料加工生产,生产时间为早上8:00-17:00,主要原料为玉米、谷物和豆类,不涉及有利用含氟的废酸,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因此,群众反映饲料企业晚上生产情况属实,利用含氟的废酸用于生产饲料等产品情况不属实。
责任领导:大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明东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邓 航、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思东
责任单位:大安区人民政府、 自流井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责 任 人:大安区龙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媛、大安区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笑非 、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皓锋、高新区丹桂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红飞、自贡市大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杨洋 、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久刚 、高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辉伦
整改情况:
1.关于“近两年早上闻到像焦臭的气味,让人头昏发慌,方冲、东兴寺、仁和路同时都能闻到”问题。
整改措施:
加强方冲、东兴寺、仁和路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强化街面道路巡查,发现有焚烧垃圾、落叶等情况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上报(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关于“怀疑是晚上生产,利用含氟的废酸用于生产饲料等产品。”问题。
整改措施:
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相关饲料生产企业进一步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28SD20LD1218ZG13沿滩区10来个养鸡户,几乎每户上万只鸡,鸡粪堆放路边,臭气熏天,导致周边村民家里到处是苍蝇,鸡叫声还扰民,鸡粪污染地下水,不得不安装自来水,但自来水水压不足,养鸡户又要用水养鸡,导致村民饮用水不足,要求解决上述所有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映的实为永安镇柏祥村8组有蛋鸡养殖场16户,该组发展蛋鸡养殖已有20余年历史,16户养殖场设计存栏蛋鸡19.94万只,现存栏蛋鸡14.94万只,每日产生鲜鸡粪约15吨,用水量约1500立方米/月。自2021年以来,该组所有蛋鸡养殖户均采取委托转运处理、建设全封闭鸡粪晾晒棚、就地销纳等多种方式进行鸡粪处理。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10来个养鸡户,几乎每户上万只鸡,鸡粪堆放路边,臭气熏天,导致周边村民家里到处是苍蝇,鸡叫声还扰民”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组养殖场现存栏蛋鸡14.94万只,进食时会产生较小的声音,根据禽类动物生活习性,夜间熄灯后,禽类将不再发出叫声。该组日产鲜鸡粪约15吨,16户养殖场均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其中:7户做到日产日清转运到鸡粪处理厂集中处理,9户通过建设具备“三防”措施的晾晒棚自主晾晒;个别养殖场现场环境卫生较差,有零星的鸡粪散落,未发现有鸡粪堆放公路旁。据业主介绍和向周边群众了解,夏季高温时晾晒棚周边有臭味和棚内的鸡粪会滋生苍蝇。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鸡粪污染地下水,不得不安装自来水,但自来水水压不足,养鸡户又要用水养鸡,导致村民饮用水不足”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暂未发现该组养殖场存在随意掩埋鸡粪、或将鸡粪直排进入水环境中的行为。当日产生的鸡粪做到了及时转运到处理厂集中处理或是通过具备“三防”措施的晾晒棚自主晾晒,有效降低了鸡粪对外环境的污染。该组自来水供应为金银湖自来水公司,该公司位于永安镇场镇,线路沿永富路向柏祥村供应,因柏祥村8组位于供水末端,加之自来水管网强度不足,无法大规模加压,故沿线水压一直不稳定,特别是夏季用水高峰期,部分末端村民用水较为困难。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沿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文
责任单位:沿滩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沿滩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成兴
整改情况:
一、关于“10来个养鸡户,几乎每户上万只鸡,鸡粪堆放路边,臭气熏天,导致周边村民家里到处是苍蝇,鸡叫声还扰民”的问题
1.责成业主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及时清运鸡粪至鸡粪处理厂或者晾晒棚;二是搞好场内外环境卫生维护加强消毒灭蝇;三是做好晾晒棚维护,规范养殖管理,加强除臭、灭蝇灭蚊消杀频次,防治滋生蚊蝇。(长期坚持)
2.责成永安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落实1名专人强化监管,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指导和服务,针对养殖场周边环境、晾晒棚及配套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责成区农业农村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并加强对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指导和督查;责成沿滩生态环境局落实综合监管责任,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开展依法打击。(长期坚持)
二、关于“鸡粪污染地下水,不得不安装自来水,但自来水水压不足,养鸡户又要用水养鸡,导致村民饮用水不足”的问题
1.责成业主落实主体责任。业主要严格节约用水的要求,主要使用井水用于畜禽养殖,大规模使用自来水时避开群众生活用水高峰期。(长期坚持)
2.责成金银湖自来水公司严格落实自来水管网检修及自来水生产流程,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长期坚持)
3.责成永安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统筹协调,及时督促检查养殖场业主用水情况和自来水公司供水情况,制定错峰用水工作方案。(长期坚持)
4.责成区水务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自来水公司行业指导,全过程介入制水、输水等工艺流程监管,加快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年底前完成楼子坳加压站建设,确保2023年5月前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2023年5月前)

129SD20LD1218ZG14自流井区肥料厂烧煤排白色烟,要求去调查处理。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的“舒坪街道久大盐厂对面肥料厂烧煤排白色烟”企业为四川丰年来肥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蜀盐街32号,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复混肥料;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化工原料等。该公司建设项目已获得环评批复,并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2.调查核实情况:
2022年12月19日—12月21日,工作专班对四川丰年来肥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场核查,发现企业正常生产,烟囱正在排放废气,呈白色雾状;企业现有蒸汽锅炉一台,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未发现使用煤炭作业的设备及工序;2022年12月16日,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公司对四川丰年来肥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废气执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废气均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卢三彬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自流井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廖常平

整改情况:
关于“舒坪街道久大盐厂对面肥料厂烧煤排白色烟”问题。
整改措施:
1.严格监督管理。自流井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持续加强四川丰年来肥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执法检查。自贡市自流井生态环境局、自流井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加强四川丰年来肥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执法检查,科学开展执法监测,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优化废气排放。自流井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指导四川丰年来肥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升级相关环保设施设备,安装除雾设备喷淋塔,改善排出废气的感官度。(整改时限:2023年1月31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0SD20LD1218ZG15高新区小区外临街商铺每天上午大量烧猪毛,导致空气污染,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居民多次反映未得处理,现要求解决。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梨园汇丰苑小区位于高新区丹桂街道春华社区,紧邻梨苑农贸市场。该小区外从事猪肉销售的临街商铺有3家,分别为自贡市嘉东生猪专业合作社直销部、自贡市高新区二师兄鲜肉行、自贡市裕锦商贸有限公司,3家商铺户型结构基本一致,面积均约30平方米。
2.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梨园汇丰苑小区外临街商铺每天上午大量烧猪毛,导致空气污染,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居民多次反映未得处理,现要求解决”问题。
梨园汇丰苑小区外从事猪肉销售的3家临街商铺证照齐全,每天营业时段均以上午为主,日均销售猪肉各约150斤至200斤不等。商家在售卖猪肉过程中,会根据部分消费者的需求,对猪肉进行烧毛预处理,处理过程中会伴随焦臭味,其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空气污染,对周边居民群众日常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思东;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局长尤德阳。

整改情况:
关于“梨园汇丰苑小区外临街商铺每天上午大量烧猪毛,导致空气污染,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居民多次反映未得处理,现要求解决”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2022年12月19日向3家商铺分别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予以改正(自市监高责改字〔2022〕4168、4169、4170号)。
2、整改措施:一是责令禁烧猪毛。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责令3家商铺整改,营业期间除销售猪肉外,不再进行烧猪毛预处理,对确有相应需求的消费者,引导其到商铺对面的梨苑农贸市场内具备油烟净化装置的集中烧毛处进行处理。二是自愿做出承诺。3家商铺自愿公开做出书面承诺,不再从事烧猪毛经营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落实监管责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高新区城管大队将加大对上述3家商铺的巡查力度和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1SD20LD1218ZG17沿滩区1期11栋(2号门)临街1楼店铺,有个酒店把一二三楼及酒店,营业期间油烟扰民和空调烟机噪音扰民。地下车库与厨房处有一缝,地下车库也是油烟且存在安全隐患。多名业主反映,商家不整改且态度恶劣。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实为“沿滩区沿滩新城缪记烟火味道馆”,店招“华瑞·天娇酒楼”,位于自贡市沿滩区卫坪街道时代大道门第路25号,为远达·龙湖领御小区(一期)商墅11-1-01号,该商墅为4层框架建筑,一楼为商业约200平方米经营餐饮堂食,2020年8月开始正式经营。2-4楼住宅约600平方米,实际设置为茶坊、客房服务,现场检查时未见实际营业。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油烟扰民问题。
经现场调查核实,缪记因经营需要,在11-1-01号商铺内侧设置食品烹饪间,总面积约20平方米,使用燃气灶具,灶具上方安装了烟气收集罩、抽油烟机,烟气通过管道收集、处理后排入建筑物烟道,尾端设有等离子高效油烟净化器1台,净化后的烟气在楼顶出风口排出。发现缪记厨房与负一层未封闭完全,有长约4米,高20厘米的空隙,导致厨房未收集完的烟气排放至负一层地下车库,营业期间存在异味,消除需要较长时间。当日,区综合执法局委托四川瑞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烟气指标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油烟基准排放浓度检测值为0.6mg/m3(限值2.0mg/m3),符合排放标准。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关于噪声扰民问题
缪记因经营需要,在本栋楼顶东北角安装中央空调外机及高效油烟净化器,距离最近居民楼约15米,设备工作时产生噪声,沿滩生态环局当即委托自贡市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中心沿滩站,2022年12月19日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沿环监字[2022]委第050号”:昼间最高值59dB(A)/最低值53dB(A) ,夜间最高值54dB(A) /最低值46dB(A)。结论:昼间噪声排放达标,夜间超标,超标准限值4dB(A)。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沿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漆智勇
责任单位:沿滩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沿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杨盯;沿滩生态环境局局长黄童
整改情况:
一、关于“油烟扰民”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
无行政处罚。
2.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整改措施。12月19日上午,工作专班约谈缪记负责人缪XX,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当日下午,缪记随即制定了“用砖砌封闭厨房与地下车库缝隙”的油烟扰民整改方案和“移动空调外机、并加设减噪防护设施”的噪声扰民整改方案。(整改时限:2022年12月19日前完成)
二是立即开展整改。按照整改措施要求,组织用砖砌封闭厨房与地下车库缝隙,防止油烟扰民。(整改时限: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
三是健全长效管控。责成缪记严格落实油烟、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确保油烟净化设备设施正常使用运行,严防油烟扰民。(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四是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区综合行政执法、区商务局、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卫坪街道、锦城社区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周边商户经营秩序管理,最大程度减少因经营造成的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噪声扰民”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
对缪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行为,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分局卫坪派出所于2022年12月27日送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缪记于12月27日前完成整改。
2.整改措施
一是夜间暂停营业。责成缪记自12月19日开展夜间暂停餐饮营业,未整改达标前不得恢复,防止在未整改前再次出现噪音扰民问题。(整改时限:12月30日前完成)
二是将空调外机进行移机。责成缪记业主将空调外机由临近小区位置向外立面,并加设减噪防护设施。(整改时限:12月30日前完成)
三是常态化开展整治。责成缪记业主要常态化做好空调降噪工作,维护好减噪设施。(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32SD20LD1218ZG18高新区篮球场噪音扰民,小区管理混乱。建议将篮球场圈起来,固定时间开放。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该篮球场位于自贡市高新区泰丰国际城小区31、32栋旁,为开发商修建的露天篮球场,面积约420平方米,周边未设遮挡,离最近居民住宅约40米。目前小区管理单位为四川志升智慧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调查核实情况:
2022年12月19日,工作专班对泰丰国际城篮球场开展走访检查。经现场调查:该篮球场地面为塑料材质,为开发初期修建,地面现有约80平方米破损。篮球场旁边设有温馨提示,醒目公示篮球场固定开放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点到12点、下午14点30分到晚上21点开放;周六周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4点30分到晚上21点开放)和物业服务中心服务电话。因场地周边未遮挡,人员可以随意进出,小区物业虽对篮球场开放时段有管控,但有时有所疏漏,在打球较晚的情况下,对周边居民确实存在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思东 ;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高新区红旗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强

整改情况:
关于“篮球场噪音扰民,小区管理混乱。建议将篮球场圈起来,固定时间开放”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由高新区红旗街道国湖社区、四川志升智慧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针对篮球场噪音扰民现象加强宣传,呼吁居民自觉遵守开放时段管控。二是由四川志升智慧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调整管控篮球场地灯光,立行立改(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针对未在规定时间段使用篮球场的现象,由物业公司坚持早晚巡查,一经发现及时劝离。三是由高新区红旗街道国湖社区及时将居民提出的“将篮球场圈起来,固定时间开放”的建议反馈给泰丰国际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应程序研究处理。在此之前,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继续加强巡查管控,确保篮球场使用高效且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133SD20LD1218ZG19富顺县城北加气站每天晚上12点后产生低频噪音,影响群众生活。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城北加气站是富顺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北城CNG加气站,位于北湖北路125号,法定代表人王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22MA6201TT44。该加气站于2013年2月开工建设,于2015年7月建设完成开始试运行。富顺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CNG加气站及调峰设施建设项目于2011年报批环评报告,2015年7月建设完成开始试运行,2016年通过验收(富环监字〔2016〕第102号)。LNG改扩建工程2020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自环富顺准许〔2020〕4号),2021年1月完成验收。
2.调查核实情况:
2022年12月19日,工作专班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北城加气站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是两台对天然气进行增压的压缩机(一台功率315千瓦、一台132千瓦)。为节约电费,压缩机主要在夜间11点之后运行,每天运行时间4-8小时。压缩机位于一座机房内,安装了隔音降噪设施,隔音板从四周和顶部将压缩机包裹,从而起到隔音降噪的作用。现场调查发现,北城加气站对隔声降噪设施的顶部隔音板进行了部分拆除,减弱了隔音效果。经自贡市生态环境检测服务中心富顺站监测,加气站北侧厂界2022年12月19日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9.9dB,超标9.9dB。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兴明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谭利、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局长袁渊
富顺县人民政府富世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胡鸣宇
关于“城北加气站每天晚上12点后生产低频噪音,影响群众生活”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
2022年12月20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向富顺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北城CNG加气站下达了立案决定书(自环法富顺立字〔2022〕19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自环法富顺责改字〔2022〕17号)。
2.整改措施:
一是立即恢复被拆除的隔音板,2022年12月20日已完成整改。2022年12月23日复查监测厂界噪声已达标。
二是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富世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北城CNG加气站的监督检查和帮扶,督促企业正常使用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如果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长期坚持)

134SD20LD1218ZG21荣县石牛村8组加油站斜对面未经村民同意,修建了一个污水处理厂,距离村民住房点很近,机器24小时运行,噪音扰民,且污水池未加盖,导致空气污染,滋生大量蚊蝇。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双石镇李子社区污水处理站位于双石镇石牛村8组,占地面积641平方米,于2015年1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建成调试运行,2019年1月该站进行提标升级改造,于2019年12月建设完成。
2.调查核实情况。
(1)双石镇李子社区污水处理站距离最近的村民住房点50米以外,满足环评要求的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项群众反映距离村民住房点很近问题不属实;
(2)根据2022年12月22日四川海德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指出,厂界噪声点位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但不排除对社区居民造成了一定影响,该项群众反映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3)厂区格栅调节池部分区域未加装盖板,该项群众反映污水池未加盖,导致空气污染,滋生大量蚊蝇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伍祁君;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荣县水务局局长祝小虎。
一、关于“污水处理厂距离村民住房点很近”问题
整改措施:无。
二、关于“机器24小时运行,噪音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令运营单位立即更换因年久失修导致噪音较大的除磷剂搅拌器。(已于12月20日整改完成)
三、关于“污水池未加盖,导致空气污染,滋生大量蚊蝇”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令运营单位立即对格栅调节池未加盖区域加装盖板。(已于12月20日整改完成)

135SD20LD1218ZG22高新区早上开始烧猪肉,污染空气,影响居民生活。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梨园汇丰苑小区位于高新区丹桂街道春华社区,紧邻梨苑农贸市场。该小区外从事猪肉销售的临街商铺有3家,分别为自贡市嘉东生猪专业合作社直销部、自贡市高新区二师兄鲜肉行、自贡市裕锦商贸有限公司,3家商铺户型结构基本一致,面积均约30平方米。
2.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汇丰苑早上开始烧猪肉,污染空气,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梨园汇丰苑小区外从事猪肉销售的3家临街商铺证照齐全,每天营业时段均以上午为主,日均销售猪肉各约150斤至200斤不等。商家在售卖猪肉过程中,会根据部分消费者的需求,对猪肉进行烧毛预处理,处理过程中会伴随焦臭味,其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空气污染,对周边居民群众日常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思东;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局长尤德阳。

整改情况:
关于“汇丰苑早上开始烧猪肉,污染空气,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2022年12月19日向3家商铺分别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予以改正(自市监高责改字〔2022〕4168、4169、4170号)。
(2)整改措施:一是责令禁烧猪毛。由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责令3家商铺整改,营业期间除销售猪肉外,不再进行烧猪毛预处理,对确有相应需求的消费者,引导其到商铺对面的梨苑农贸市场内具备油烟净化装置的集中烧毛处进行处理。二是自愿做出承诺。3家商铺自愿公开做出书面承诺,不再从事烧猪毛经营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落实监管责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高新区城管大队将加大对上述3家商铺的巡查力度和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6SD20LD1218ZG23大安区王明贵未建排水沟,污水长期横流浸泡投诉人家土墙,存在安全隐患。投诉人有证据证明王明贵大量砍树,私建化粪池自行使用。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群众投诉的王某某,男,54岁,现居住在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天元井社区X组,家中常住人口X人,无经营行为。
2.现场核查情况。
(1)关于“王明贵未建排水沟,污水长期横流浸泡投诉人家土墙,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经现场走访调查,王某某房屋位于新民镇天元井社区8组,家中常住人口4人,无经营行为。后院有一水塘(属新民镇天元村6组)。该房屋生活污水大部分通过管道排入自建化粪池,经过三级沉淀后还田。房屋后院建有排水沟,将屋檐水及部分水塘溢流水通过后院堡坎流入相邻的徐某家排水沟。后院有一洗手池,偶尔洗碗水也一并排入。因徐某家排水沟长期未清理,枯叶和枯枝堆积,偶有排水不畅情况,在极端天气状况下存在一定隐患。因此,群众反映的“王某某未建排水沟”不属实,“污水长期横流侵泡投诉人家土墙,存在安全隐患”属实。
(2) 关于“投诉人有证据证明王明贵大量砍树,私建化粪池自行使用。”问题。
经现场走访调查,王某某房屋周边天元社区8组及天元村6组均不属于林区且无成片林,受访群众表示未曾发现王某某大量砍树,王某某本人也表示未曾有过大量砍树行为。经现场查看,王某某屋前确实自建有一口化粪池,用于收纳日常生活污水,污水经沉淀后还田处理。因此,群众反映的“王明贵大量砍树”问题不属实,“私建化粪池自行使用”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大安区人民法院院长 吴鸿涛
责任单位:大安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大安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贵勇、 大安区新民镇人民政府镇长杨奇
整改情况:
1.关于“王明贵未建排水沟,污水长期横流浸泡投诉人家土墙,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王某某及家人停止在洗手池洗碗。二是督促邻居徐某尽快清理排水沟中的枯叶枯枝,保持排水沟畅通,排除汛期安全隐患。三是加强该片区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监管和治理。(整改时限: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2.关于“投诉人有证据证明王明贵大量砍树,私建化粪池自行使用”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对王某某及周边百姓加大林业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依法治林,依法兴林”。二是督促王某某对化粪池的日常清掏,确保粪污还田。(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37SD20LX1218ZG24富顺县超市旁边厕所很臭,一到热天村民窗子不敢打开,很多苍蝇,遇大雨时污水溢流至小河和长江,上级部门检查时,地方领导给老百姓做工作签字,隐瞒上面,欺骗群众,承诺的事不落实。请求建设厕所。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永年镇马家村有两个厕所,一个位于该村2组农贸市场旁,系2020年政府投资18余万元建设的一个标准化公共厕所;另一个厕所位于永年镇马家村13组居民点,系2013年建设居民点过程中承建方为方便工人入厕搭建的一个简易旱厕,居民点竣工后一直未拆除。群众反映的实际是马家村13组居民点旁的简易旱厕。
2.现场核查情况。
(1)关于“超市旁边厕所很臭,一到热天村民窗子不敢打开,很多苍蝇”的问题
该简易旱厕仅配套一个简易化粪池,有少量粪水,夏季易滋生蚊蝇、有时有点臭气,但并无恶臭严重的情况。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2)关于“遇大雨时污水溢流至小河和长江”的问题
经核实,该厕所只有旁边超市少量员工入厕,产生的粪水很少,且周边有群众在利用农灌,并未造成遇大雨时污水溢流至小河和长江。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毅;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富顺县永年镇人民政府镇长洪云华;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登元;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邱明贵。
关于“超市旁边厕所很臭,一到热天村民窗子不敢打开,很多苍蝇,遇大雨时污水溢流至小河和长江,上级部门检查时,地方领导给老百姓做工作签字,隐瞒上面,欺骗群众,承诺的事不落实。请求建设厕所。”问题。
整改措施:永年镇人民政府督促居民点承建方定期对该简易旱厕进行日常保洁。(立整立改)

138SD20LD1218ZG25富顺县村委会里的工厂生产时,产生毒气。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投诉的工厂实为一小作坊,位于锁江社区5组(原锁江村委旁),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业主名叫荣XX,于2013年7月开始租用该场地用于堆放生产原材料,未办理相关证照。2022年,荣某华擅自将该场地用于复合肥防结块剂生产,其制作工艺是以表面活性剂、消泡剂和冰醋酸为原料,在容积为1立方米的反应釜内混合后生产出防结块剂,生产周期为1-2天,生产频次约两个月1次,每次制作成品2吨。作坊所在地原锁江村5组集体土地已于2013年整体征收为国有土地,5组村民全部农转非并陆续安置搬离,目前周围100米范围内有住户约20户。
2.现场核查情况。
2022年12月19日上午,工作专班于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工厂当时未进行生产,其现场有反应釜一个,方形塑料包装桶8个,原材料若干,部分原材料已开封,室内有刺鼻气味。工作专班随即通知业主荣某华到现场问询,其自述在12月17日准备生产一批成品,但在拌料期间被社区巡查人员发现,就立即停止了生产。荣某华承诺立即将作坊关闭清空,不在该场地开展存储和生产加工业务。
责任领导:富顺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林映红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富顺县人民政府邓井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莉、富顺县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长王从富
关于“村委会里的工厂生产时产生毒气”的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立即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所有设备、原料全部清场。(已于2022年12月24日完成)
二是邓井关街道办和锁江社区进一步加强网格巡查,确保整改彻底,杜绝死灰复燃,发现辖区类似问题及时处置。(长期坚持)

139SD20LD1219ZG01大安区王明贵破坏森林,排放污水,违章搭建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群众投诉的王XX,男,54岁,现居住在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新民镇天元井社区8组,房屋实际产权人为其母曾XX,房屋产权证:自权字0053059,房屋登记面积143.90㎡,家中常住人口4人,无经营行为。
2.现场核查情况。
(1)关于“破坏森林”问题。
王XX房屋位于天元井社区8组,周边土地属天元村6组,无林区和成片林。经调查走访周边群众和王XX本人,未发现王XX大量砍树的证据。因此,群众反映的该问题不属实。
(2) 关于“排放污水。”问题。
经核查,王XX家中常住人口4人,无经营行为,房屋自建有一口化粪池约10立方,用于收纳日常生活污水,大部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处理后农灌,未外排。其后院有一洗手池,偶尔用于洗碗,洗碗水通过后院堡坎外排。因此,群众反映的该问题属实。
(3)关于“违章搭建”问题
经调查,房屋实际产权人曾XX今年3月已到行政审批局申请房屋危房改建手续,办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月房屋建设完工后,区自然资源局向该户发放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核实“多验合一”合格证,核实总用地面积205.92㎡,建筑面积143.57㎡,房屋危房改建审批和验收手续齐全。因此,群众反映的该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大安区人民法院院长 吴鸿涛
责任单位:大安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大安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贵勇 、大安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陈平、 大安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程素梅、 大安区新民镇人民政府镇长杨奇
整改情况:
1.关于“破坏森林”问题。
整改措施:
对王某某及周边百姓加大林业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依法治林,依法兴林”。(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 关于“排放污水”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王某某及家人在厨房中洗碗,停止洗碗水直排。二是督促王某某及家人坚持对化粪池日常清掏,确保粪污还田。三是加强该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整改时限: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3.关于“违章搭建”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对村民和居民自建房的合规指导和监管。二是加大对违章搭建的执法力度。(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40SD20LD1219ZG02高新区12月18日晚上又闻到板仓工业园区有煤气味,硫磺味、油烟味。晚上12点左右到凌晨有大量烟雾,怀疑企业使用烟味掩盖排放。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实为板仓工业园区,板仓工业园区位于自贡市区东南部,东至内宜高速、西和北至釜溪河、南至川云中路,规划建设面积25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建设16平方公里,由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发建设管理,园区以一、二类工业为主。截至2022年11月底,板仓工业园区共有企业260余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户,涉VOCs(油漆)重点企业59户。
2.调查核实情况。关于“12月18日晚上又闻到板仓工业园区有煤气味,硫磺味、油烟味。晚上12点左右到凌晨有大量烟雾,怀疑企业使用烟味掩盖排放”问题。一是12月15日,请专业机构对板仓工业园区和沿滩新城进行了雷达走航监测,结果显示除沿滩新城个别点位存在瞬时高值外,并无异常情况。同时近月来高新辖区无板仓工业园区异味扰民投诉,因此针对近月来沿滩新城相关投诉时段(10月19日6点、10月23日16点、10月24日2点、11月6日2点等),逐项分析沿滩新城附近国控站、小型站点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投诉时段TVOC、SO2、NO2等指标均未出现异常。二是对临近沿滩新城周边的海川龙景、大洋艺术、凯茨阀门和恒博饲料等涉VOCs工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上企业严格落实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规范使用焊烟收集器,均未开展喷漆、刷胶等工序环节作业。三是今年9、10月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采用沥青对路面进行恢复施工,但最近施工位置距龙湖郡等小区3公里以上。但今年以来,板仓工业园区确有部份企业存在焊烟、油漆作业不规范等行为。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结荣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局长廖晟

整改情况:
关于“12月18日晚上又闻到板仓工业园区有煤气味,硫磺味、油烟味。晚上12点左右到凌晨有大量烟雾,怀疑企业使用烟味掩盖排放”问题。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夯实巡查监管责任。构建网格员日常巡查、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三查”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合规、合法开展涉VOCs、焊接等工序生产作业。(长期坚持)
2.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原辅材料。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用漆(涂料)的重点管控企业,不纳入错峰生产目录。持续加大对清洁原辅材料的宣传推广力度,确保水性漆使用企业比例、水性漆使用占总用漆比例逐步提升。(长期坚持)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标改造,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查处。(长期坚持)

141SD20LD1219ZG03富顺县赵家山1组,姓唐的邻居在某电镀厂带回电解废液,电解废液被到处丢弃,污染土壤,毒死庄稼、竹林,检测出重金属锌、铝超标,请求督促查处。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为富顺县兜山镇赵家村1组唐X后、唐X平、唐X仲三兄弟。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赵家山1组,姓唐的邻居在某电镀厂带回电解废液,电解废液被到处丢弃,污染土壤,毒死庄稼、竹林”问题
现场调查发现,投诉人所称的竹林面积约10平米,位于投诉人居住的房屋背后,现场有部分竹子枯死,但未发现有电解废液倾倒的痕迹和异味,竹林周边植物也未发现异常死亡。现场没有证据证明竹子死亡原因是被电解废液毒死,也没有证据证明姓唐的邻居或其他人员从电镀厂带回电解废液并到处丢弃、倾倒的行为。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2.关于“检测出重金属锌、铝超标,请求督促查处。”问题
2022年3月9日,富顺生态环境局委托自贡市环境监测站对投诉人家的竹林土壤和井水进行了采样。根据监测报告,土壤样品中镍的监测数值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108)规定的风险筛选值。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蒋娓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局长袁渊、富顺县公安局副局长马毅、富顺县兜山镇人民政府镇长邓焕平
1.关于“赵家山1组,姓唐的邻居在某电镀厂带回电解废液,电解废液被到处丢弃,污染土壤,毒死庄稼、竹林”的问题
整改措施:
富顺县公安局兜山派出所加强对赵家村1组的治安巡逻,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长期坚持)
2.关于“检测出重金属锌、铝超标,请求督促查处”的问题
整改措施:
兜山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该竹林地块的风险管控,劝导群众加强日常清扫,避免垃圾堆积造成污染。(长期坚持)

142SD20LD1219ZG04大安区凉水井纺织厂门口的废渣内的废水流到村民田地,造成污染。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群众投诉的凉水井纺织厂门口的废渣系电石渣场,该渣场为原自贡市电化厂下属大集体企业自贡市凉燕化工厂(上世纪90年代至今已经停产)在生产时期所产生,电石渣场占地21亩,现由自贡市电化厂破产管理人代为办理移交过程中。
2.现场核查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凉水井纺织厂门口的废渣系电石渣场,该电石渣场距离纺织厂大门约50米左右,占地面积约21亩,靠近凉燕路一侧有菜地。渣场废水来源为雨水混入电石废渣内所产生。在2020年四川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反馈问题中,自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采取水泥固化封闭阻挡雨水渗入电石渣内部,同时封闭电石渣场围墙,在渣场东南角挖积水坑排水沟,将雨水引入雨水沟,确保排水通畅。2022年12月21日,工作专班对电石渣场开展现场检查,电石渣场内未有积水,雨水沟未有废水排放,渣厂外围未发现有废水污染农田情况。因此,群众反映的凉水井纺织厂门口有废渣情况属实,废渣内的废水流到村民田地情况不属实。
责任领导:大安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新民镇党委书记 陈帅
责任单位:大安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大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杨 洋 、大安区凉高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丽、市国资委综合协调科(信访科)科长 谭民君

关于“凉水井纺织厂门口的废渣内的废水流到村民田地,造成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自贡市电化厂破产管理人进一步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渣场内污染防治等措施,加强现日常巡查,确保渣场内无废水排入外环境(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43SD20LD1219ZG05高新区楼下宠物医院将空调外机安装在楼上,噪音和排放的废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希望外机移走。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注册名为四川一宠宠物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宠宠物”),该场所位于南湖国际社区临街商铺(1栋-1/1-19商铺号),经营用房面积500平方米,经营用房权属为“一宠宠物”店主所有,主要从事宠物饲养、宠物繁殖服务、宠物活体销售、宠物医院、美容及寄托收养等服务
2.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噪音方面。经现场调查,“一宠宠物”中央空调外机安装在商铺2楼室外,距景湖社区办公室窗户约4米,距反映群众窗户约5米。2022年12月17日,“一宠宠物”现场有宠物4只,未使用中央空调。经向“一宠宠物”店主、景湖社区书记了解,中央空调主要使用时间在夏季炎热时节,使用时段为上午9时至下午19时,近几月均未使用。
2.关于气味方面。在给宠物洗澡过程中,中央空调开启会有少量动物体味外溢,造成室外存在异味。
责任领导: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朱军;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 任 人: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雷兴礼。

整改情况:
关于“南湖国际社区1栋三单元002号二楼宠物医院安装的中央空调噪声很大,还有臭味,影响住户生活,要求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
1.责成“一宠宠物”(主体)、小区物业(督促、协同)采取对中央空调外机加盖彩钢隔板的方式,改变外机声音和气味传导方向进行处理,2022年12月19日已完成整改。
2.引导商家给宠物洗澡时,洗澡间空调暂不使用,避免给楼上居民造成影响。

144SD20LD1219ZG06贡井区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有限公司四川页岩气项目威202H83平台损坏公路,造成扬尘污染,影响周边村民生活且存在道路安全隐患;该采气平台噪音污染,影响周边村民正常休息;污水排入收集池时产生的水雾部分随风飘出,对周边空气和农田也造成不同程度污染;同时,污水排向鱼塘,导致鱼死亡,多次反映未得到处理。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群众所反映的平台为威202H83平台,该平台位于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九岭村5组,是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页岩气项目部所属页岩气平台。采矿许可证号0200002030158。2018年12月17日取得原自贡市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评批复(自环准许﹝2018﹞101号),2021年3月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
2、现场核实情况: (1)经调查,自2019年7月威202H83平台开钻以来,因施工车辆通过成佳镇九岭村村道,造成公路路面破损。
(2)该平台现有2台移动式压缩机,现场核查时只有1台压缩机在生产作业,并采用隔音棉、隔音毡、镀锌板、H钢等材料修建了隔音墙。2022年12月20日,第三方机构在该平台现场进行了噪声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瑞兴环(检)字﹝2022﹞第2239号)结果显示该平台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3)该平台场地内建有一个28米*26米的废水收集池,池内暂存有压裂反排液,现场核查时,发现压裂反排液排水管插入收集池液面以下,排入过程未见水雾产生,周边农田内也未见污染痕迹
(4)经现场核查,该鱼塘面积约2亩,池塘未见增氧机,未见外源水流入池塘,池塘表面未见漂浮物质,未见死鱼情况。针对信访人“多次反映未得到处理”问题,因信访人要求的赔偿诉求无法与平台方达成一致,贡井生态环境局与成佳镇多次协调无果,贡井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8月1日进行答复(贡环函﹝2022﹞14号),明确回复信访人,建议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责任领导:自贡市贡井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胡小林
责任单位: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贡井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罗彬;自贡市贡井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付 铃;自贡市贡井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勇;自贡市贡井区成佳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建伟
整改措施:
1.开展对破损道路路面平整等临时修复工作,于2022年12月26日前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村道的日常管理,每天安排专人对村道沿线进行巡查,做好路面保洁,保持村道卫生整洁。
2.加快推进道路修复项目建设,明确成佳镇作为责任单位,加大项目监管,确保按时保质完工。
3.加强日常监管,贡井生态环境局加大对该平台废水转运、噪声防治等环境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辖区网格员环境监管作用,督促平台方对平台沟渠进行定期清理,防止沟渠堵塞淤积;同时,督促平台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降噪设备日常维护,实现废水收集池规范管理,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4.积极指导村民恢复生产,做好村民沟通协调工作,引导村民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加强对威202H83平台日常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依法处理。

145SD20LD1219ZG07荣县水岸南苑小区20栋后面有一大型变电箱产生噪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投诉的变压器位于荣县金碧城小区水岸南苑区域20栋后面,属于金碧城社区水岸南苑及周边相邻几个区域业主共同所有,变压器额定容量为500KVA,是开发商于2004年开发时配的设备,因变压器需要24小时不间断工作,故工作过程中产生了噪声。
2.调查核查情况。2022年12月21日晚21:46、22:09,在变压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荣县人民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委托自贡市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中心荣县站在南苑20栋1单元负101户靠变压器卧室窗外1m点位进行噪声测试。12月22日,自贡市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中心荣县站荣环监字〔2022〕第010号监测报告显示,昼间与夜间检测结果均为43分贝。该变压器产生的噪声问题低于国家标准,但在监测时能听到声音,不排除噪声对居民造成了影响。
责任领导:荣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胡爱华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荣县青阳街道办主任伍申强、荣县科经局局长张泽明 、荣县住建局局长徐凤初

关于“变电箱产生噪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
整改措施:
1.物理降噪。变压器采取物理降噪措施,在变压器周围加装隔音棉及隔音板,有效减少噪声,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调试设备。县电力公司立即安排专人对位于水岸南苑20栋变压器进行检测、维修和保养,使设备达到最佳运行区间状态,防止产生较大声音。(长期坚持)

146SD20LD1219ZG08富顺县私人商砼噪音扰民。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是富顺县长滩镇石河村8组村民王X,利用自家院坝,无任何手续私自设立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2、现场调查核实情况:此站点无任何手续。场内有砂、石、水泥、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搅拌设备和混凝土罐车,现场环境脏、乱、差,无洒水、降尘、冲洗等环保设备,进行预拌混凝土搅拌活动时产生的噪音、粉尘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兴明;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谭利;富顺县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王从富;富顺县长滩镇人民政府镇长王一翕。 关于“私人商砼噪音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立查立改。县住建局、长滩镇政府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并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开展整改,截止12月19日,已按“两断三清”要求完成取缔。
二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长滩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网格化巡查,防止非法站点死灰复燃。(长期坚持)
三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监督执法力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长期坚持)


147SD20LD1219ZG09沿滩区
自流井区
今年以来沿滩区许多企业和工地向釜溪河偷排废弃物(例如:仙市剑口村)。沿滩区龙湖生态公园周边有许多居民违建,侵占了水体保护区,导致生活污水渗漏污染水体。沿滩区和自流井区许多农贸市场利用违建搭棚经营,长期污水横流,腐烂的瓜果和动物尸体臭味熏天。尤其自流井舒坪镇不到一公里规划了两个农贸市场,严重浪费土地资源,重复建设和两个市场的集中排放造成周边环境集中污染,在去年央督期间反映了西南农贸市场后,当地敷衍处置,问题依然存在。希望今年能落实整改或取缔。部分属实经沿滩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沿滩区许多企业和工地及仙市镇剑口村工地
沿滩区釜溪河沿岸共有各类工业企业10家,污水处理厂4家,均已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进行监管。沿线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地3个,分别是:1.文旅·时代昇平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该项目位于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昇平街,由自贡德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四川铭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2.自贡市东部新城(沿滩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项目,该项目位于沿滩城区洪沟A2-09地块,建设单位为自贡市盐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沿滩镇棚户区改造昇平街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沿滩区沿滩镇升坪街,建设单位为自贡市盐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自贡同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群众反映的剑口村工地实为仙市镇箭口村两处施工工地,分别是省道213项目和高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三标段:南岸科技主排污干管釜溪河干管部分)。
2.沿滩区龙湖生态公园
投诉案件中反映的龙湖生态公园位于沿滩区沿滩时代大道两侧,南于刚拓宽改造完成的G348富荣产业带临近,北于S206市政道路相连,水域面积约486亩,水岸线长5公里,水最深处达30多米,储水量约200万立方米。龙湖公园周边建有贡爵府、恒大绿洲、龙湖郡、金域龙湖、龙湖半岛、景峰观澜、金湖湾等8个高品质小区,居住人口约5万人。
3.沿滩区所有农贸市场
沿滩区目前共有农贸市场19个,其中城区农贸市场5个,城乡农贸市场14个。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2年12月20日至21日,经相关办理人员现场调查核实:
1.关于群众反映“今年以来沿滩区许多企业和工地向釜溪河偷排废弃物(例如:仙市剑口村)”的问题。
2022年12月20日,沿滩生态环境局与区科经局对釜溪河沿岸的部分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污水、固废的处理和转运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向釜溪河偷排废弃物和污水的情况。
2022年12月20日,仙市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唐菁常钰与箭口村支部副书记黄海平到工地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调查核实,仙市镇箭口村目前有两处施工工地,分别是省道213项目和高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三标段:南岸科技主排污干管釜溪河干管部分),经沿河巡查,两处施工工地在沿河处都修建有道路路基和护坡,这两处工地均未发现有向釜溪河偷排废弃物和渣土的情况。
区住建局到文旅·时代昇平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自贡市东部新城(沿滩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项目、沿滩镇棚户区改造昇平街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现场查勘。经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项目有向釜溪河偷排废弃物的现象。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2.关于群众反映的“沿滩区龙湖生态公园周边有许多居民违建,侵占了水体保护区,导致生活污水渗漏污染水体。”问题。
2022年12月20日,工作专班对龙湖公园进行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公园周边有居民违建行为,公园周边污水管网运行正常,无溢流、漏排情况发生。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该问题不属实。
3.关于群众反映“沿滩区许多农贸市场利用违建搭棚经营,长期污水横流,腐烂的瓜果和动物尸体臭味熏天”问题。
经现场调查,沿滩区依法修建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农贸市场有11个,其余场镇农贸市场经营场地为流转村组土地或经营户自发集中交易形成等历史原因无房屋产权证,存在部分经营户违规搭棚搭伞经营等问题。经过去年迎接央督环保工作开展的农贸市场排污专项整治,全区农贸市场均按要求修建排水沟、沉淀池或化粪池,按照环保规范要求,严格排水排污,对农贸市场内废水废渣进行沉淀过滤后进入排污管道,由于农贸市场水产区经营特点,存在部分摊位地面积水的情况。同时经过近几年创文创卫工作的深入,农贸市场业主及摊贩意识得到了极大提升,市场环境卫生得到了极大改善,不存在“腐烂的瓜果和动物尸体臭味熏天”,菜叶、垃圾清运不及时的情况部分存在。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该问题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沿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邹家柱
责任单位:沿滩区人民政府
责 任人:沿滩生态环境局局长黄童、沿滩区住建局局长甘以清、仙市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李涛
整改情况:
1.关于“今年以来沿滩区许多企业和工地向釜溪河偷排废弃物”的问题
整改措施:沿滩生态环境局强化对工业企业监管,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功能,及时发现上报并督促业主整改相关环境问题,确保整改到位;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环境违法行为纳入征信,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后惩戒。
住建局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特别是施工单位的环保相关要求,严格打表,落实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责任;建立部门和乡镇协查协管机制;建立在建工地环保施工问题、整改、责任三张清单,举一反三及时跟进相关问题整改,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落实专人强化督导,对辖区内在建工地环保规范化施工进行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污水排放等各项环保要求,全力提升工地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水平。
仙市镇严格落实河长工作责任制,加强日常动态巡查监督,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巡查机制,举一反三,对全镇范围内的沿河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巩固工作成效,防止河道污染,确保全镇水域生态环境河净水清。
2.关于“沿滩区在龙湖生态公园水体周边规划和建设住宅区肆意违建,侵占水体保护区,生活污水渗漏污染卧龙湖”的问题
整改措施:由卫坪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对龙湖公园周边污水管网的不定期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关于“沿滩区所有农贸市场利用违建大棚经营,市场里污水河流,臭气熏天”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联合检查整治。区市场监管局与区综合执法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有农贸市场进行拉网检查,共清理规范违规搭建伞架8处,进行拆卸处理,对市场内垃圾清运不及时、积水现像等情况要求市场主业及时整改。二严格落实农贸市场业主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此次信访举报内容,进行修订、完善了农贸市场经营《责任书》,逐一向业主宣传,共签定《责任书》19份,进一步杜绝违建搭棚经营、违反环保要求等行为。三是沿滩区市场监管局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业主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农贸市场建筑安全、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对发现有违规搭建行为的,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综合执法局处理。

经自流井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农贸市场方面。自流井区全区共有15个农贸市场,即灯杆坝、龙井、五星街、毛家坝、郭家坳、天花井、大来井、山水名苑、伍家坝、凤鸣苑临时便民摊区、黄桷坪、华兴、仲权、荣边、飞龙峡漆树老街农贸市场。其中规范性市场4个、便民过渡性市场11个。
2. 农产品批发市场方面。群众投诉“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不到一公里规划了两个农贸市场”即川南农产品电商物流园(以下简称:中农联物流园)、西南农商(国际)物流港(以下简称:西南农商市场)共计两个农产品批发市场。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农贸市场方面
(1)关于“利用违建搭棚经营”问题。
经查,自流井区辖区规范性农贸市场不存在违建行为,大来井等便民过渡性市场存在经营户搭建棚伞遮挡太阳、雨水的现象。
(2)关于“长期污水横流”问题。
经查,自流井区辖区山水名苑、五星街、郭家坳、龙井、灯杆坝等市场存在经营户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没有全部截入排污沟渠的现象。
(3)关于“腐烂的瓜果和动物尸体臭味熏天”问题。
经查,自流井区辖区各农贸市场由于垃圾清扫保洁时间和转运时间一般安排在9:00-12:00时间段,转运次数少,致使垃圾堆放在垃圾箱和垃圾集中转运点的时间较长(当日12:00-次日9:00),且垃圾集中转运点离过往群众、车辆较近,导致垃圾发酵产生异味。
2.农批市场方面
(1)关于“尤其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不到一公里规划了两个农贸市场,严重浪费土地资源,重复建设”问题。
经调查核实,中农联物流园、西南农商市场为综合性农批市场,非单一性农贸市场。中农联物流园业态侧重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冷链交易;西南农商市场业态侧重果蔬批发交易、大宗粮油仓储物流、冷链仓储物流、电子商务孵化。西南(自贡)国际陆港作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中农联物流园、西南农商市场符合陆港发展物流贸易、仓储(冷链)、临港加工制造的产业定位,紧扣建设自贡川南渝西现代物流港、中欧班列川南集结中心的工作目标,高效集约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且位于不同地块、由不同市场主体分别建设,不存在重复建设问题。
(2)关于“两个市场集中排放造成周边环境集中污染”问题。
经调查核实,中农联物流园、西南农商市场运营过程中,主要排放生活污水、生活固废,生活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舒坪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生活固废由聘请的第三方保洁公司转运到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有集中排放污染周边环境。检查发现,中农联物流园内部分水产经营户违规将水产废水排入雨水沟,影响周边环境。
(3)关于“在去年央督期间反映了西南农贸市场后,当地敷衍处置,问题依旧存在”问题。
经调查核实,2021年9月,自流井区牵头办理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X2SC202109150131号投诉案件,案件反映“西南农商(冷链物流城)附近垃圾遍地,未分类,产生异味;车辆喇叭噪音扰民;侵占耕地”问题,调查意见为基本属实,其中关于“西南农商(冷链物流城)附近垃圾遍地”问题基本属实,关于“垃圾未分类”问题属实,关于“产生异味”问题属实,关于“车辆喇叭噪音扰民”问题属实,关于“侵占耕地”问题不属实。针对2021年央督第X2SC202109150131号投诉案件反馈的5个问题,自流井区制定了22条整改措施并督促完成整改,没有敷衍处置行为。但是,现在检查发现,西南农商市场在运营管理过程中,未能长期坚持部分整改措施,仍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产生异味问题。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贾小龙卢三彬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 自流井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自流井区舒坪街道党工委书记林诚来;自流井区商务局局长 李德强;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俊英;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燏
整改情况:
一、农贸市场方面
1. 关于“利用违建搭棚经营”问题。
整改措施:
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市场经营商户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完善日常巡查机制,落实专人重点监管,规范商户临时搭建棚伞行为,严禁违规搭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关于“长期污水横流”问题。
整改措施:
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市场管理方完善市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确保废水规范收集处理。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市场废水收集处理的监管力度,坚决防止废水乱排行为发生。(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关于“腐烂的瓜果和动物尸体臭味熏天”问题。
整改措施:
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市场管理方科学规范市场废弃物堆放、清运方式,减少臭味现象发生。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废弃物规范堆放、及时清运,严防乱堆乱扔。(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农批市场方面
1. 关于“尤其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不到一公里规划了两个农贸市场,严重浪费土地资源,重复建设”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自流井区人民政府责成中农现代开发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侵占耕地。(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是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加强对中农现代开发公司项目建设用地的监管,防止发生项目建设非法侵占耕地的违法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关于“两个市场集中排放造成周边环境集中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自流井区人民政府责成中农现代开发公司加强经营户管理,规范水产废水排放行为,严禁废水乱排乱放。(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是自流井区人民政府责成自流井区工管委牵头,自流井区商务局、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开展业务指导和日常巡查,督促中农汇公司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坚决防止污染环境现象。(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关于“在去年央督期间反映了西南农贸市场后,当地敷衍处置,问题依旧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自流井区人民政府责成中农汇公司优化调整西南农商市场内垃圾桶位置,垃圾集中转运点雨棚、围挡内不停放车辆、不堆放杂物、不摆摊设点,加强清运频次,保证垃圾不爆桶,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整改时限:2022年12月23日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自流井区人民政府责成中农汇公司加强西南农商市场日常管理,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进垃圾箱,由保洁人员转运到垃圾集中转运点。(整改时限:2022年12月23日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自流井区人民政府责成中农汇公司提高西南农商市场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工作要求,实行定点定人包干负责制,并负责对西南农商市场内部及周边卫生死角的垃圾进行清除。(整改时限:2022年12月23日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是自流井区人民政府责成自流井区工管委牵头,自流井区商务局、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开展业务指导和日常巡查,督促中农汇公司规范市场管理,严防问题反弹。(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48SD20LD1219ZG10荣县花语公司污水从紧挨公路一方排到河里,污染环境。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07298118018,注册地址;为四川省自贡市南岸科技新区4栋7楼。生产地址位于荣县来牟镇鸽子村2组。该公司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工业助剂,表面活性剂,化妆品原料;进出口业务。2022年12月16日、17日、21日,工作专班到现场进行检查。
2.调查核查情况。
(1)荣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围绕厂区围墙内外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未发现该公司设置有废水排口及废水外排。排查情况:①该公司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进入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循环池中循环使用;②在生产过程中清洗物品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③初期雨水由雨水沟进入雨水收集池后用于生产用水。
(2)工作专班到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和走访,并查看了该公司近几年来的废气检测报告,均显示达标排放。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委托由四川中明环康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有组织排放监测,锅炉尾气排放结果为达标(监测报告编号:CDZH(环)-2022-J1095)且2022年12月17日委托四川瑞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采样监测的结果显示废气达标(监测报告编号:瑞兴环(检)字﹝2022﹞第2200号)。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在生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实测浓度为67-70mg/m3,废气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责任领导:荣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但海君;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荣县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泽明
关于反映“花语精细公司排放废气、污水影响周边群众”、“花语公司污水从紧挨公路一方排到河里,污染环境”、“花语公司排放废气污染环境”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开展立行整改。责成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荣县来牟镇生产基地在2022年12月30日前进行一次燃气锅炉的全面检查,严格按照《燃气蒸汽锅炉操作规程》执行,定期开展对燃气锅炉的年检和废气的监测,做好燃气锅炉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燃气锅炉正常运行,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已于2022年12月18日制定整改方案;
2、落实属地责任。荣县来牟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治理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情况和及时解决问题。
3、落实监管责任。荣县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维护,确保废水零排放,废气达标排放。县生态环境局、县科技经信局等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在日常检查巡查中,一旦发现企业存在环保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149SD20LD1219ZG11高新区紫荆路扩建,将树木移除,原说好扩路后要恢复原来树,路已修好树木未复原,汽车尾气、噪音、扬尘影响大。集体签名反映给高新区管委会,派人来看告知不可以,但居民认为可以,是没有想办法恢复树。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园区南湖中区道路基础设施扩建(紫薇路)施工项目(以下简称紫薇路扩建项目)。项目总长度约4.1公里,投资约为1.19亿元,施工工期2022年7月-2022年12月,主要施工内容:由原双向四车道拓宽为双向六车道,对城市雨污管道进行分流改造,优化照明系统、智能交通设施,种植行道树、增设花池、新增三处口袋公园等。
2.调查核实情况。
2022年12月16日,工作专班到紫薇路改造项目开展现场勘察。经调查核实,该项目行道树种植秉持“因地制宜、应栽尽栽”原则,紫薇路沿线满足种植条件的路段均已种植行道树。其中南湖郡25栋段已完成人行道和商业前区面层铺设,该段长约50余米,人行道宽度约2.5米,商业前区宽度约3.5米,未栽植行道树。根据高新区原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在建项目推进办公室、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有关情况的反映,该段人行道地下存在天然气管和给水管,埋深约40-60厘米,且地上设置30厘米宽盲道;商业前区地下埋设有污水管,埋深约40厘米,且需同时满足停车场车辆通过功能。
责任领导: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建;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高新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碧、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副局长罗忠科、高新区原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在建项目推进办公室主任缪善洲。

整改情况:
关于“紫薇路道路扩展,南湖郡25栋人行横道修建后树木不能回栽,影响住户环境,要求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由红旗街道办事处组织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原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在建项目推进办公室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主动对接南湖郡25栋及周边居民,说明不能种植行道树原因,积极争取居民的理解。

150SD20LD1219ZG12大安区南北街(进南门的100米)街边居民生活污水和餐馆污水没有集中收集处理,排到池塘,现又脏又臭,不能使用。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南北街位于大安区三多寨镇三多寨社区,全长约700米,沿街共有住户76户,有茶馆、农资店等各类个体经营门店33户。
2.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三多寨镇南北街(进南门的100米)街边居民生活污水和餐馆污水没有集中收集处理”问题
经调查核实,2022年7月三多寨镇利用乡村振兴债券资金规划实施大安区三多寨场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将原未接入污水管网的住户及餐馆接入污水管网,做到应接尽接。项目于2022年7开工,于2022年8月完工,审计结算资金272951.62元。因此,群众反映三多寨镇南北街(进南门的100米)街边居民生活污水和餐馆污水没有集中收集处理情况不属实。
2.关于“排到池塘,现又脏又臭,不能使用”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因该处地形复杂,部分污水未直接接入管网,而是经由池塘旁暗沟再流入管网,又因暗沟年久失修,存在渗漏溢流的可能。该处池塘位于住户楼下,集雨面积较小,导致长期死水,水质可能变差。因此,群众反映排到池塘,现又脏又臭,不能使用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大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董如荣
责任单位:大安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大安区三多寨镇党委书记陈浩

关于“三多寨镇南北街(进南门的100米)街边居民生活污水和餐馆污水没有集中收集处理,排到池塘,现又脏又臭,不能使用”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暗沟渗漏溢流问题,立即由三多寨村作为业主,组织实施管网建设项目,补充新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均通过管网进行收集,不再通过暗沟进入主管网(整改时限:2023年1月15日前)。二是由镇级相关部门、村、社区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及时排查处置污水溢流、乱排等问题,减少池塘蓄水,避免长期死水导致水质变差。(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51SD20LD1219ZG13高新区小区门口原有的垃圾库影响居民生活,现小区正在旧房改造,希望对小区垃圾每天进行清运,将原垃圾库拆除。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小区门口垃圾库”为白果小区门口垃圾周转点,因要满足于白果小区、小香居、市场新村、春上人家等四个小区42栋1635户居民生活垃圾临时转运存放的需求,经了解大多数居民的意见后,于2013年选址建设,面积约15平方米,位于白果小区大门入口左侧。
2.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白果小区垃圾周转点用于各楼栋生活垃圾转运前的一个收集点,虽已优化垃圾收集和清运时间,但在垃圾收集和清运过程中,垃圾异味和周转点卷帘门噪音对周边居民生活仍存在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副主任 朱军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市高新区学苑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星雨

整改情况:
关于群众投诉“小区门口原有的垃圾库影响居民生活,现小区正在旧房改造,希望对小区垃圾每天进行清运,将原垃圾库拆除”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学苑街道、白果社区就该垃圾周转点存在必要性、选址原因、日常管理等向居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居民理解支持。
二是加强垃圾转运管理。学苑街道会同高新区城建局、城管大队督促物业公司、清运公司及时收集小区内垃圾并按时转运,将垃圾周转点存放时间压缩在两小时内,垃圾转运后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三是进行硬件设施改造。对该垃圾周转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拓宽环卫车辆作业空间,完善排水系统,改善垃圾周转点环境卫生硬件设施条件。(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
四是持续加强日常监督。学苑街道将联合高新区城建局、高新区城管大队等部门加强对该垃圾周转点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监督,及时收集群众反馈问题,妥善解决处理。

152SD20LD1219ZG14荣县离双龙水库高60米的崖上,有100多亩果园林,用鸡粪浇灌,影响水库水;水库周边征地四年,未按征地时要求建设,现在成了荒山,环境改变对水库有影响;青龙村办公室周边将农田改为养鱼虾和建果园林,不符合国家政策;长山镇原八行村6组九棚山“国色造林”种植的树林,现被承包人砍伐后栽种陈果园林,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被投诉对象一实为荣县长山镇天禾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禾农业),地址位于荣县长山镇双河村16组,主要从事水果种植、销售和旅游开发,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查看详情MA68WP0G9E,法定代表人:胡X,该公司从2019年年底起,通过流转群众土地,在长山镇双河村、青龙村交界处的九棚山,从事花果种植。
(2)被投诉对象二为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县水投),地址位于荣县旭阳镇桂林街347-6号,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查看详情6627697678,法定代表人:庞X,该公司从2018年起,在长山镇青龙村建设实施荣县长山镇双龙桥水库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双龙桥建设、大坝建设等。
(3)被投诉对象三为荣县长山镇青龙村村民周国洪,该村民从2016年起,在长山镇青龙村10组(现青龙村7组)流转群众土地42.784亩,用于发展稻虾稻鱼种养殖。
2.调查核查情况。
(1)关于“离双龙水库高60米的崖上,种植100多亩果园林,用鸡粪浇灌,影响水库水”问题。经调查:该处果园前期确实存在利用农家肥浇灌果树现象,经约谈后,目前,该处果园已处于撂荒状态,果树长势差、现场杂草丛生,现场未发现鸡粪浇灌果树痕迹,根据四川瑞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出具的《荣县农村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千人万吨)第4季度水质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双龙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标准,未发现对水库水质有影响。群众反映的该项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征地后成荒山,环境改变对水库有影响”问题。经调查:荣县水投于2018年在长山镇青龙村建设荣县长山镇双龙桥水库建设工程,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通过流转群众土地建设有15亩堆料场,2020年,项目交通大桥部分完工后,因项目尚需进一步建设双龙水库大坝,故未对堆料场进行复耕,仍逐年支付土地流转费,现场查看发现:堆料场处于撂荒状态,已长满杂草,生态植被未被破坏,环境无明显改变,根据四川瑞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出具的《荣县农村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千人万吨)第4季度水质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双龙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标准,未发现对水库水质有影响。群众反映的该项问题不属实。
(3)关于“农田改为养鱼虾和建果园林,不符合国家政策”问题。经调查,经调查,长山镇青龙村办公室周边农田,是通过实施荣县长山镇2016年现代农业项目(青龙村)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完工后,长山镇青龙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周国洪,通过土地流转方式承包了42.784亩,用以发展稻田综合种养(稻虾稻鱼模式),经营模式属四川鱼米之乡重点推广模式,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未发现存在将农田改建为果园林现象。群众反映的该项问题不属实。
(4)关于“国社林被承包人砍伐后栽种成果园林”问题。经调查,原荣县长山镇八行村6组(现长山镇双河村16组)九棚山林地,是1974年国社合作造林时建设的,签订有《国社合作造林合同》,合同约定“林权归国家、地权仍属生产队所有”,根据荣县林业局国有林场2016-2021年规划设计,该林地已分批办理《砍伐许可证》进行砍伐,砍伐后,林权自然消失,土地还归生产队集体所有,依据《林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发展以生产果品、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林产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进行果林种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群众反映的该项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虞芳;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长山镇党委书记伍宏。
整改情况:
关于“离双龙水库高60米的崖上,种植100多亩果园林,用鸡粪浇灌,影响水库水”问题。
整改措施:
1.责成荣县长山镇天禾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严禁在双龙水库库边新增果树种植面积,对已种植的果树,严禁施用农药化肥、农家肥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肥料,严禁其他人为活动污染水源。(长期坚持)
2.责成荣县长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双龙水库的巡查监管,严格禁止污染水源行为,防止水库水质被污染。(长期坚持)
3.责成荣县水务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四川弘泽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加强双龙水库日常清漂保洁,不定期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长期坚持)

153SD20LD1219ZG15高新区底楼住户经营麻将馆,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未得到处理。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被投诉对象为燕子茶坊家庭麻将馆,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1096号都市森林小区3栋1单元1楼1号底楼,用房为2022年11月租用,使用面积90平方米,共有机械麻将桌8张。
2、现场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高新公安分局自2019年以来未接到110投诉燕子茶坊家庭麻将馆噪音扰民警情。2022年12月16日,现场检查时,燕子茶坊正在经营,内有居民正在喝茶打牌娱乐,燕子茶坊因近期更换隔音门、窗,夜间未营业。12月16日下午16时05分,高新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燕子茶坊家庭麻将馆噪音进行了检测。经检测,燕子茶坊家庭麻将馆噪音检测结果为60dB(A),虽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查看详情—2008)表1中2类昼间标准限值要求,但在麻将馆开门打麻将娱乐时能听见打麻将产生的噪音,对周围群众会造成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魏家鲜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副局长朱建勇

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强化宣传引导。由高新公安分局继续汇同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利用小区公告栏公开张贴宣传提示等举措,开展常态化噪音扰民及防火、防盗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群众控制打牌娱乐时间,及时制止超时间打牌娱乐活动、噪音扰民等行为,形成共治共建的良好氛围。(长期坚持)
二是督促业主严格控制娱乐时间和噪音。由高新公安分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采取日常巡查和联合检查方式,督促麻将馆每日12:00-14:00和22:00-6:00以后停止打牌娱乐,同时采取安装门窗隔音条、打牌娱乐活动期间关闭门窗等措施,减少噪音对小区居民的影响。(2022年12月30日完成整改)
三是督促物业公司履行职责。高新公安分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督促物业公司落实日常巡查,履行职责加强宣传,及时发现、制止麻将馆噪音扰民行为。(长期坚持)

154SD20LD1219ZG16高新区小区门口原有的垃圾库影响居民生活,现小区正在旧房改造,将原垃圾库拆除,希望对小区垃圾每天进行清运。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小区门口垃圾库”为白果小区门口垃圾周转点,因要满足于白果小区、小香居、市场新村、春上人家等四个小区42栋1635户居民生活垃圾临时转运存放的需求,经了解大多数居民的意见后,于2013年选址建设,面积约15平方米,位于白果小区大门入口左侧。2.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白果小区垃圾周转点用于各楼栋生活垃圾转运前的一个收集点,虽已优化垃圾收集和清运时间,但在垃圾收集和清运过程中,垃圾异味和周转点卷帘门噪音对周边居民生活仍存在一定影响。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工业区管理办副主任 朱军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人:自贡市高新区学苑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星雨

整改情况:
关于群众投诉“小区门口原有的垃圾库影响居民生活,现小区正在旧房改造,希望对小区垃圾每天进行清运,将原垃圾库拆除”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学苑街道、白果社区就该垃圾周转点存在必要性、选址原因、日常管理等向居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居民理解支持。
二是加强垃圾转运管理。学苑街道会同高新区城建局、城管大队督促物业公司、清运公司及时收集小区内垃圾并按时转运,将垃圾周转点存放时间压缩在两小时内,垃圾转运后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三是进行硬件设施改造。对该垃圾周转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拓宽环卫车辆作业空间,完善排水系统,改善垃圾周转点环境卫生硬件设施条件。(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
四是持续加强日常监督。学苑街道将联合高新区城建局、高新区城管大队等部门加强对该垃圾周转点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监督,及时收集群众反馈问题,妥善解决处理。

155SD20LD1219ZG17荣县花语公司排放废气污染环境。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实为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007298118018,注册地址;为四川省自贡市南岸科技新区4栋7楼。生产地址位于荣县来牟镇鸽子村2组。该公司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工业助剂,表面活性剂,化妆品原料;进出口业务。2022年12月16日、17日、21日,工作专班到现场进行检查。
2.调查核实情况。
(1)荣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围绕厂区围墙内外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未发现该公司设置有废水排口及废水外排。排查情况:①该公司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进入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循环池中循环使用;②在生产过程中清洗物品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③初期雨水由雨水沟进入雨水收集池后用于生产用水。
(2)工作专班到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和走访,并查看了该公司近几年来的废气检测报告,均显示达标排放。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委托由四川中明环康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有组织排放监测,锅炉尾气排放结果为达标(监测报告编号:CDZH(环)-2022-J1095)且2022年12月17日委托四川瑞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采样监测的结果显示废气达标(监测报告编号:瑞兴环(检)字﹝2022﹞第2200号)。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在生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实测浓度为67-70mg/m3,废气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责任领导:荣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但海君;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荣县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泽明

整改措施:
1、开展立行整改。责成四川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荣县来牟镇生产基地在2022年12月30日前进行一次燃气锅炉的全面检查,严格按照《燃气蒸汽锅炉操作规程》执行,定期开展对燃气锅炉的年检和废气的监测,做好燃气锅炉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燃气锅炉正常运行,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已于2022年12月18日制定整改方案;
2、落实属地责任。荣县来牟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治理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情况和及时解决问题。
3、落实监管责任。荣县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维护,确保废水零排放,废气达标排放。县生态环境局、县科技经信局等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在日常检查巡查中,一旦发现企业存在环保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156SD20LD1219ZG18沿滩区晶泽汐樾一期别墅最左边紧挨小区一栋的别墅圈占绿化带,违规建设。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晶泽汐樾小区地处沿滩区沿滩新城古盐道街536号,属卫坪街道梁家坝社区管辖,开发建设单位为自贡市晶泽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晶泽实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四川丽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丽都物业)。该小区占地面积288亩,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共有45栋1822户,其中1栋-6栋、28栋-30栋栋为高层,共10栋1530户;12栋-26栋、36栋-45栋为叠拼,共25栋252户,7栋-11栋、31栋-35栋为联排别墅,共10栋40户。该小区于2020年建成,截至目前已入住约300户,多为高层住户。
2.现场调查情况
经全覆盖实地走访该小区别墅区,发现有2户别墅住户已入住,不存在占用绿化空间行为。有10户正在进行装修,其中7-2号、9-2号、10-1号、31-1号、32-1号、33-1号、34-1号、34-2号共8户按照丽都物业要求,申领了装修许可证,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封闭打围,经对打围区域内外勘查,均未发现有侵占绿化的行为。群众反映的“晶泽汐樾一期别墅最左边紧挨小区一栋的别墅”为24-2号,该户业主违规使用木质篱笆圈占了小区绿化约10平方米,改造成菜园,栽种了蔬菜。群众反映的“晶泽汐樾小区别墅底楼住户圈占绿化带,违规建设”问题为11-2号业主对一层绿化空间违规浇筑了砖围墙,破坏了原有绿地约10平方米。调查发现晶泽汐樾小区存在2户业主圈占绿化带,违规建设。
责任领导:沿滩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陈永航
责任单位: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卫坪街道办事处主任彭臣
整改情况:
一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卫坪街道办事处对晶泽汐樾小区别墅住户进行全覆盖走访,现场勘验装修情况。对涉及圈占绿化用地违规建设的24-2号、11-2号业主,通过社区劝导、法律宣传,均已于12月21日自行拆除。(整治时限:2022年12月21日已完成整改工作)
二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卫坪街道办事处约谈丽都物业公司,要求加强业主装修许可和装修公司备案管理,通过常态巡查、定期报告、材料管控等方式,确保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卫坪街道办事处加大协同配合力度,定期对晶泽汐樾小区开展联合排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57SD20LD1219ZG19大安区队长胡正书开垦山坡,修建洗车场,将弃土填平农田;胡正书转卖土地,占用农田用于修建回农场社区办事大厅。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实为付XX,男,63岁,汉族,群众,2019年当选为红艳村8组组长。2018年红艳村8组为了方便本组村民晾晒谷物,将镇卫生院前面的山坡平整出来作为红艳村8组集体的晒坝场。2021年红艳村8组为了增加集体收入,在该晒坝上建设了一个小型自动洗车场。该自动洗车场地块属集体建设用地,但未办理相关手续,在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整改下,同年红艳村8组已将相关自动洗车设备拆除。
2.现场核查情况:
1.关于“红艳8组队长胡正书开垦山坡修建洗车场将弃土填平农田”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自动洗车场未运营,现场只剩一个棚架。开垦的弃土就地用于了晒坝的建设。因此,群众反映胡XX开垦山坡,修建洗车场属实,将弃土填平农田不属实。
2.关于“胡正书转卖土地,占用农田用于修建回龙场社区办事大厅”问题。
经调查核实,根据大委组报〔2022〕56号文件要求,2022年回龙场社区办事大厅将选址新建,地点位于镇卫生院对面(红艳村8组),该地块属回龙镇城镇开发边界内,为一般农田,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为了加快社区办事大厅建设,回龙场社区和红艳村8组暂时签订了《集体土地租赁协议》,在申请办理土地占用审批手续时签订《占地补偿协议》,目前,该项目建设已启动办理土地占用手续。因此,群众反映“胡正书转卖土地,占用农田用于修建回龙场社区办事大厅”不属实。
责任领导: 大安区委常委、区统战部部长唐正涛
责任单位:大安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王贵勇、 回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 宇
整改情况:
关于“回龙镇卫生院红艳8组队长付正书开垦山坡,修建洗车场,将弃土填平农田;付正书转卖土地,占用农田用于修建回龙场社区办事大厅”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将洗车场剩余棚架进行拆除。二是及时启动回龙社区办事大厅土地占用手续。

158SD20LD1219ZG20沿滩区晶泽汐樾小区别墅底楼住户圈占绿化带,违规建设。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晶泽汐樾小区地处沿滩区沿滩新城古盐道街536号,属卫坪街道梁家坝社区管辖,开发建设单位为自贡市晶泽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晶泽实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四川丽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丽都物业)。该小区占地面积288亩,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共有45栋1822户,其中1栋-6栋、28栋-30栋栋为高层,共10栋1530户;12栋-26栋、36栋-45栋为叠拼,共25栋252户,7栋-11栋、31栋-35栋为联排别墅,共10栋40户。该小区于2020年建成,截至目前已入住约300户,多为高层住户。
2.调查核实情况
经全覆盖实地走访该小区别墅区,发现有2户别墅住户已入住,不存在占用绿化空间行为。有10户正在进行装修,其中7-2号、9-2号、10-1号、31-1号、32-1号、33-1号、34-1号、34-2号共8户按照丽都物业要求,申领了装修许可证,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封闭打围,经对打围区域内外勘查,均未发现有侵占绿化的行为。群众反映的“晶泽汐樾一期别墅最左边紧挨小区一栋的别墅”为24-2号,该户业主违规使用木质篱笆圈占了小区绿化约10平方米,改造成菜园,栽种了蔬菜。群众反映的“晶泽汐樾小区别墅底楼住户圈占绿化带,违规建设”问题为11-2号业主对一层绿化空间违规浇筑了砖围墙,破坏了原有绿地约10平方米。调查发现晶泽汐樾小区存在2户业主圈占绿化带,违规建设。
责任领导:沿滩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陈永航
责任单位:沿滩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卫坪街道办事处主任彭臣
整改情况:
一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卫坪街道办事处对晶泽汐樾小区别墅住户进行全覆盖走访,现场勘验装修情况。对涉及圈占绿化用地违规建设的24-2号、11-2号业主,通过社区劝导、法律宣传,均已于12月21日自行拆除。(整治时限:2022年12月21日已完成整改工作)
二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卫坪街道办事处约谈丽都物业公司,要求加强业主装修许可和装修公司备案管理,通过常态巡查、定期报告、材料管控等方式,确保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卫坪街道办事处加大协同配合力度,定期对晶泽汐樾小区开展联合排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59SD20LD1219ZG21富顺县赵化镇整个镇上自来水水质很差。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赵化镇自来水由赵化中心水厂供应,由县属国企富洲水务集团负责管理,水厂建于2015年,处理能力4500m3/d,采用反应、沉淀、过滤、消毒常规工艺处理,供应赵化镇和安溪镇4万余人饮水。水厂水源地为金银窝水库,库容169万立方米,属小(一)型水库。目前全县水厂均由富洲水务集团运营,富洲水务集团按照行业管理要求,为赵化中心水厂办理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和验收。
2.调查核实情况
赵化中心水厂配备了工作人员5名和1个水质快检室,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建立了水厂每日水质快检、农村饮水检测中心水质月检、县疾控中心水质季检机制,据2022年11月23日富顺县疾控中心监测报告、2022年12月15日—21日水厂水质快检报告显示,近期赵化中心水厂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2022年12月20日,富顺县农村安全饮水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在赵化中学校现场取水样检测,经检测水质合格。赵化中心水厂自2022年10月以来因供水管网爆管、水厂清洗水池等缘由,不同区域持续3小时以上的停水情况共有15次,停水至恢复供水过程中,供水管网内水压变化频繁,造成管道内壁附着物被冲刷进入水中。因此,在停水后的供水初期存在水质浑浊的情况。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旭;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富顺县水务局局长赵善德、富顺县赵化镇人民政府镇长林元文。
关于“赵化镇整个镇自来水水质很差”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责令富洲水务集团和赵化中心水厂强化供水管理,严格遵照制水工艺流程生产,加强水质监测,完善管网巡查和抢维修制度,增加管网巡查频次,发现爆管情况限时处置,并在停水至恢复供水期间加强管网冲洗。(长期坚持)
二是做好群众宣传,富洲水务集团要积极联合属地镇乡、街道,及时向群众预报停水信息,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群众发送停水后注意事项及用水常见问题答疑。(长期坚持)

160SD20LD1219ZG22沿滩区晶泽汐樾小区别墅底楼住户圈占绿化带,违规建设。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晶泽汐樾小区地处沿滩区沿滩新城古盐道街536号,属卫坪街道梁家坝社区管辖,开发建设单位为自贡市晶泽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晶泽实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四川丽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丽都物业)。该小区占地面积288亩,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共有45栋1822户,其中1栋-6栋、28栋-30栋栋为高层,共10栋1530户;12栋-26栋、36栋-45栋为叠拼,共25栋252户,7栋-11栋、31栋-35栋为联排别墅,共10栋40户。该小区于2020年建成,截至目前已入住约300户,多为高层住户。
2.现场调查情况
经全覆盖实地走访该小区别墅区,发现有2户别墅住户已入住,不存在占用绿化空间行为。有10户正在进行装修,其中7-2号、9-2号、10-1号、31-1号、32-1号、33-1号、34-1号、34-2号共8户按照丽都物业要求,申领了装修许可证,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封闭打围,经对打围区域内外勘查,均未发现有侵占绿化的行为。群众反映的“晶泽汐樾一期别墅最左边紧挨小区一栋的别墅”为24-2号,该户业主违规使用木质篱笆圈占了小区绿化约10平方米,改造成菜园,栽种了蔬菜。群众反映的“晶泽汐樾小区别墅底楼住户圈占绿化带,违规建设”问题为11-2号业主对一层绿化空间违规浇筑了砖围墙,破坏了原有绿地约10平方米。调查发现晶泽汐樾小区存在2户业主圈占绿化带,违规建设。
责任领导:沿滩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陈永航
责任单位: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卫坪街道办事处主任彭臣
整改情况:
一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卫坪街道办事处对晶泽汐樾小区别墅住户进行全覆盖走访,现场勘验装修情况。对涉及圈占绿化用地违规建设的24-2号、11-2号业主,通过社区劝导、法律宣传,均已于12月21日自行拆除。(整治时限:2022年12月21日已完成整改工作)
二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卫坪街道办事处约谈丽都物业公司,要求加强业主装修许可和装修公司备案管理,通过常态巡查、定期报告、材料管控等方式,确保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卫坪街道办事处加大协同配合力度,定期对晶泽汐樾小区开展联合排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61SD20LD1219ZG23荣县2019年眉山市与内江市市民到该村承包土地建煤厂,现已停产,土地荒废几十亩未复耕。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投诉对象为荣县于佳矿山建材厂,成立日期为2002年5月9日,经营范围为高岭土开采、销售;建筑材料零售。类型为普通合伙企业。取得有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原法人为唐XX,后因长期停产、股东纠纷等问题,2022年12月9日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潘XX。
2.调查核实情况
(1)荣县于佳矿山建材厂2019年与村民小组和部分村民签订土地租用协议,流转原于佳乡毛桥村1组(现双古镇楠木村1组)林地、土地18亩。后在未取得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于2020年9月起陆续开始进行平场作业,占用林地9亩、耕地10余亩和部分荒山拟用于修建厂房。2022年6月20日,该企业因未经审批造成林地破坏被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接受处罚后,荣县于佳矿山建材厂按要求在林地上补植了桉树苗及部分成龄树木。由于树间杂草生长较多,少量补植的树苗未能成活,原有耕地部分处以撂荒状态,未种植农作物。
责任领导:荣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吉飞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双古镇人民政府冯俊飞

整改措施:
1.责成荣县于佳矿山建材厂进一步补植树苗、清除杂草,保证成活率,尽快恢复林地。(整改期限:2023年3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责成荣县于佳矿山建材厂及时对耕地区域实行耕种作物,避免撂荒闲置。(整改期限: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162SD20LD1219ZG24荣县快速通道建设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修建搅拌站,产生扬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荣县青阳街道办朝阳村(小地名:鹅公顶),是由荣县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主管部门是荣县交通运输局)承建的荣县快速通道建设项目(一标),该项目由公路部分和机养中心两部份组成,该项目涉及桥梁有旭水河大桥、内威荣高速跨线桥、刘家沟大桥三座。据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介绍,根据施工需要拟在K6+880处设置水泥混凝土临时拌和站。该项目设计上已明确桥梁采用自拌水泥混凝土。
2.调查核实情况。
(1)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地批文(川府土〔2020〕60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批复,该处已不属于农用地,反映的占用农用地情况不属实;
(2)现场目前在施工基础阶段,现场没有实施场地硬化,有土石方开挖作业,现场降尘设施设备不完善,现场产生扬尘,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学峰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徐凤初
一、关于“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荣县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2月21日,对自贡荣畅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自环法荣县立字〔2022〕13号),对该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问题开展调查,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置,现场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的污染防控措施进行现场管理;
2.整改措施:
(1)搅拌站现场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并做好现场的管护,确保过往群众安全;(2)书面函告业主主管局抓紧完善项目环评相关手续,并督促现场按要求整改到位,注重后期监管,县生态环境局、县自规局、县综合执法局、青阳街道办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处置力度。
二、关于“产生扬尘”的问题。
整改措施:
1.搅拌站现场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并做好现场的管护,对现场建筑材料进行规范堆放并进行覆盖,现场没有硬化的裸土进行覆盖,增设现场保洁人员;
2.今后在取得相关批准手续后进行施工时,严格施工现场环保相关要求,执行“六必须六不准”,配备配齐降尘设施设备,加强现场扬尘管控。

163SD20LD1219ZG25荣县垃圾池和养兔场导致空气污染,滋生大量蚊蝇,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柏林村6组养兔场位于小地名岩洞湾处,始建于2011年,2015年和2020年两次扩建,现占地规模600平方米,目前种兔存栏量1200只,商品兔存栏量25000余只,日产兔粪约400公斤,兔粪采取干湿分离。依据养兔场人员提供经营执照显示该养兔场名叫权艺养殖场,注册日期2019年9月25日,登记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张X,经营场所为原荣县旭阳镇劳动村3组(现荣县梧桐街道柏林村6组)经营范围兔养殖与销售。养兔场日常管理由张X的公公婆婆两人打理。
2.调查核实情况。2022年12月20日与12月22日,分两次由荣县经开区主任邹小彬带队,荣县梧桐街道、荣县农业农村局、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陪同和荣县梧桐街道牵头,荣县农业农村局、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对柏林村6组垃圾池和养兔场导致空气污染,滋生大量蚊蝇,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情况进行了调查走访。经查勘,周围没发现垃圾池;权艺养殖场的养兔场存在兔粪外堆情况,现场伴随有明显刺鼻气味和苍蝇。邀请自贡市第三方检测机构四川瑞兴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养兔场周边空气进行现场抽样臭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权艺养殖场周边空气臭气浓度并未达到污染空气环境浓度。群众反映“养兔场导致空气污染,滋生大量蚊蝇,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荣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邹小彬;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荣县梧桐街道党工委书记杨昊。
关于“养兔场导致空气污染,滋生大量蚊蝇,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问题。
整改措施:
1.现场督促,立查立改。一是2022年12月20日现场发现养兔场外堆积有兔粪一堆,检查组现场责令兔场负责人要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立即整改,并要求业主对兔粪便进行日清理,不得堆积,2022年12月22日回访时兔粪清理已整改完毕;二是要求养兔场负责人在2023年3月底前完成粪污收集池修建,对养殖产生的粪便和尿液进行入池收集管理;三是要求养兔场负责人要定期对养殖场周边环境进行消毒杀菌灭虫,严防蚊虫滋生,保护养殖场周边生态环境。
2.落实属地责任,常态监督管理。荣县梧桐街道抽调力量与柏林村一同成立巡查专班,定期对辖区内养殖场所进行巡查,督促养殖户合法养殖经营。
3.行业部门监督,强化技术指导。由荣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属地镇街具体实施配合,指导养殖户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对粪污进行农作物种植还田,绿色种养结合,形成生态种养长效机制。

164SD20LD1219ZG26沿滩区该小区空气中长期弥漫难闻气体,尤其12月18日晚至19日早上空气中带有一种令人窒息的气味。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龙湖郡小区位于沿滩区沿滩新城古盐大道,临近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属卫坪街道龙湖远达社区管辖。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为自贡市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远达房产),物业服务企业为自贡市新城物业有限公司(简称新城物业)。总占地面积约200亩,总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于2010年建成,共有53栋2295户。
2.现场调查情况
2022年12月20日,工作专班对龙湖郡小区进行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小区内有明显异味。经对龙湖郡小区部分业主走访调查,有群众反映小区内不定期有一定异味,特别是早晚更为集中。结合对周边群众走访反馈及线索分析,异味有可能来源于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企业生产时不定期排放的废气。
据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龙湖郡小区空气中长期弥漫难闻气体,尤其12月18日晚至19日早上空气中带有一种令人窒息的气味”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沿滩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陈永航
责任单位: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卫坪街道办事处主任彭臣
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处理问题。2022年12月21日,沿滩区卫坪街道办事处联合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对龙湖郡小区进行了全覆盖检查,针对露天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点、车库建渣堆放点、小区化粪池等容易产生异味的区域重点排查核实,未发现导致长期异味的来源。卫坪街道办事处要求新城物业对小区环境进行了全面清理、消杀、除味。(整改时限:2022年12月21日已完成整改)
二是加强环境保护力度。沿滩区卫坪街道办事处要求社区加强生态环境网格化巡查,做好每日巡查记录;物业加大生活垃圾转运频次、及时清理疏通化粪池、定期组织环境卫生大扫除;沿滩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沿滩区卫坪街道办事处建立联合巡查组,不定期对辖区生态环境进行走访巡查。(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是加强协同管理。沿滩生态环境局加强与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对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对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开展常态巡查,严查园区企业违规排放废气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65SD20LD1219ZG27富顺县水库管理者王明权暗中养鱼,偷倒鸡粪到水库,导致水源污染。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沙罗水库位于富顺县永年镇沙罗村,非饮用水水源地,属小(一)型水库,集雨面积4.66平方公里,总库容134万立方米,灌溉面积3500亩,主要功能为农业灌溉等综合利用。该水库由富顺县水务局管理,县水务局委托王某某专人负责水库工程管护、水环境治理、水源管理、汛期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
2.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永年镇沙罗水库的水库管理者王某某暗中养鱼”问题。
经调查沙罗水库存在养鱼情况,王某某于2022年2月期间相继在水库投放了4万尾鲢鳙鱼苗,人放天养,其目的是让鲢鳙鱼捕食水体中浮游生物,起到净化水质的作用。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2)关于“偷倒鸡粪到水库,导致水源污染”问题,
经调查:一、询问水库管护员王某某及走访周边群众没有发现鸡粪养鱼的情况;二、调查了沙罗水库大坝至库尾两岸及水面现状,发现水库水面干净,水库无污染情况。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旭;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富顺县水务局局长赵善德、富顺县永年镇人民政府镇长洪云华。
1.关于“永年镇沙罗水库的水库管理者王某某暗中养鱼”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对管护人王某某的宣传教育,强调水库管护的责任,“严禁肥水养殖,禁止向水库水体投放任何肥料等影响水质的物质”。(长期坚持)
二是富顺水务局、永年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水库监督管理。(长期坚持)
2.关于“偷倒鸡粪到水库,导致水源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富顺县水务局、永年人民政府落实定期巡查,并强化突击巡查、专项巡查和重点巡查等工作;(长期坚持)
二是加强库区及周边环境保护,定期做好清漂工作,确保水库库区水面清洁。(长期坚持)

166SD20LD1219ZG28荣县荣达矿业有限公司在村上倾倒矿渣,破坏林地。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地点实为自贡宏远建材有限公司砖瓦用粘土矿开采项目,项目位于荣县观山镇板桥村9组,实际由荣县荣达矿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自贡宏远建材有限公司砖瓦用粘土矿开采项目相关手续齐全。
2.调查核查情况。2022年12月20日李波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调查发现自贡宏远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份在曾XX承包林地的空地内临时堆放了约500方表土。由于自贡宏远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起停产,堆放于该林间空地内的表土未及时进行处置。自贡宏远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未及时将表土用于矿区复耕、复绿的问题,但不存在破坏林地的情况。
责任领导:荣县县政府副县长李波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荣县观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丁鹏
关于“荣达矿业有限公司在村上倾倒矿渣,破坏林地”的问题。
整改措施:
1. 开展立行整改。责令自贡宏远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将堆放于农户曾XX林地空地内的表土转运至矿区内用于复耕、复绿。截止2022年12月22日,该表土已全部清除,用于了矿区内的复耕;
2、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荣县观山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治理工作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情况,及时解决问题。(长期坚持)
3、落实监管责任。县自规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监督执法力度,把安全隐患整治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做在平时,抓在日常,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长期坚持)

167SD20LD1219ZG29高新区南湖公馆后方修建公园的施工队运输土方,未采取降尘措施。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被投诉对象为鸢山社区山体公园改造项目,位于汇川路与板仓大道交叉口东南侧,用地面积109亩,计划投资1.03亿元。建设和施工单位为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自贡市中大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鸢山社区山体公园改造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5%(其中:配套服务建筑、公厕及管理用房已完成主体施工,正在进装饰工程,园路已完成垫层硬化,场地铺装已完成50%,绿化植物栽植已完成65%)。目前,现场主要进行绿化植物栽植施工,未进行土石方转运。但在植被栽植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到位,存在局部裸土未覆盖、硬化道路有积尘等问题。
责任领导: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建;
责任单位: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责 任 人: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副局长罗忠科、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碧、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林。

整改情况:
关于“南湖公馆后方修建公园的施工队运输土方,未采取降尘措施”的问题。
(一)行政处罚情况:无。
(二)整改措施:
一是由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督促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植被种植作业后的裸土立即进行覆盖。(立查立改)
二是由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联合城管执法大队督促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加强施工进出口管理,对进出车辆进行全面冲洗,并安排专人对周边道路进行常态化保洁。(长期坚持)
三是由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联合城管执法大队、红旗街道加大监管巡查力度,持续督促项目落实各项降尘措施。(长期坚持)

168SD20LD1219ZG30荣县非法占用农用地修建搅拌站。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荣县青阳街道办朝阳村(小地名:鹅公顶),是由荣县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主管部门是荣县交通运输局)承建的荣县快速通道建设项目(一标),该项目由公路部分和机养中心两部份组成,该项目涉及桥梁有旭水河大桥、内威荣高速跨线桥、刘家沟大桥三座。据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介绍,根据施工需要拟在K6+880处设置水泥混凝土临时拌和站。该项目设计上已明确桥梁采用自拌水泥混凝土。
2.现场核查情况。
(1)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地批文(川府土〔2020〕60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批复,该处已不属于农用地,反映的占用农用地情况不属实;(2)现场目前在施工基础阶段,现场没有实施场地硬化,有土石方开挖作业。
责任领导: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学峰
责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徐凤初

1.行政处罚情况。荣县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2月21日,对自贡荣畅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自环法荣县立字〔2022〕13号),对该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问题开展调查,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2.整改措施。搅拌站现场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并做好现场的管护,对现场建筑材料进行规范堆放并进行覆盖,现场没有硬化的裸土进行覆盖,增设现场保洁。

169SD20LX1219ZG31沿滩区沿滩区环保工作不重视,放任居民和企业往釜溪河偷排废物,釜溪河水发臭发黑。剑口村的工地施工期间往釜溪河倾倒渣土和排放工地废物。沿滩区在龙湖生态公园水体周边规划和建设住宅区肆意违建,侵占水体保护区,生活污水渗漏污染卧龙湖。沿滩区所有农贸市场利用违建大棚经营,市场里污水河流,臭气熏天。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 关于沿滩区许多企业和工地及仙市镇剑口村工地的问题
沿滩区釜溪河沿岸共有各类工业企业10家,污水处理厂4家,均已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进行监管。沿线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地3个,分别是:1.文旅·时代昇平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该项目位于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昇平街,由自贡德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四川铭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2.自贡市东部新城(沿滩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项目,该项目位于沿滩城区洪沟A2-09地块,建设单位为自贡市盐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沿滩镇棚户区改造昇平街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沿滩区沿滩镇升坪街,建设单位为自贡市盐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自贡同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群众反映的剑口村工地实为仙市镇箭口村两处施工工地,分别是省道213项目和高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三标段:南岸科技主排污干管釜溪河干管部分)。
2.关于沿滩区龙湖生态公园的问题
投诉案件中反映的龙湖生态公园位于沿滩区沿滩时代大道两侧,南于刚拓宽改造完成的G348富荣产业带临近,北于S206市政道路相连,水域面积约486亩,水岸线长5公里,水最深处达30多米,储水量约200万立方米。龙湖公园周边建有贡爵府、恒大绿洲、龙湖郡、金域龙湖、龙湖半岛、景峰观澜、金湖湾等8个高品质小区,居住人口约5万人。
3.关于沿滩区所有农贸市场的问题
沿滩区目前共有农贸市场19个,其中城区农贸市场5个,城乡农贸市场14个。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2年12月20日至21日,经相关办理人员现场调查核实:
1.关于群众反映“沿滩区环保工作重视不足,今年以来沿滩区许多企业和工地向釜溪河偷排废弃物(例如:仙市剑口村)”的问题。
近年来,沿滩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政治责任,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全力以赴推进气、水、土三大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整体向好,PM2.5和PM10实现连年双降。水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加大雨污分流和截污管网改造,严控污水直排入河、入渠,釜溪河宋渡大桥断面在2021、2022年年均值达到Ⅲ类水质,全区饮用水源达标率达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城乡土壤环境安全可控。辖区内未发生等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2022年12月20日,沿滩生态环境局与区科经局对釜溪河沿岸的部分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污水、固废的处理和转运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向釜溪河偷排废弃物和污水的情况。
2022年12月20日,仙市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唐菁常钰与箭口村支部副书记黄海平到工地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调查核实,仙市镇箭口村目前有两处施工工地,分别是省道213项目和高新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三标段:南岸科技主排污干管釜溪河干管部分),经沿河巡查,两处施工工地在沿河处都修建有道路路基和护坡,这两处工地均未发现有向釜溪河偷排废弃物和渣土的情况。
区住建局到文旅·时代昇平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自贡市东部新城(沿滩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项目、沿滩镇棚户区改造昇平街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现场查勘。经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项目有向釜溪河偷排废弃物的现象。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2.关于群众反映的“沿滩区龙湖生态公园周边有许多居民违建,侵占了水体保护区,导致生活污水渗漏污染水体。”问题。
2022年12月20日,工作专班对龙湖公园进行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公园周边有居民违建行为,公园周边污水管网运行正常,无溢流、漏排情况发生。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该问题不属实。
3.关于群众反映“沿滩区许多农贸市场利用违建搭棚经营,长期污水横流,腐烂的瓜果和动物尸体臭味熏天”问题。
经现场调查,沿滩区依法修建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农贸市场有11个,其余场镇农贸市场经营场地为流转村组土地或经营户自发集中交易形成等历史原因无房屋产权证,黄市镇农贸市场、沿滩过渡性农贸市场等市场存在部分经营户违规搭棚搭伞经营等问题。经过去年迎接央督环保工作开展的农贸市场排污专项整治,全区农贸市场均按要求修建排水沟、沉淀池或化粪池,按照环保规范要求,严格排水排污,对农贸市场内废水废渣进行沉淀过滤后进入排污管道,由于农贸市场水产区经营特点,存在部分摊位地面积水的情况。同时经过近几年创文创卫工作的深入,农贸市场业主及摊贩意识得到了极大提升,市场环境卫生得到了极大改善,不存在“腐烂的瓜果和动物尸体臭味熏天”的现象,菜叶、垃圾清运不及时的情况部分存在。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该问题部分属实。
责任领导:沿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邹家柱
责任单位:沿滩区人民政府
责 任人:沿滩生态环境局局长黄童、沿滩区住建局局长甘以清、仙市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李涛
整改情况:
1.关于“沿滩区环保工作重视不足,今年以来沿滩区许多企业和工地向釜溪河偷排废弃物(例如:仙市剑口村)”的问题
沿滩生态环境局强化对工业企业监管,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功能,及时发现上报并督促业主整改相关环境问题,确保整改到位;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环境违法行为纳入征信,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后惩戒。
住建局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特别是施工单位的环保相关要求,严格打表,落实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责任;建立部门和乡镇协查协管机制;建立在建工地环保施工问题、整改、责任三张清单,举一反三及时跟进相关问题整改,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落实专人强化督导,对辖区内在建工地环保规范化施工进行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污水排放等各项环保要求,全力提升工地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水平。
仙市镇严格落实河长工作责任制,加强日常动态巡查监督,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巡查机制,举一反三,对全镇范围内的沿河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巩固工作成效,防止河道污染,确保全镇水域生态环境河净水清。
2.关于“沿滩区在龙湖生态公园水体周边规划和建设住宅区肆意违建,侵占水体保护区,生活污水渗漏污染卧龙湖”的问题
由卫坪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对龙湖公园周边污水管网的不定期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关于“沿滩区所有农贸市场利用违建搭棚经营,市场里污水河流,臭气熏天”的问题
一是开展联合检查整治。区市场监管局与区综合执法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有农贸市场进行拉网检查,共清理规范违规搭建伞架8处,进行拆卸处理,对市场内垃圾清运不及时、积水现像等情况要求市场主业及时整改。二严格落实农贸市场业主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此次信访举报内容,进行修订、完善了农贸市场经营《责任书》,逐一向业主宣传,共签定《责任书》19份,进一步杜绝违建搭棚经营、违反环保要求等行为。三是沿滩区市场监管局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业主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农贸市场建筑安全、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对发现有违规搭建行为的,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综合执法局处理。

170SD20LX1219ZG32自流井区自流井区所有农贸市场利用违建大棚经营,市场里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自流井区在1公里范围内规划2个同类市场,重复建设浪费土地,集中排放周边污染严重。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 农贸市场方面。自流井区全区共有15个农贸市场,即灯杆坝、龙井、五星街、毛家坝、郭家坳、天花井、大来井、山水名苑、伍家坝、凤鸣苑临时便民摊区、黄桷坪、华兴、仲权、荣边、飞龙峡漆树老街农贸市场。其中规范性市场4个、便民过渡性市场11个。
2. 农产品批发市场方面。群众投诉“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不到一公里规划了两个农贸市场”即川南农产品电商物流园(以下简称:中农联物流园)、西南农商(国际)物流港(以下简称:西南农商市场)共计两个农产品批发市场。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农贸市场方面
(1)关于“利用违建搭棚经营”问题。
经查,自流井区辖区规范性农贸市场不存在违建行为,大来井等便民过渡性市场存在经营户搭建棚伞遮挡太阳、雨水的现象。
(2)关于“市场里污水横流”问题
经查,自流井区辖区山水名苑、五星街、郭家坳、龙井、灯杆坝等市场存在经营户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没有全部截入排污沟渠的现象。
(3)关于“臭味熏天”问题
经查,自流井区辖区各农贸市场由于垃圾清扫保洁时间和转运时间一般安排在9:00-12:00时间段,转运次数少,致使垃圾堆放在垃圾箱和垃圾集中转运点的时间较长(当日12:00-次日9:00),且垃圾集中转运点离过往群众、车辆较近,导致垃圾发酵产生异味。
2.农批市场方面
(1)关于“尤其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不到一公里规划了两个同类市场,重复建设浪费土地”问题。
经调查核实,中农联物流园、西南农商市场为综合性农批市场,非单一性农贸市场。中农联物流园业态侧重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冷链交易;西南农商市场业态侧重果蔬批发交易、大宗粮油仓储物流、冷链仓储物流、电子商务孵化。西南(自贡)国际陆港作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中农联物流园、西南农商市场符合陆港发展物流贸易、仓储(冷链)、临港加工制造的产业定位,紧扣建设自贡川南渝西现代物流港、中欧班列川南集结中心的工作目标,高效集约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且位于不同地块、由不同市场主体分别建设,不存在重复建设问题。
(2)关于“集中排放周边污染严重”问题
经调查核实,中农联物流园、西南农商市场运营过程中,主要排放生活污水、生活固废,生活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舒坪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生活固废由聘请的第三方保洁公司转运到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有集中排放污染周边环境。检查发现,中农联物流园内部分水产经营户违规将水产废水排入雨水沟,影响周边环境。
责任领导: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贾小龙 卢三彬
责任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 自流井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自流井区舒坪街道党工委书记 林诚来;自流井区商务局局长 李德强;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俊英;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燏

整改情况:
一、农贸市场方面
1. 关于“利用违建搭棚经营”问题。
整改措施:
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市场经营商户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完善日常巡查机制,落实专人重点监管,规范商户临时搭建棚伞行为,严禁违规搭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关于“市场里污水横流”问题。
整改措施:
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市场管理方完善市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确保废水规范收集处理。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市场废水收集处理的监管力度,坚决防止废水乱排行为发生。(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3.关于“臭味熏天”问题。
整改措施:
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市场管理方科学规范市场废弃物堆放、清运方式,减少臭味现象发生。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废弃物规范堆放、及时清运,严防乱堆乱扔。(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农批市场方面
1. 关于“自流井区在1公里范围内规划2个同类市场,重复建设浪费土地”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自流井区人民政府责成中农现代开发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侵占耕地。(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是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加强对中农现代开发公司项目建设用地的监管,防止发生项目建设非法侵占耕地的违法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关于“集中排放周边污染严重”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自流井区人民政府责成中农现代开发公司加强经营户管理,规范水产废水排放行为,严禁废水乱排乱放。(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是自流井区人民政府责成自流井区工管委牵头,自流井区商务局、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自流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开展业务指导和日常巡查,督促中农汇公司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坚决防止污染环境现象。(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171SD20LX1219ZG33富顺县赵家山1组,姓唐的邻居在某电镀厂带回电解废液,电解废液被到处丢弃,污染土壤,毒死庄稼、竹林,检测出重金属锌、铝超标,请求督促查处。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问题地址是富顺县兜山镇赵家村1组,其反映的姓唐的邻居实为唐某后、唐某平、唐某仲三兄弟。
2.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赵家山1组,姓唐的邻居在某电镀厂带回电解废液,电解废液被到处丢弃,污染土壤,毒死庄稼、竹林”问题
现场调查发现,投诉人所称的竹林面积约10平米,位于投诉人居住的房屋背后,现场有部分竹子枯死,但未发现有电解废液倾倒的痕迹和异味,竹林周边植物也未发现异常死亡。现场没有证据证明竹子死亡原因是被电解废液毒死,也没有证据证明姓唐的邻居或其他人员从电镀厂带回电解废液并到处丢弃、倾倒的行为。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2)关于“检测出重金属锌、铝超标,请求督促查处。”问题
2022年3月9日,富顺生态环境局委托自贡市环境监测站对投诉人家的竹林土壤和井水进行了采样。根据监测报告,土壤样品中镍的监测数值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108)规定的风险筛选值。
调查结论: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富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蒋娓
责任单位:富顺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局长袁渊、富顺县公安局副局长马毅、富顺县兜山镇人民政府镇长邓焕平
1.关于“赵家山1组,姓唐的邻居在某电镀厂带回电解废液,电解废液被到处丢弃,污染土壤,毒死庄稼、竹林”的问题
整改措施:
富顺县公安局兜山派出所加强对赵家村1组的治安巡逻,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长期坚持)
2.关于“检测出重金属锌、铝超标,请求督促查处”的问题
整改措施:
兜山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该竹林地块的风险管控,劝导群众加强日常清扫,避免垃圾堆积造成污染。(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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