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2015-07-01 10:14:11 | |||||
项目名称 | 新华影廊(北京)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二级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GDC-********查看详情********查看详情1 | |||||
项目预算 | 60000.0元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新华影廊(北京)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新华影廊(北京)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开始日期 | 2015-07-01 10:14:11 | |||
联系人 | 徐欢 | 截止日期 | 2015-07-06 10:14:11 | |||
联系电话 | ***-********查看详情 | 送货地点 | 北京西城区宣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10 | |||
联系邮件 | daisyxu@163.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 承担本测评工作的机构应具有国家或北京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推荐证书的等级测评机构。 2. 近二年内承担过电子政务项目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的案例。 3.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查看详情163*****560.doc&type=attachment">********查看详情163*****560.doc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其他信息安全产品 | 项 | 1 | 不需要 | |||
我要竞价 |
新华影廊(北京)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二级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 | 北京市-北京市 | 发布时间 | 201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