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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北出入口文化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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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 发布时间 2015/7/1
招标业主孝感市孝南区新铺镇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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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北出入口文化广场工程已由孝南发改社[2015]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编号:XGXNZTB-2015-087,[(2015)D0701-87孝南],招标人为孝感市孝南区新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通过互联网客户端进行网上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107国道与黄孝路交汇处(5路公交车终点站);项目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4980平方米,广场设计建设有音乐喷泉﹑健身器材及景观绿化﹑停车场等,其中绿化面积占50﹪以上;招标范围为图纸设计内容;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工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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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曾独立主持过类似项目管理工作,并承诺项目经理只在本项目任职。
3.3列入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处罚期未满的,不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5、投标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5年7月1日8时30分00秒至2015年7月6日17时30分00秒 ,投标单位登录招投标系统互联网客户端,选择投标报名的项目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可在CA报名系统客户端中下载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方法及资料费缴纳办法
6.1 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在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孝感市孝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孝感长征支行
账 号:150*****010*******查看详情
联系电话 : ****-*******查看详情
6.2 投标申请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后,须登录孝感CA互联网登录客户端确认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必须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确认),未按规定按时确认或项目确认错误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申请人须于本工程开标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7月21日上午9时30分00秒,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孝感市孝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2本工程的开标时间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孝感市孝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公开进行,本工程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带齐以下资料:①投标保证金缴纳单;②投标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证明;③拟派项目经理职称证书;④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孝感市孝南区新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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