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PYSTJS-2015-025
一、 建设单位: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水头镇静凉村村民委员会
二、工程名称:平阳县水头镇静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
三、批准文件:平发改北港批【2015】13号
四、 工程概况:工程总造价约53万元(其中管材、检查井、玻璃钢化
粪池等为暂定价,具体以县统一采购价为准,不再进入下浮)。
五、 工程地点:水头镇静凉村
六、招标内容、范围:排污管网工程、玻璃钢化粪池、处理池、道路破除及修复等。
七、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工程质量为合格,工期70日历天
八、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市政、建筑专业)或环保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其它要求: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企业资质证书上登记的其他负责人之一(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九、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提交资料:
(1)单位介绍信、投标报名表(一式三份);(2)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3)项目管理班子(五大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监员、技术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十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 1 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30
2015年7月 2 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30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新河中路230号2楼)
十二、代理单位联系人:章俊义 联系电话:188*****089
十三、建设单位:周崇浞(镇生态办) 手机:137*****370
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水头镇静凉村村民委员会
平阳县水头镇招投标中心
2015年6月29日
静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 | 发布时间 | 2015/7/1 | ||
招标业主 | 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