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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巴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第一批)项目分配情况》公示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分配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 发布时间 2023/3/10 关键词分配   近期更新1142项目点击关注“分配”实时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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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1、2023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方案

2、2023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备案表

3、阿巴嘎旗2023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支出方向清单

4、2023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

监督电话:0479-*******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通讯地址:阿巴嘎旗党政大楼3楼(民族事务委员会)

电子邮箱:xty1108@163.com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0至3月19日

阿巴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旗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重点工作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资金支出使用方案。

一、目标任务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加强与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协调,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金重点投向

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支持肉牛、肉羊、奶业、?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发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必要的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高牧民实用技能等。

三、资金分配方案

计划总投资11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965万元、牧民自筹202万元。计划实施发展嘎查集体经济产业化发展、难行路段改造、牧区购置新能源发电设备、牧区小型棚圈等4个项目。

1、阿巴嘎旗嘎查集体经济引进西门塔尔种公牛项目。计划投资280万元,购买引进良种西门塔尔种公牛80头左右,分别巴彦图嘎苏木巴彦图嘎嘎查50头、伊和高勒苏木德力格尔嘎查30头。

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项目引进种公畜,壮大嘎查集体经济,推进“集体+牧户”模式,带动全嘎查肉牛产业持续发展,提高牲畜个体产值,增加嘎查集体和周边牧户收入。

2、阿巴嘎旗牧区修建产业砂石路项目。计划投资260万元,在查干淖尔镇两个嘎查难行路段进行分段改造修建产业砂石路20公里左右。分别在查干淖尔镇乌兰图雅嘎查10公里、达布希拉图嘎查10公里。

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实施在牧区修建砂石路项目,解决部分嘎查出行难、调入生产资料储备和牲畜出栏等困难问题,从而降低牧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经营收入。

3、阿巴嘎旗牧区棚圈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32.35万元,其中项目资金220.35万元、牧户自筹112万元,为各嘎查牧户处建设170平米暖棚及畜圈,共32处。

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基础设施建设,解决部分中小规模户牧业生产基础设施不足等问题,提高抗灾防灾抗风险能力,节省劳动力和生产成本,有效促进牧民增收。

4、阿巴嘎旗购置安装牧区新能源光伏发电设备项目。计划投资285万元,其中项目资金195万元,牧民自筹90万元,为全旗未通电嘎查或使用低功率风光互补发电设备的30户牧户,购置安装10千瓦功率光伏发电设备。

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项目实施,解决牧区较分散和边远地区未通网电牧户的生产生活用电困难问题,升级改造生产生活用电,改善牧户日常生活条件。

5、项目管理费。共9.65万元。

四、实施进度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3年1月初—2023年3月)。完成计划实施项目的摸底调查、制定方案,确定资金使用计划及申请批复备案及意向公开等工作。

(二)前期工作阶段(2023年4月—2023年5月)。完成项目公示公告,招投标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0月中旬)。完成实施项目建设任务。

(四)组织验收阶段(2023年10月中旬-2023年12月)。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实施项目进行验收审计,并完成资金支付。

五、资金使用及管理

资金使用将严格执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锡林郭勒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锡财农[2022]7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衔接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坚持资金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使用衔接资金,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社会和纪委监委的监督。要加强衔接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各苏木镇党委、政府要负责办理资金使用相关手续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嘎查“两委”要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旗乡村振兴局负责对使用衔接资金统一监督,组织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验收和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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