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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华洋金属加工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土壤污染 风险评估 地块

所属地区 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 发布时间 2023/2/20 关键词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地块   近期更新37026项目点击关注“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地块”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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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西省地质局第十地质大队(原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九一二大队)对贵溪市华洋金属加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风险评估,编制土壤污染状况风险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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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溪市华洋金属加工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项目

2.项目地址:位于贵溪市白田乡港黄村,距离贵溪市中心约18km。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13′59.50″、北纬28°29′20.72″,占地面积约为约7.48亩(4988.0平方米)。

3.基本情况:贵溪市华洋金属加工厂调查地块属于关闭企业遗留地块,该企业自2002年投产到2018年关闭,生产期间主要以废杂铜为原料,采用阳极炉熔炼生产阳极铜,停产关闭后地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2020年5月,地块启动初步调查工作,于2020年9月完成地块初步调查报告评审工作;

于2020年11月,地块启动详细调查工作,2021年10月前,有关部门按照规范要求对现场进行了清理,现场清理后,项目组于2021年10月中下旬再次踏勘现场进行了补充调查,主要针对地块内设备拆除及清理后前期详细调查过程中未能采样的区域进行了补充调查,补充土壤监测点位7个,测试因子为镉、铅、砷、汞、锌、pH,于2021年12月,完成地块详细调查报告评审工作;详细调查后,结合详细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并参照《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大纲》(暂行)赣环土壤(2022)1号文,进行了补充调查,对初步调查阶段超标地下水采样井按照40m×40m的网格密度进行进一步加密布点,共加密布设监测井两个GW6、GW7。

2022年1月进行地块风险评估,2023年1月9日完成了贵溪市华洋金属加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的评审。根据《贵溪市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延续调整后)(2006-2020年),该地块规划为采矿用地,主要用于工矿仓储,且与地块所有权人沟通了解到,本地块未来继续用作工业用地,即对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查看详情-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概况

(1)初步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了6个土壤监测点位;详细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共布设34个(包括地块外点位16个)土壤监测点位。①初步调查阶段,地块内共5个土壤点位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二类用地土壤筛选值,超标因子共5项,主要为重金属污染物(镉、铅、砷、汞、锌)。②详细调查阶段共有13个点位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的第二类用地土壤筛选值,其中10个点位位于地块内,超标因子共5项,主要为重金属污染物(镉、铅、砷、汞、锌)。补充调查针对地块构筑物拆除区域加密布设土壤点位3个,未发现超标因子。因此,结合初调调查及详细调查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土壤总超标点位共18个,地块内土壤总超标点位15个,地块内土壤总超标面积约为4270.8m2,污染深度分布在0~1.8m之间。

(2)根据地下水调查情况,初步调查布设3个地下水点位,详细调查布设5个地下水点位,补充调查布设2个地下水点位。根据调查结果,地存在锌、锰、氨氮、硝酸盐、砷、镉、氟化物等因子检测浓度超过《地下水环境标准》(GB/T*****查看详情-2017)IV类水标准限值。

三、风险评估结论

江西省地质局第十地质大队(原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九一二大队)通过地块调查、污染物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和风险控制值计算等工作,编制了《贵溪市华洋金属加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于2022年1月9日通过专家审查。

风险评估总体结论:本报告将贵溪市华洋金属加工厂地块超过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中所列标准的污染物列为本地块的关注污染物,土壤样品中砷、汞、镉、锌、铅共5种污染物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二类用地土壤筛选值,为风险评估关注污染物;地下水关注污染物共5种,为锌、锰、砷、镉、氟化物,其中氨氮和硝酸盐一方面由于其非本地块生产过程产生的特征污染物,另一方面缺乏氨氮和硝酸盐的相关理化性质参数(如亨利系数等)和毒理性质参数,因此本报告不对氨氮和硝酸盐氮进行风险评估,但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查看详情-2017)IV类水标准限值作为评价标准,调查结果中存在氨氮和硝酸盐的检出浓度超过IV类水标准限值,且周边农田土壤样品及地表水样品均存在污染物超标情况,本地块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风险,虽无法计算对应风险控制值,但同样需要对地块内的地下水进行风险控制。

地块内土壤根据风险表征结果,本地块土壤中砷、汞、镉等3种污染物超风险(致癌风险且/或非致癌风险),超风险土壤深度为0-1.8m,锌未超风险,ALM血铅模型表明地块土壤中的重金属铅风险不可接受;地下水关注污染物砷、镉、锌、锰、氟化物的致癌风险均小于10-6,非致癌危害商均小于1,地下水风险可接受。故土壤中风险不可接受污染物为砷、铅、汞和镉。

地块内超风险土壤深度为0-1.8m,各土层叠加后超风险面积为4613.26 m2,超风险总修复方量为5202.29m3,均为重金属污染。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局对贵溪市华洋金属加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19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贵溪市白田乡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 位于贵溪市白田乡

联系电话:150*****447(张先生)

贵溪市白田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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