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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地区夏季节假日交通改善研究需求公示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 2015/7/29
招标业主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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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部地区夏季节假日交通改善研究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东部地区夏季节假日交通改善研究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700000

项目背景



深圳东部地区拥有得天独厚自然资源,是我市及周边城镇居民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之一。近年来,东部景区客流量逐年攀升,并在夏季节假日和双休日交通高强度集聚,小汽车自驾游更是成为东部旅游交通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而东部地区的道路、停车和公交等整体交通设施供应有限,旅游旺季景区内部及周边的交通供需矛盾突出,交通拥堵、秩序问题日益严重,受到市领导和市民的广泛关注。
针对东部地区夏季节假日需求集聚、供给短缺的突出矛盾,相关部门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是东部地区的交通拥堵和秩序问题依然突出。为进一步缓解东部地区交通供需矛盾,应针对旅客和小汽车的双总量控制,以“调需求、保公交”为核心任务,优化交通结构,均衡交通供需,提高设施的利用效率,维持东部地区节假日交通有序运行,逐步缓解东部地区节假日交通拥堵问题。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新增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市政交通)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查看详情3762见内容1.070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目标
统筹考虑大小梅沙和大鹏南澳等东部滨海景区,以保障交通平稳运行、转变交通出行模式、提升交通出行服务为目标,针对东部地区夏季节假日交通拥堵问题,制定近远结合、分工明确,涵盖交通需求调控、公交优先保障、交通设施建设和交通秩序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改善方案。
(二)项目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2)《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
(3)《深圳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近期策略措施和2014年行动方案》
(4)《大鹏新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结题报告(2014)》
(三)项目技术要求
(1)工作内容
《东部地区夏季节假日交通改善》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现状调查与分析
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掌握东部地区交通设施供给,以及节假日的交通运行情况。重点分析节假日交通拥堵的时间和空间分布特征,识别拥堵时段和路段节点,提高改善方案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2.交通需求调控方案
结合景区集散中心建设,完善现行的景区交通三级管控方案;研究施行提高景区停车收费、设置低排放区、调整景区收费等需求管理措施,调控进入景区的人流和车流总量。
3.公交优先保障方案
研究实施涵盖常规公交出行全过程的优先措施,保障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包括增设公交专用道、优化公交线路、加强公交出行信息指引等措施。
4.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持续推进东部地区道路、公交等交通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东部地区交通供给水平,缓解供需矛盾。包括完善东部骨干路网结构,建设轨道、中运量,改造瓶颈路段节点,优化内部道路循环和完善道路配套设施等措施。
5.交通秩序维护方案
制定严格执法方案,规范东部主要通道和景区末端的停车和行车秩序,保障公交路权优先,减少由秩序问题引发的交通拥堵。
6.方案评估和实施计划
评估方案的行政成本、社会影响和预期效果。结合各部门具体职责,制定面向近期和中远期的实施计划,保障改善方案实施。
(2)技术要求
1.项目研究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采用先进的规划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
2.项目工作开展之前应充分分析研究的难点和重点,提出完成研究任务的相应对策;
3.研究过程中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深圳城市交通发展现状和趋势;
4.研究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预见性强、实事求是、协调发展、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5.研究报告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准确,图表规范清晰。

(四)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职称为城市规划或交通(规划)运输或路桥(道桥)专业类高级职称(含副高);取得博士学位。
2.项目团队成员
项目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少于15人,其中至少有5人具有城市规划或交通(运输)规划或路桥(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有3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或注册咨询师资质。
3.人员变更
在服务期限内,中标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安排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服务期内,投标方不能更换负责人和团队成员。


商务需求


(一)项目研究范围及年限
研究范围为:东部滨海景区,包括大小梅沙、大鹏和南澳街道办。
研究年限为:2015-2016年。
(二)项目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规划咨询、规划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2.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3.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 2 年的技术支持。
(三)投标报价要求
1.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含报价依据及其详细计算过程等);投标报价可参考《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规划及课题研究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市交通规划及课题研究项目取费标准指引的通知》(深交〔2012〕498)、《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1999年)制定;
2. 投标方报价包括本次研究课题的考察调研费、研究人员费用、成果制作和材料损耗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一般情况下不得低于招标预算价的8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预算价的80%,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说明(加盖公章)且须经评标委员会一致通过。
(四)项目管理及进度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研究成果。
2.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6个月内完成。
(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向采购方提交工作方案,采购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2个月内向采购方提交第一阶段成果,中标方须根据审查意见认真总结、修改、补充、完善第一阶段成果。
(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4个月内向采购方提交第二阶段成果,中标方须根据审查意见认真总结、修改、补充、完善第二阶段成果。
(4)、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的6个月内协助采购方开展并通过项目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
3.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其职称、学位、获奖、资历等相关情况将作为评分的重要因素。
(2)、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
4.项目验收要求
编制的项目结题报告应获得甲方组织的交通规划技术委员会评审通过。
5.项目付款要求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一个月内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交通规划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中标方提交初期成果并获审查通过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在中标方提交通过审查的最终规划成果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本次项目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评价标准等均需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
(3)、本次项目提交的成果应在方案图纸和文本上标注承接单位名称、项目人员名单。成果文件须不迟于采购单位指定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
(4)、采购单位有权在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项目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其成果。
(5)、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评价成果进行综合优化、调整和修改。
(6)、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中的主体工作内容。
(7)、项目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未经采购单位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中标单位公章。
(8)中标方须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一个月内提交项目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经采购单位技术委员会审议,若经审议,采购方认为开题报告深度未达到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9)中标方须按采购方的进度和深度要求提交初期、中期阶段成果,若提交成果未达到采购方的要求,应根据采购方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若再次提交后成果深度仍不能达到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所支付款项。
(10)本次规划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属于采购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五)成果要求
提交的成果包括:
本项目的提交成果包括《东部地区夏季节假日交通改善》纸质报告10份,以及电子版2份。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46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0

专家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

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

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

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2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现状交通问题分析8分,重点难点分析9分,应对措施及建议8分。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

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

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

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5

专家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

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

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

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4

专家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

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

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

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违约承诺

2

专家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

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

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

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综合实力部分

22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4

专家打分

具备IS0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具有其中一项得50%分数;同时具有两项得100%分数;两项均不具备,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

专家打分

职称为城市规划或交通(规划)运输或路桥(道桥)专业类高级职称(含副高);取得博士学位。否则此项不得分。

(1)曾担任4项(或以上)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整体(综合)交通规划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管);本款中,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上述交通规划项目指全市性的综合交通规划、交通白皮书、十二五交通规划、发展战略研究。

(2)曾担任至少5项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的行政区级(或以上)交通改善项目(含交通拥堵管理、交通综合改善行动计划等)负责人(或项目主管)工作。

(3)主持完成或承担的交通规划项目有3项(或以上)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国家级奖项颁发单位为国务院、国家部委或相关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要求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以上3项完全满足得100%分数,满足其中2项得40%分数,只满足其中1项不得分。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得分。

注:涉及的项目经验指近5年(2010年1月1日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项目。

3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0

专家打分

项目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少于15人,其中至少有5人具有城市规划或交通(运输)规划或路桥(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有3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或注册咨询师资质。否则此项不得分。

(1)项目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副省级(或以上)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规划项目经验。

(2)项目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需具有副省级(或以上)城市整体(综合)交通规划(含全市性的综合交通规划、交通白皮书、十二五交通规划、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研究经验。

(3)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所承担的副省级(或以上)城市片区近期交通综合改善规划项目获得市级二等(或以上)奖项。

副省级及以上城市指:4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以及15个副省级城市(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

以上3项完全满足得100%分数,满足其中2项得40%分数,只满足其中1项不得分。

要求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成员提供职称证书、工作经验证明(项目扉页)及聘用合同(均为原件)供验证。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得分。

4

服务网点

3

专家打分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4

报价合理性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中国采招网](bidcente r.com.cn)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履约评价情况

2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本项不得分。未评价为“差”的,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



附件

*******查看详情&dateType=FILE" target="_blank">公开招标项目评定分离申报事项一览表.docx

采购需求质疑及回复列表
序号质疑标题质疑内容质疑单位质疑人质疑附件质疑日期标题内容单位采购人附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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