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游县公证处二手房资金监管账户(专户)开立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20]10号)、《龙游县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龙财预执〔2018〕142号)等有关规定,浙江省龙游县公证处面向县内符合条件银行进行二手房资金监管账户(专户)开立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LYCG2023YX-012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龙游县公证处二手房资金监管账户(专户)开立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选择银行 (家) | 简要规格描述 |
浙江省龙游县公证处二手房资金监管账户(专户)开立项目 | 合同签订后暂定5年 | 1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人民银行2020年或2021年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2.在县域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01日至2023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网上下载)。
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3.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免费下载。
4.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至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2楼3号开标室(龙游县龙翔路原香溢市场西大门)。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2楼3号开标室。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龙游县公证处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太平西路121号舒心馆
项目联系人:卢女士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广和商务楼3楼306室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570-*******查看详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女士
浙江省龙游县公证处
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1日
附件信息:
138.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