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关庙乡“山核桃之乡”建设,根据《关于提前下达金寨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金寨县财政支持特色产业链式发展项目与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金寨县统筹涉农资金股权投资操作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经营主体申请、综合评审认定,计划以股权投资方式实施关庙乡山核桃产业育苗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金寨县同创山核桃开发有限公司。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至3月5日,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联系县林业局林业产业发展中心。联系人:王浩;联系电话:0564-*******查看详情。
???????????????????????????金寨县林业局
????????????????????????????2023年2月27日
关庙乡山核桃产业育苗基地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 关庙乡山核桃产业育苗基地项目 |
实施地点: | 关庙乡大埠口村、关庙村 |
实施单位: | 关庙乡政府 |
建设单位: | 金寨县同创山核桃开发有限公司 |
主管部门: | 金寨县林业局 |
项目负责人: | 舒期颐 吴崇国 |
投资期限: | 2023年3月-2027年2月 |
??????????????????????????????????????二○二三年二月
金寨县山核桃产业育苗基地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金寨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金寨县财政支持特色产业链式发展项目与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金寨县统筹涉农资金股权投资操作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及意义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关庙乡“山核桃之乡”建设,计划安排270万元采用股权投资方式实施大别山山核桃(下称山核桃)产业育苗基地项目。项目实施能够保障山核桃新增发展苗木供应,扩大山核桃产业规模总量,带动山核桃种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含脱贫户、动态监测户)持续发展,做大做强群众长期增产增收产业。
二、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资金270万元,为2023年县级衔接资金。
三、实施主体
根据资金计划,经竞争立项,确定该项目入股主体为:金寨县同创山核桃开发有限公司。
四、支持方向
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金寨县同创山核桃开发有限公司新发展山核桃育苗100亩,保障关庙乡“山核桃之乡”建设及全县新增发展山核桃苗木供应。项目链接关庙乡大埠口、墨园和银山村3个村集体经济发展。
五、项目管理
(一)协议签订
本方案公示到期后,由金寨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农投公司)、金寨县同创山核桃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入股协议,投资期限为4年,前两年按财政投入资金的3%计算年投资收益,后期收益比率根据市场及企业收益情况予以适当调整。收益计算时间从财政资金实际拨付次日起开始,金寨县同创山核桃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协议按时将股权投资收益缴纳到指定账户。
(二)资金支付
本项目资金属于链接村创福公司所有,投资事宜委托县农投公司管理。关庙乡政府受县农投公司委托,依据链接村与县农投公司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县农投公司与经营主体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将财政资金270万元直接支付到金寨县同创山核桃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验收
本项目采取联合评价绩效实现情况方式验收,第一次评价时间为2023年10月,主要评价主要工程建设和设备购置完成情况;第二次评价时间为2024年2月,主要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指标实现情况;以后每年开展一次评价,监测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四)风险防控
1.金寨县同创山核桃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崇国配偶兼股东张爱萍为吴崇国回购股权提供履约担保。
2. 金寨县同创山核桃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满4年回购县农投公司全部股份。县农投公司应主动告知委托村创福公司股权回购情况,村创福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可以向县农投公司收回资金或继续与县农投公司签订资金再委托协议。
3. 县林业局、关庙乡和县农投公司加强项目监管,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投资企业出现危机、陷入困境等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降低风险、减少损失。
六、绩效管理
(一)制定绩效目标
本项目旨在通过股权投资提高山核桃育苗数量,保障关庙乡“山核桃之乡”建设和全县新增发展山核桃苗木供应,扩大全县山核桃种植规模,推动产业做大做强。本项目计划新发展山核桃育苗100亩,培育优质苗木30万株以上,链接受益群众50户以上(其中受益脱贫人口50人以上)。
(二)定期绩效监控
定期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制定必要的纠偏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
(三)结果运用
对绩效实现情况较好的优先享受政府支持政策,无法按时达到预期效果的,县农投公司视情况减少入股期限。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