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服务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书或授权经营代理证明);本次投标产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检测报告; 3.2投标商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自治区计算机系统集成甲级(或国家级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有效公证件。投标人须提供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原件或有效公证件。 3.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并在乌鲁木齐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4须提供近三年来在新疆已完成不少于5项的类似销售合同业绩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 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08室),持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19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2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招标人地址: 乌鲁木齐市北站公路51号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高慧玲 联系电话:139*****533 传真:****-*******查看详情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