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计划工期:具体订单工期在施工委托书下达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具体工程工期。
2.3 招标范围:深圳移动网5批配套末梢光缆项目(龙岗等区域)施工服务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2.5 同类工程:2012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光缆工程施工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 标包情况:不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a)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6000 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b)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若非粤注册的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提供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c)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财务要求:无。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光缆工程的建设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具有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合同;
b) 具有满足条件a)的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等。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3.4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项目团队要求:
a) 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或以上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近半年共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b) 投标人在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现场项目负责人,且需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2日)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2日)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2日)有骗取中标的;
(7) 实施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12室持以下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8号信息枢纽大厦1楼8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20000元。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址:http://)、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建设项目招标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txzb.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网址: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 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杨佳欣女士
项目联系人:黄润曦 先生
传 真:***-********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gczb@vip.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218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移动网5批配套末梢光缆项目(龙岗等区域)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深圳移动网5批配套末梢光缆项目(龙岗等区域)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001-DXSZ-ZB-15009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见下表。
2.2 计划工期:具体订单工期在施工委托书下达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具体工程工期。 2.3 招标范围:深圳移动网5批配套末梢光缆项目(龙岗等区域)施工服务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2.5 同类工程:2012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光缆工程施工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 标包情况:不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a)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6000 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b)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若非粤注册的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提供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c)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财务要求:无。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光缆工程的建设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具有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合同; b) 具有满足条件a)的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等。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3.4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项目团队要求: a) 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或以上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近半年共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b) 投标人在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现场项目负责人,且需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2日)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2日)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2日)有骗取中标的; (7) 实施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12室持以下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8号信息枢纽大厦1楼8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20000元。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 编:510610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杨佳欣女士 项目联系人:黄润曦 先生 传 真:***-********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gczb@vip.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218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