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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生态环境 督察 保护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 2023/3/6 关键词生态环境督察保护   近期更新33253项目点击关注“生态环境,督察,保护”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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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9日至5月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下沉南宁市开展实地督察,并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书面反馈督察报告。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重点工作来抓,对督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并根据自治区整改方案制定全市整改实施方案,梳理形成18个问题(个性问题5个,共性问题13个)共57项整改措施。截至目前,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含全部5个个性问题),其中3个问题通过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销号备案并按程序完成公示,7个问题正在按程序开展验收销号。余下8个共性问题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并已取得阶段性进展。57项整改措施中,已到整改期限的34项措施均已完成整改。督察期间交办的777件群众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办结738件,阶段性办结39件,整改完成办结率95%。

一、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首府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一)强化思想引领,树牢绿色发展理念

南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和“保护好广西的山山水水,是我们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的殷切嘱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市委、市人民政府始终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市委常委会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一议题,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地,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11月4日,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研究出台《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南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决定》,对加快推进美丽南宁建设、在推进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作出部署。11月6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农生文在全市厅级以上领导和处级主要负责同志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推动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美丽南宁建设,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优势,大力推动绿色转型。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问题整改推进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推动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巩固提升首府生态优势,不断擦亮“中国绿城”金字招牌。?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问题整改

成立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南宁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和“稳生态促转型攻坚战”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市委常委会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先后10次对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具体部署。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出指示批示,并多次深入具体问题整改现场实地进行督导调研。分管市领导坚决扛起行业或领域问题整改责任,进一步强化一线督导检查和部署,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落地。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建立“智慧南宁人大”移动环保监督平台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推进问题整改。

(三)严格督查督办,全面压紧压实责任

???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的责任追究组,根据中央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及具体案卷,以涉及南宁市的个性问题为重点,对履职不到位或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分级分类处理。以严格监督执纪和精准有效问责倒逼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落实,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制定印发《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自查排查和专项整治,查纠整改问题64个。严格督查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列入全市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开展重点督办,实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整改情况,并进一步明晰职责,确保各项任务按质按量完成。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下发督办提醒函、督办函14份,约谈3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问题整改。777件督察交办信访件中,立案处罚57件,罚款金额约325.5万元,立案侦查1件,刑事拘留7人,约谈4人。

(四)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修订出台《南宁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每年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签订《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监督考核,为完成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实保障。注重考察领导干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将党政领导干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运用到日常管理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统筹做好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县(市、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工作。建立市领导分片督导机制,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的6个督导组,每年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开展一次分片督导工作,多层面全覆盖开展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真抓真改。针对个性问题建立处级领导包干、专班包案责任制,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措施、一包到底和问题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问题整改,直至问题完成整改并销号。

(五)强化宣传培训,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年度宣传重点统筹谋划、部署、推动。市委宣传部统筹报、台、网、端、微等平台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宣传报道工作,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重要位置开设“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厚植生态环境优势 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环保督察”等专栏专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播发《利剑出鞘守护青山绿水 压实责任推动绿色发展——南宁市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环境保护宣传稿件5600余篇次,刊登《低碳生活从我做起》等公益广告1.9万条次。2022年2月24日,组织市属媒体刊发《南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公开透明。强化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培训,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党校共开设38个主体班次,培训领导干部约4600人,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环境保护专业课程的学习。同时利用广西干部学院网络学习平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培训全面开展,全市副科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人数比例达到100%。

二、狠抓问题整改,持续巩固提升“中国绿城”品质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

多措并举打好蓝天保卫战。2022年,南宁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7%,优于年度目标1.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5.7微克/立方米,优于年度目标5.1微克/立方米。全年未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2022年,南宁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16位、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第6位,“南宁蓝”成为常态,城市名片越擦越亮。创新模式打好碧水保卫战。2022年,全市主要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100%,8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月月优良,年均值全部为Ⅱ类,邕江水质保持“Ⅱ类水入境,Ⅱ类水出境”,“百里秀美邕江”更添颜值;市、县两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建成区原有38段黑臭水体水质达标率100%。多管齐下打好净土保卫战。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落实各项土壤污染治理和风险管控措施,在全区率先出台《南宁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试行)》,土壤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全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从57吨/日提升至115吨/日。2022年,投资2.7亿元建设163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消除在册农村黑臭水体51条,广西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现场会在南宁召开,入选全国首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

(二)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

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补齐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短板。深入实施地下管网建设大会战。强化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制定《2021—2025年度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逐年组织实施,同步开展排水管网错混接改造、断头管整治、管网清淤修复及暗涵整治,逐步推进地块内部、城中村管网的改造和完善,进一步提高排水管网运行效能。2021年南宁市完成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长度171.7公里,新建和改造雨水管网长度153.2公里,打通市政道路雨污水断头管50处。2022年南宁市雨水管网建设改造长度164.8公里,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长度178.3公里,城市(含武鸣区)污水集中收集率65.32%,同比提高4.38个百分点。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于2021年10月27日开始接收生活垃圾试运行,同年12月底并网发电,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4250吨/日,初步实现建成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横州市六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宾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抓紧实施项目建设。

(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不断解决

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督察交办重点信访问题、个性问题为抓手,标本兼治推动解决重点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助推企业转型。广西新又鲜畜禽有限公司完成问题整改的同时,实现企业增收、村民就业、环境修复,在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上获得三赢,为全面解决全市屠宰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路径。广西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以整改为契机,在完成企业技改、扩建的同时,采取修订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等一系列措施,推动企业管理、企业文化上台阶。整改助力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全市7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短时间内实现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存量大幅下降,按时完成渗滤液削减至调节池容量1/3以下的整改目标;横州市立行立改,率先完成垃圾填埋场综合改造;上林县克难攻坚,坚决完成填埋场库区渗漏点排查及修复任务。整改助推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对全市中央海绵城市试点资金使用情况、全市屠宰行业环境治理情况、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等进行排查,搞清底数、摸透情况、找准问题,完成全市100个海绵城市项目核查工作并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完成全市32家屠宰企业的污染排查整治,印发《南宁市全面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短板及落实环境风险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加快完善全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四)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持续加大

有效管控矿山开采破坏生态问题。强化对生产矿山“边生产,边治理”监督管理,防止产生新的治理欠账。截至目前,矿山开采破坏生态问题得到效管控,全市39座“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清单中,9座已基本完成整改,正在完善销号材料。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通过绿色矿山考核89座,其中已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1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21座,市级绿色矿山67座,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卓有成效。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坚决对五象岭森林公园内的违规设施进行清理并实施生态修复,有效提升森林公园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首府“绿肺”功能,有力维护了森林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为建设宜居宜业的“绿城”南宁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完成国家下发第四批国家湿地公园疑似违建问题核查整改。排查发现自然保护地内违法采石、违规建设等事项37起,完成整改33起。有序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快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统筹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市23个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全部完工,2021年以来已完成投资35.21亿元。

(五)碳达峰碳中和稳妥有序推进

?印发《南宁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将新建的“两高”项目准入和审查程序与“双碳”工作统筹部署。截至目前,除到2025年考核的“降碳”指标外,全面完成涉及南宁市的“两高”项目违规建设问题整改。全力推动“碳中和”数字丝绸之路共建共享平台建设,与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合作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研究。探索开展面向东盟的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组织21家重点碳排放单位完成年度碳排放报告并完成第三方核查。组织4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公布温室气体排放信息。首建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促成847笔金融需求,总融资需求438亿元,总放款87亿元,全市绿色贷款余额2299亿元,占全区48%,同比增速23%。

三、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持续提升首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水平

下一步,南宁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扛起加快推动首府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不断提升绿城生态宜居水平和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持续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首府绿色发展实现更大进展。

(一)强化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系统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实现路径,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底线,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监管,推动生态系统持续优化,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二)持续发力推动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坚持标本兼治,常态长效推进督察整改,坚决整治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围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持续加大投资,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历史欠账。

(三)强化监管执法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持续保持对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执法高压态势,重点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露天堆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整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国土空间管控,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筑牢首府生态安全屏障。

(四)全面提升首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水平。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布局,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积极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持续强化“两高”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用好用足自治区能耗优化政策措施,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逐步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推进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辆更新、公共交通充电桩建设,建设“轨道+公交+慢行”便捷换乘体系。深入开展绿色家庭、学校、建筑、社区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积极引导绿色出行,推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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