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3-21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海宁市中心粮库与救灾物资储备库迁建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中心粮库与救灾物资储备库迁建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招标人为海宁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及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建设4万吨储备粮库8幢,救灾物资仓一个,烘干中心一个,办公用房一幢及辅助用房。
2.2招标范围:海宁市中心粮库与救灾物资储备库迁建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
2.3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履约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相关内容。
②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③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30日9:3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36.22.189.98:8085/TPBidder/)”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说明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硖尖公路1号
邮 编:******查看详情
电话:0573-********查看详情
联系人:朱先生
2023年3月21日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邮编:******查看详情
电话:0573-********查看详情
联系人:曹女士
2023年3月21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相关内容。(标书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标书内提供有效的相关注册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最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信用评价等级 |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4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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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images/pic_qkl.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