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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桥中学校舍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天津市-天津市-南开区 发布时间 2015/7/30
招标代理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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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供暖设备安装
受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中学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中学校舍维修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中学校舍维修工程

2.项目编号:YHZB2015-HD-029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内容

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中学校校舍维修工程本项目预算为30.12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if !supportLists]-->三、<!--[endif]-->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供应商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下(含二级)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三)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四)项目经理原件:一名,要求资质等级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

安全项目经理原件:一名,要求资质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担任,也可由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兼任,并须提供供应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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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企业项目经理证件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则须提供《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

(五)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if !supportLists]-->四、<!--[endif]-->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if !supportLists]-->1.<!--[endif]-->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6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if !supportLists]-->2.<!--[endif]-->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获取。

<!--[if !supportLists]-->3.<!--[endif]-->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1)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政府采购网”(www.tigp.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

<!--[if !supportLists]-->4.<!--[endif]-->磋商文件的售价:本标书每套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if !supportLists]-->五、<!--[endif]-->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if !supportLists]-->1.<!--[endif]-->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10:30时

<!--[if !supportLists]-->2.<!--[endif]-->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313室

<!--[if !supportLists]-->3.<!--[endif]-->磋商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10:30时

<!--[if !supportLists]-->4.<!--[endif]-->磋商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313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王先生

2.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中学校

2、联系人:李满红

3、联系电话:130*****335

4、地址:河东区福东北里29号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4.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02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uhezixun_tj@126.com

九、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中学校、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if !supportLists]-->六、<!--[endif]-->其他事项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供应商最迟应在2015年8月6日17:00前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或到账并当场取得保证金收据。

代理机构: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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