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工业碳酸钠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详见: 2015年6月工业碳酸钠等公开招标明细附表)
序号 | 标书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区号0812) | 备注 |
1 | PGYTXGF********查看详情 | 硫酸铵 | 1 | 张延鞍 | *******查看详情 | 西钢钒 |
2 | PGYTXGF********查看详情 | 工业硫酸 | 1 | 杨碧清 | *******查看详情 | 西钢钒 |
3 | PGYTPGF********查看详情 | 工业硫酸 | 1 | 杨碧清 | *******查看详情 | 攀钢钒 |
4 | PGYTPGF********查看详情 | 工业碳酸钠 | 1 | 张延鞍 | *******查看详情 | 攀钢钒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生产制造本产品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3.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需满足以下要求: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200万元;流通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100万元。(注册资金必须满足要求,否则不可参与本次公开招标)。
3.3、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报告。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3.4、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项目要求
本次招标必须按报价明细表项目全部报价,报价不全者或有不平衡报价视为废标。
4.1、送货地址:送到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表。
4.2、送货地址:验收方式:按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约定的验收方式。
4.3、付款方式:实行先货后款,以货币/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4.4、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文本向攀枝花市东风(原供应分公司)二楼208室购买招标文件:
⑴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⑵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说明:须注明购买招标编号、名称);
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500元(根据招标文件具体标的额收取标准收取),售后不退。经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通过银行缴纳标书费,并将交款凭证扫描后发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后领取招标文件。
帐户名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沙湾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8日17:30整,地点为攀枝花市东风(原供应分公司)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成都分公司
联系 人:罗珊
电 话:(0812)*******查看详情电 邮:*******查看详情@qq.com
传 真:(0812) *******查看详情
地 址:攀枝花市东风(原供应分公司)二楼2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